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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耶利米書第四十五章注釋

耶利米書 第45章

前途問題(四十五1∼5)

  依照歷史的次序,這章應該是接疬三十六8的。巴錄把它插在這?,可能為表明他可倖免於將要降於埃及地的以色列人之災禍。這章亦清楚的證明巴錄是記錄耶利米預言的人。

  巴錄的愁苦和恐懼是可以明白的,因為任何人處在他的景況也會有相似的表現。為了記載自己同胞的罪惡和對猶大國厄運的預言,他要付出很大的犧牲,所以他滿懷憂患,非常痛苦。他很掛慮自己的安全和將來,本來他可以擁有美好的前途;但因作了先知的秘書,盡忠記錄先知的說話,結果他要犧牲前途,更要與先知同遭人逼害,性命難保。同時,將來如何,他亦是一無所知。

  目睹巴錄這樣憂苦愁煩,神藉先知提醒他,要他明白到神也是同樣的痛苦。因為神昔日建立的,今日祂要親手拆毀,這是何等悲慘的事!神亦吩咐巴錄不要為自己將來擔憂籌算,只需完全的信靠神,神是會保守他的(「以自己的命為掠物」(5)是指保存性命)。

  從巴錄的經歷中,我們可以學習如下的功課:

  1. 跟隨神是需要付代價的,但神一定會保守跟隨祂的人。

  2. 神施行刑罰時,祂同樣是極度痛苦的。因為我們是祂造的,也是祂揀選的。

  3. 在磨難的日子中,我們不應太擔憂及太多為自己籌算一切,只需完全順服倚靠。

祈禱 神啊,求繝賜我受教的心,更懂得完全的倚靠繝。──《新舊約輔讀》



3.巴錄失望中安慰(四十五1-5)

這一章可成一個單元,巴錄的哀怨與耶利米的自白相似,此處也有耶和華安慰的話。本章是本書惟一的篇章,使讀者聽見巴錄的聲音,但很難確定其背景與場合。

有關本章的歷史背景,第一節列明年代,為約雅敬第四年。但內容看起來,似不在巴錄抄錄書卷的時候(卅六章)。那時巴錄受極大的苦楚,應為耶利米人生最後的階段,以致與廿五章一節的背景更為相似,雖然仍為約雅敬第四年,但其中的信息多為審判。

讀本章第五節,耶利米似與巴錄離別。就本章的形式來看,巴錄將哀怨的話向耶利米吐露,耶利米就向耶和華禱告時傾吐。於是先知明白神對巴錄說的話,再與巴錄分享。295所以發言人是耶利米,聽者是巴錄,環境也有說明,這一切都在第一節。傳信者的形式十分簡單,在第二節。信息本身在三至五節,先重述巴錄的怨言(3節),但他的怨言並不是向耶和華說的,他提到耶和華,耶和華是第三者。耶和華的話是在第四節開始,答案應在第五節,真正的安慰是在第五節下。先知書中有類似的形式,是在以賽亞書七章十至十七節,論審判(賽17),也論救恩(賽七14-17)。耶和華教導巴錄應如何面對當時的環境。

研究巴錄的苦情,先應注意他與耶利米同工的過程。在約雅敬第四年,即主前605至604年,記在卅六章一節。耶利米委托巴錄為他筆錄信息的書卷,那時耶利米已經被禁止入聖殿。這件工作大概是在迦基米施戰爭的信息到達猶大之後。約雅敬既在埃及的親善關係上,與埃及同被擊敗,已受了影響與牽連。耶利米信息中提到北方的災禍,更加刺激了約雅敬王。巴錄與耶利米大概有二十年時間交往,必常常彼此相交,使他屬靈的感受十分深刻。他原與宮廷中的官員甚有往來,尤其他是文士出身,與其他政府秘書處官員自有連繫。但是因他與耶利米同工,招致他們的不滿。約雅敬王焚燒書卷之後,曾發令拘捕他與耶利米(卅六26)。

巴錄因耶利米受了連累,必使他不安。耶利米預言的信息,尤其說猶大將遭災禍的話,必使他甚為憂心(四29、六4-5)。他看到人民不肯悔改,耶利米將賜福變為咒詛,使他更加失望與恐懼。

巴錄是否與耶利米同去埃及,還是他從埃及又再回到猶大?也許他還去了巴比倫,與被擄的人們在一起,讓他們知道敗亡之後的情形,但是這些都是猜測。巴錄的哀怨,是為憂國之情,又為同情耶利米的苦楚。

第四十五章一節 「猶大王約西亞的兒子約雅敬第四年,尼利亞的兒子巴錄,將先知耶利米口中所說的話寫在書上,耶利米說。」

這是約雅敬王第四年,巴錄將耶利米的話寫在書卷上,詳情記載在卅六章。早期的解經家大都採取這樣的解釋。第四節提到拆毀與拔出,指猶大的敗亡還是將來的事。296但是有些學者認為日期應在耶路撒冷陷落之後,是先知耶利米人生的末期,這幾乎是耶利米向他告別的最後遺言。297也有的說,這雖不是耶利米臨終的話,至少也是先知最後對巴錄所說的,希冀巴錄與同伴到了巴比倫,繼續為他作見證。298

照內容看,這段信息是在後期似乎較為合理,但本節既有日期,不會沒有意義的。也許此處的重點,在於巴錄與耶利米的關係,以及他作文士的工作,記錄耶利米的信息,都是自約雅敬王第四年開始。時間的早晚事實上不會削減信息的重要性。

第四十五章二至三節 「巴錄阿,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巴錄曾說,哀哉。耶和華將憂愁加在我的痛苦上,我因唉哼而困乏,不得安歇。」

耶利米將耶和華提說巴錄的哀怨之言再重複一遍。這是耶利米深切了解而且同情的,因為他自己也有同樣的哀怨(二十7-18)。

「哀哉」也曾是耶利米的口吻(四13、31),「痛苦」在三十章十二至十五節;「憂愁」在八章十八節。

巴錄認為耶和華將憂愁加在他痛苦上,令他感到困乏,得不疬休息。他為耶利米擔任文士的工作,所付的代價實在太大了。耶利米的信息使他實在感到極大的憂苦,為國家為民族,為社會為個人,想到目前的頹勢,今後的危險,將來的災禍,都使他驚懼、不安和失望。

第四十五章四節 「你要這樣告訴他,耶和華如此說,我所建立的我必拆毀,我所栽植的,我必拔出,在全地我都如此行。」

耶利米告訴巴錄,神為了祂的子民,自己已經是傷痛無窮。先知記得他蒙召時耶和華的話,祂要先拔出拆毀,然後栽植建立。但是現在神是將建立的拆毀,栽植的拔出,這不是更慘痛的經驗嗎?神原在那應許之地要建立以色列,在一章十節,二章廿一節,卅一章五節等。他們如果聽從神的話,遵守祂的約,以色列必成為強大的國。但是以色列令耶和華失望,神栽植以色列是上好的葡萄,她變了質,反成為野葡萄(二21)。

在希伯來文的語句中,「拔出」「拆毀」是用分詞(Participle),重點在此。分詞表示繼續不斷的進行動作。神正在拆毀與拔出,是多麼辛酸的動作。在希臘文的語句中,重點不在動詞,而在代名詞,在四個動詞前,都冠以「我」(ego)字。是「我」建立的,「我」必拆毀,是「我」栽種的,「我」必拔出,神自己行動,因為祂有絕對的權能。

第四十五章五節 「你為自己圖謀大事麼?不要圖謀。我必使災禍臨到凡有血氣的,但你無論往那?去,我必使你以自己的命為掠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此處的重點在「你」,你為「自己」,「自己」原文是「你」,重複提說「你」,為加重語氣。

大事原指神偉大的作為(申十21;詩七十一19)。巴錄不是為自己圖謀大事,而是他自己懷疬盼望,希望神能在以色列中行大事,賜下安全與安息。他不是圖謀,實在是尋求,原意是「尋求」。大事也許指他個人的雄心宏志,他受過高深的教育,有崇高的文士地位,他兄弟又在西底家手下供高職。他是否想有什麼成就,對國家民族有所貢獻?但是為了支持協助耶利米,這些雄心也只好放棄了。

現在神的審判已經來到,無人可以倖免,凡有血氣的,就是全人類(十二12),都在神的審判之下。可見受苦的,不只是巴錄。

「你無論往那?去……」很可能指他往巴比倫去,或與耶利米一起去埃及,又歸回,再到巴比倫。但是神必保佑他,至少他的性命可以保全。「以自己的命為掠物」曾在廿一章九節,卅八章二節以及卅九章十八節,不至於喪命。這是神給他的應許,好似神曾應許耶利米,被以伯米勒救出地牢,使他可以活命,平安渡過耶城被毀的最危險時刻(卅九章15-18)。299

巴錄也確實需要有這樣的保證。事實上,在埃及的猶大人已經怪責巴錄(四十三35)。他們不願聽從耶利米,缒以推辭的方法嫁禍巴錄。

這是耶利米對巴錄的安慰與鼓勵。通常先知的職事是服事一個民族整體,或一些團體。但是先知也對個人傳信息,如對君王:西底家王(37、38節),或對祭司:巴施戶珥(二十1-6)。這些人也代表官方。只是對巴錄,完全是個人屬靈的幫助,更加彌足珍貴。巴錄在失望中因先知的幫助,明白耶和華的心意,而得疬安慰。



295 Adrian van Selms, "Telescoped discussion as a Literary device in Jeremiah" Vetus Testamentum 26 (1976) 101-103.

296 William L. Holladay, Jeremiah 2, 308討論以下學者的論調:Cornill, Volz, Rudolph, Peake。

297 Loc. cit討論以下學者的說法:Giesebrecht, Duhm, Skimer, Erbt.

298 John Skinner, Prophecy and Religion, Studies in the Life of Jeremiah, 1922, 346.

299 Artur Weiser, "Das Gotteswort fu/r Baruch Jer. 45 und die so genante Baruchbiographie", in Theologie und Glaubenswagnis: Festschrift fu/r Karl Heim zum 80 Geburtstag, 1954, 53=Glaube und Geschichte im Alten Testament und andere ausqewa/blte Schriften, 1961, 321.

── 唐佑之《天道聖經註釋──耶利米書》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24Jer/24CT45.htm
新增日期: 2008/03/1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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