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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箋記

申命記 第25章

25. 公平衡量

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申二五﹕15)


主耶穌說﹕"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太七﹕12)又說:"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可是,這麼簡單的道理,很容易明白,卻極難以實行。因為人自私的心,使他心中的天平失去了準衡,對自己跟對別人用不一樣的標準。

摩西重申耶和華的吩咐:當用對準公平的法碼,公平的升斗,這樣,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地上,你的日子就可以長久。因為行非義之事的人,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二五:15,16)

人最普遍常犯的錯誤,是衡量自己一個法碼,衡量別人是另一個法碼,標準不同。同一件事,在別人是剛愎自用,在自己叫固守原則;在別人是麻木不仁的,到自己叫莊敬鎮靜。這就是輕看別人,重看自己,許多相處的困難,由此而生。因此聖經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一二:3) 這"中道”就是公平的法碼。兩樣的升斗是不公平的,常以為別人對我有虧欠,不滿足,一直要把升斗放大;對別人則"小器”,想佔便宜虧欠人。因此聖經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一三:8)

神警告祂的子民,不可行非義之事。"非義”就是不公平的意思。公義的神,不喜悅不公平的事。想想看,今天活著的人,感謝神,因為他們的父母不是墮胎者,卻自己不讓嬰兒有出生的機會;沒有誰的父母是同性戀者,自己卻實行變態的性生活;凶殺的人,並不是因自己生命受威脅而殺人;自己不喜歡別人欺騙他,但卻對別人說謊;嘗過父母離婚痛苦的人,倒造成破裂家庭,讓兒女痛苦。這些都是非義的行動,卻到處有人實行這些神所憎惡的事,難怪社會滿了受傷害的人,又彼此傷害,同歸滅亡。

神也應許祂的子民,行公義公平,就可蒙福,安居應許之地,得以年長日久。公義公平的社會,是由個人作起:囊中不可有兩樣的法碼,家中不可有兩樣的升斗。信主重生得救,有基督的平安在心中作王,才可照神旨意,過公平生活。

資料來源: http://www.twbm.com/www/bible_study/ab5_15.htm#top
新增日期: 2008/03/27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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