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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查經資料

羅馬書 第13章

基督徒與國家的關係(十三章1-14節)
(一)基督徒與政府 v1-7
1.要順服在上有權柄的人,因為掌權者是上帝所命的。 v1-2
●「在上有權柄的人」:應是指地上的政權。
●「順服」:此字原文用法與一般不同,不是指無條件的服從,
,而是指一種心態上承認別人是上帝的代表。所以有時
用在基督徒對教會領袖的順服、基督徒妻子對丈夫的態
度、基督徒奴隸對主人的態度、年幼的對年長的態度、
基督徒彼此之間的態度(以弗所書五章21節)。
所以基本上權威的根源是上帝而不是政府,所以一切與
上帝命令抵觸的政府命令,當然不用遵從。
●「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比較好的抄本都是寫成「藉著神」。
●「凡掌權的」:直譯是「凡存在的(掌權者)」。
●「所命的」:原意是「仍存在於被神命定的狀態下」。
●保羅寫這信時,羅馬皇帝是尼祿(Nero)。
2.要行善得掌權者稱讚。 v3-4
3.順服的原因:刑罰、良心。 v5
●「良心」:原文可以解做「知道掌權者的權柄由上帝來」的知識。
4.納稅除了因為第五節的原因外,也是因為他們是神的差役。 v6
●「納糧」:納稅,特別是指一年一度的土地稅。
●「差役」:原文是「公僕」的意思。
5.要盡一切人民的義務。 v7
◎一般原則上對政府的態度正如此段所述,但政府越過了神所賜的權柄
之時,信徒效忠的對象當然是神而不是政府(參考使徒行傳五章29節)
。縱使要遭受逼迫,也不例外(見彼得前書四章14-15節)。

(二)愛心與律法 v8-10
1.要以彼此相愛為虧欠。 v8
2.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v8-10
●「完全了律法」:直譯是「滿足了律法」或「成全了律法」。
◎「愛人如己」是律法的總歸。

(三)主再來的激勵 v11-14
1.主再來的日子接近了,所以我們要儆醒,脫去暗昧的行為,帶上光明
的兵器。 v11-12
◎這裡的意思是我們離主(不管是主再來或我們死亡)越來越近了,
所以要脫掉屬黑暗的行為,換上屬於白天(天國)的武器。
2.行事為人要端正,要披戴主耶穌基督,不要為肉體去安排放縱私慾。
v13-14
●「端正」:原指儀態上的「端莊大方」,也有規規矩矩的意思。
●「披戴主耶穌基督」:即在自己身上活出耶穌的美德,如同人穿
上美衣一樣。
◎因為有見主的盼望,基督徒可以活出光明磊落的生活來。

資料來源: 聖經查經資料─羅馬書(更新版) -- tjm 整理 (http://cbs.ntu.edu.tw/gem_browse.php/fpath=gem/brd/religion/J/F001007J&num=1)
新增日期: 2008/01/1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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