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聖經QR 4月30日 星期三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台灣聖經網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閱讀 經文筆記本 我的最愛 聖經搜尋 本日金句
英文聖經 聖經計算機 每日一章 背經工具 三合一搜尋

經文字級:

1-14節--蒙福不是必然的

申命記 第28章

蒙福不是必然的
讀 經 :申命記28:1∼14
釋 義 :
在短短十四節經文中便出現了十次蒙福或賜福的字句,可見本段經文的中心是神的賜福。

1.得福的根據:就是要留意聽從及謹守遵行神的誡命(1∼2、9、13∼14)。

2.蒙福的對象:包括百姓自己和後人、飼養的牲口以及農產(3∼6)。對於初踏迦南地土的百姓,無論自己的安危和子女的康健都是首要關懷的事情,其次就是他們能否安居樂業、開懇農地、耕種栽植及享受豐收。沒有一個移居外地的人能有這樣必然的把握,惟有神賜福的人才能享受。

3.福氣的描述:神怎樣使百姓在城市或田間出入都蒙福,就是神使百姓戰勝仇敵,甚至令仇敵萬分驚恐,作鳥獸散(7)。神賜福給百姓的農收,就是使他們因雨水恰當而五榖豐登,以致倉庫飽滿,甚至有餘,可去放貸,賺取利潤(8、11∼12)。

另一層面的福氣,就是神應許使本來是漂泊為奴的百姓,成為神的聖民,也就是「成為大國」(參4:6∼8,有哪一個國家比神的國更偉大?),而且駕馭一切國民之上,也使地上的眾民聞而膽喪(9∼10、14)。這種福氣的描述也出現在第4章、第7章和第11章中,全都基於神在百姓開展征服迦南的戰役時曾應許過的(參2:25)。

「自求多福」在很多人心目中是理所當然的,但在我們的信仰中,蒙福之道不單是人以努力賺取,更是神主權下的恩賜。當神要賜福給人的時候,祂要使福氣「追隨」著蒙福的人(3),讓人從神所得的「綽綽有餘」(11),意思是豐富得要滿溢了。如此恩福又豈是人配得的呢?當我們努力行在主的道路中時,不要滿以為得福氣是必然的,該學習那位「無用的僕人」(參路17:7∼10),認定「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若得以和主人一起享用豐盛的筵席,那全是一個恩典而非回報。

祈禱:天父,求你扶持我,我就必得救,我必常常重視你的律例。(詩119:117)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08/03/29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申命記第28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