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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爾聖經註釋

約伯記 第6章

ii. 約伯(六1∼七21)

  約伯與他朋友之間的討論,雖然是用人為的詩歌形式,但卻有著活潑對話的鬆散結構,很少有正規的爭論模式,也很少直接回答剛剛所說的話。這種不連貫的情形,不僅是在詩節的藝術編排上加入了實名論(realism),也是為了戲劇上的意圖。這些講論在情緒上的衝擊,比它們在理性上的說服力量更為重要。約伯與他的朋友們之間的鴻溝遠比表面要大得多,因為他們正規的神學有許多方面都是一致的194,他們在神是至高無上這個最重要的真理上意見是完全相同的,在整本書中,從沒有對此質疑。然而,當它涉及到神在對待人(或者更準確的說,在祂對待約伯)的方法之屬性時,約伯與他朋友們的思想是在截然不同的層次上,儘管它們有著相同的外在表現。

  為了要對以利法豁達些,且讓我們假設他的責罵是溫和的,不是嘲弄的;然而約伯卻被它刺痛了,他的反應是非常驚人的情緒爆發,他強有力地防衛自己,抗議他的朋友暗示說在他生活的某個地方一定有某種過錯是需要矯正的。他堅持說他狂暴的言語完全是正當的(六2∼7),他仍然期望要死(六8∼10);他原來希望他的朋友們能使他振作起來,他卻失望了,甚至使他陷入更深的絕望中(六11∼23),他向他們發出挑戰,要他們在控訴上直接坦率(六24∼30)。然後他就回到人類不幸的命運這主題上,希望得著釋放,需要比任何人所能提供之更大的力量,唯一的出路就是死,越快越好(七1∼10)。既然這個療法只有握在神的手中,約伯就帶著更大的感情轉向祂(七11∼21),在他結束時的話語中,他望向懷疑的深淵中,對於愛神的人而言,這深淵是最壞的折磨──他一定對神的道路有某個程度的了解,才可以保護他的心思,抗拒以神為不公的思想。

  2∼3. 約伯並沒有因為以利法的責備而稍稍清醒過來。以利法已經警告約伯提防壞脾氣(ka`as*,忿怒,五2)毀滅性的後果。約伯不只承認:「我的言語急躁」,他堅持說從他的煩惱(譯註:與五2的忿怒在原文是同一個字,參這兩處的呂譯)無限的重量就可以證明他的行為是對的。他用熟悉的比喻海沙來指無法衡量的事物195。

  4. 約伯非常恐懼。第4c節所用的字與七14所用的,不是同一個動詞,是形容神的武器列陣攻擊他。把神當作是(戰車)射手的這個形像,可能得追溯到青銅器時代中期的戰爭,在這?是文學上的筆法。毒害他的靈的,是神明顯的敵意,像一陣可怕的箭雨一樣196。董姆(Dhorme, p.77)從古典的證據為箭尖的毒藥辯護;但屠西乃(Tur Sinai, p.116)則把這觀念看作是聖經世界所不知道的而拒絕了,反對把箭頭與毒蛇連在一起;彭馬文(Pope, p.50)接受提及毒箭的經文,把它看作是真實的、但獨特的。從那以後,達戶舉了更多聖經上的例子來證明197。

  5∼6. 這些問題是修辭疑問句。在智慧講論中,經常以此指出荒謬的事,其中經常有著隱藏的意義,就像在阿摩司書三3∼cs168一連串如謎般的問題一樣。在這類的箴言中,經常將人類的行為比擬為動物的行為。農夫知道如何解釋動物的叫聲,不會因之而懊惱。約伯也有權利,像一頭饑餓的野驢一樣cs9叫喚,像一隻快要餓死的公牛一樣咆哮。

  第6節的問句嘲笑以利法的言論是沒有味道的,就像淡而無味的食物一樣,若不調味就覺厭惡。就像許多古代的諺語一樣:忘記文獻之後,才會想起大意來。甚至在古代,學者們也不知道約伯所說的是什麼食物,熟悉的蛋青(即思高、現中、AV的「蛋白」)是從拉比而來的,仍然有許多支持者;它最接近的競爭者「馬齒莧的汁」(呂譯、RSV)可以回溯到古代的譯本,但仍無法確定是指那種蔬菜的汁液(或分泌物)198。因為汁這個字另外只有出現過一次,就是在撒上廿一13,在那?似乎是指從瘋子口或鼻所流出的黏液,屠西乃(Tur Sinai, ad loc.)認為是「作夢時流的口水」,這沒有多大意義,除非是預示在這篇講論後半部變成很重要的夢魘主題。本節經文的上下文所要求的,是某種吃的東西,大概也是熟悉的,雖然這個名字很缺乏證實。彭馬文(Pope, p.51)提議指某種柔軟的乳酪。米拉德(A. R. Millard)將希伯來文的 h]lmwt 等同於阿拉拉克泥版的 hilimitu 199,支持此處指食用的疏菜,但仍然還未確定出種類來。

  7. 這是論點的撮要。其細節不只一次造成困難,尤其是在第二行。新英語聖經用「喉嚨」(參思高「唇」)取代「胃口」(呂譯、現中、RSV;和合本、AV:心),是個改進;但它將7b節譯為「我的臟腑咕咕作響,帶有回音」,證明我們對其意義要有一致的看法還早得很哪!然而,第5∼7節一般的印象是清晰的,即使很難看出它與第2∼4節的關聯。既然約伯所關注的是神,而不是以利法,我們就無法確定這些陳述是不是在攻擊他朋友剛剛發表的講論(就像一般所採取的看法一樣),彷彿這是第14∼30節的主旨,以及在末了要重現之「嚐」的主題。

  8∼9. 在這?,比較明顯的是約伯在禱告。他受鼓勵要將他的問題託付給神(五8)。約伯只有一個願望,在第三章已經表達過了,就是死。如果神真的是具有憐憫心腸的,祂一定要立刻就把他壓碎(9a節)。祂可以毫不費力地做到這一件事,就像一個織工剪斷一條線一樣。如此徹底地體認到只有神握有生死之權,以自殺為治療生活中之禍害的方法之思想絕不會進入約伯記中,這是與古代的悲觀主義者200及後來的斯多亞派201相反的。

  約伯是以第三人稱來說到神的,我們不應該容讓這事實留給我們錯誤的印象;他是真的在禱告,不是在對以利法說話。在對尊者說話的尊敬上,這樣的習慣是很普遍的。

  10. 這節的原文是困難的,目前也沒有解決的辦法。修訂標準本與和合本非常恰當地保留了相當直接的譯法。約伯並未受指控違棄那聖者的言語,除非是他在以利法的說教中意識到自己一定多少犯了錯的暗示。若是如此,他就已經在堅持(就像他將要堅持到底的一樣)他並未察覺有任何失敗,其思路是在為第24節的挑戰作準備。在這些情況下,神就必須要釋放約伯脫離他的痛苦,以讚賞他的忠心。遺憾的是:我們並不知道 sld(踴躍)這字根的意義。

  11. 約伯大膽的言語──「我要在悽慘的痛苦中狂歡」202──所暗示出的任何狂傲,都被他下一句話的絕望給除去了。他根本沒有力量,可以接受以利法在五17∼27所應許的復興。

  12∼13. 約伯沒有虛假的剛毅。他是具有肉身與神經的人,不是石頭或銅。他所有的資源全都耗盡了,沒有留下耐力。

  14. 羅利(Rowley, p.71)說:「這節經文的希伯來文是非常困難的。」彭馬文(Pope, p.52)宣稱說,釋經學者在這節經文所發現的困難都是想像的。到目前為止,如果約伯曾經禱告,至少曾經自言自語,現在則是較直接地攻擊他的朋友們(第21節是用複數的「你們」)。他控訴說:他們無法以慈愛(這是熟悉的希伯來文字彙,指立約的堅貞)對待朋友,已經喪失了他們所自稱之虔誠人的資格,約伯似乎對仁慈的以利法非常粗暴,畢竟以利法似乎是已經竭盡全力了。他的話說得很重,因為約伯自己的宗教──就像第廿九章中所描寫的──幾乎完全是以服事有需要的同伴為主的。因著以利法自信的態度,帶給他無限的期望,故他對以利法的無能更加失望了。他以一個明喻來提出他的論點,這明喻後來發展到荷馬時代的大小。

  15. 他的朋友們(他稱他們為我的弟兄)已經證實是像乾涸的溪流一樣虛假。在聖地,一陣驟雨能夠使枯乾的峽谷充滿湍急的洪水,但它們都迅速流入多孔的岩石中,河水又消失了。耶利米使用同樣大膽的比喻指神的善變(耶十五18)。

  16. 這可能是前一個比喻進一步的發展,或者是另一個非常類似的比喻。提及表面上黑色冰塊和雪203,暗示著因為冬天的冰雪溶化所造成的季節性的急流,這和雨季時短暫的水流是截然不同的。附帶一提地,這個暗示支持了我們的懷疑,我們認為約伯的家鄉是在利巴嫩東部一帶,而不是在附近的以東,因為在以東是不可能看見雪水的。

  17. 這節經文的意思最像是指溪流,不只是冰和雪,當天氣一暖和起來的時候,這些溪流立刻就消失無蹤了。水是如此的冰冷,這個事實使得它的消失顯得更是非比尋常的。

  18. 那些想要在他們的營地獲得飲水供應的客旅們,滿懷盼望地尋找水源。但是他們既依靠這些旱河,大道上的「商隊」(思高、現中、RSV;和合本:結伴的客旅)204就偏離了正路,上到沒有居民的荒野之地,死亡了。早期將「蹤跡」(參和合本、呂譯:順河)解釋為水流的河道消失在曠野的沙土中,這種解釋現在應該要放棄了205。河流不會往「上」(呂譯),除非是蒸氣。

  19. 來自提瑪與示巴的沙漠商人到處張望,拼命地希望找到水,就像約伯希望從他朋友們獲得慰藉一樣。

  20. 就像約伯一樣,他們全都失了盼望,因為他們的盼望全都是建立在海市蜃樓(?)上206。

  21. 這顯然是一針見血的妙語,因為第22節作了一個新的開始。因為它是約伯愁苦之反控訴的最後嘗試,它是很重要的,可惜本節的希伯來文呈現出如此多的困難。控告他們懼怕,似乎引進一個全新的、毫不相干的觀念。至目前為止,朋友們並未表現出懼怕來。為了要完成他的比喻,他應該比較他自己的失望與那些乾渴之商人的失望,而不是跳到朋友們看見他受苦時的反應。為要得到「對我來說」(現中、呂譯、RSV)這譯文,希伯來文的「不」字必須要改變,七十士譯本已經作了(參呂譯註)。這樣這譯文則是從經文的要旨而來的,粗暴地蹂躪了希伯來文。從董姆(Dhorme)詳細的討論(p.89),可以判斷出原文經文大量的困難。在這些問題獲得解決以前,我們所能作的充其量就是採納一般的意義了。

  約伯之所以失望,是因為朋友們的反應是淡而無味的(第5∼6節)、乾涸的(第15∼20節)。(他說話的對象是複數的,即使到目前為止只有以利法發言過。)有些釋經學者在處理這難以解釋的控訴──朋友們的懼怕──時,整個把21b節給拿掉了。羅利不同意他們的作法,提議說約伯指控他們怯懦是正確的。他們慎重而陳舊的反應,洩露出他們不情願的態度,他們認為從前的這個朋友現在是神所不喜悅的,他們可不願與他有太多的瓜葛。在這?有著意味深長的、牧養的洞察力,一個自稱為輔導員的人,經常會因害怕而不能投入受輔導者的問題。在表面上,約伯的嚴苛是無可理喻的;以利法剛剛才開始,並且正在盡力而為,我們應該給他有懷疑的權利。對一個因憂愁而患有歇斯底里症的人而言,再沒有一個教牧關顧的動作比說些對的話更令他氣餒的了。約伯太快就對他們失去耐心了。但要點不在於約伯究竟是不是不公平的,這是他的感覺。真理已經在望,只有神能夠說對的話。約伯的機智可是夠敏銳的了,足以預測出以利法的思緒將會終於何處──在公開對罪作出控訴上。所以他率先攻擊,想要制敵機先,在緊接著的否認中預示出他在第31章中證明自己無罪的偉大講論。

  22∼23. 他的反控訴並不是照著我們的邏輯,在引入較為一般性的揭控之前,他列舉了某些特殊的罪狀。首先,他否認曾犯了說過四件不誠實之事的錯,這段話分成類似的兩組。他既未要求「餽贈」,也不索取「賄賂」(現中);他不曾倚靠任何人來拯救他;但以利法並沒有說到這些事,為什麼要作這樣的否認呢?這是許多例子之一,顯出接連的講論並沒有接合得很好。這些也好像不是犯罪,選用「賄賂」這個字可能有此含義,但從某個人的財物(這個字的意義是「出產」)而來的禮物可以是真心的贈與,只有一個可能會不誠實,就是使先前富足的人降卑成為乞丐。將俘虜從強暴人手中贖出來,是約伯有權要求的社會義務;所以,從未作出如此合法的要求,是什麼美德呢?約伯是不是在說:因為他沒有欠他們任何人情,所以能夠自由發表他心中的話?我們在這?所看見的,是不是一個永不舉債度日之人的驕傲,甚至連現在這種火急的需要時,也不願利用朋友,提出一個會為自己帶來一點質問陰影的要求?約伯以這個最小的過錯開始,早在朋友們公開指責他的失敗以前,就為自己的純正作好防禦。

  24∼25. 推論說約伯一定犯了罪,是潛伏在以利法的第一篇講論中,很快就會公然出現。第25a節應該譯作:「正直的言語多麼有效!」在第24節,約伯抗議說,他甚至沒有察覺有任何不經意犯的罪(在何事上有錯)207;在第25b節,他所要求的不只是一個特別的控告,更是要求證據。這個思想將會在第28∼30節完成。

  26. 約伯在此似乎是要說:他的話──絕望人的講論,這是他在第3節已經憤怒地證明的──被他們當作是耳邊風一樣(直譯:「給風吹的」,見呂譯;另參思高)。

  27∼28. 如果這是無故的指控,約伯可以提出許多。現在他似乎是要回敬一番「你們甚至拿孤兒208當賭注,並且以朋友當貨物。這是相當粗暴而惡劣的。就像沒有證據說約伯索取賄賂,同樣,也沒有證據說朋友們拿孤兒當賭注。這是約伯想表達的意思。但是,如果他們已經互相作了類似這樣的侮辱,那他們的關係肯定是已經惡化了209。

  28∼30. 這開始了一個新的講論,就像引語現在……所顯示出來的。他勸他們改變想法210。他使用一個嚴肅的法律誓詞211,堅持說他可以分辨他的立場是有效的,而他們的立場都是無效的,這是假設我的舌與我的「味覺」(和合本:口;呂譯「上膛」是直譯的)是辨別的象徵;然而,新英語聖經比較按著字面來翻譯這些字,指約伯講論的公正。──《丁道爾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8Job/18CT06.htm
新增日期: 2008/04/01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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