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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爾聖經註釋

約伯記 第14章

  十四1∼22. 約伯的發言似乎是擺盪在希望與絕望之間,我們不能給它們加上千篇一律的語氣,也不能找到一個穩定的傾向;然而,我們卻在這篇講論中看出朝向更平靜、更清楚、更有確信之立場的移動,尤其是請參見十三15的註釋。然而,有許多學者在第十四章發現他又退回到早期的絕望,儘管在中間部分有很明顯的信心的起伏(13∼17節)。這一章是以對人類生命的不幸與短暫之反思開始的(1∼6節)。在第十二章陳述這個題目時,已經另外引了許多的例證來說明神毀滅性的大能,這?又加上一些:它們是樹木的砍伐與湖水的乾涸(7∼12節),以及土壤的侵蝕(18∼22節)。這些例證全都是出現在本書最優美的詩歌中。在第一部分的例子中,後來還可能會得著更新;在最後部分,是永遠的荒廢;在這所有的部分中,水是共同的元素,但我們已經看過了:神同時使用它來施恩與毀壞。問題是:這些對立的比喻中,哪一個可以應用在人身上:是生命可得更新的樹木?還是永遠無法復原的山嶺?問題是:人若死了,豈能再活呢?(14節)通常所給的答案是果斷的「不能!」我們在中間的段落(14∼17節),可以看出:約伯清楚地表達了他的信仰──甚至在他躺臥在陰間之後,神要呼叫他,使他復生。但是許多學者卻草草處置這個個人復活的盼望,把它看作只是約伯這一面短暫的幻想。這種觀念對他那時代的人而言,是不可能的;這個思想也是他在作結論時所拒絕的。之所以獲得這種結論,學者們所受的影響,不僅是因為他們先入為主的(a priori)信念──復活的觀念是在以色列人思想相當後期才興起的272,也是因為他們預期約伯是用西方的邏輯來組織他的談論,以致論證是一步一步地進行,直到至終獲得結果;藉著這個分析,佔優勢的是最後的絕望話語。

  我們的提議是:這個研究方式是錯誤的。作者真正的確信可以在一首詩的中間部分就加以說明,前後則是他所拒絕的相反見解。這樣,第14∼17節構成了這篇講論的高峰,重新肯定已經在第十三章表達過的信仰,尤其是在第15節。

  1∼6. 約伯一再地停駐於人類存在的不幸與短暫上,「人的生命是孤單的、貧窮的、險惡的、殘酷的、與短暫的」273。我們已經注意過約伯的思想在這些點上的衝突。生命的重擔如此難以忍受,以致迅速的死亡是最值得羨慕的事;然而,約伯非但不因生命的迅速而歡欣,反倒從其短暫看出它終極的嘲弄意味。這種似非而是的想法將日子短少與多有患難這些片語並列。

  2. 約伯對這種短暫無常的生命作了一些更274沈痛的明喻:人如花、如影、如「雇工人」(6節;參七1)。

  3. 這首小詩內向性的結構將這一節與第5節並排,就像第2節與第1節配合一樣。約伯正在禱告。在神面前哀哭保留了為悲苦而適當憂愁的領域。他是困惑多於苦惱。神在派定每一個人生命界限時的主權並未受到質問(5節);但一個人在這一點上完全絕望,只有證明:當神叫他來受審275時,他將是多麼無力啊!

  4. 我們非但不像一些人把這一節給刪掉,反倒堅持它位在這首詩的最高潮,使它成為最重要的;然而,還是有些問題。在一段以不同方式強調人類之脆弱的經文中,引入潔淨與污穢的觀念,這在一本喜歡充分運用豐富語彙的書中,不應被認為是個困難。這個思想已經用在許多關聯上(如八6、九30、十一4),不需要將它解釋為暗示在「婦人」(1節)或生小孩等類的事276。羅利以一個願望取代了問句誰能使……呢?(參呂譯);mi^-yitte{n 的確是希伯來文中表達熱切之願望常用的方式,但這本書充滿了問句,下面的話語儘管有其困難,似乎是個答案。根據約伯對於神無限能力的堅持看來,這個答案──無論誰也不能──是無法滿意的;祂顯然是能夠作到的,古代的譯本將之改寫成「沒有人能,只有神是例外」,可能就是受到這類神學考慮的影響;布羅梅德模倣達戶,在其他方面一個可疑的277否定詞──他讀作 le`──找到神的暗示:「大能者」278,這當然值得注意;但我們並未完全被說服,其理由太過專業,無法在此說明。我們要制止自己將這?的誰這個字看作是神的名字,暗示神的獨一性,以致相信只有神能做不可能的事。

  7∼12. 作者的詩歌技巧在這首輓歌中達到它的一個頂點。這首詩有兩節,在每一節中,都以自然事物來比擬人朝向死亡之不可逆轉的移動。首先,樹(7∼10節)有著驚人的能力,顯然死了(8節),可以只因得了水氣(9節)就復甦。人卻不是這樣(10節)。這個例證暗示一個人可能會刻意砍伐一棵樹,為要使它恢復生機。難道這就是神割斷約伯的生活,使它回到原形的原因嗎?既然地與土(8節)可以用來指下界與土壤,可能是描繪人類埋葬的圖像。

  11∼12. 一個死人比較像是乾涸的「湖」(呂譯、現中、RSV;和合本、思高:海),多於像枯乾的樹根。這幅圖畫比較像是侵蝕的山嶺(18∼22節),永遠不能恢復。六14∼21如何使用類似的比喻來形容令人沮喪的希望,這?也照樣沒有可以在下一季重新灌滿水的思想。聖經中復活的盼望不是從繁殖的祭儀或大自然的循環而來的。第12b、12c節的複數(在譯本中都被掩蓋掉了),可能意味著在第10與12節譯作「人」的三個不同字眼是集合名詞。這?迅速跳到一幅新的圖畫,以躺下睡覺和醒過來描繪死亡與復活,證明本書的作者多麼不擔心隱喻必須是一致的這個規則;在這一方面,他是一位相當出色的「莎士比亞」。

  13∼17. 這幾節經文照射出明亮的光芒,與前後經文黑暗的背景相反。這首詩並沒有在一開始的時候就回答所提出的問題(14a節),反倒將它深藏在討論中279,從無數的言詞線索可以看出這首詩極端的重要,這些線索顯出貫穿前面之討論的脈絡,在這?已經匯成單一的環節。在這五節經文中大部分的鑰字在其他的地方都有關鍵性的功用,我們必須研究它們在其他地方的用法,以便釐清它們在這?的意義。我們已經在十三15與十四14注意過「等候」這個字,約伯在那?所說的,在這?又進一步地說明。即使神殺了他(在他獲得開釋之前?)他仍要在盼望中「等候」。他準備要帶著信心,下到死亡之中,改變了他在第三章、七6∼10與在十20∼22所表達的陰間觀念,它現在被看做是一個暫時藏身之處(13節),回答了十三20的呼求,這是另一個縮小的「勞役」(14節,呂譯;參七1,相同的字;和合本都作爭戰)時期。即使現在是安靜無聲,那時必要聽見神的聲音(15a節),回答了十三22的禱告(使用完全相同的字眼)。約伯盼望的根基在於他相信神必羨慕祂手所作的(15b節),其理由已經在十8∼13陳述過了。神的細察──在十三27似乎是奇特的──聽起來滿親切的,就好像神現在仍然注視著陰間中的約伯一樣(16節)。最棒的是約伯煩厭的罪將會一次而永遠的被解決了(17節)。最後一節的比喻是無從捉摸的;但彭馬文寫了一段很長的註解(pp.109∼110),將第17a節與古代的記帳法連在一起;即使神對約伯的「悖逆」(和合本與 RSV 的過犯應該讀作集合名詞或複數字)有一本完整的帳簿,神柔和的態度也使人難以相信它們會在後來被拿上來對約伯造成傷害。把罪惡封起來,與其說是為了把它們留待算帳的時候,不如說是為了要把它們藏起來;這個觀念從第17b節的平行句得到支持,神必「遮蓋」(RSV;和合本:縫嚴)約伯的罪孽,這個工作是他的朋友們做不好的(與十三4「編造」相同的字根)。

  約伯所有的盼望全都撮要在神必記念他(13節)這個信念上。神的思想點名道姓使人真實存在,並且在持續的存在中記念他們280。作為受造之物,在總體或細節上,約伯沒有存在,除非存在於創造他者持續的意願中。這?沒有以不朽為靈魂之本質的、與不能奪去的特性這種教義。對任何一個人而言,活著永遠是神的舉動與恩賜281。

  18∼22. 這篇講論最後的這首詩,又回到陰森的語氣。我們已經解釋過,它是第13∼17節所表達之信心的對立面;然而,許多釋經學者卻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死後復活是太難了,無法指望;人不像是第7∼9節的樹,比較像是第18∼22節的山。

  這些對比是經過精挑細選的;因為從表面上看來,一棵樹很容易就消滅了;然而,磐石卻是神──那不能被攻擊者──的一個名字。永存的山嶺是聖經最愛用來指神的永遠性之象徵(創四十九26);對它們的力量略為一瞥,就可以恢復對神的恆久不變性之信靠(詩一二一1∼2);但甚至連它們都不是永恆的(十四18)。

  19. 水流對於飽受乾旱打擊的樹木是如此有利,卻毀壞磐石,神也照樣滅絕人的指望;羅利說:「這幾乎不可能是復生的盼望」(p.132);但是同一個字在第7節的用法,將這兩首詩連結在單一的構圖上,賦予它在兩個地方有相同的意義。要點不在於人被磨損,而是在於山嶺永遠不能重建。參十21。

  20. 片語「永遠」(呂譯、現中、RSV;和合本:常常)的安置形成困難282。應該注意董姆的看法,因為他把連接詞確認為「移位的」,也就是後置詞(p.205),他這麼作當然是正確的:「而他就永遠去世」。此較創世記十五2與廿五32,證明 hlk,「去」(參前一處呂譯)──跟這?所用的一樣──是 ha{lak lamma{wet[,「走向死亡」,也就是「死亡」簡潔的婉轉說法,參十九10。

  21∼22. 死亡的可悲之處,在於它的孤寂淒涼。約伯不像臨終時的列祖們一樣,他們似乎渴望與他們的祖先在一起,約伯卻只想到與他的家人隔離,在那?,只有他還有一生關係中的人性。我們不需要詭辯說約伯現在已經沒有孩子了。在陰間?,一個人再也不能與他們一起歡欣或悲傷,「他……只為自己悲哀」(思高,RSV)。這?並沒有消失滅絕的暗示;如果這種狀態就是結局,那就是它最可怖的事了283。



255 約伯記十二2是 K-B 承認具有此一意味的唯一例子,但卻為傅瑞所採用。

256 M. Dahood, Psalms I(AB), p.113。達戶在這個字找到智慧含義,他也認為它是一個神聖的名銜。

257 NEB 將這一行移到註腳中,作了完全不同的翻譯。和合本:神多將財物送到他們手中;呂譯「這種人將自己手所作的當作所崇拜的神」;現中「激怒上帝的人把自己的力量當神明」,參思高。

258 哥笛斯對於約伯記中可能出現的引句已經作了徹底的研究,在 The Book of God and Man 的第十三章,亦參見他的 Quotations at a Literary Usage in Biblical, Oriental and Rabbinic Literature, HUCA, XXII, 1949, pp.157-219; reprinted in Robert Gordis, Poets, Prophets and Sages(1971), pp.104-159。

259 可惜的是, NEB 也把第11∼12節 移到新的位置,放在第9與10節之間,這打斷了這幾節經文的連續性。第10b節是第14∼25節之解釋所根據的經文。但第12與13節也有密切的關係, NEB 在其中插入第10節而把它給失落了。事實上這些言詞的模式相當複雜,而且緊密地交織在一起,如果保留 MT 現在的經文,將會有助於了解它們。這樣,第9與13節有進一步的關聯,因為神的 智慧必須證明與祂的能力一樣堅強。

260 在第16a節又重複了這個論點。

261 同一個字在第8節開頭與第10節末了的內包性(inclusio),在結構上顯出其間的話是第7節的解釋。

262 所以,約伯使所有不「知道主是可畏(可怕)的」,卻想要「勸人」(林後五11)的神學家喪失了他們的資格。在這?,祁克果的作品是相當適切的,尤其是《恐懼與顫怖》(Fear and Trembling;孟祥森譯,敦煌版,民五十七)與《憂懼的概念》(The Concept of Dread;其最後一章的標題為「憂懼作為藉著信心而拯救的經歷」,含有這個陳述:「凡正確地學會處在憂懼中的人,就已經學會了最重要的事」);下面這些話是摘自《對「基督教界」之攻擊》(Attack upon Christendom)中的隨筆「要顫怖──因為神在某種意義上是如此非常輕易誆哄的!」(Tremble──for God is in one sense so infinitely easy to hoax!),可能是對約伯記十三11所作的一個解釋:「祂以這種方式來處置它:凡祂所愛的人,與凡愛祂的人,都必須在這世界上憂懼地受苦,以致每一個人都可以看出他們是被神棄絕的;另一方面,欺騙者卻作了一個出色的工作,以致每一個人都可以看出神是與他們同在,他們自己對這見解也是越來越肯定。」

263 這樣絕望地逼使神伸出手來,等於是作他妻子在二9所提議的事。

264 Guillaume(p.93)逐一地除掉反對的理由,「極有確信地」保留修訂本的「然而我必等候祂」。

265 加爾文對這節經文的註解是出色的,在現代也有一個少見的同夥(COCR, XXXIII, p.627),只因輕微的斯多亞派色彩弄壞了。

266 (在盼望中)「等候」是要優先考慮的,因為這明顯是約伯說他在陰間所要作的事──使用完全相同的字。見十四14,信心的另一個高峰。

267 Ou~il me tue, n~espererai-ie point? Ouy i~espererai。

268 Psalms I(AB), p.144。

269 CBQ, XVII, 1955, p.24, note 23。

270 Estudios Biblicos, XXII 1963, p.183。

271 七十士譯本支持這一點。NEB 把這一行移到註腳,將經文修整齊了,這是相當不必要的。

272 我們相信普遍被舊約聖經學者相信的這個見解是錯誤的。相反地,我們相信,對於在死後繼續與神同在的個人生命的信仰,是以色列人從一開始就有的特殊信仰的一部分。我們不能在這?證明,但必要之新研究法的某種新觀念,可以從 Nicholas J. Tromp. Primitive Conceptions of Death and the Nether World in the Old Testament(1969)中得到。

273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Part I, Chapter 13。

274 見九25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33,Name=iv. 約伯(九1-十22)};參十三28。

275 受詞(希伯來文是我,不是「他」──像在呂譯、思高、RSV,以及許多譯本中一樣,這是它們的損失)突出的位置證明約伯立場的悲傷感,以及他猛烈衝撞的心思。因為他叫喊著要求人傾聽(十三章),確信自己能無罪開釋;然而,就像這?,他又不相信自己能站起來與神抗衡。所以,他矛盾地請求神注意他,但又求神任憑他!比較「停手吧!」(6,呂譯,RSV)與十七19。

276 Rowley(p.127)使人參見詩篇五十一5。

277 在正常的希伯來文中,預料會用否定之有關存在的述詞 ~e^n,而不用「不」。

278 A. C. M. Blommerde, Northwest Semitic Grammar and Job, p.69。

279 NEB 破壞了這首詩,把這一行移到第12節,以致第12b節成了它否定的答案。

280 字根 zkr 某種豐富的觀念可以得自 Brevard Childs, Memory and Tradition in Israel(SBT, XXXVII, 1962)與 Willy Schottroff, Gedenken im Alten Orient und im Alten Testament(WMZANT, XV, 1964)。

281 陰間是不是約伯可以在那?找到避難所,直等神的忿怒過去(這在今生是不可能的)的地方呢?或者是他必須有「一期限」(思高)在那?忍受神忿怒的地方呢?將任何這種觀念與舊約聖經中的陰間連在一起,這是令人懷疑的,參 N. J. Tromp, Primitive Conceptions of Death, pp.190-195。從第15節創造的暗示看來,我們提議:神「把祂的鼻子轉過去」(希伯來文直譯)這個動作是創世記二7的重述:當神再次把生命之氣吹向約伯之時(參結cs15卅七章)。

282 湯瑪斯(D. Winton Thomas)在此發現以這片語為最高級來使用的一個例子:與其說它是「不變地」,不如說是「完全地」(JSS, I,1956, p.107)。參 NEB「終於」。

283 魯益師(C. S. Lewis)著,魯繼曾譯,《痛苦的奧祕》(The Problem of Pain),第八章「地獄」,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56。

──《丁道爾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8Job/18CT14.htm
新增日期: 2008/04/0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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