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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爾聖經註釋——耶戶的革命(九1∼十36)

列王紀下 第9章

耶戶的革命(九1∼十36)

  耶戶乃是一位軍隊將領(九5),受先知以利沙及作者的認可,因為他熱心剷除以色列中的巴力崇拜,一手結束暗利王朝及亞哈家。這些記錄由頭到尾都一致地強調一個重點,亦即這是以利亞及以利沙預言的應驗。因此作者(並非編者)自然會將一些摘要(九14∼15)及註解(九29)插入歷史細節當中,這些歷史細節可由先知或其他資料來源取得。整體而言,這段敘事也抗議暗利家支持的王朝(迦南的)原則,廢棄神賜恩典的理想君王模式,那是作者盼望耶戶可以恢復的。因此作者想要重述亞哈家及亞哈之妻(她是加倍的邪惡,對神的子民帶來致命的傷害)的下場。此時的政治背景包括亞述在撒縵以色三世於主前八四一年入侵約但河東及迦密山(Baal-ra~si),對以色列構成的壓力,耶戶也在此壓力之下臣服。在提革拉毗列色三世(主前745∼727年)的帶領下,亞述人一直維持對腓尼基人嚴緊的控制322。

a. 耶戶被膏立為王(九1∼13)

(1)以利沙遣徒膏耶戶(九1∼3)

  以利沙差派一位先知的門徒(參:王上二十35)去實行以利亞交託給他膏抹耶戶的使命(王上十九16)。根據猶太傳統(Seder Olam),這位奉差往國外去的未具名少年先知便是約拿(王下十四25)。顯然耶戶是有野心的人,同時也不滿於當時政權及及其苛徵重賦。然而,他是神的器皿,要用暗利王朝賴以起家的軍隊來結束此王朝。

  耶戶是北國(以色列)列王中惟一被膏者,可能是要指示他應效法大衛而行。掃羅(撒上九16,十1)及大衛被撒母耳膏立,是為了要彰顯神的靈是他們賴以達成任務所需之能力來源(撒上十六12∼13);所羅門被大祭司撒督及先知拿單(王上一45)膏立也是如此。這種膏抹乃象徵性質,可能只有希伯來人才有此風俗(王上一34)323。

  這種旅途用的瓶(希伯來文 pak[)乃與撒母耳所用的同一種(撒上十1)。耶戶之名意為「耶和華是(真實)惟一的」,可能原已傾向敬拜耶和華神。根據亞述人在主前八四一年的記錄,他們稱他為「暗利之子 Yaua」(撒縵以色三世的黑石碑作 Ya-u!-a ma{r Humri)324,視他為撒瑪利亞另一位合法君王。後來的先知卻甚鄙視他(何一4)。寧示的兒子約沙法加入其父之名以免與猶大王約沙法(亞撒之子)混淆。「眾兄弟」可能應為同僚(和合、NIV)、「同伴」(RSV)或僅指有關的弟兄同僚(REB)。內屋(呂譯)可保持隱密,直到耶戶自己擇期公開為止325。他需要逃跑,因為不知道軍隊中擁護約蘭者會有何反應。

(2)少年先知達成任務(九4∼10)

  此任務的使者是「一位少年,少年的先知」(MT),大部分的英文譯本(及 LXX)均省略其中一個「少年」,其意應當不是指「一位非常年輕的人」,而是指先知的助手(Vulg.,參:王下十九6),因為此詞乃指很廣泛的年齡範圍,由年輕的助手到成年的押沙龍(撒下十四21,十八5)均在內。他看見眾軍長「坐」(希伯來文)在一起(NIV、JB)開會(RSV、現中),這是一種解釋。當膏抹完畢後,先知(有些解經家認為是後來的編者)詳述神諭(7∼10節,參3節)以解釋耶戶之使命為何。耶戶應當已然知道亞哈的下場(25∼26節;王上二十一21∼24)。亞哈家除了會滅亡外,還會遭受申命記所規定殘殺神僕人會招致的刑罰(申三十二43)。列王紀惟有此處強調耶和華是報仇的神,祂使用耶戶作為報血仇的使者(參:創四24;啟六10)。這概念在大衛生平中非常明顯(撒下四8,二十二48;參:詩九12,七十九10)。死於耶洗別手下的包括拿伯及其眾子,還有許多先知(王上十八4,十九10),俄巴底只救出了一百位(王上十八13)。耶戶的責任是貫徹實施此任務,一如耶羅波安(王上十四10)及巴沙(王上十六3、11∼12)全家的遭遇一樣。

  王權通常帶來政治及宗教上的腐敗,隨之而來的便是神的審判(參:撒上八6∼18;何十三11)。第10節應驗了列王紀上十四11,十六4及二十一23。

(3)軍隊的反應(九11∼13)

  當耶戶出來的時候,一位同伴問他說:「平安嗎?」(MT)其意不僅止於一切無恙嗎?(NIV)而帶有「他是否與你達成協議(亞喀得文「要求平安」)?」之意。當他規避此問題時,同伴要求耶戶實話實說(「這是假話」),因為他們不認識那人,也不知道他說 (AV,希伯來文 s!i^h]o^)什麼。此字主要意指「默想」(王上十八27;詩一○四34,一一九97)或某種形式的禱告(詩六十四1;箴二十三29之「怨言」可作低聲默想,參:AV之「含糊之詞」)。

  11. NIV作「他說什麼」或「他有什麼想法」(NEB),這種解釋比「空言」或「閒言」(Montgormery)更好,後者往往帶有視先知為瘋子(現中、新譯)、「失常」的意思。此字(m #s%ugga{)與忘形的行為有關,並非指精神失常或心理擾亂,而是一種病癥(申二十八34),或像導致大衛被逐出亞吉王宮的表現(撒上二十一13∼15),與真正先知的行為有所不同(耶二十九26;何九7),亞喀得文中同一字(se%gu^)乃用於形容野獸及婦人,可能指暴怒的行為,亦即和平之反義字326。請見:第20節。

  13. 軍長們各將自己的衣服鋪在他之下(NIV),宣告他為王。鋪衣服之舉帶有承認、效忠、允諾支持的意思(參:太二十一8;路十九36中民眾對基督的反應)。他們當時所在處不詳,譯為上層台階一字(NIV,呂譯:「全無裝飾的台階」,希伯來文 gerem)只出現於此處。希伯來文骨頭的反身代名詞「我的骨頭」意指「我自己」。以此來看 gerem 這個字,可解釋為台階「本身」。此字很有可能是建築用字,指樓梯平處中途到台階處(Gray)或是有支持的上坡結構(參:亞喀得文 girnu^。吹角(s%o^p{a{r)聲〔一如所羅門(王上一34)、約阿施(王下十一14)加冕時一樣〕乃為公開宣告及召集群眾。值得注意的是他們說「耶戶作王了」,而非一般的歡呼「願王萬歲」,因為後者是公眾一致認可時才會出現,例如:掃羅(撒上十24)、押沙龍(撒下十六16)、所羅門(王上一34、39)、約阿施(代下二十三11)及約西亞(王下十一12)。耶戶的未來尚待定論。

b. 以色列及猶大王之死(九14∼29)

  若欲預防以色列王約蘭召集人馬,必須儘速採取行動。作者交代了當時的情況(14∼15a節,有些英文譯本放在括弧內)。耶戶宣告:「若你們有你們的命」或「靈魂」(MT 直譯)可能意為「若你們是站在我這一邊」(REB,參:Gray)或更好的翻譯「若合你們的意思」(RSV)或「願望」(NRSV)。若你們同意(NIV),不要讓任何人(倖存者或叛徒)逃出城向約蘭報信。耶戶想出其不意,因此親自坐車去探望正在耶斯列夏宮中養傷的約蘭。約蘭收到報告,知道耶戶的隊伍來臨(17節,新譯;「隊伍」,希伯來文 s*i^p{`a^,譯為「豐富」,申三十三19;結二十六10),便打發一個騎馬的(rekeb[,亞喀得文 rakbu,此詞亦可用於指外交使者)去問「平安不平安?」當使者順從耶戶的呼召「你轉來跟著我」(呂譯)而變節時,約蘭和亞哈謝改變心意,差第二個使者去,說:「平安」(19節,s%a{lo^m)?他們觀察耶戶驅車的方式,並非像瘋子般「狂暴地」(AV)或狂放不羈地(這些都是有經驗的戰車長可能做到的),而是「甚猛」(希伯來文 m#s%ugga{``,見:11節;參:他爾根「迅速地」,約瑟夫「溫柔地、穩定地」)。

  約蘭和亞哈謝見耶戶不與使者談判,便親自出馬去問(MT作「向……呼叫」)耶戶說「平安嗎?」(談判),但耶戶不留任何談判餘地,因為只要耶洗別的異教之風一日存在,他就一日不與他們相交(22節)。他們相會之處正是亞哈及耶洗別魚肉拿伯的那塊田間(26節)。神的子民絕對不能與偶像崇拜(「淫行」,對假神的敬拜)扯上任何關係,因為神要求祂的子民絕對的忠心,這排除了任何假崇拜的可能性,包括邪術、「怪異的魔法」(RSV),或占卜(耶二十七9)。根據神的約,這些都是應死的罪(申十三,十七2∼7,十八10∼12)。任何關係中若沒有宗教的協議均沒有平安的可能性。

  24∼25. 神曾預言亞哈家會被摧毀,現在藉著祂的器皿耶戶莽撞的作為而得成就。他是有經驗的戰士,現在故意瞄準以色列王約蘭開弓。在此所用的字是弓箭手的專門用語:「開滿了弓」(MT;參:亞喀得文 qas%ta mullu^)亦即「用盡他的全力」拉弓(Rashi,RSV),畢甲是耶戶戰車上的(另一個較不可能的解釋是亞哈謝車上)的第三人(希伯來文s%a{li^s%,指非駕車者,或只是一位軍長,但是是王的助手;參:王下七2)。有可能畢甲乃驅馳自己的戰車在旁同行327。

  26. 因此他的作為是特意要應驗以利亞的預言(王上二十一18∼24)。

  27∼28. 亞哈謝之死記錄在此,遠比一般的結束公式更詳細,與以色列王駕崩的長篇敘述相稱,顯示作者的手法靈活。亞哈謝本想逃去猶大,卻被迫轉往米吉多。

  Beth Haggan(27節;意為「園亭」,和合、NIV 邊註:「園亭之路」)可能與耶斯列的王宮花園有關(王上二十一),但大多數的解經家視之為隱干寧(書十九21,二十一29),為現代的 Jenin,位於耶斯列以南十一公里處。上到姑珥的路(「上坡到」,RSV;「上到靠近的山谷」,REB)則是今日靠近 Tannach 通往 Gurra 的路(Aharoni,p.169)。很有可能耶戶殺得性起,超越了他整肅亞哈家的界限,殃及猶大國,因此後來受到咒詛(何一4)。然而後來亞哈謝的被殺卻被視為是神公義的審判(十一16;參八18、26)。

  29. 此節經文絕不可能是後來的編者所「修正的日期」,乃是將猶大曆與以色列曆相對照,顯示亞哈謝的統治乃在約蘭第十一至十二年之間(參:Ⅵ A 「前言公式」 4.)。

c. 耶洗別被殺(九30∼37)

  此事件被納入是為了要顯明以利亞的預言完全應驗(王上二十一23),並彰顯她的惡行及她為以色列帶來災難性影響的下場。

  30. 用銻(希伯來文 pu^k[;阿拉伯文為 qhl)來畫眼(和合譯作「擦粉」),乃為了加深眼圈輪廓,使之看來有放大的果效。她此舉未必是要賣弄風情,她的問話:「平安麼?」也可能並非是諷刺性的,而是真誠的問話(見:上述17∼22節)。她的話可能帶有想達成某種協議的目的。若果如此,則她所提及的心利便不是那位短命的篡位者(王上十六18∼20),否則那將是最不明智的問題。她的要求正是如此,可能帶有「英雄」(烏加列文為 d[mr)之雙關語。從窗戶裡往外觀看不一定表示她如妓女般無恥的樣子,那是出土於撒瑪利亞及寧錄的象牙上所雕刻的廟妓的情景,可能不是此處的意義。

  32. 希伯來文的「誰是與我一起的,誰?」可以解釋其意為「你是誰?下來與我一起」(希臘文)或「誰是站在我這一邊的?」他呼求幫助,有幾個「官員」(參:王上二十二9,現中;希伯來文 sa{ri^s)響應,「富貴」不一定是指作宮幃侍從的太監(和合與英文譯本)。

  33. 耶洗別被扔下來後,耶戶用自己所騎的馬來踐踏她致死,後來狗將她部分的殘骸吃了。

  36∼37. 耶戶顯然在三思後決定埋葬她,因為當時的人相信未葬之屍及不受尊重的回憶乃為凶兆,是極大的侮辱。我們無法確定此時的耽延是否因為他要與當地的人開會(吃了喝了,34節)以致延遲(Gray)。──《丁道爾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2%202King/12CT09.htm
新增日期: 2008/04/20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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