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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丁道爾聖經註釋——猶大的亞瑪謝(十四1∼22)

列王紀下 第14章

猶大的亞瑪謝(十四1∼22)

i. 王朝總評(十四1∼7)

  接下來的歷史記載顯明作者如何按照他的計畫自由取材。簡介包括猶大君王通常有的資料(1∼6節),接下來便是有關與以東爭戰的簡短報告(7節)以及由以色列角度記載有關約阿施的事蹟以及他入侵猶大之事,可能採用北國的資料來源(8∼14節),接著便是約阿施王朝的結束公式(15∼16節)。最後有關亞瑪謝生平的其餘事蹟及他在約阿施死後被暗殺一事(17∼21節)。許多解經家認為這是後來的改編,因此有許多個人的觀點出現,例如提及先祖(3節)、摩西律法(6節)及預言的應驗(25節,DtrP),但此敘事為一完整的整體。值得注意的是,由頭到尾作者均偏袒亞瑪謝過於同時期的以色列王。

  1∼2. 若在此加入亞瑪謝與其子亞撒利雅於主前約七九一年開始共同執政的二十四年(21節;參十五1∼2)更合乎此處的年代。亞撒利雅共作王五十二年,因此二十四年的共同執政不算過分。有些解經家企圖將二十九年讀為「九年」,但卻與第17節不合。一如猶大君王慣有的記錄,他母親的名字約耶但(Jehoaddin,MT K#t[i^b 及希臘文)也被記錄在此(見:導論Ⅵ A 「前言公式」第7段 a.)。有些版本及約瑟夫(《猶太古史》ix.9.1)則按歷代志下二十五1讀為Jehoaddan「Yah(u) 大為喜悅」(NIV 邊註)。

  3. 雖然對他的評價是行……為正,但不如(MT raq,「只是」)一詞,使人憶及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王上十五5),歷代志下二十五14∼16也提醒我們亞瑪謝並沒有真正自異教崇拜之風中脫離出來。他對神的忠心無法與他前任的亞撒及約沙法相比(王上十五11、14,二十二43)。

  4. 邱壇還沒有廢去。見:列王紀上十五14。

  5∼6. 顯然亞瑪謝如同所羅門一樣必須力求控制大局(參:王上二46,該處之動詞為「堅定」,此處則為「強大」)。他最終處死了暗殺他父之人(王下十二20),這是近東風俗,王所有的藩屬及臣僕都必須起誓參與執行(如:以撒哈頓之屬國條約,主前672年,Ⅱ302∼315)。亞述人的風俗是整個家族都受到牽連。然而,以色列的律法卻更為人道,禁止人因父親的罪(單數,申二十四16)處死兒子。這裡提及的摩西律法書並非後來申命記傳統的添加,而是必須對這種異於當時風俗的行為提出的解釋。跟隨神的律法而行的人應當是與眾不同的。

  7. 此處記載猶大如何重得在約蘭治下所失喪的以東治權(八20∼22),但未提供歷代志下二十五12的細節,該處暗示一萬人被殺,那是一整個軍團(參:王下十三7)。鹽谷位於北部的亞拉巴,在死海以南,是長年爭戰之處。大衛在此擊敗以東(撒下八13;代上十八12;詩六十篇首標題)。西拉(「石頭」)並非距死海以南八十公里的以東首都彼特拉,可能是位於 Buseirah 西北、俯視王道的 Sil` 349。將擄獲之地改名為約帖,表示對其有控制權。這種情況在以色列極為少見,例如迦南人拉億於被占領後被改名為但(士十八29),基納被改名為挪巴(民三十二42)。



349 J. R. Bartlett, The Moabites and Edomites, POTT, p.253,55頁。鐵器時代遺物至今仍在此出土。

ii. 以色列與猶大爭戰(十四8∼16)

  作者記載此以色列事件,卻未提供任何背景。亞瑪謝於戰勝以東之後,擄獲以東神像,將之融入耶路撒冷宗教中,因此導致神的怒氣及審判(代下二十五14∼15)。也有可能猶大軍隊攻打以東時所不需要用的傭兵洗劫了撒瑪利亞或以色列(代下二十五13∼24)。作者並未按照慣常的手法來描述敘事中主要人物的作為,只是清楚地顯示他相信亞瑪謝犯了勝利後心高氣傲的錯(10節)。

  8. 你來,與我面對面相見(NIV),並非僅是個人見面的邀請。「面對面」的確包括這個意義在內,通常被用來作為與神相遇的挑戰(創三十二30;出三十三11;申五4及林前十三12),NEB 則將之口語化翻譯為「開會的提議」(REB 作「對質」)。有解經家將此解釋為提議立約,藉著聯姻結盟以確立此約,這個解釋乃以後面的寓言為基礎。這種解釋會將猶大帶回約蘭及亞哈謝的情況(八27),因此不大可能。更好的解釋是宣戰的挑戰,因為在衝突開始出現時往往會有這種的辱罵(撒上十七4及下)。

  9. 這是個寓言(亦即並非建基於事實故事,與比喻及象徵相近),出現於許多古代文學文獻當中,通常以動物、樹木、植物為比喻,一如此處的用法一樣。有些解經家視此為城市之間的糾紛。主前十三世紀拉斯珊拉的一封信便是箴言謎語形式寫成的,是迦基米施及烏加列王之間的通信350,其形式可與約坦的寓言(士九8∼15)相比。其他的例子包括以賽亞書十15;以西結書十七3∼8;十九章1∼9。約阿施視自己為強壯的香柏樹,視亞瑪謝為脆弱易折的小蒺藜。

  10. 大勝以東「沖昏了你的頭」(NEB)。因你的勝利而誇口,但別把我牽連進去,這解釋較你以勝利為榮耀更生動。從約阿施的回答中可以看出這個寓言的意義為警告他若「參與鬥爭」(希伯來文為 ga{ra^,參:「自找麻煩」)將會「惹禍」(NEB),殃及猶大王及人民。歷代志作者暗示亞瑪謝不肯聽取這個警告,導致一連串的連鎖反應,神容許這些發生以使他敗壞(代下二十五20)。

  11. 這裡的伯示麥(Tell er-Rumeilah)位於耶路撒冷以西約三十二公里處(王上四9),在靠近但邊界(書十五10;撒上六9)的猶大境內,並非拿弗他利境內的伯示麥。伯示麥(毀壞程度為IIc)可能便是在此時被約阿施劫掠。

  13∼14. 耶路撒冷受侵犯。本段經文並未告知王於何處被擒、為時多久。可能他的兒子便是在此時被任命為代理執政(21節)。

  耶路撒冷在此時的地形如何不詳,但以法蓮門應當在北牆(尼十二39),相當於現代的大馬士革(示劍)門,角門位於西北一百八十哩破口處以外(耶三十一38;亞十四10)。經文並未記明此時自聖殿中被劫掠之物為何,但自從哈薛(王下十二17∼18)及更早期的示撒(王上十四25∼26)的掠奪之後,應當已經所剩無幾了。

  人質(14節;希伯來文b#ne{ hata`@rubo^t[{ 只在這裡及歷代志下二十五24的平行經文中出現)應當並非指要求戰爭賠償的抵押(此在舊約時代極為少見),而應當是將高級臣僕擄去以保證南國將來的行為不越軌。若被擄作人質者包括聖殿人員在內,則可能其中有些聖殿歌手被擄到北國,他們盼望回到神的殿中,因此寫作了諸如詩篇四十二至四十三篇的詩篇。

  15∼16. 約阿施王朝的結束公式可以在此重複出現一次(見十三12∼13),提醒讀者他在遭禍之後得到暫時的減輕。



350 J. Nougayrol, Textes Sumero-Accadiens des Archives et Bibliotheques prive*es dugarit, Ugaritica V, 1968, pp. 108∼109 No.35;參:D. Daube, Ancient Hebrew Fables(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iii. 亞瑪謝去世(十四17∼22)

  此節與前面有關他的記錄(7節)相連。結束公式始於18節,因記錄亞瑪謝所遭到的災禍而中斷。叛黨之人的名字不詳,但顯然是出於首都,因為亞瑪謝首先逃到拉吉(現代的Tell ed-Duweir,位於耶路撒冷西南五十五公里處351)。Yeivin 認為亞撒利雅(烏西雅)可能也有參與,因為他並未懲罰叛黨352。

  21∼22. 亞瑪謝的兒子亞撒利雅的被立可能是指較早時,當他仍然被囚之時,「猶大眾民已經立……亞撒利雅……作王,那時他年十六歲」。若譯成「已經」,這個「回顧」可以將這段經文與十五章1節所載有關他更加完全的故事相連。這個選立顯然是基於民意的揀選(參:王下十一14)。以拉他在亞喀巴灣西南,在 Tell el-Khaleifeh 發現的一塊印,上刻有「屬於約坦」,證明這塊地屬於猶大353。那是一個有防禦工事的古代港口,對當時的猶大極端重要,一如其對現代的以色列同樣的重要。由在伯特利發現的一塊南阿拉伯印,可知此地與南阿拉伯保持貿易的關係354。猶大對以拉他港的控制很快地便於約主前七三○年喪失於亞蘭人之手,亞蘭人後來將之拱手讓給與他們聯盟的以東人手下(十六6)。



351 這已經證實,但請見 G. I. Davies 所提出的質疑 Tell ed-duweir: not Libnah but Lachish, PEQ 117, 1985, pp. 92∼98.

352 S. Yeivin, The Divided Kingdom, WHJP IV, p. 160.

353 以東印lytm;N. Avigad, The Jotham Seal from Elat, BASOR 163, 1961, pp. 18∼22;參:N. Glueck, The Third Season of Excavation at Tell Kheleifeh, BASOR 79, 1940, pp. 13∼15,圖9;「以利以謝之子約坦」印,載於P. Bordreuil 及 A. Lemaire, Nouveaux sceaux he*breux et arame*ens, Semitica 29, 1979, p.75,圖IV.7。

354 R. L. Cleveland, More on the South Arabian Clay Stamp found at Beiti^n, BASOR 209, 1973, pp. 33∼36.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2%202King/12CT14.htm
新增日期: 2008/04/2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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