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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爾聖經註釋——大衛的晚年及所羅門的登基(王上一1∼二46)

列王紀上 第1章

Ⅰ 大衛的晚年及所羅門的登基(王上一1∼二46)

  這段宮廷歷史通常被稱為「繼位敘事」,接續撒母耳記下九至二十章的大衛王朝記事。風格生動,顯示作者(可能是拿單)對當事人有極深刻的認識。

  這裡所記載的是為了王位繼承權而引起的鬥爭(一1∼53),因為大衛老邁體弱,使這種鬥爭更形白熱化。大衛沒有指定誰是王位繼承人,這是他的失敗,特別是當時並不清楚是否應根據古代近東長子繼承的習俗,還是根據掃羅及大衛自己被神揀選為王的經歷。大衛王不但未能及時作決定,再加上他未能施行家教(6節),使情況更惡化。亞多尼雅事件(1∼27節)及亞比煞(3節,參二13∼35),都是現在所要討論的所羅門王朝歷史(二10∼十一43)中的重要因素。

A 大衛的晚年(一1∼4)

  大衛王年紀老邁,應當約有七十歲(四11;撒下五4∼5)。希伯來文為時日不多,暗示時間的飛逝(AV則譯為長久臥病)。王現在是臥病不起的人了。被一字(AV、NRSV、REB譯為「衣服」)與用來遮蓋會幕之布乃同一字(民四6;撒上十九13)。臣僕則包括所有的屬下,由奴隸到家僕到國家官員(王下五6,二十五8)及朝臣都算在內。他們對皇帝的稱呼通常是「我主我王」。

  2∼3. 使用年輕人以恢復體溫乃是古代的醫學療法(Galen, Method. Medic. Ⅷ.7; Josephus, Ant. Ⅷ.19.3)。在此所用的是一個適婚年齡的年輕女孩(處女,RSV譯為"maiden" ),其重點是沒有發生性關係(4節)。有些學者認為這是一個有沒有精力執行任務的考驗,考驗王是否需要一位共同執政的王124,但是並沒有明確證據顯示沒有力量執行任務會令一個王失去其統治的資格(參:亞撒利雅,王下十五5)。

  亞比煞的工作是睡在王的懷中,為的是要使王得暖(參:RSV所譯之「躺在你的懷中」)。她要伺候王(希伯來文「侍立在他面前」),奉養王,或如RSV所譯「伺候王並作他的看護」(RSV、REB,so{k[enet[ 是「受使喚」的意思,賽二十二15)。學者對於她與大衛的關係諸多爭議,有人認為大衛接納她為皇后125,但後來她卻被視為妃嬪(王上二22)。當拔示巴與拿單在場(15、22∼23節)時,她並未被辭退。亞多尼雅希望得她為妻,正如押尼珥要得到掃羅的妃嬪(撒下三7)、押沙龍要得到大衛的妃嬪(撒下十六21∼22)以取得王位的名份一樣。妃嬪(pileges%)並非金屋藏嬌,而是第二等的妻子。書念是現代的So{lem,在拿撒勒東南方十一公里處,距以薩迦境內的耶斯列以北五公里(撒上二十八4),以利沙也去那裡探訪過(王下四8)。我們不需要硬指亞比煞便是雅歌六13的書拉密女。



124 J. Gray, p. 77,其根據為C. H. Gordon所著的Ugaritic Textbook(Rome: Pontifical Institute, 1965), No. 127, pp. 35∼38;參:A. R. Johnson所著的The Vitality of the Individual in the thought of Ancient Israel(Cardiff: University of Wales Press, 1964).

125 M. J. Mulder, Versuch zur Deutung von sokenet in 1Ko/.1. 2, 4 , VT 22, 1972, pp. 43∼54.

B 亞多尼雅謀取王位(一5∼10)

  亞多尼雅年約三十五歲,排行第四,在基利押、暗嫩、押沙龍死後(撒下三2∼4,十三28,十八15),是大衛仍然健在之子中最長的。他因為有長子的身分而自尊(5節,RSV譯為「高舉他自己」;REB譯為「自誇」;希伯來文,過去完成式,"had been exalting")。這裡提及他母親的名字,根據猶大王位繼承的歷史習俗(參:導論Ⅵ A 「前言公式」第6段{LinkToBook:TopicID=131,Name= A 前言公式}),這可能是對他自稱為王的有利因素。

  5. 雖然大家都知道大衛屬意於所羅門(10節),但是亞多尼雅卻說我必作王,公開的宣稱他有王位繼承權。他為了贏取民心,為自己建立了陣容浩大的馬車及馬兵隊(若按JB而言是單數),一如押沙龍以前所做的(撒下十五1)。實際上這是個人的軍隊勢力,目的是為了防止所羅門發動軍事政變爭奪王位。在前頭奔走的人是皇室貼身護衛中的一部分(十四27;撒上二十二17)。

  6. 他父親素來沒有使他憂悶或作「使他生氣」(NASB),比「使他不悅」(RSV)更加傳神。作者這句評語(參:第8、10節)暴露出大衛的弱點,他不願意使他的孩子在身體或心靈上受任何的苦(希伯來文,`s]b 意為「使生氣,使情緒沮喪」;現代希伯來文,「管教孩子使他成器」之意)。他疏於管教暗嫩(撒下十三21)及押沙龍(撒下十八5)曾經導致家庭及國家的動盪不安。舊約中還有其他的例子,看到敬虔的父母因無法管教自己的家庭而失敗(例如:以利,撒上二12∼17)。請參考箴言二十二6及亞伯拉罕所領受的管教責任(創十八19)。甚俊美:體面的外表一如英勇的性格一樣,是受人歡迎的領袖質素,例如:他的父親(撒上十六12)、他的兄弟押沙龍(撒下十四25)及掃羅王(撒上九2),均為外表體面的人。

  7∼8. 亞多尼雅受到大衛外甥約押(撒下二18)的擁護(希伯來文,`zr~ h]r,意指道義上或實質上的「伸出援手」)。約押是軍隊的統帥,與大衛貼身護衛隊及專業軍隊的將領比拿雅為對頭。約押可能是為了大衛以前想用亞瑪撒取代他(撒下十九13)心存不平而想報復。亞比亞他原為大衛顧問之一(撒上二十二20),可能對大祭司撒督心懷嫉妒,撒督來自耶路撒冷,因此可能屬於原來的耶布斯族(撒下八17)126,現在的位置凌駕在他之上。亞多尼雅顯然曾經先與這二人商議(希伯來文意為「他的話到了他們那裡」)之後,才邀請猶大國的臣僕加入。

  9. 宰殺動物獻祭宴請賓客之目的可能是為了要取得正式的支持(一如押沙龍在撒下十五7∼12所作的一樣),並非是象徵性的登基慶祝儀式。他所揀選的地點是隱羅結旁("Spring of the fuller" 意為「更滿之泉」,現代的 Bir Ayub,是約伯井,位於耶路撒冷東南方的汲淪谷),是便雅憫支派及猶大支派地界交界處(書十五7,十八16),南接猶大,亞多尼雅支持者大部分來自猶大。他在此大擺筵席,可能想避免大衛護衛隊的注意。有些學者認為瑣希列磐石(RSV 譯為「蛇石」)帶有象徵性的重要性,可能這便是尼希米記二13的蛇井(Serpents Well)。有些人認為這便是 Silwan 附近的 Ez-Zahweikeh,或是通向橄欖山的陡峭山巖127。

  10. 這裡漏掉撒督的名字,還有拿單、比拿雅、所羅門沒有被邀請,都是很重要的因素。待客之道的傳統使得主人不能採取對客人不利的行動。經文介紹所羅門為他的兄弟,為下面的敘事鋪路,並使人知道他有權要求王位。



126 J. A. Soggin, Der Offiziell Gefo/rderte Synkretismus in Israel wahrend des 10 Jahrhunderts , ZAW 78, 1966, pp. 179∼204.

127 參:G. R. Driver的 Hebrew Notes, ZAW 52, 1934, pp. 51,The Rolling Stone。

C 拿單及拔示巴之抗衡行動(一11∼27)

  這個敘事極為生動,並且按照傳統希伯來風格,有許多的重述(例如:19、25節及13、17、30節)。先知拿單可能自覺有責任使得神所應許的大衛王朝得以延續,一如以前撒母耳覺得自己有責任膏立王一樣。他與拔示巴的計畫(11∼cs1614節)符合拔示巴想成為一位有影響力之太后的心願(參二19,十五13;王下十13),也能達到他的願望,提名一位共同執政及王位繼承者(27節)。此計畫乃按照向王申訴時的正常程序,未必是正式的訴訟,其程序包括對王的尊稱(17∼18節)、陳情(17∼19節)、請求定奪(20∼21節)、見證人印證(22∼27節)、起誓決定(29∼30節)128。

  11∼12. 亞多尼雅的作為被視為正式稱王(25節,二15)。雖然尚未加冕,也未被指定為繼位太子,然而他卻「儼然如王一樣的舉止」。通常一位篡位者自然便會毀滅其所有的對手及對手之家族(十五29;王下十11,十一1)。

  13. 這裡所宣稱大衛的誓言(參17、28∼30節)可能未必是虛構的,由他寵愛所羅門一事上也可看出端倪(撒下七)。所羅門是拔示巴的次子,「代替」了那出世不久便死了的嬰兒(參:撒下十一2∼5,十二15∼18、24)。

  15. 亞比煞在場,成為見證人。這可能便是所羅門後來不肯將她賜給亞多尼雅的原因(二22)。

  17∼20. 你的婢女(~a{ma^)是正式尊稱中的一部分,然而此詞亦可稱作「妃嬪」(出二十一7,二十三12)。她宣稱大衛曾經指著神的名起誓,這是要提醒大衛這種誓言是不可違背的(參29節;出二十7;利十九12;士十一30、35)。她向大衛施加壓力,提醒他仍然受民擁戴,有權提名一位繼承人。

  21. 與列祖同睡(RSV、AV;NIV 譯作「與列祖同安息」)之意不僅是「死」,乃是指安詳的死及埋葬,並且「歸於你的列祖╱家族╱祖先」(一如烏加列及亞喀得文的意思一樣)129。與列祖同睡或是同安息,意為被埋葬在祖墳之中,然而大衛開創了一個新的王朝,因此埋葬的地點仍待確定(二10)。若所羅門未被選中,則拿單及拔示巴將會被算為罪人(RSV譯為「冒犯者」),會因為陰謀的罪名而被處死(參12節)。

  22. 拿單抵達時,拔示巴退避(參28節)。拿單預設大衛沒有通知他就已認可並授權亞多尼雅之作為。他並沒有直接提及任何有關應許所羅門繼承王位的誓言(13、17節),但是卻強調亞多尼雅有軍長(25節,希伯來文是複數;參,Lucian 校訂本的單數,因此 RSV 加上「軍長約押」;NEB 譯為「總司令」)的支持。這反映出拿單如以前一樣的率直敢言(參:撒下十二)。

  25. 願王萬歲(AV譯為「神佑吾王」)是一種公開的宣告,是加冕登基儀式中的最高潮(一如巴比倫習俗一樣,參34節;並參:耶戶及約阿施,王下九13,十一12),同時也表示向王效忠(參31節)。



128 V. Sasson, An Unrecognised Juridical Term in the Yavneh-Yam Lawsuit and in an Unnoticed Biblical Parallel, BASOR 232, 1978, pp. 57∼62.

129 W. L. Moran, New Evidence at Mari on the History of Prophecy , Biblica 50, 1969, p. 42.

D 大衛印證所羅門為繼位人(一28∼40)

  大衛依從拿單及拔示巴所求,指定所羅門為與他共同執政者(參43∼44、47∼48節),在他病時全權代理(46、53節)。這種作法當時在米索不達米亞及埃及全地已極為通行。

  29. 大衛正式的起誓說我指著耶和華起誓,是以大衛親身經歷神的拯救(希伯來文作「救贖我」,參:撒下四9)及神以前的應許為基礎(參13節)。

  32∼33. 大衛明智而迅速地採取行動,以致亞多尼雅若再繼續作出任何宣稱均將屬於反叛。他知道在這種危機的時刻需要公眾的支持,因此他明智的安排中包括使用他自己的御駕。君王通常騎馬或騾,作為其身分的象徵(參:撒下十三29;斯六8∼9及在馬里之發現)。一隻母騾(希伯來經文 pirda^)被選作所羅門的座騎,在基訓陡峭的路上遊行(參25、33節,走下)。省長騎在白色的母驢上面(士五10,十4),彌賽亞也是如此以王及統治者的身分來臨(亞九9;太二十一5)。基訓位於錫安山以東的汲淪谷(現代的 Ain Umm ed-Daraj,被指為就是「梯級之母」,或稱米利暗泉)可能是為了要與亞多尼雅在一公里以外擺宴的隱羅結相對峙。有人認為這是開始作王的潔淨儀式,是這位耶路撒冷第一個君王登基儀式中的一部分,但是此說並無根據。

  34. 膏抹是公開授任不可或缺的一個儀式(撒上九16),現在是直接的王位繼承(參:王下十一12),因此由大祭司執行膏抹儀式(39節的動詞為單數),拿單也同時授權支持此舉。先知所膏抹的是那些本不是君王的後裔,卻被神揀選為新立君王的人,例如掃羅(撒上九16)、大衛(撒上十六13)及耶戶(王下九3)。吹角(s%o^pa{r)象徵一個新王朝的開始(39節;王下十一14;撒下十五10)。

  35. 所羅門被立為君(NIV 作「統治者」,na{gi^d),此頭銜曾用於具有神賜領袖魅力的掃羅(撒上九16,十1)及大衛(撒下七8)身上。在此可能僅僅一如其通常的意義,指在政府、軍隊或宗教事務中具顯赫地位者。這並非一定是指部族軍事領袖、指定繼位的王子130或是「君」(一如 REB 所譯;參:其作為彌賽亞頭銜之用法,但九25)。

  36. 比拿雅用阿們(「印證」)二字宣誓軍隊的效忠!赫人軍隊起誓時亦是如此。這是一種法律上的見證及認可(申二十七15∼26)。我們不需要將命定修改成為「如此作」(此乃 Gray 的作法)或「立法」(ya~@me{n,Lucian 修訂本如此翻譯)。比大衛更大並非只是針對疆土權勢擴展而發的敬虔願望(參47節);這在基督的治下得到應驗,基督的治權比所羅門的還要大(太十二42)。

  38. 基利提人及比利提人是大衛貼身護衛中的非利士人(撒下八18),包括克里特島人以及少數民族群體的人,除非 Pelethites 是 Pelis%ti^ 巴勒斯坦人)的形式之一131。

  39∼40. 盛膏油的角(帶有定冠詞)乃被保存於耶路撒冷暫時存放約櫃的帳幕裡(撒下六17,七2)。膏抹表示授任,並非特定的立約關係。眾民代表參加希伯來人加冕典禮的人民,並非正式組織的群眾(參:王下二十三1∼3)。他們熱鬧的慶典包括吹笛或「管樂器」(AV、RSV),有人根據一些手抄本(七十士譯本、敘利亞抄本、他爾根版本)而讀成「跳舞」。聲音震地或作「將地分開」(NRSV、REB)使用當地所熟悉的、與地震有關的回響用詞(參:賽六4,二十九6;亞十四5)。



130 E. Lipin*ski, Le re*cit de 1 Rois xii.1∼19 a& la lumie&re de lancien usage de lhe*breu et de nouveaux textes de Mari, VT 24, 1974, pp. 447∼449.

131 POTT, p. 56; Montgomery, p. 86.

E 亞多尼雅陰謀失敗(一41∼53)

  所羅門的登基(35、44節)瓦解了敵對的勢力,因為若他們繼續下去會演變成內戰及反叛。

  41. 筵宴方畢,聽見這聲音可以譯為「聽見這聲音而結束他們的筵宴」。約押是軍人出身,對於號角聲很敏感,他們所在的基訓也很容易可以聽到角聲132,同時也聽到「城堡中」(qirya^,而非「城中」)有響聲(好像群蜂嗡嗡一樣,ho^ma^, NRSV 及 REB 譯為「騷動」)。

  42. 當押沙龍叛變(撒下十五36)時,約拿單是大衛親信的信差,逗留在城中。他是一個忠義的人(NIV譯作「可敬的人」,參cs1652節),亦即「可尊敬的人」(REB),一個有力量的人(~i^s% h]ayil)──在精神、體力及財富上均有力量的人。

  43∼48. 此段經文是很好的敘事體裁,重述第33∼35a節及38∼40節的經文。約拿單的信息很清楚。這個消息絕非(NIV)好消息,「差得遠了」(NEB、REB;希伯來文,~@b]a{l,意為「不,但是」,是強烈的反意字)。他們所聽見的「聲音」或是響聲被解釋為人民對所羅門登基的熱烈響應。全體的宮廷行政人員(王的臣僕)都聚集來恭賀(希伯來文「祝福」)王即位。大衛現在有了一位繼承人。「賜我一人今日坐在」;希臘文版本及敘利亞版本加上「我後裔中」,意為「我子孫中的一人」(RSV)。

  49∼53. 所羅門的回應。因為沒有人膽敢抗拒一位受膏的君王,因此亞多尼雅以為必定很快會遭報復,他便按傳統的方式抓住祭壇的角以求庇護(50節,參:出二十一12∼14;民三十五6)。經文並未說明他在何處尋求庇護,可能是在耶路撒冷的會幕(一如Luciea修訂版)而非在基遍。米吉多、基色、別是巴及但均有有角的祭壇133。角(出二十七2)通常被用來捆綁被獻的祭牲。抓住祭壇的角是求取神的保護,直到其個案受到審判為止。這方法可以避免過度的血仇血報(出二十一13)。中古世紀時教會被稱為「聖所」。

  所羅門行使他新任共同執政的君王權柄,亞多尼雅承認此點,稱他為「王」(51節)。所羅門王宣布一個帶有條件的赦罪令,「首先」(RSV;參:NIV 譯為「今日」;REB 譯為「此時此地」;希伯來聖經意為「如同這日」)在見證人面前起誓,宣布特赦,條件是亞多尼雅必須行事如忠義的人(52節),REB 譯為「可敬的人」,意為不僅止於「像個正人君子」,而是一個不去「行惡」的人。若果不然,他就會被處死刑(死在刀劍之下,參二24∼25)。所羅門的吩咐「你回家去吧」(53節,「家」 RSV 及 REB 譯為「房子」)並非軟禁在家、不准公開露面或放逐的意思(一如撒下十四24的押沙龍),而是表示協議或是非全面的和解(否則會加上「平平安安的」,王下五19)134。



132 B. Cobbey Crisler, The Acoustics and Crowd Capacity of Natura1 Theatres in Palestine, BA 39, 1976, pp. 139∼140.

133 IBD, p. 35; A. Biran, An Israelite Horned Altar at Dan, BA 37, 1974, pp. 2∼6, 106∼107.

134 參:D. J. Wiseman, "Is it peace?"-Covenant and Diplomacy, VT 32, 1982, pp. 311∼326.

──《丁道爾聖經註釋》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http://www.ccbiblestudy.org/Old%20Testament/11%201King/11CT01.htm
新增日期: 2008/04/2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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