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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穗

創世記 第16章

創十六1】「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

在創十五章?,要生兒子的應許是有了,信心也有了,但是一天過一天,一月過一月,一年過一年,還是沒有兒子。這就給我們看見,信心是要經過試驗的。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一步一步長進的。

【創十六2~3】「...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

亞伯拉罕聽了妻子的話,納夏甲為妾,生了以實瑪利。他以為神既然應許他有一個兒子,他就想幫神的忙,好成全神的旨意。但他沒有看見,信就是停止自己的活動,等候神來作。我們甚麼時候能信,我們甚麼時候就不自己作(來四10)。這是亞伯拉罕因兒子的事所受的第一個試驗。

神所定規的,是亞伯拉罕要藉著撒拉生兒子。問題不是在於亞伯拉罕生不生兒子,問題乃是在於他藉著誰生這一個兒子;不是亞伯拉罕有了兒子就能滿足神的心,乃是亞伯拉罕的這一個兒子必須是從撒拉生的纔能滿足神的心。我們應當作見證,我們應當傳福音,這些事都是對的;但是,神所爭執的,乃是問由誰來作,由誰來傳。神所注重的問題還不是在於事情的有無,而是在於事情的來源。

【24 以實瑪利和以撒的後裔有何分別?創十六11,15;十七19-21】

答:1.以實瑪利--是神聽見的意思(十六11),為亞伯拉罕之妾埃及人夏甲(意即逃跑)所生的兒子(十六3,6,15)。因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由使女生的,是從人意生的(加四23,約一13),他的母親夏甲又為含的後裔,出於咒詛的宗族(創九22-25,十6),所以神沒有應許他作亞伯拉罕正統的後嗣。但神也應允賜福給他,使他的後裔昌盛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成為另一大國(十七20,廿一13,18,廿五12-16)。他蒙神保佑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當他住進巴蘭的曠野時,夏甲從埃及地給他娶了妻子,生了十二族長,又生一女兒名瑪哈拉,又名巴實抹(廿一20,21,廿五12-16,廿八9,卅六3)。以實瑪利享年一百卅七歲(廿五17)。他的後裔即為阿拉伯的土人,所以阿拉伯人稱夏甲為他們的祖母,說夏甲非亞伯拉罕之妾,乃是他的妻子,其子以實瑪利所生之十二子,後來成為亞伯拉罕之十二族。清真教主穆罕默德即為他的後裔。他們所信的神是唯一的真主阿拉(Allah意即天父或神),乃為穆氏所宣導者。

2.以撒--是喜笑的意思(廿一6),為亞伯拉罕之妻撒拉所生的,是照神所應許,所定的時候而生的獨生子(十七19,十八10,14,廿一2,3,廿二2,加四23)。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立他作多國的父,使他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神要作他和他後裔的神(十七4-7);同樣神也要與以撒堅定所立的約,為他後裔作永遠的約。從以撒生的,才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十七19,21,廿一12)。亞伯拉罕在將以撒獻為燔祭的事上,表明了父子二人同行,順服神的美好見證(廿二1-18)。以撒享年一百八十歲(卅五28,29),其妻利百加生下雙子以掃和雅各,二族要從他們分出(廿五23-26)。後來以掃的後裔繁多,成為以東人的始祖(卅六9)。雅各生十二子,乃為以色列人十二支派書宗族的代表(廿九31-卅24,民一20-44)。他們所信的神,乃是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三6)。從以上二子的出身和地位觀之,一是憑著血氣和人意生的,一是出於神的應許生的,他們的後裔形成種族和信仰上的兩大宗系,即以色列人與阿拉伯人。這兩個民族,不但信仰不同,並且成為世仇,禍患迄無止境。

【創十六14】「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

「庇耳拉海萊」的意思是「那活著並看見我者的井」。夏甲起這名的故事告訴我們,祂一直是那察看的神,也是永活的神,祂一切的作為都根據祂的察看。許多時候,在蒙揀選的選民之外,祂也賜恩給那些看見祂的人,不管他們對祂的認識,是何等的殘缺。

【創十六15】「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夏甲就是指律法(參閱加四23~25)。律法是代表神的要求,十條誡命就是代表神對於人的十樣要求。所以,遵行神的律法意思就是我要給神,我要討神的喜歡。但是,「凡以行律法為本的人,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0)。換句話說,以「我要」討神喜歡為本的人,就是被咒詛的人。因為人憑著自己不能討神的喜歡,不配得神的喜歡。甚麼時候人要行律法,甚麼時候就有肉體(羅七章)。一個用肉體的力量去討神喜歡的人,就是神所不喜歡的人。夏甲就是代表律法,以實瑪利就是代表肉體的結果。

我們能不能討神的喜歡,關鍵是在於十字架有沒有在我們身上作工,對付我們的肉體,對付我們的天然生命;真信神的人就不憑著自己的血氣動。神是工作的主,所以,神的兒女最得罪神的事,就是奪去神作工的地位。許多時候,我們的錯就在這?:我們不能信,我們不能託,我們不能等,我們不能把事情交在神的手?。這是我們得罪神的根源。

【創十六16】「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神所定規的,是要等到亞伯拉罕一百歲的時候生兒子(創廿一5)。所以,甚麼叫作以實瑪利?以實瑪利就是不及時而生的,又是出乎自己的。我們可以說,以實瑪利包括兩個特點:一個是源頭不對,一個是時間太早。神決不喜歡在神的時候沒有到之先,我們就生一個以實瑪利。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5/29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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