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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 穗

創世記 第17章

【創十七1】「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我們參看創十六章末一節就知道,當亞伯拉罕生了以實瑪利之後,有十三年之久,神沒有對他說話。雖然他生了一個兒子,但是他虛度了十三年。這也是許多基督徒所經歷的,就是甚麼時候我們憑著肉體作事,甚麼時候神就把我們擺在一邊,讓我們去喫我們肉體所結的果子。我們在這一段期間所過的日子,在神看來,完全是虛度的。

「全能的神」照原文也可譯作「全足的神」。亞伯拉罕雖然曾相信神是有能力的神,但也許還沒有相信神是全足的神,所以他要憑自己作事。神在這?給他看見,他如果相信神是全足的神,他就得在神面前作完全人。完全的人就是純潔的人,神所要求於亞伯拉罕的是純潔沒有攙雜。

神沒有向那強壯的亞伯蘭說這句話,因內時他還能夠產生出一個像以實瑪利的兒子來。神一直等到祂的僕人完全沒有辦法了,即使他想還要生一個以實瑪利也是無能為力了,然後(惟有等到這個時候)神才向他重新顯現,啟示祂是全能的神。

沒有任何跡象,顯示亞伯蘭對他自己的光景曾有過悔悟,甚至以實瑪利在他眼中,反而變得更加寶貝了。他到底有沒有覺悔自己的錯誤呢?他有沒有尋求神呢?如果他還不知道自己的錯誤,真的沒有尋求神,那從人的觀點看來,他似乎是沒有多大出息了!然而有沒有出息並不繫於他要神,乃繫於神要他。神的確要他!神仍然沒有停止在祂的僕人身上作工,祂沒有放棄亞伯蘭。神向他說:『你要認識我是全能者』,『並要行走在這認識的光中』,『也要作完全人』。作『完全人』是甚麼意思?是要他完全地軟弱,徹底地無能,好讓全能的神來成全一切。



【創十七1】「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

這?「全能的神」原文是「伊勒沙代」;「伊勒」的意思是全能,「沙代」則是完全的供應和安慰。故全名直譯應為「全豐的全能者」。

當神來呼召亞伯蘭作完全人的時候,先將祂自己的豐富啟示給他,意思是要亞伯蘭靠著祂的豐富行在祂面前。沒有一個人能憑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在神面前作完全人,但我們有位全豐全足的神,樂意在柔細並大能中供應我們,我們還有甚麼不能的呢?



【創十七5】「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

「亞伯」在原文的意思是「父親」。亞伯拉罕一生所學習的功課就是認識神是父;神是父的意思就是一切都是出乎神的。神是創造者,神是惟一的發起人。亞伯拉罕的意思就是「多國的父」。羅馬書第四章告訴我們說,亞伯拉罕是所有信主之人的祖宗。沒有一個人信主而不是從亞伯拉罕起的。在神的救贖計劃?,是以亞伯拉罕為起點的。亞伯拉罕是頭一個信的人,然後從他生出許多信的人。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



【創十七10】「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

本章前段的話說出,神要從亞伯拉罕身上,得著一班子民,神要做他們的神。這一節就是說明,我們該站在甚麼地位上纔能作神的子民。神的子民就是受過割禮的人。簡單的說,割禮就是除去肉體,就是對付人本來的力量、人天然的能力。割禮就是神子民的記號。換句話說,神所要得著的一班子民,應當是沒有肉體的活動的,沒有肉體的能力的,沒有血氣的力量的。



【創十七12】「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

生還不夠,買還不夠,要受了割禮纔夠。我們這些人都是神所生的,也都是神所買的。以救贖來說,我們是神所買的;以生命來說,我們是神所生的。但是,如果我們沒有受割禮,我們就在神的子民的見證上沒有分。



【創十七14】「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

這是說,沒有受割禮的人,是不能作神見證的器皿的。所以一個人雖然得著了救贖,雖然得著了生命,但是如果他沒有受割禮,如果他不認識對付肉體的十字架,他還是不能作神的子民,他還是一個從民中被剪除的人。



【創十七17】「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

亞伯拉罕的笑,是笑神麼?不是,他實在是在那?笑自己。他對自己完全絕望了,他看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了,看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了,這是環境到了絕路。人在環境艱難的時候,反而容易相信神。



【創十七19】「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

我們在神面前要注意這一個:神要亞伯拉罕生的是以撒,不是以實瑪利!神永遠不肯接受我們人把甚麼東西拿來代替祂的工作。等了十三年之久,祂還是要亞伯拉罕生以撒,以實瑪利不能滿足神的心!



【24 以實瑪利和以撒的後裔有何分別?創十六11,15;十七19-21】

答:1.以實瑪利--是神聽見的意思(十六11),為亞伯拉罕之妾埃及人夏甲(意即逃跑)所生的兒子(十六3,6,15)。因以實瑪利是按著血氣由使女生的,是從人意生的(加四23,約一13),他的母親夏甲又為含的後裔,出於咒詛的宗族(創九22-25,十6),所以神沒有應許他作亞伯拉罕正統的後嗣。但神也應允賜福給他,使他的後裔昌盛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成為另一大國(十七20,廿一13,18,廿五12-16)。他蒙神保佑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當他住進巴蘭的曠野時,夏甲從埃及地給他娶了妻子,生了十二族長,又生一女兒名瑪哈拉,又名巴實抹(廿一20,21,廿五12-16,廿八9,卅六3)。以實瑪利享年一百卅七歲(廿五17)。他的後裔即為阿拉伯的土人,所以阿拉伯人稱夏甲為他們的祖母,說夏甲非亞伯拉罕之妾,乃是他的妻子,其子以實瑪利所生之十二子,後來成為亞伯拉罕之十二族。清真教主穆罕默德即為他的後裔。他們所信的神是唯一的真主阿拉(Allah意即天父或神),乃為穆氏所宣導者。

2.以撒--是喜笑的意思(廿一6),為亞伯拉罕之妻撒拉所生的,是照神所應許,所定的時候而生的獨生子(十七19,十八10,14,廿一2,3,廿二2,加四23)。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立他作多國的父,使他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他而立,君王從他而出,神要作他和他後裔的神(十七4-7);同樣神也要與以撒堅定所立的約,為他後裔作永遠的約。從以撒生的,才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十七19,21,廿一12)。亞伯拉罕在將以撒獻為燔祭的事上,表明了父子二人同行,順服神的美好見證(廿二1-18)。以撒享年一百八十歲(卅五28,29),其妻利百加生下雙子以掃和雅各,二族要從他們分出(廿五23-26)。後來以掃的後裔繁多,成為以東人的始祖(卅六9)。雅各生十二子,乃為以色列人十二支派書宗族的代表(廿九31-卅24,民一20-44)。他們所信的神,乃是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出三6)。從以上二子的出身和地位觀之,一是憑著血氣和人意生的,一是出於神的應許生的,他們的後裔形成種族和信仰上的兩大宗系,即以色列人與阿拉伯人。這兩個民族,不但信仰不同,並且成為世仇,禍患迄無止境。創十七24】「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

亞伯拉罕的受割禮,就是他承認自己是完了,他的肉體是毫無辦法了。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5/30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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