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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節詳解

路加福音 第15章


【路十五1】「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祂講道。」

﹝背景註解﹞「眾稅吏和罪人,」他們是當時敬虔的猶太人所藐視的一個社會階層(參徒十28)。



【路十五2】「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喫飯。』」

﹝背景註解﹞「法利賽人和文士,」『法利賽人』是猶太教中最嚴謹的教派,自誇有高度聖潔的生活、對神敬虔、並具豐富的聖經知識。『文士』是專門抄寫並教授舊約聖經的人,他們熟悉舊約聖經和古人對律法的解釋;他們之中大多數屬於法利賽人,但並非所有的文士都是法利賽人。

﹝文意註解﹞「私下議論,」在他們自己人當中嘀咕抱怨,只是沒有公開談論。

「又同他們喫飯,」與人一同吃飯,其意不止於單純的交往,更表示接納與認可(參徒十一3;林前五11;加二12)。

﹝靈意註解﹞「法利賽人,」代表傳統的宗教徒;「文士,」代表宗教界?有知識和地位的人士。

宗教人士只知定罪別人,卻不知自己是在罪惡?。他們認為神是以公義對待人,所以凡是屬神的人應該潔身自愛,不可和罪人交接來往。但主耶穌卻一反人們的宗教觀念。

﹝話中之光﹞(一)法利賽人以傳統的宗教觀念來衡量主,就跟不上主的行動;我們若執迷於老舊的聖經觀念,也會跟不上主嶄新的帶領。

(二)人雖自己不義,卻喜歡見神用公義待人。人因不知神的恩典,就怪神施恩與人,所以恩典的態度是受人非議見怪的。

(三)主雖與罪人來往,但是聖經說,祂遠離罪(來七26);也只有遠離罪的,才能親近罪人。



【路十五3】「耶穌就用比喻,說:」

﹝原文字義﹞「比喻」旁例,表樣。

﹝文意註解﹞『就』字表明1~2節是下面三個比喻的背景起因。

『比喻』是用大家熟悉的事物來表達深刻真理的一種方式。

﹝靈意註解﹞主在本章?所舉的三個比喻,豫表三一神如何愛罪人,尋找並接納罪人:

1.子神降生為人,在地上尋找罪人,將悔改的罪人帶回神的家中(3~7節)。

2.靈神在罪人的心?細細搜尋,直到罪人心?受感悔改歸神(8~10節)。

3.父神接納悔改歸回的罪人,並且一同歡喜快樂(11~32節)。



【路十五4】「『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

﹝背景註解﹞「迷路的羊,」羊性愚拙,容易走迷,需牧人的照顧和引導。

﹝靈意註解﹞『一百隻羊』表徵世人,在此特指猶太人;『失去的一隻』表徵罪人,在此特指猶太人中的稅吏和罪人;『九十九隻羊』表徵自義不肯悔改的人,在此特指猶太人中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找羊的牧人』豫表基督。

「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曠野』表徵世界;『撇在曠野』這話表明基督已來到世上,與人同在(參約一14)。

﹝話中之光﹞(一)也許我們自認不過是千萬基督徒中最微小的一個,但主卻看重我們,永不忘記我們;如果我們走迷了,祂就傷心的來把我們找回。

(二)迷羊的比喻說出:人若離開基督,就要失去基督豐滿的牧養、供應、安息、引領、保守等(參詩廿三篇)。



【路十五5】「找著了,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回到家?。」

﹝靈意註解﹞「就歡歡喜喜的扛在肩上,」『扛在肩上』表明救主拯救的力量,以及祂拯救的愛。

「回到家?,」『家』豫表神的家,就是教會。

﹝話中之光﹞(一)牧人找到了羊,不是先責打牠,乃是把牠「扛在肩上」,帶回家中;每當我們遠離主又重新被主找回時,也一樣躺在主的懷中,享受主的恩愛,而回到教會中。

(二)「扛在肩上,」這意味著得救的人所享有的特殊地位,和與主的親密關係,這是一般人所無法認識的。



【路十五6】「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罷。”」

﹝文意註解﹞牧人不是為著自己免遭受損失而歡喜,而是為著那羊免被野獸吞吃而歡喜。

﹝靈意註解﹞「就請朋友鄰舍來,」『朋友鄰舍』豫表三一神和天使。



【路十五7】「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原文字義﹞「悔改」心思的轉變,思想上的改變。

﹝文意註解﹞『悔改』是指心思從背向神轉而歸向神;『不用悔改的義人』是一種反面的諷刺語,是針對法利賽人而說的(參2節),指他們是自以為義(參五27~39;七36~50;十八9),且不覺得需要悔改的人。

「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對罪人悔改,神所表現的關心與喜樂之心,恰與法利賽人及文士的態度(參2節)成了極強烈的對比。

﹝話中之光﹞(一)自以為義的人覺得自己很好,不覺得有悔改的需要,所以不會、也「不用悔改」。

(二)承認自己是失喪的罪人,並且悔改,能給主帶來滿足的喜樂;但在那些從不感到需要悔改的人身上,祂卻得不到這種喜樂。



【路十五8】「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直到找著麼?」

﹝背景註解﹞『一塊錢』係希臘幣制的基本單位(drachma),相當於羅馬的一錢銀子(denarii);約為當時工人一天的工資(參太廿2)。

「細細的找,」古時中東的房子通常窗戶極小,或甚沒有窗戶,而且是泥土地,要尋找一個錢幣相當困難。

據說古時猶太人婦女們喜歡在前額上帶一串叫作『仙迷蒂』(semedi)的妝飾品,是用銀幣作成的。這串飾物代表訂婚或結婚的信物,雖然它本身的價值不大,但在配帶它的婦女心中,則視為無價之寶。所以一旦遺失一個銀幣,一定會仔細的清掃,直到找著為止。

﹝靈意註解﹞『婦人』豫表聖靈;『十塊錢』表徵世人,在此特指猶太人;『失去的一塊』表徵罪人,在此特指猶太人中的稅吏和罪人;『九塊錢』表徵自義不肯悔改的人,在此特指猶太人中的文士和法利賽人。

「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的找,」『點上燈』象徵聖靈藉神的話光照人(參詩一百十九105,130);『打掃屋子』象徵聖靈感動人的心房;『細細的找』象徵聖靈無微不至的塗抹運行。聖靈在罪人?面光照、感動和運行,使罪人發覺自己的地位和光景,因而悔改。

﹝話中之光﹞(一)失錢的比喻乃是說到我們就是神的財產;祂寶貴我們,絕不願我們失落在黑暗中。

(二)失落的錢對於它的主人而言,等於失去了它存在的價值;我們人若不活在聖靈(婦人)主權之下,就要失去所有屬靈的價值。



【路十五9】「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罷。”」

﹝靈意註解﹞「就請朋友鄰舍來,」『朋友鄰舍』豫表三一神和天使。



【路十五10】「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請參閱第七節註解。



【路十五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靈意註解﹞『一個人』即指父親(參12節),豫表父神;『兩個兒子』表徵神所造的世人。



【路十五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原文字義﹞「家業」貲財;「產業」養生的,今生,生命。

﹝背景註解﹞按猶太人的習俗,長子可得兩分家業(參申廿一17),故小兒子『應得的家業』約為三分之一。父親可能將家業豫先劃分好,但仍會保留其收入直至死時;通常不會在生前就實際的分配家業。

﹝文意註解﹞「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應得的家業』指兒子生而應承受的產業。

「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產業』原文意生命,另譯『今生』(八14),即生存的現狀;或譯『養生』(可十二44),含示謀生的憑藉。指父親所必須賴以維生的,就是父親的生計、資產。

﹝靈意註解﹞『小兒子』象徵罪人,在此特指猶太人中的稅吏和罪人(參1節);『父親』象徵父神;『產業』象徵神所賜給人的天賦才智、身體和所有物。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注重『神的』甚麼(「家業」)過於神自己,神也必賜給我們,因為這原是我們「應得的」。但要小心,得著神的「產業」,常會叫我們離開神自己(參13節)。

(二)甚麼時候我們把『神的』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不讓神來掌管它們,甚麼時候我們就是浪子;即使我們的人仍在神家,但我們的心已經離開了神家。



【路十五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任意放蕩,浪費貲財。」

﹝原文字義﹞「任意放蕩」過奢侈的生活;「浪費」分散;「貲財」(原文與12節的『家業』同字)。

﹝靈意註解﹞「往遠方去了,」『遠方』表徵撒但控制下的世界。

﹝話中之光﹞(一)世人墮落的軌跡,第一步是向神獨立自主(參12節),第二步是遠離神──「往遠方去了」。

(二)人故意不認神的結果,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羅一28)──「任意放蕩,浪費貲財」。



【路十五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話中之光﹞(一)『神的賜予』是有限的,而『神自己』是無限的;凡只要神有限的賜予,卻失去無限的神,結果必然「耗盡一切所有的」,而「窮苦起來」。

(二)以別的代替耶和華的,他的愁苦必加增(參詩十六4)。



【路十五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去放豬。」

﹝背景註解﹞「豬,」在神的眼中是骯髒不潔的(利十一7;彼後二22);一般說來,那時猶太人不養豬,因為既不能用來獻祭,也不能作為食物(猶太人不吃豬肉),故那養豬的人家可能是外邦人。

﹝靈意註解﹞「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表徵仰賴屬世、屬人的辦法和幫助。

「那人打發他到田?去放豬,」『田』表徵世界;『放豬』表徵不潔淨的事業。

﹝話中之光﹞(一)人群社會中的一班人,他們在外表看來似乎顯得很正常,正在日夜孜孜不倦地從事各種職業工作,但他們的工作很多乃是污穢不潔的。

(二)豬的特點就是一直『吃食』,結果卻變成了別人的吃食;世人的特點就是一直尋找屬地的享受,結果卻變成了魔鬼的享受。

(三)信徒若離開神而去尋求屬人的幫助,所得到的只不過如同「放豬」,在神面前不但是污穢不潔,並且也是神的子民所鄙視的。



【路十五16】「他恨不得拿豬所喫的豆莢充饑,也沒有人給他。」

﹝背景註解﹞『豆莢』是巴勒斯坦常見的一種長青樹所結的種子,名『稻子豆』,可用作牲畜的飼料和貧民的糧食。一則有趣的拉比記載說,『以色列人必須淪落到吃豆莢的地步,他們才肯悔改。』傳說施洗約翰在曠野,曾以這種豆莢為食物,因此又稱『聖約翰餅』。

﹝靈意註解﹞本節豫表淪落在罪中所過的是悲慘非人的生活。



【路十五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餓死麼?」

﹝原文字義﹞「口糧」餅。

﹝靈意註解﹞「他醒悟過來,」『醒悟』乃是由於聖靈在他?面的光照與搜尋(參8節)。

﹝話中之光﹞(一)神常常藉著環境遭遇來提醒人,向人說話;所以許多時候,艱難的環境乃是化裝的祝福。

(二)罪人都是先有?面的醒悟,然後才有外面行為的改變。

(三)人的醒悟總是包括兩方面:看見神的豐富,和自己的窘困。

(四)一個真正醒悟過來的人,他所首先想到的不是他自己,乃是神。

(五)人若尚未看見自己的光景乃是『窮途末路,死路一條』,就仍不容易下定決心信靠神。



【路十五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原文直譯﹞「...父親,我向著天,並在你面前犯了罪。」

﹝背景註解﹞「我得罪了天,」猶太人通常不敢直呼神為神,而改以天代表神。

﹝靈意註解﹞「我要起來,」豫表罪人醒悟後的悔改決心。

﹝話中之光﹞(一)人若單單醒悟,而沒有心思的轉變(悔改),仍舊於事無補。

(二)悔改必須到父神那?去,向祂悔改;悔改不是向善悔改,不是改邪歸正,乃是心思轉向神。

(三)任何犯罪的事,不單是得罪了人,乃是得罪了神自己;並且是因為得罪了神,才會至於得罪了人。

(四)一個人若能真正認識自己敗壞的光景,就差不多已經走上蒙恩得救的路口了。



【路十五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

﹝文意註解﹞浪子這話顯示:(1)他不曉得父親愛的心;(2)他不敢奢望作兒子的福分;(3)他想將功贖罪。

﹝靈意註解﹞「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表徵人以為自己不配白白得著神的恩典。

「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表徵人想藉著改良行為來討神的喜悅。

﹝話中之光﹞(一)墮落的罪人一旦悔改了,總想為神作工或事奉神,以得祂的恩寵,不曉得這種思想乃是違反神的愛和恩,並且對神的心和意願是個侮辱。

(二)人對救恩的估量,往往還帶著「雇工」的錯誤觀念:我把神所當得的給神,神就把我所當得的給我;我給神作工,神給我工錢;我給神作多少,神就給我多少錢。



【路十五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文意註解﹞「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這不是偶然發生的;父親必定是天天倚門眺望,癡癡地等待浪子回家。

「就動了慈心,」原文是『就有了憐憫』。注意,在小兒子還未曾說一句話以前,父親就已動了慈心。

「跑去,」『跑』字顯明父親是何等迫切!這是用最短的時間來縮短空間的距離。

「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這是溫暖慈愛的接納。

注意,本節對父親的描述非常生動:(1)『看見』,眼動了;(2)『動了慈心』,心動了;(3)『跑去』,腳動了;(4)『抱著』手動了;(5)『連連與他親嘴』,口動了。父親的全人都動了。

﹝話中之光﹞(一)「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去,」浪子若是光在心?醒悟,而沒有悔改的行動,就仍得不到父親的接納;我們必須以外面的行動來配合?面的感動。

(二)「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不是浪子去叩家門,乃是父親早就開門在外等候巴望著浪子。不是罪人悔改歸向神,乃是神等候接納悔改的罪人。

(三)不是罪人禱告感動神的心才蒙赦免,乃是罪人一有悔改的表示,神的心早就赦免了他。

(四)罪人在悔改時原以為神是何等的威嚴可畏,但在悔改之後卻發現神是何等的可親可近!

(五)浪子(罪人)回到父神那?,是由於聖靈的尋找(參8節);父神接納回來的浪子,是基於基督在祂救贖?的尋找(參4節)。



【路十五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文意註解﹞注意浪子在本節的話,並沒有把原先豫備好的話說完,尚缺一句『把我當作一個雇工罷』(參19節),表示他的話被父親打斷了。

﹝話中之光﹞神只接受人認罪的禱告,不接受人將功贖罪的禱告。神喜悅人承認自己的不是,不喜悅人自以為還能為神作甚麼。



【路十五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原文字義﹞「上好的」第一的。

﹝文意註解﹞「父親卻吩咐僕人說,」『卻』字滿了愛和恩!這與浪子的念頭相反,打斷了他的胡言亂語。

「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父親只說『那』,僕人就知道所指的是甚麼;『那』字指明一件特別的袍子,是在這特別的時候,為這特別的目的豫備的;『上好的袍子』是高貴的標記,代表作兒子的地位。『快』字與父親的『跑』(參20節)相配。

「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戒指』是權柄的標記,代表作兒子的權柄。

「把鞋穿在他腳上,」奴隸只能赤足,『鞋』是自由的標記,代表作兒子的自由。

袍子、戒指和鞋,每一樣都是代表有地位和被接納的記號(參創四十一42;亞三4)。

﹝靈意註解﹞「僕人,」豫表天使,他們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一14)。

「那上好的袍子,」表徵基督是那滿足神的義,遮蓋悔改的罪人(耶廿三6;林前一30;參賽六十一10;亞三4)。

「戒指,」表徵神在蒙悅納之信徒身上所給聖靈的印記(參弗一13;創廿四47;四十一42)

「鞋,」表徵神救恩的能力,使信徒與污穢之地有所分別。

﹝話中之光﹞(一)得救是照著神的思想,不是照著你我的思想。

(二)我們本該被定罪,神「卻」稱義我們;我們本該受懲罰,神「卻」恩待我們。

(三)罪人何時一回頭,他在神的眼中立刻就是兒子。

(四)「那上好的袍子」,就是第一的袍子,頂替了回家浪子污穢的衣服(參賽六十四6)。

(五)身上的袍子、手上的戒指和腳上鞋的裝飾,使可憐的浪子與他豐富的父親相配,而有資格進入父家,與父親一同坐席。神的救恩是用基督和聖靈裝飾我們,叫我們享受祂家中的豐富。

(六)救恩是表明神家的富足,不是表明我們的貧窮。一個屬神家?的人,可以放心享用神家的豐富,不要怕被我們花光了。



【路十五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喫喝快樂;」

﹝原文字義﹞「宰」犧牲,獻祭。

﹝背景註解﹞『肥牛犢』是猶太人專門養在牛圈中,以備遇到重大喜事和特殊場合之用,例如招待高貴客人或特別的節期。

﹝文意註解﹞『上好的袍子』(22節)使浪子有資格符合他父親的要求,使父親心滿意足;『肥牛犢』使他得著飽足,不再饑餓。因此,父和子能一同快樂。

﹝靈意註解﹞『肥牛犢』表徵豐富的基督(參弗三8),祂在十字架上受死,成為我們信徒的享受。

神的救恩有兩面:上好的袍子所表徵外面客觀的一面,以及肥牛犢所表徵?面主觀的一面。基督作我們的義,是我們外面的救恩;基督作我們的生命給我們享受,是我們?面的救恩。



【路十五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靈意註解﹞「死而復活,失而又得,」所有失喪的罪人,在神眼中都是死的;他們得救時,就都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了(參弗二1,5;約五24~25;西二13)。因此,每一個真實的信徒,在神的眼中乃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

﹝話中之光﹞(一)「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在三一神的眼中,比原有天然的東西更為可貴,更叫祂歡喜快樂(參7,10節)。

(二)持守人天然的好處,保存與生俱來的良善,並無多少屬靈的價值;乃是經過十字架死的工作,而顯出基督復活的生命,才符合神永遠的心意。

(三)「他們就快樂起來,」救恩的喜樂一旦開了端,是沒有完結的。



【路十五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靈意註解﹞『大兒子』表徵自義不知悔改的人,在此特指法利賽人和文士(參2節),靠著他們的行為(在田?所表徵的),追求律法的義(參羅九31~32)。



【路十五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



【路十五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原文字義﹞「無災無病」健全的,健康的。



【路十五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靈意註解﹞「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大兒子的憤恨,正像那些反對主耶穌的法利賽人和文士的態度。

人的罪有兩種:身體的罪和性情的罪;小兒子所犯的是身體的罪,而大兒子卻犯了屬性情的罪。性情的罪包括自私、嫉妒、驕傲、怒氣、不和善、自義、惡毒、殘忍。

﹝話中之光﹞(一)達秘說:『神所喜悅之處,自義就沒有立足之地;如果神對罪人好,我的義又有何用處呢?』

(二)我們總要細心省察自己,不可有大兒子這樣的精神,當別人歡歡喜喜進入神的國,我們卻在外面賭氣,「不肯進去」。



【路十五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原文字義﹞「違背」輕忽,廢掉,從旁過去。

﹝文意註解﹞注意,大兒子所想望的是和他的朋友一同快樂,卻不肯進到家?和父親一同快樂。

﹝靈意註解﹞「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表徵法利賽人和文士在律法之下為奴,遵行其字句規條。



【路十五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文意註解﹞注意,大兒子在29~30節的話中,從未稱呼『父親』,而用『你,你,你』;這表示他雖然勞苦費力,心中卻不尊敬他父親,反而怨恨不滿。

『你這個兒子』哥哥含恨的心相當苦毒,甚至不肯承認這浪子是他的弟弟。這比喻表明法利賽人不明白神的愛,他們心中所存以自我中心的排他意識,與神的愛心,兩者之間有天壤之別。



【路十五31】「父親對他說:“兒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話中之光﹞缺乏屬靈啟示的人,並不認識神的同在(「常和我同在」),和基督的豐滿(「我一切所有的」),就是神所要給人的賞賜(「都是你的」)。因此,在他們的宗教生活中,從未嘗過基督作他們的滿足和喜樂(參29節),而對那似乎不如他們敬虔的小弟兄,竟反倒得著豐滿的享受,感到嫉妒,不屑與他們一同進入豐滿的享受?(參28節)。



【路十五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請參閱第24節註解。

── 黃迦勒《路加福音註解》

資料來源: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2Luke/42CT15.htm
新增日期: 2008/06/1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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