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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逐節詳解

路加福音 第24章



【路廿四1】「七日的頭一日,黎明的時候,那些婦女帶著所豫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是用香膏膏死人的身體,並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上(參可十四8;約十九40)。

﹝文意註解﹞本節原文在開始時有『但是』(but)一詞,中文和合本沒有把它翻譯出來;這一個『但是』非常寶貴,啟示一個重要的真理:我們的主耶穌雖然被埋葬了,但是祂並不停留在墳墓?面。

「七日的頭一日,」猶太人的曆法是一週七天,並以第七天為安息日(參創二2~3),故安息日是一週的最後一天,次日即另一週新的開始,就是禮拜天,也就是今天基督徒所稱的『主日』(參啟一10)。猶太人以禮拜天為『七日的頭一日』,新約信徒則把禮拜天叫作『主日』,是為了記念主耶穌的復活(參徒廿7;林前十六2)。

「那些婦女帶著所豫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在安息日不作買賣,她們所豫備的香料,有些是在禮拜五日落以前就去買(參廿三56),有些則在禮拜六日落以後才去買(參可十六1)。她們帶著香料來到墳墓,意思是要膏主耶穌的身體;可見她們並未期待祂會復活。

﹝靈意註解﹞「七日的頭一日,」象徵新時代的起頭;主的死葬結束了一切舊造,主的復活引進了新造。

「黎明的時候,」象徵主復活的生命,衝破了黑暗的權勢,為坐在死蔭之地的人,帶來了清晨的日光(參一78~79;太四16)。

「那些婦女帶著所豫備的香料,來到墳墓前,」這幾位婦女一路跟隨主直到十字架下(參廿三49;可十五40),是最後離開墳墓(參廿三55;可十五47),也是最早回到墳墓的,所以她們可作一切被主吸引而愛主並追求主之人的代表。

﹝話中之光﹞(一)一般世人都是『蓋棺論定』,『但是』主耶穌卻迥然不同;親愛的信徒,在你的信仰中有沒有這個『但是』呢?

(二)主耶穌是在「七日的頭一日」復活,象徵基督的復活,帶來一個新的開始;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三)「黎明的時候,」信徒甚麼時候活在舊造?面,甚麼時候就在黑夜的蔭影?;甚麼時候活在新造?面,甚麼時候就有了屬靈的天亮。

(四)主說,我是復活,我也是生命(約十一25原文);復活不只表明祂是那生命的主(參徒三15),並且也顯明生命吞滅死亡(林後四10~11;五4)。

(五)雖然主耶穌已經死了,但那些姊妹因著愛祂,就到墳墓那?去膏祂。這表明她們愛主的心超越過死亡,比死更堅強(參歌八6)。

(六)她們最後還是沒能膏到主耶穌的身體,因為祂已經復活了!可見膏主,必須抓住機會(參可十四3~4);一錯過了機會,就後悔莫及。我們愛主,也當抓住每一個機會來愛祂,千萬不可拖延。

(七)這些姊妹們對主的愛很寶貴,但是她們的愛是一種絕望的愛──缺乏信心的愛;我們對主的愛?面,應當含有信心的成分。



【路廿四2】「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

﹝背景註解﹞當時富貴人的墳墓是一個由巨岩鑿出來的石洞,有如一房間,內有石床、石桌、石椅,供親人廬墓哀思之用;洞後方有一低矮長方形凹槽,供存放用香料薰過的屍身;石洞的入口處,則用餅狀的大石擋住,大石底部嵌放在一條岩床所鑿的軌槽內,須要身強力壯的人才能把大石輥開。

﹝文意註解﹞「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挪開石頭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讓主耶穌能出來(因為祂沒有這個需要),乃是為了讓婦女們能夠進去(參可十六3)。

﹝靈意註解﹞「石頭已經從墳墓輥開了,」象徵復活的能力除去一切的障礙,使生命得以彰顯出來。

﹝話中之光﹞(一)愛主、事奉主,必定會遭遇許多的難處和阻礙(巨大的石頭所象徵的),但我們不必為此憂慮如何解決。

(二)當我們不避一切艱難困苦而挺身向前時,就會發現許多的難處早已被主挪開了。



【路廿四3】「她們就進去,只是不見主耶穌的身體。」

﹝文意註解﹞「不見主耶穌的身體,」『主耶穌』這個複合名詞在四福音書?,僅出現兩次,另一次是在《馬可福音》十六章十九節。

『主耶穌的身體』乃是本章的中心:(1)是婦女們豫備香料(參1節)所要薰和膏的;(2)是彼得所要查看的(參12節);(3)是下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所談論的(參13~14節);(4)是門徒們所注視和喜樂的(參36~42節)。



【路廿四4】「正在猜疑之間,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衣服放光。」

﹝原文字義﹞「猜疑」困惑,犯難;「放光」閃光,閃爍。

﹝文意註解﹞「忽然有兩個人站在旁邊,」這兩個人乃是天使(參23節;約廿12),他們藉著人的形像向人顯現。

主降生時有天使來傳報大喜的信息(參二10),主復活時也有天使來證實;兩者都是驚天動地的大事,故有天上的使者來傳報,也被地上的人所聽見並看見。

﹝話中之光﹞(一)許多信徒對主的復活,似乎也曾「猜疑」過。

(二)「猜疑」雖然比『不信』好,但仍不夠好;求主能開我們的心眼,叫我們早日脫離「猜疑」的階段。



【路廿四5】「婦女們驚怕,將臉伏地。那兩個人就對她們說:『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

﹝原文字義﹞「驚怕」害怕,驚恐(在原文『驚怕』之前另有『變成』一字,中文未翻出來)。

﹝文意註解﹞「為甚麼在死人中找活人呢?」意即『為甚麼到這埋葬死人的墳墓?來尋找復活的主呢?』

﹝話中之光﹞(一)『為甚麼在死的中間找活的呢』(原文另譯)?是的,基督和屬基督的都是『活的』;所以我們若想在一切屬死亡的──屬地的、屬人的、字句的、儀文的、宗教的、傳統的...等?面找活的基督,不啻是緣木求魚,徒勞無功。

(二)教會乃是『活神的教會』(提前三16原文),她並不是『死的』建築物或團體組織;必須是『活的』,有生命的,才算是教會。

(三)死氣沉沉的聚會,很難讓人們遇見這一位復活的基督。



【路廿四6】「祂不在這?,已經復活了。當記念祂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

﹝原文字義﹞「復活」起來,醒來。

﹝文意註解﹞「祂還在加利利的時候,怎樣告訴你們,」主耶穌在加利利時即已豫言祂將『被殺,第三日復活』(參九22)。

﹝話中之光﹞(一)「祂不在這?,已經復活了,」祂雖經過墳墓,但墳墓並非祂的終站;照樣,我們雖然都要死,但死亡並非我們的終站。

(二)墳墓如何不能扣留祂,死亡如何不能拘禁祂(參徒二24),信主的人也如何不能長久停留在死地;我們既已得著主復活的生命,就應當經常有『生命吞滅死亡』的經歷。

(三)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所信和所傳的便都是枉然(林前十五14),因為:

1.主藉著從死?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4)。 2.神叫耶穌復活,向我們證明祂是神的兒子(徒十三33;詩二7)。

3.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四25)。

4.基督若沒有復活,我們便仍舊在罪?(林前十五17)。

5.基督是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基督既已復活,照樣,在基督?的眾人也都要復活(林前十五20~23)。

6.信徒若不復活,就只在今生有指望,因此算是比世人更可憐(林前十五19)。



【路廿四7】「說:“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

﹝文意註解﹞「人子必須被交在罪人手?,」『罪人』在此泛指那些不相信祂、棄絕祂的世人。

﹝話中之光﹞(一)「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信徒的生活有兩端──死與復活。這是主生平的實況,也是我們的經歷。主耶穌受死與復活,不僅是稱義的兩重基礎,也是成聖的雙重根基。我們也一樣,每日須面對受死與復活的事,我們要靠著聖靈治死在地上的肢體,看自己是死的。如今我們活著,不是只為自己活,也為那死而復活的主而活著。

(二)「第三日復活,」主是在受害的『第三日』復活(參7節)。而在神當初復造的工作?,也是在第三日長出生命來(參創一11~13);因此,主在第三日復活,象徵神生命的彰顯。

(三)十字架是通到復活的道路;復活是十字架的必然結果。



【路廿四8】「她們就想起耶穌的話來,」

﹝話中之光﹞(一)主的話乃是我們腳前的燈,是我們路上的光(詩一百十九105);是我們面臨驚懼、疑惑時最好的解答。

(二)思想主的話,常會使我們得到回頭的亮光,也是我們靈性復甦的關鍵所在。



【路廿四9】「便從墳墓那?回去,把這一切事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

﹝文意註解﹞「告訴十一個使徒和其餘的人,」在猶大賣主之後,聖經常用『十一個使徒』來指全體使徒(參徒一26;二14);『其餘的人』指其他門徒,他們大部分來自加利利。



【路廿四10】「那告訴使徒的,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亞拿,並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與她們在一處的婦女。」

﹝文意註解﹞「抹大拉的馬利亞,」主耶穌曾從她身上趕出七個鬼(參八2;可十六9)。

「約亞拿,」據信她是希律家宰苦撒的妻子(參八3);她的名字只見於《路加福音》。

「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就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參太十三55;廿七56)。



【路廿四11】「她們這些話,使徒以為是胡言,就不相信。」

﹝原文直譯﹞「她們的話在他們眼前顯為胡言,他們就不相信她們。」

﹝原文字義﹞「以為」顯現,好像;「胡言」說糊塗話(醫學用語,意指精神錯亂,語無倫次)。



【路廿四12】「彼得起來,跑到墳墓前,低頭往?看,見細麻布獨在一處,就回去了,心?希奇所成的事。」

﹝文意註解﹞「見細麻布獨在一處,」『細麻布』就是那緊緊裹住耶穌身體的裹屍布;使彼得心?希奇的事,可能是主的身體不在,但當初包裹的形狀還在,並不混亂。若是被人偷去,必將細麻布和身體一起挪走,或是把細麻布解開,則其形狀一定會很亂。



【路廿四13】「正當那日,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

﹝文意註解﹞「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里,」『二十五里』原文是六十司他狄亞(stadion),每一司他狄亞約等於185公尺,故全距約為十一公里。

﹝靈意註解﹞『耶路撒冷』表徵教會;『以馬忤斯』表徵世界;『往以馬忤斯的兩個門徒』表徵走屬靈下坡路的信徒。



【路廿四14】「他們彼此談論所遇見的這一切事。」

﹝文意註解﹞「所遇見的這一切事,」指主耶穌被捉拿、受審、釘死、復活等事。



【路廿四15】「正談論相問的時候,耶穌親自就近他們,和他們同行。」

﹝話中之光﹞當信徒靈性軟弱,走屬靈的下坡路的時候(往以馬忤斯),主常親自來就近我們,和我們同行,目的要把我們挽回到教會(耶路撒冷)中來。



【路廿四16】「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祂。」

﹝原文字義﹞「迷糊」拉著,抓住,拿住,持定。

﹝文意註解﹞「他們的眼睛迷糊了,」『迷糊』在原文是被動式;指他們的眼睛受到外界的某種限制,以致無法顯出其本來的功用。

「不認識祂,」他們只認識在肉身?的救主耶穌,而不認識在復活?的救主基督。

﹝話中之光﹞(一)我們人的眼睛常「迷糊」不可靠;因此我們不要憑著外貌認識祂,而要憑著信心認識祂(參林後五7,16)。

(二)主親自與那兩個門徒同行(參15節),而他們卻「不認識祂」;當我們正軟弱的時候,以為主不要我們了,豈知祂正與我們同行!



【路廿四17】「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走路彼此談論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

﹝話中之光﹞(一)他們所談論的是關於主的事(參19節),但他們的臉上卻「帶著愁容」;這正是今天許多信徒的寫照──他們聚會、查經,交通到主的事,但好像並沒有得著主的喜樂。

(二)這兩個門徒「臉上帶著愁容」,乃因為『他們的眼睛迷糊,不認識祂』(16節);凡認識祂的人,都要歡喜快樂(參41,52節)。



【路廿四18】「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說:『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所出的事麼?』」

﹝原文字義﹞「作客」單獨逗留,單身寄居。

﹝文意註解﹞「二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革流巴』這名字在全部聖經中僅在此處出現一次,身世不詳;往以馬忤斯遇見主的故事,在《馬可福音》只有簡略的記載(可十六12~13),而路加卻有很詳盡的敘述,故據推測,路加的訊息很可能是從革流巴直接獲得的。

又因『革流巴』(Cleopas)和『革羅罷』(Cleophas)的原文很相近,所以有些解經家相信實際是指同一個人,而兩位門徒中那不記名的,乃是他的妻子馬利亞(參約十九25)。

「你在耶路撒冷作客,」原文應譯『你單獨在耶路撒冷作客』,革流巴以為耶穌是單獨到耶路撒冷過節的旅客;也只有一個孤單的旅客才會不曉得這幾天在耶路撒冷所發生轟動遐邇的大事。



【路廿四19】「耶穌說:『甚麼事呢?』他們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祂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有大能。」

﹝文意註解﹞「祂是個先知,」『先知』是指被神差遣,為神說話的人。

「說話行事都有大能,」注意,他們僅認識主耶穌在肉身?的大能,並不曉得祂復活的大能(參腓三10)。

﹝話中之光﹞(一)凡真正是為神說話的「先知」,必然「說話行事都有大能」,滿帶著聖靈的能力。

(二)基督乃是神的「先知」:祂「說話...有大能」,啟示神的奧秘;祂「行事」也「有大能」,彰顯神的豐滿。



【路廿四20】「祭司長和我們的官府,竟把祂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



【路廿四21】「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祂。不但如此,而且這事成就,現在已經三天了。」

﹝文意註解﹞「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祂,」這話表明門徒們心目中的主耶穌,乃是拯救以色列民脫離羅馬帝國的彌賽亞;他們所盼望的,是現在就作王得榮耀的彌賽亞,而不是先經過受苦、受死,然後得榮耀的彌賽亞。



【路廿四22】「再者,我們中間有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她們清早到了墳墓那?,」



【路廿四23】「不見祂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看見了天使顯現,說祂活了。”」



【路廿四24】「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去,所遇見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祂。』」

﹝文意註解﹞「又有我們的幾個人,」指彼得和約翰(參約廿3)。



【路廿四25】「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原文字義﹞「無知」領悟遲鈍。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在屬靈的事上「無知」,必然是因為我們的信心「遲鈍」。

(二)信心「遲鈍」,眼睛就迷糊,臉上也就帶著愁容(16~17節)。



【路廿四26】「基督這樣受害,又進入祂的榮耀,豈不是應當的麼?』」

﹝文意註解﹞「又進入祂的榮耀,」足見主復活見過抹大拉的馬利亞之後,曾升上天去見過父神(參約廿17)。

『祂的』也指明那榮耀是與祂相宜的,惟有祂配得那榮耀(參腓二6~11)。

「豈不是應當的麼?」意思是說:基督既然按照聖經的話這樣受害,那末祂又按照聖經的話復活進入榮耀,豈不是合理的麼?

﹝話中之光﹞基督既是先受害,後得榮耀;我們信徒也當先受苦難(參提後三12;徒十四22),然後才得榮耀(參羅八17;林後四17~18)。



【路廿四27】「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

﹝文意註解﹞「從摩西和眾先知起,」『摩西』指摩西五經;『眾先知』指大小先知書。

「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意即全部舊約聖經中有關彌賽亞的章節。

﹝話中之光﹞(一)舊約中處處豫表和豫言基督,所以要認識基督,就不能不讀舊約。

(二)本節給我們看見:(1)基督是聖經的中心內容;(2)找出聖經中的基督乃是讀經之鑰;(3)必須碰見復活的基督,心竅才能開啟,才能明白聖經。

(三)我們查考聖經,必須存著到主面前來得生命的態度(參約五39~40),這樣才與我們有益。



【路廿四28】「將近他們所去的村子,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

﹝文意註解﹞「他們所去的村子,」就是以馬忤斯(參13節)。

「耶穌好像還要往前行,」主故意給他們機會邀請祂同住。

﹝話中之光﹞主雖然樂於施恩,但是祂從不勉強人得恩;我們若對屬靈的追求易於自足,恐怕就不能充分的得著屬靈的恩典(參王下十三14~19;腓三12~14)。



【路廿四29】「他們卻強留祂說:『時候晚了,日頭已經平西了,請你同我們住下罷。』耶穌就進去,要同他們住下。」

﹝文意註解﹞「請你同我們住下罷,」這話表明他們對認識聖經的人很尊重,也許盼望能從祂領受更多的教導。

﹝話中之光﹞人若不「強留祂」,主就越過人而往前行(參28節);但人如果迫切的「強留祂」,主是何等樂意留下與人同住。



【路廿四30】「到了坐席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他們。」

﹝文意註解﹞「拿起餅來,祝謝了,擘開,遞給...」這是屬於家主人所該作的舉動,主耶穌在此似乎是反客為主。

﹝話中之光﹞(一)主留下與人同住(參29節),從來不肯作客人,乃是作主人;不是我們招待主,乃是主供應我們。

(二)凡接待祂的,就會反而受到祂豐盛的接待。



【路廿四31】「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祂來。忽然耶穌不見了。」

﹝文意註解﹞「他們的眼睛明亮了,」意指他們的心眼明亮了(參林後四4)。

「忽然耶穌不見了,」指祂突然自肉眼的視界中消失了;這表示復活後的身體不受自然法則的限制,能超越過時空(參約廿19,26)。

﹝靈意註解﹞「忽然耶穌不見了,」意指失去明顯的同在,但主仍與他們維持隱藏的同在。

﹝話中之光﹞(一)明白聖經(參27節)是一回事,認識基督又是另一回事;光有聖經知識而不認識主,並沒有甚麼益處。

(二)道理和啟示不同;信徒即使明白了有關基督的道理,但可能由於缺乏啟示,所以仍舊不認識基督。

(三)沒有聖經,就沒有基督教;但若沒有啟示,我們個人就沒有基督。對於主,最要緊的是從?面認識祂。



【路廿四32】「他們彼此說:『在路上,祂和我們說話,給我們講解聖經的時候,我們的心豈不是火熱的麼?』」

﹝原文字義﹞「火熱」燃燒,燒著。

﹝話中之光﹞(一)信徒若真在靈?遇見主,聽見「祂和我們說話」,必然心?「火熱」。

(二)信徒對於基督的認識有兩類:一類是因解開聖經而有的認識,另一類是因心眼被開啟(參31節)而有的認識。



【路廿四33】「他們就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正遇見十一個使徒,和他們的同人,聚集在一處,」

﹝文意註解﹞「回耶路撒冷去,」耶路撒冷是復活的救主要祂的門徒在五旬節以前停留的地方(參49節;徒一4)。

﹝話中之光﹞(一)凡是碰見主的人,屬靈的情形自然會有好轉──「立時起身,回耶路撒冷去」。

(二)屬靈的復興,總是帶領信徒回到教會中(「回耶路撒冷去」),與眾聖徒恢復甜美的交通。



【路廿四34】「說:『主果然復活,已經現給西門看了。』」

﹝文意註解﹞「現給西門看,」表示主在復活以後,曾經有一次單獨向彼得顯現(參林前十五5)。



【路廿四35】「兩個人就把路上所遇見,和擘餅的時候怎麼被他們認出來的事,都述說了一遍。」



【路廿四36】「正說這話的時候,耶穌親自站在他們當中,說:『願你們平安。』」

﹝原文字義﹞「願你們平安,」原文直譯『願平安歸與你們。』

﹝話中之光﹞(一)真實的平安,來自靈?經歷主的同在。

(二)信徒若缺少平安,必是自己惹來的,並不是出於主的本意。



【路廿四37】「他們卻驚慌害怕,以為所看見的是魂。」

﹝原文字義﹞「魂」靈,氣。

﹝文意註解﹞「以為所看見的是魂,」指以為看見了幽靈或鬼怪。



【路廿四38】「耶穌說:『你們為甚麼愁煩,為甚麼心?起疑念呢?」

﹝原文字義﹞「愁煩」動搖,紛擾,驚慌,憂愁;「疑念」考慮,懷疑,議論。



【路廿四39】「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就知道實在是我了。摸我看看,魂無骨無肉,你們看我是有的。』」

﹝文意註解﹞「你們看我的手,我的腳,」想必是祂的手上和腳上仍遺留有十字架的釘痕(參約廿25~28),這是祂愛我們的記號。

「你們看我是有的,」意指主復活以後所穿上的身體。



【路廿四40】「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腳給他們看。」



【路廿四41】「他們正喜得不敢信,並且希奇,耶穌就說:『你們這?有甚麼喫的沒有?』」

﹝原文字義﹞「不敢信」不相信。

﹝話中之光﹞許多時候,主也向我們發問:「你們這?有甚麼喫的沒有?」哦,主正在尋找,看看我們身上有甚麼可以讓祂得著飽足的。



【路廿四42】「他們便給祂一片燒魚(有古卷在此有和一塊蜜房)。」

﹝話中之光﹞我們所能奉獻給主的,也只不過是「一片燒魚」而已,但是主仍欣然接受(參43節)。



【路廿四43】「祂接過來,在他們面前喫了。」

﹝文意註解﹞復活後的靈體本不需飲食,但必要時也能像肉身一樣吃喝,屬靈性的天使也能吃喝(參創十八7)。



【路廿四44】「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文意註解﹞「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意指全部舊約聖經;當時希伯來文舊約聖經分成《律法書》、《先知書》和《聖卷》等三部分,《詩篇》即第三部分《聖卷》的第一卷書,故猶太人常以《詩篇》代表第三部分。

﹝話中之光﹞(一)主的啟示與帶領,常根據以前祂所講過的話。

(二)全部舊約聖經都啟示基督,祂是舊約的中心和內容。



【路廿四45】「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

﹝原文字義﹞「開」全部打開,解開;「心竅」心思。

﹝話中之光﹞(一)要認識屬靈的事,必須要有屬靈的悟性(「心竅」);沒有屬靈的悟性,就不能領會屬靈的事。

(二)信徒若要領悟聖經,需要藉著聖靈的光照(參弗一18),開我們的「心竅」。

(三)未經開竅的讀經,乃是憑頭腦理解,並不算真的明白聖經。

(四)世界上所有的書籍,都是先求「明白」,然後才能相信;惟獨聖經,必須先憑『信心』與主建立親密的關係,然後才能「明白」(參提前四3下)。



【路廿四46】「又對他們說:『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復活;」

﹝文意註解﹞舊約聖經雖然沒有直接明言基督『受害』和『第三日復活』,但多處經節含蓄地描述祂的受害(例如:詩廿二篇;賽五十三章),又有一些經節暗指祂要在第三日復活(例如:拿一17;參太十二40;何六2;詩十六10)。



【路廿四47】「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

﹝文意註解﹞「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先傳給猶太人,後傳給希利尼人;這先後的次序,成了使徒傳道的準則(參羅一16)。

本節啟示了傳道工作的要點:

1.傳道必須奉主的名:只高舉基督,不可高舉任何屬靈偉人或宗派團體的名。

2.傳悔改與赦罪的道:『悔改』是指罪人這一面所該有的表現(參三3);『赦罪』是指神那一面對罪人悔改的反應。悔改是赦罪的條件,赦罪是悔改的結果。

3.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一面是從身邊、近處傳起,另一面則是全世界皆為傳道的範圍。

﹝話中之光﹞(一)大佈道家容易集結聽眾,所以傳起道來事半功倍;但有一個危機,就是許多人是慕大佈道家的名(非主的名)而來,結果在大型佈道會中決志的人雖多,但在教會中留下的人並不多。

(二)信徒傳福音固然要以『天下』為己任,但不可好高鶩遠,而應該先從自己家人、親友、同學傳起。



【路廿四48】「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原文字義﹞「見證」見證人,殉道者。

﹝話中之光﹞(一)主不單是要我們信徒用口為祂作見證,主並且要我們這個人就是祂的見證;在生活上活出基督的救恩和復活的生命,乃是最佳的見證(參腓一27)。

(二)信徒行事為人的見證,更勝於話語的見證。

(三)作為一個神的見證人,必須活出神的話,來顯出神的生命。離開神的話的見證,就偏離神的心意;缺乏神生命的見證,就沒有見證的內容。



【路廿四49】「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你們要在城?等候,直到你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

﹝原文字義﹞「降」差遣;「身上」上面;「在城?」坐在城?,留在城?。

﹝文意註解﹞「我要將我父所應許的降在你們身上,」『我父所應許的』指聖靈的澆灌(參珥二28~29),又稱『聖靈的洗』(徒一5);這與聖靈的內住(參約廿22)不同。

「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聖靈的內住,使我們能得著神的生命;但聖靈的降在身上(澆灌),則使我們得著『能力』(參徒一8)。

本節啟示我們傳道的能力乃在於聖靈,祂是:(1)主所賜的(『我要...』);(2)父神所應許的;(3)從上頭來的;(4)須要等候而得的。

﹝話中之光﹞(一)主賞賜給我們信徒的兩大禮物:(1)聖經的指引(參45節);(2)聖靈的能力。

(二)我們用來安靜等候神的時間,永遠決不會白費功夫;不肯等候神而擅自行動,反而是白費時間。



【路廿四50】「耶穌領他們到伯大尼的對面,就舉手給他們祝福。」

﹝背景註解﹞舊約時代祭司為百姓祝福的姿態,乃是高舉雙手(參利九22;民六22~27)。

﹝文意註解﹞「伯大尼的對面,」指橄欖山(參徒一12)。



【路廿四51】「正祝福的時候,祂就離開他們,被帶到天上去了。」

﹝文意註解﹞「被帶到天上去了,」指在眾人睽睽注視下被取上升(參徒一9),與祂以前的忽然失去蹤影不同(參31節)。從主復活以後直到正式升天(參26節註解),一共在地上停留了四十天(參徒一3)。



【路廿四52】「他們就拜祂,大大的歡喜,回耶路撒冷去,」

﹝話中之光﹞靈?看見升天的基督(參51節),能叫我們「大大的歡喜」。



【路廿四53】「常在殿?稱頌神。」

﹝文意註解﹞緊接著主耶穌升天後的那段日子,門徒們經常在聖殿?聚集(參徒二46;三1;五21,42);殿?有許多房間可用來聚會。

《路加福音》開始於『在殿?』的燒香禱告(參一8~10),結束於『在殿?』稱頌神。

有些古卷在本節後面加上『阿們』。

﹝話中之光﹞(一)信徒所當尋求的,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祂的榮美,在祂的殿?求問(詩廿七4)。

(二)神拯救我們,是要我們稱頌祂;讚美稱頌神,乃是蒙恩者所該有的回應,並且應當永世不歇。

── 黃迦勒《路加福音註解》

資料來源: http://www.ccbiblestudy.org/New%20Testament/42Luke/42CT24.htm
新增日期: 200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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