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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各書預覽

雅各書 全書

雅各書小組查經預覽
一. 作者:雅各
A. 主的兄弟(加1.19),福音書兩次提到他(太13.55; 可6.3),猶大書作者的兄弟。
B. 教會領袖:使徒行傳三次提到他(徒12.17; 15.13; 21.18),保羅稱他為教會的柱石(加2.9),耶穌也曾向他復活顯現(林前15.7)。
C. 為主殉道:西元93出版的猶太古史提到,約在西元61年,猶太的大祭司趁巡撫非斯都病逝,新巡撫未到任前,以干犯律法的罪名,把雅各用石頭打死。

二. 寫成年代:
一般學者認為約在西元49年,和加拉太書同為新約聖經中最早寫成的書卷。

三. 讀者:
散住十二個支派的人。雅各以教會領袖的身份,寫信給散住在羅馬帝國各地的教會和弟兄姊妹,他們可能是信主的猶太人,因為十二支派就是指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五旬節時從羅馬各地有釵h猶太人在耶路撒冷信主(徒2:5),他們把福音帶回居住地。他們也可能包括信主的外邦人,因為外邦人因著信也就被稱為亞伯拉罕的子孫,但西元49年,耶路撒冷會議召開(徒15)以前,外邦人信主還不很多。

四. 目的:
本書是寫給基督徒的,不是寫給還沒有信的人,它的目的不是解釋一個人要如何得救,而是教導基督徒如何行義,如何結出義果,如何避免落入墮落失敗的光景。一個已經因信得救的人,可以領受從上頭來的智慧能力,在他的言行舉止要結出滿有基督生命的果子,彰顯神的榮美。但是有釵h基督在言行上卻不能與所得的恩典相稱,常常陷在罪惡敗壞之中,所以本書就基督徒生活所應有的基本態度和行為,提出實際的勸勉和指導。

五. 本書的爭議:
雅各書2:24指出,「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這話和保羅所說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不是出於行為的因信稱義觀念看來是矛盾的。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領袖暨神學家馬丁路德,他在闡明「因信稱義」的真理,做了很大的貢獻,教會才脫離天主教的束縛,為現在的基督教奠下穩固的基礎。但是馬丁路德過度地強調「因信稱義」,對聖經其他著重「行為」的書卷就不大能接受。在他1522年所翻譯的德文新約聖經中,把希伯來書、雅各書、猶大書、和啟示錄等四卷書編錄在後面,當作附錄的補充資料,而沒有正式編在聖經的目錄中。他曾宣稱雅各書是「正宗草木禾楷的使徒書信a right strawy Epistle」,因為他無法接受雅各書中「因行為稱義」的觀念,但他也不反對別人去看重雅各書,他說:「畢竟,雅各書裡面有很多很好的話。」
六. 如何讀本書?
基督徒讀聖經的基本認識與態度是:「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神透過祂的器皿把祂的話寫下來,所以從創世記到啟示錄,其脈絡是一貫的,彼此相互呼應,不會彼此衝突。若讀不明白,是因為自己有限,需要神的光照,絕不是聖經的問題。」查完加拉太書後再查雅各書,給我們一個很好的機會澄清基督徒應有的基本觀念和原則。觀念和原則不清楚,讀經時會讓我們陷在字句出不來。但聖靈光照我們,神的話語會讓觀念和原則能更加清楚。基督教信仰是簡單明白,老少都懂,並且很容易應用在基督徒的生活上,而不是一套複雜的教義或邏輯思維。
我們查考加拉太書,看到「因信稱義」的真理,知道基督徒因著信,就「靠聖靈得生」。但加拉太書並不停在「因信稱義」,保羅更強調稱義的基督徒要進到完全的地步,就是「靠聖靈行事」(加5.25),也要行善(加6.9-10)。雅各書是為已經因信稱義,接著要「靠聖靈行事」的基督徒寫的,也就是基督徒在基督裡要有善行,要有好行為,要進到完全。所以基本上,雅各和保羅的觀念沒有衝突,而是一致的。只是我們要先弄清楚雅各所講的「因行為稱義」不是在未得救以前,而是得救以後要進到完全的地步。這和保羅所講的在基督裡行善(弗2.10),順命以致成義(羅6.16),和約翰所說的「行義的才是義人」(約一3.7),都是同樣的意思。

資料來源: 南灣愛修葡萄園教會
新增日期: 2008/01/2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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