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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黃迦勒《馬太福音註解》

馬太福音 第12章

【太十二1】「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祂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喫。」

﹝背景註解﹞「安息日,」即一週的第七日,等於現在的星期六,自星期五日落時分開始,至次日日落時分結束。神定此日為聖日(創二3),不准以色列人作工,以記念神完成創造之工(出廿8~11)。

根據摩西律法,用手摘麥穗吃是可以的(申廿三25),但在安息日可否摘麥穗,並無明文規定。故有一說,法利賽人所反對的,並不是在安息日摘麥穗吃,而是反對主的門徒用手『搓麥穗』,因這算是作工,觸犯安息日的規條。

﹝文意註解﹞「那時,」是指主耶穌呼召人來得安息之時(太十一28)。

﹝靈意註解﹞「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祂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喫,」按理,人們在『安息日』,應該有安息才對,但是門徒們的『餓了』,卻表明他們在安息日沒有安息。這是一幅寫意圖畫,說出在宗教規條下的人們,得不著真安息。主耶穌故意在安息日帶領饑餓的門徒經過麥地,並容許他們『掐起麥穗來吃』,用意在指引宗教徒,認識並轉向祂這位舊約豫表的實際(西二16~17)。

﹝話中之光﹞(一)人得不著飽足,就沒有安息;人要得安息,就須享受基督作我們生命的糧(約六35)。

(二)「麥穗」豫表基督;基督為我們經過苦難和折磨(「掐」),才成為我們的享受。

(三)饑餓的人才能得飽美食(路一53);我們需要有屬靈的饑渴,才能從主得著飽足。

(四)主耶穌是第一粒麥子,我們蒙恩的人是許多子粒(約十二24),所以教會乃是「麥地」。如果教會只注重規條、儀式,就恐怕大家都要挨餓;在教會中,最重要的是基督自己,祂怎樣帶領,我們就怎樣跟從。



【太十二2】「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

﹝背景註解﹞法利賽人非常注重遵守安息日,甚至到吹毛求疵的地步。他們給安息日加上許多摩西律法所沒有的繁文縟節,勉強人遵守。

﹝靈意註解﹞『法利賽人』代表遵守聖經規條的宗教徒。他們注重那些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西二21),卻忽略了神頒給他們這些禮儀的實際用意。

﹝話中之光﹞(一)對於在饑餓中的門徒來說,『安息日不可作工』的規條乃是一個重擔;他們即使遵守了安息日的外表形式,卻失去了安息日的實際。

(二)法利賽人只注意人是否遵守安息日的規條,卻不顧人在安息日有無安息;今天注重外面形式的基督徒,仍多於注重?面實際的基督徒。

(三)法利賽人為著規條而質問主耶穌──人甚麼時候落在注重外面的規條?,甚麼時候就會站在抵擋主的立場上。



【太十二3】「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饑餓之時所作的事,你們沒有念過麼?」

﹝靈意註解﹞『大衛』豫表基督,『跟從他的人』豫表主的門徒。

『大衛』是舊約歷史上,從祭司時代轉為君王時代的關鍵人物。主藉此表明祂是『真大衛』,祂這位真大衛來了,時代也就改變了。

﹝話中之光﹞(一)我們讀聖經,要注意聖經?面所舉事物的『時代性』,例如舊約?面的獻祭條例和祭司服裝,我們新約時代的信徒便毋須遵行(羅馬天主教的許多作法,乃是把舊約帶到新約?面來)。

(二)新約初期盛行『說方言』和『神醫』等靈恩,但到使徒時代末期,便幾乎沒有記載,可見此類靈恩有其時代性(dispensational)的需要,我們末世的信徒若倒回去追求此類靈恩,就是漠視了屬靈事物的『時代』意義。(編者註:這並不是說今日不再有靈恩,乃是說不必強求靈恩,因靈恩是聖靈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



【太十二4】「他怎麼進了神的殿,喫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喫得,惟獨祭司才可以喫。」

﹝背景註解﹞根據摩西律法的規定,神殿內的『陳設餅』只有祭司才可以吃(出廿九32~33)。當大衛在逃避掃羅王的追殺時,他和跟從他的人吃了陳設餅(撒上廿一1~6)。

﹝靈意註解﹞大衛和跟從他的人吃了陳設餅,並沒有被神定罪,這是因為大衛改變了時代,現在是從祭司時代改為君王時代了。

本節是說,主這位『真大衛』來了,時代也改變了,從舊約律法時代,改為新約恩典時代。在新約的時代?,可以不必守安息日。

『陳設餅』豫表基督做我們生命的享受。

﹝話中之光﹞(一)舊約律法上的禮儀規條,具有時代過渡的性質,它們不過是後事的影兒,那實體是基督(西二17);我們在新約?的信徒,既已得著基督,就沒有遵守禮儀規條的必要。

(二)在不犯罪、不違犯道德的前提下,信徒在跟從主、事奉主的事上,遇有需要時,是可以有權宜應變的措施的。

(三)信徒行事為人,要緊的是時刻不離開主(跟從主),只要有主同在與同行,就沒有甚麼能束縛我們。

(四)真實的安息,不在遵守死的規條,乃在得著活的基督豐滿的供應──吃飽了,自然就安息了。



【太十二5】「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麼?」

﹝文意註解﹞祭司在安息日獻祭(民廿八9~10),而獻祭雖然也是在作工,但因著是在殿?作的,所以即使因此觸犯了安息日的規條,卻不算為有罪。由此可見,『殿』比『安息日』的律法更大。

﹝話中之光﹞(一)祭司們在殿?作工不算犯安息日,我們今天都是祭司,在教會中事奉主,反而滿有安息。

(二)祭司在殿?因著事奉的需要,可以容許他們觸犯規條,可見我們在事奉主的工作上,是有某些特權的。

(三)主耶穌是高過諸天的大祭司(來七26),凡祂所作的,都蒙神悅納;我們只要凡事作在祂?面,也都蒙神悅納。

(四)殿是為著神的榮耀,獻祭是為著神的公義;我們只要符合神榮耀和公義的原則,就天天都是安息日,都可以有安息了。

(五)安息日是為給人安息,祭司若不獻祭,罪就不得解決,也就沒有安息,所以獻祭重於安息日;內?的實質,比外面的規條更為重要。

(六)人所以不能有安息,是因神沒有安息;甚麼地方有罪,甚麼地方就不能有安息。

(七)神所要的是實際的安息;空有屬靈的外表,而沒有屬靈的實際,就不符神的心意。



【太十二6】「但我告訴你們,在這?有一人比殿更大。」

﹝原文字義﹞「更大」體積更大,尺寸更大。

﹝靈意註解﹞『聖殿』豫表基督的豐滿和祂無限的供應。

﹝話中之光﹞(一)基督是更大的殿。當我們在基督?,我們便脫離了律法的捆綁,不再靠行律法稱義,乃是因信稱義(加二16)。

(二)主是更大的殿;主自己是神榮耀所充滿的地方,凡祂所作的都是為著神的榮耀;信徒在祂?面作任何工,便是歸榮耀給神。

(三)凡住在主?面的人,都能從祂隨時得著飽足。



【太十二7】「“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

﹝文意註解﹞「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憐恤』是神給人,『祭祀』是人給神(何六6);所以這話的意思是,神喜歡供給人、為人作事,而不喜歡出於人的供給和作事(真實的事奉是由神發起)。

﹝話中之光﹞(一)主不是要『得著』,乃是要『捨去』;祂不是要『留餅』,乃是要『擘餅』。

(二)人何等容易拘泥於字句、條文,卻失去了屬靈的實際。

(三)公義的神喜歡以『憐憫』為懷,祂如何對待我們,祂也願意我們照樣對待別人。

(四)我們應當『體恤』別人的痛苦和需要,而不可藉口任何道理上的理由,忽視人們的需要。



【太十二8】「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文意註解﹞主耶穌是『安息日的主』,表明祂是有權柄管理安息日的,祂也是賜給人安息的。祂喜歡賜給人安息,而不喜歡人受安息日規條的束縛。

﹝話中之光﹞(一)祂既然是「安息日的主」,祂說可以就可以,祂說不可以就不可以;在安息日該作不該作,全都在乎祂。

(二)為「安息日的主」工作的人,不在安息日律法之下。

(三)基督是「安息日的主」,我們有了祂,就有真安息,可以說每天都是安息日,所以不需要再去遵守安息日的規條了。

(四)今天的問題是在乎要主不要主,不是安息日不安息日。



【太十二9】「耶穌離開那地方,進了一個會堂;」

﹝靈意註解﹞「會堂,」象徵猶太教所代表的一切宗教。



【太十二10】「那?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祂。」

﹝背景註解﹞猶太教拉比禁止人在『安息日治病』,因認為治病是觸犯在安息日不得作工的規條。

﹝靈意註解﹞「那?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手』代表事奉工作;『枯乾』表示缺乏生命的活力。這是一幅寫意圖畫,象徵人在宗教?面,想要為神作甚麼,卻甚麼也作不來。

「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安息日原是給人享受安息的,但這?人在安息日有病,卻又不能治病,表示在宗教?的人,僅有安息日的外表,而無安息日的實際。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事奉工作(手),若是憑著道理教訓而作,並非憑著聖靈的引領和感動而作,就都是『枯乾』的事奉。

(二)教會中若缺少生命的供應,也就缺少事奉的能力;你所在的教會若是缺少事奉的肢體(枯乾了手),就表示生命的供應出了問題,所以應當從問題的根源著手改善──多有積極的供應。



【太十二11】「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不把牠抓住拉上來呢?」

﹝靈意註解﹞「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羊』象徵人是屬乎主的,『坑』象徵宗教徒因誤用律法而面臨的難處(參太十五14)。律法原是要引人到基督那?的(加三24),不料宗教徒卻掉在律法的『坑』?,受規條的束縛不能動彈。



【太十二12】「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

﹝文意註解﹞羊在安息日掉進坑?,雖無生命危險,人還不忍坐視不理,何況更為貴重的人類,豈不更配在安息日獲得解救嗎?

﹝話中之光﹞(一)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不是人為安息日而存在的。主看重人過於一切。

(二)我們若是為基督而作工,就是「作善事」,所以不須守安息日的規條。



【太十二13】「於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和那隻手一樣。」

﹝原文字義﹞「復了原」(原文是由兩個字所組成);恢復,還原,重建(第一個字);健康的,健全的,痊癒的(第二個字)。

﹝話中之光﹞(一)主對我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我們若接受主的話,信而順從,就必得著生命的醫治。

(二)神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一37)。主發命令要人行事時,也必賜人以遵從祂命令的能力。

(三)枯乾手的人原本不願把手伸出來給人看──人的短處都不願給別人知道──但主的話一顯明(「伸出手來」),就好了。

(四)「復了原」,這話表示主的醫治是完全的;主在我們身上的工作,能把我們作到完全復原,使符合神心意的地步。



【太十二14】「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

﹝話中之光﹞(一)法利賽人為著維護律法的規條,竟想殺害神的聖者;許多熱心教義的基督徒,也往往為了維護教義,不惜大動干戈。

(二)宗教徒只懂為律法的字句熱心,而忽略了律法字句的真諦實意,以致殺人還以為是事奉神(約十六2)。



【太十二15】「耶穌知道了,就離開那?,有許多人跟著祂,祂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

﹝話中之光﹞(一)凡只要外表而不要實際的,就得不著主的同在(「離開」);凡要主、跟隨主的,就得著主的眷顧和醫治。

(二)主所顧念的,是人的病症需要得著醫治;主並不在意人是否遵照規條行事。



【太十二16】「又囑咐他們,不要給祂傳名。」

﹝文意註解﹞這是因為祂知道人心?所存的(約二23~25)。凡因聞名為著好奇而來的人,大多靠不住。

﹝話中之光﹞(一)世人追求名聲、地位,但主的工人不應當在意美名惡名;似乎不為人知,卻是人所共知(林後六8~9)。

(二)凡是慕名而來的,不一定是靠得住的;喜歡一窩蜂地去聽著名傳道人講道的,多半是出於好奇心,並非真正出於慕道。

(三)教會若建立在傳道人的名聲上,傳道人一旦過世或離開,那教會立刻就變成冷冷清清。



【太十二17】「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

﹝文意註解﹞下面十八至廿一節這一段話引自賽四十二章一至四節。以賽亞這?的豫言是指著主耶穌說的(參徒八30~35),主耶穌是這段豫言的應驗和實際。



【太十二18】「『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祂,祂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文意註解﹞「看哪,」指要人特別注意;「揀選,」指神的旨意方面;「親愛,」指在神面前的地位;「喜悅,」指神的情感方面。

﹝靈意註解﹞本節乃是豫言主耶穌是神的愛子,是神所喜悅的(太三17);生於聖靈,且滿有聖靈(太三16);奉神差遣,作神僕人,要藉著聖靈引導原來不認識神的人進入真理(約十六13)。

「祂必將公理傳給外邦,」豫表神的公義要藉著基督的福音被外邦人領悟知曉。



【太十二19】「祂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祂的聲音。」

﹝靈意註解﹞本節豫言主耶穌的溫柔──祂從不喧嚷發聲來引人視聽,也從不在辯論中作口角爭競。

﹝話中之光﹞(一)信徒要用智慧與外人交往,言語常常帶著和氣,好像用鹽調和(西四5~6)。

(二)信徒不要為言語爭辯,因為這是沒有益處的,只能敗壞聽見的人(提後二14)。



【太十二20】「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等祂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

﹝原文字義﹞「將殘」冒煙;「燈火」麻製的火把。

﹝背景註解﹞猶太人常用蘆葦作笛子,當蘆葦被壓傷了,吹不出聲音,就把它折斷丟棄。他們也用麻作火把,澆上油點火使發出光來,作走路時照明之用,當油燒盡時,就會冒煙,發不出亮光,人們便索性吹熄。

﹝文意註解﹞「壓傷的蘆葦,」吹不出聲音;『冒煙的燈火』(原文),發不出亮光。

﹝靈意註解﹞「壓傷的蘆葦,祂不折斷;將殘的燈火,祂不吹滅,」豫表祂對於受傷和軟弱的人們,從不用鄙夷不屑或輕蔑踐踏的態度相向。

「等祂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豫表主耶穌身負引導人進入真理的使命,祂對此相當的執著,不達目的決不甘休,最終必要得勝。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總是在修補破碎的人生(參15節)。

(二)我們在祂手中雖然沒有多大的用處,但祂仍以憐憫為懷,並不丟棄我們。

(三)在教會中有許多聖徒是「壓傷的蘆葦」和「將殘的燈火」,我們應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二5),不可摧殘他們,反要愛惜。

(四)缺少聖靈而『冒煙』的基督徒,不只不會幫助人看見,反而叫人看不見;對於這些容易肇事的信徒,應當用愛心包容,不可除之而後快。



【太十二21】「外邦人都要仰望祂的名。』」

﹝文意註解﹞這一段豫言兩次提到「外邦人」(參18節),指明因為神的子民棄絕主耶穌,祂將轉向列國,尋找真心要主的人。



【太十二22】「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吧又能說話、又能看見。」

﹝靈意註解﹞「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他代表所有伏在黑暗權勢底下的人,既不能看見神和屬神的事(又瞎),也不能為神說話(又啞)。

「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吧又能說話、又能看見,」主耶穌的救恩,叫我們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徒廿六18),又叫我們脫離啞吧偶像(林前十二2)。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開了我們的心眼,使我們得以認識神和屬神的事;祂又開了我們的啞口,使我們能夠禱告、讚美神。

(二)基督以祂得勝的權柄對付了仇敵魔鬼,就為人類帶來真實的安息。凡不讓基督絕對掌權的地方──無論是個人還是團體,就無安息。凡尊基督為元首,完全服在祂權下的,必得享真安息。



【太十二23】「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麼?』」

﹝文意註解﹞意即『這個不是大衛的兒子(原文)是誰呢?』這話含有對主尊崇的意思。



【太十二24】「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阿。』」

﹝文意註解﹞法利賽人拒絕承認主耶穌是從神來的(約九16),但又不能否認祂趕鬼的事實,就只好污衊祂,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

「別西卜,」是以革倫的蒼蠅神巴力西卜(王下一2),猶太人稍加變音後用於稱呼『鬼王』,意思是『糞堆之王』,也指『房子的王』,因鬼附在人身,把人當作房子,霸佔人的身子作屋子的王。

﹝話中之光﹞(一)嫉妒叫人失去理性,偏見叫人失去亮光。

(二)人既辱罵、褻瀆我們的主,我們就不能盼望人對我們有好的待遇。當我們每次被人誤會、逼迫、輕看時,我們要想到人如何待我們的主。



【太十二25】「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分爭,必站立不住。」

﹝文意註解﹞「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指主能看透或察明人內心思想上的真意。

『國、城和家』是指分屬於大小不同權柄的範圍,其所以能存在,乃是因有某種權柄在那?維繫著。一旦權柄出了問題,自然就會解體。

﹝話中之光﹞(一)教會的見證,乃在於信徒們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

(二)哪個教會有分門別類的情形,那個教會就沒有建造。



【太十二26】「若撒但趕逐撒但,就是自相分爭,牠的國怎能站得住呢?」

﹝原文字義﹞「撒但」對頭。

﹝文意註解﹞『撒但』是神的對頭,牠有自己的國度──這世界就是牠的國,牠是這國的王(約十二31);牠絕不能容忍任何的挑釁。



【太十二27】「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

﹝文意註解﹞法利賽人也趕鬼,他們自以為是靠神趕鬼,卻又批評主耶穌是靠鬼王趕鬼,這對他們自己的立場是有負面的作用的。



【太十二28】「我若靠著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

﹝文意註解﹞『神的靈』代表神的權柄和能力;『神的國』指神施行祂權柄的範圍,與撒但的國(26節)對立。主耶穌在地上的工作,就是要把神的國帶到地上來(太六10)。主既生於聖靈且滿有聖靈,就祂也滿有聖靈的權柄和能力;無論祂到那?,那?就沒有鬼的權柄存在的餘地,當然也就是神的國臨到那?了。

﹝話中之光﹞(一)哪?有神的權柄,那?就沒有魔鬼容身之地;尊主為大,是屬靈爭戰得勝的訣要。

(二)我們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神的靈,方能成事(亞四6)。

(三)主的靈在那?,那?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



【太十二29】「人怎能進壯士家?,搶奪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

﹝靈意註解﹞『壯士』指剛強、有力的人,象徵撒但;『壯士的家』指撒但的國度;『他的家具』和『他的家財』指被撒但所利用的工具和貨品,亦即臥在牠手下(約壹五19),被牠利用的世人。

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已經打破撒但的頭(創三15),所有信主的人都是已經被祂釋放了的(加五1)。我們都已經脫離了黑暗的權勢,被遷到祂的國?了(西一13)。

﹝話中之光﹞(一)人本是神的產業,竟被撒但偷去,成了牠的家產。

(二)我們作工的原則,是先捆後奪;有功效的傳福音得人,應當先禱告求主捆綁撒但。

(三)所有屬靈的工作都是明搶,不是暗偷;我們基督徒對付撒但,不是虛與委蛇的。

(四)信徒出於信心的禱告,也能捆綁撒但(太十六19;十八18)。



【太十二30】「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

﹝原文字義﹞「相合」站在一邊的;「收聚」把別的聚攏起來。

﹝文意註解﹞「不與我相合的,」意即不站在主這邊的;「不同我收聚的,」意即不領人歸主的。

在這宇宙中,只有神的國和撒但的國,並沒有其他的國,也沒有中立的地位。所以,凡不站在主這一邊的,就是「敵我(主)的」;凡不領人歸主的,就是「分散(離)的」;他們就是屬於撒但的。

﹝話中之光﹞(一)我們在主和撒但之間,沒有中立的餘地。

(二)在對基督的態度上,「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但在同屬基督之人的工作上,『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可九40)。

(三)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在地上不站在主這一邊的;也沒有一個基督徒,可以不收聚──從未領人歸主的。



【太十二31】「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

﹝原文字義﹞「褻瀆」辱罵,毀謗,對神不敬。

﹝文意註解﹞「所以我告訴你們,」這是根據上文而有的結論。主耶穌靠著『神的靈』趕鬼(28節),法利賽人卻說是靠著『鬼王』趕鬼(24節),所以是褻瀆聖靈。

人一切行為上和話語上的罪,若是悔改認罪,仍可得赦免。但若明知是聖靈在作事,卻故意輕慢、侮辱聖靈,就叫聖靈永遠無法作工在他的心?。這樣,他就沒有悔改認罪的可能,當然他必得不著赦免。

﹝話中之光﹞(一)人因軟弱而沒有順從聖靈的感動,還可得到赦免;惟獨明知是出乎聖靈的,卻說是出乎鬼魔的,就永遠不能得赦免。

(二)人沒有一樣行為上的罪,是得不著赦免的;但人若存心敵對聖靈,剛硬到底,就沒有被赦免的可能。



【太十二32】「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原文字義﹞「干犯」向著,對著,敵對,敵擋。

﹝文意註解﹞「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人子』指基督。人如果因為不認識主耶穌是神的兒子,而拒絕了祂,將來還有醒悟回轉的可能,故還可得赦免。

「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人若明知惟有靠著神的靈才能趕鬼,卻說是靠著鬼王趕鬼,這是故意羞辱聖靈,使聖靈沒有立場來作工在他身上,故無法令他在恩典時代(『今世』)?悔改,也就無法在國度時代(『來世』)?得著赦免。



【太十二33】「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

﹝原文字義﹞「以為」使,叫,令。

﹝文意註解﹞『樹』指人心?的好壞情形;『果子』指人外面的行為表現(參太七15~20),本處特指言語。根據一個人的話語,就可以斷定他的好壞。

﹝話中之光﹞(一)一個人的言語和行為敗壞,乃是他的心『使然』的。

(二)絕沒一個人心?是聖潔的,而專門在那?講污穢的事;也絕沒有一個人心?是愛的,而專門在那?講恨的事。



【太十二34】「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所充滿的,口?就說出來。」

﹝文意註解﹞言語表露一個人的存心(言為心聲),當他心?有了故事,口?遲早要說出來。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要對付口,就得先對付心(箴廿五28)。

(二)聽一個人的言語如何,就能知道他這個人是如何,因為言語最能表明一個人的心。



【太十二35】「善人從他心?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

﹝文意註解﹞兩個『存』字在原文有如銀行保險箱的收存法。我們的心若接納收存甚麼意念,口?就會將它發表出來。

﹝話中之光﹞求主鑒察我們心?的意念,好叫我們口中的言語,能蒙主悅納(參詩十九14)。



【太十二36】「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

﹝原文字義﹞「閒」懶惰,怠工;「供」償還,交賬。

﹝文意註解﹞『閒話』的原文意思是指多餘無用的話。我們今天糊?糊塗隨便說的廢話,將來還要在審判台前供出來,更何況那些邪惡的話,將要受到怎樣的懲治呢!

﹝話中之光﹞(一)人心中的意念若未說出口,仍有機會將它取消,但話語一出口,即無可更改;因此我們在說話上應當十分小心。

(二)基督徒所說的閒話,不只說一次,還要說第二次;今天糊?糊塗的說了,將來在審判台前還有一次要說。



【太十二37】「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文意註解﹞話語並非稱義或定罪的原由,但卻是稱義或定罪的證據。我們今天所說的每一句話,要決定我們將來在神國?的地位,這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



【太十二38】「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

﹝原文字義﹞「神蹟」異兆,表號。

﹝文意註解﹞「對耶穌說,」原文是『對耶穌回答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在此要求主耶穌顯神蹟,乃是針對主在前面表明祂身份的回應,要求祂顯示證據。

﹝靈意註解﹞『文士和法利賽人』代表宗教徒;『神蹟』乃指具有屬靈意義的神奇現象。宗教徒只注意外面的現象,而忽略內?的實際意義。



【太十二39】「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

﹝文意註解﹞「邪惡淫亂的世代,」『邪惡』指?面性質;『淫亂』指外面行為;『世代』廣義的說,指全世界的時代,狹義的說,指人的一生一世。主在此是指屬靈方面而非肉體的淫亂,意即那個世代的人不忠於自己屬靈的丈夫──即不忠於神,而去隨從偶像(何四12)。

﹝靈意註解﹞『約拿的神蹟』(拿一17),豫表主的死而復活。

本節意即只有死而復活的基督,才能應付這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的需要。

﹝話中之光﹞(一)神蹟對於存心不正的人毫無功效,只不過增加他們的好奇心罷了。

(二)信徒身上彰顯出基督復活的生命,這是世人所最需要看的神蹟。



【太十二40】「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頭。」

﹝背景註解﹞按一般猶太人的計算時間方法,只要包括第一日和第三日的部分時間,即可稱作「三日三夜」,而無需足足七十二小時。

﹝靈意註解﹞約拿在大魚肚腹中是一個表號,豫表主耶穌為我們受死並埋葬,曾經降在地底下(弗四9),逗留在陰間(徒二27)。



【太十二41】「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原文字義﹞「更大」質更好、量更多。

﹝文意註解﹞「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尼尼微人』是外邦人,他們一聽見約拿所傳的信息,立刻就悔改(拿三5~8)。主這話說出,犯罪而悔改的人,勝於自義而不肯接受主的人。

「看哪,在這?有一人比約拿更大,」約拿受神差遣不順服,欲逃往他施(拿一3);基督受神的差遣,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8),所以祂比約拿更大。

基督是比約拿更大的先知,祂被神所差遣,以行動為神說話。

﹝話中之光﹞(一)現今世代獨一的需要,就是看見並接受這位死而復活的基督。

(二)當時的尼尼微人,如何因約拿的話而悔改,今天的人,也必須因主的話而悔改。

(三)不死就不生;我們天然的生命必須被置於死地,才能彰顯主復活的生命(林後四11)。

(四)基督徒若是向著主三心兩意,不好好走主的道路,恐怕將來有一天也有一班人要起來定我們的罪。



【太十二42】「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他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

﹝原文字義﹞「更大」質更好、量更多。

﹝文意註解﹞「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南方的女王』即示巴女王;她是身在遠方的外邦人,不遠千里,長途跋涉,只為去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王上十1~10);而主的?面蓄藏著一切智慧知識(西二3),但這世代的人卻對主的話毫不思慕,所以不如南方的女王。

「看哪,在這?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所羅門求智慧(王上三9),基督就是智慧本身;所羅門講論草木(王上四33),基督是創造萬有的主,故祂比所羅門更大。基督是更大的君王,祂是萬王之王(啟十七14)。

﹝靈意註解﹞所羅門講說智慧的話(王上四34),建造神的殿(王上六2),承受國度(撒下七12);他豫表基督是我們的智慧(林前一30),建造教會作神的居所(弗二22),並且要得國(啟十一15),所以我們都要聽祂(太十七5)。

﹝話中之光﹞(一)我們若要聽見主的智慧話,也須要像南方的女王那樣謙卑自己。

(二)有些信徒為著聆聽主的話,肯付上重大的代價,甚至犧牲性命,亦在所不惜;但也有些基督徒,在自由安逸的環境中,對主的話沒有渴慕,沒有興趣,心?傾向世界的事物。



【太十二43】「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

﹝原文字義﹞「無水」乾旱。

﹝文意註解﹞『污鬼』就是邪靈。牠們自從被神用水審判(參創一2)之後,原以海為住處,後因人墮落犯罪,就在乾旱之地,以人的身體為安歇之處。『污鬼離了人身』,除非附在別的物體上,在乾地就不得安息,只好回到海?(參太八32)。



【太十二44】「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去;到了,就看見?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

﹝原文字義﹞「修飾」裝飾,妝扮。

﹝文意註解﹞「打掃乾淨,」是消極的,把?面原有的東西弄出去;「修飾好了,」是積極的,把一些東西添加進去。

﹝靈意註解﹞「看見?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法利賽人所代表的宗教徒,他們雖也趕鬼,但是他們把鬼趕出去之後,並未接受主耶穌來住在他們的?面(弗三17),他們只注意道德好行為(「打掃乾淨」)並用儀文規條來裝飾自己(「修飾好了」),但因沒有主的靈住在心?(羅八11),所以?面是空的(「?面空閒」)。



【太十二45】「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

﹝背景註解﹞四十三至四十五節,乃以猶太人過去的歷史事實為背景,指斥他們現今的情況比從前更不好:猶太人經過被擄到巴比倫的事件,後來雖然蒙潔淨而脫離了偶像,但因為他們對神的悖逆不信和心地剛硬,以致他們目前的景況,已經落到較他們被擄前更壞的地步。

﹝靈意註解﹞「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七』在聖經?面象徵暫時的完全;『七個惡鬼』象徵撒但完全的勢力。

「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人若只注意宗教禮儀,而不尊主為大,反會落在撒但的權勢底下,在不知不覺中任其祟弄,其景況比先前不注重道德時更惡劣。因為真正的壞人,不但神和人對他沒有辦法,連鬼對他也沒有辦法;但是不要主的好人,鬼仍然能夠操縱作弄他,所以他的景況比從前為非作歹時更不好。

﹝話中之光﹞(一)人不能靠自己的力量改造自己。

(二)鬼最喜歡住在不信主的好人?面,因為他們守律法,注重道德,?面卻沒有主。



【太十二46】「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祂母親和祂弟兄站在外邊,要與祂說話。」

﹝背景註解﹞「祂母親和祂弟兄站在外邊,要與祂說話,」根據馬可福音的記載,當主耶穌在說這一段話之前,祂為著遵行父神的旨意,連飯也顧不得吃,祂的肉身親屬就說祂癲狂了(可三20~21),所以大概就請了祂的母親和弟兄來勸告祂(可三31)。

﹝文意註解﹞「不料,」按原文是『看哪』,含有提醒人注意的意思。



【太十二47】「有人告訴祂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

﹝靈意註解﹞在房子『外邊』,象徵在神的家(就是教會)之外。

﹝話中之光﹞人在神家之外,就無法親近主,與主交通。



【太十二48】「祂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

﹝文意註解﹞主耶穌並不是不要祂肉身的親人(參約十九26~27);祂說這話,乃是要啟示一件事:在神家?彼此的關係,並不是建立在肉身的關係上。



【太十二49】「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

﹝文意註解﹞『門徒』在此代表信主、要主的人。在神的家?,已經從肉身的關係與結合,轉為靈?的關係與結合。



【太十二50】「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文意註解﹞主耶穌是父神旨意的中心。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幫助祂的『弟兄』,同情祂的『姊妹』,溫柔愛祂的『母親』。

﹝話中之光﹞(一)神的旨意就是要帶我們進入永遠的安息(來四1~11),所以遵行神旨意的,就得以在神的家中享受安息。

(二)凡遵行天父的旨意的人,就是活在天國實際?面的人,當然就能與天國的王發生一種屬天的關係,成為祂的親人。

(三)信徒與主之間的屬靈關係尤勝骨肉關係。信徒對於自己的家人雖有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但更應把遵行神的旨意放在首位。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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