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免費索取酷卡 3月29日 星期五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AI新書出版》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閱讀 經文筆記本 我的最愛 聖經搜尋 本日金句
英文聖經 聖經計算機 每日一章 背經工具 三合一搜尋

經文字級:

黃迦勒《馬可福音註解》

馬可福音 第5章

【可五1】「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

﹝原文字義﹞「格拉森」末後的酬報。

﹝文意註解﹞『格拉森』離加利利海不遠,從該地養有大批豬群(參11節)看來,必是一個有眾多外邦人居住的地方。

﹝話中之光﹞(一)門徒歷經狂風大浪,終於「來到海那邊」;我們信徒在世上雖有苦難,但只要有主同在,終必將會到達目的地。

(二)信徒在世若能遵行主的話,將來也必得到『末後的酬報』(「格拉森」的原文字義)。



【可五2】「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從墳塋?出來迎著祂。」

﹝原文字義﹞「迎著」會見,迎面而遇。

﹝背景註解﹞「從墳塋?出來,」中東地方的墳塋多為洞穴,既可埋葬死人,也可供活人居住。

﹝靈意註解﹞「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人被污鬼附著,象徵世人被魔鬼所轄制。

「從墳塋?出來,」『墳塋』是與死亡和陰間通聯的處所(參詩八十八3,5)。

﹝話中之光﹞(一)在這人群社會中,到處充滿了被鬼附的人,諸如:煙鬼、酒鬼、賭鬼等;又如:小說迷、電影迷、運動迷等。

(二)被鬼附的人,他們所過的是如同在墳塋?那樣黑暗、污穢的生活,不但別人管不住他們,連他們本人也是身不由己。

(三)信徒千萬不可給魔鬼留地步(弗四27),以免被牠所操縱。



【可五3】「那人常住在墳塋?,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鍊也不能;」

﹝原文字義﹞「常住在」作為永久居所;「捆住」捆綁,栓牢。

﹝靈意註解﹞本節表明被魔鬼轄制之人的情形:

1.「住在墳塋?,」過著黑暗和污穢的生活。

2.「沒有人能捆住他,」不受任何人的管束。

3.「就是用鐵鍊也不能,」就是用人所能想出的最好辦法,也對他無能為力。

﹝話中之光﹞(一)世人都臥在那惡者的手下(約壹五19),憑著人的力量根本沒有辦法勝過牠。

(二)住在人?頭的罪,不是人想為善的心所能管住的──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參羅七17~18)。



【可五4】「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鐵鍊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

﹝原文字義﹞「掙斷」扯碎,拉斷;「弄碎」砸碎,打壞;「制服」馴服。

﹝靈意註解﹞為了對付被魔鬼所操縱和控制的人,這個世界所能想出的最好辦法,不過是「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意即用法律禁止、政治條例、警察取締、輿論約束、禮教規範、社會習俗、良心管治等,結果都歸於失敗,不能制伏人心的敗壞。

﹝話中之光﹞鬼能轄制人,人卻不能制伏牠。



【可五5】「他晝夜常在墳塋?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

﹝原文字義﹞「喊叫」尖聲大叫;「砍」割碎,剁切。

﹝靈意註解﹞「他晝夜常在墳塋?和山中喊叫,」『喊叫』乃是一種無意義的聲音,象徵被魔鬼所轄制的人,經常說一些無聊、無意義的話,諸如:謊言、污穢的言語、嚷鬧、毀謗、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參弗四25~31;五4)。

「又用石頭砍自己,」意即作的是傷害自己身體的事,例如抽煙、喝酒、吸毒、行淫、賭博等。

﹝話中之光﹞(一)說任何不該說的話,就是像鬼附的人「喊叫」一樣,惹人厭煩。

(二)沒有一個落在魔鬼手?的人,不是用石頭砍自己的。



【可五6】「他遠遠的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祂;」

﹝文意註解﹞「就跑過去拜祂,」不是指一般人對神從心靈發出的『敬拜』,而是指單單向祂『下跪』或『俯伏』的動作。

﹝話中之光﹞基督一來到,鬼魔「遠遠的看見」,就自動的向主降伏;這說出趕鬼不在外面血氣的嚷鬧,乃在?面基督的份量。



【可五7】「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

﹝文意註解﹞「至高神的兒子耶穌,」『至高神』乃是外邦人對耶和華神的稱呼(參創十四18;民廿四16;賽十四14;但三26;四2;徒十六17);污鬼認識耶穌的身分。

「我與你有甚麼相干?」污鬼的態度正如許多人承認宇宙中有神,卻不願意讓神來干涉他們的人生。

「不要叫我受苦,」鬼知道牠們將來的結局乃是永火(參太廿五41),卻不知懼怕,只求不要現在就去無底坑?受苦(參路八31)。

﹝話中之光﹞(一)「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甚麼相干?」鬼認識主耶穌是『至高神的兒子』,卻仍與祂沒有相干,可見道理上的認識,若沒有加上信而順從的心,仍與我們無益。

(二)基督和鬼原不相干,屬神的和屬鬼的也不相干(參林後六14~16);所以我們信徒不要有分於異教的事。

(三)許多掛名的基督徒,他們也拜主耶穌(參6節),也稱祂為神的兒子,但看他們的生活和言行,根本與主沒有甚麼相干,他們的結局可想而知。

(四)鬼自己怕受苦,牠卻專門叫別人受苦,並且牠因著躲避自己的苦,就叫別人受更多的苦。

(五)每逢我們傳福音給世人時,一般人的反應總是認為現在就信主乃是一種「受苦」;盼望趁著自己還年輕時,好好享受人生,等到年老行將就木時,才來信主。



【可五8】「是因耶穌曾吩咐牠說:『污鬼阿,從這人身上出來罷。』」



【可五9】「耶穌問牠說:『你名叫甚麼?』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

﹝文意註解﹞「我名叫群,」『群』字的原文指軍團或營(legion),按羅馬軍隊的編制,一個軍團約有三至六千個士兵。

﹝話中之光﹞(一)無論污鬼的數目是怎樣多,也不能不服主耶穌的話;在屬靈的爭戰中,不要看外表的情勢,而要信靠神的話。

(二)罪人身上往往住著許多的鬼,例如:煙鬼、酒鬼、賭鬼等。



【可五10】「就再三的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

﹝原文字義﹞「再三」多次;「地方」地區,場所。

﹝文意註解﹞污鬼為一種脫體的邪靈,必須藉體棲身,才感自在,所以牠們常附在人身上。這也說明牠們為何再三求主耶穌不要將牠們趕出去。

﹝話中之光﹞(一)鬼就是詭詐,牠會看風使舵,牠能欺壓的就欺壓;在牠力不能勝的時候,牠就求,並且是「再三的求」。

(二)鬼的一切作為都是為著自己,牠自己沒有憐憫的心,卻求別人憐憫牠。



【可五11】「在那?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喫食。」

﹝背景註解﹞「豬,」在神的眼中是骯髒不潔的(利十一7;彼後二22);一般說來,那時猶太人不養豬,因為既不能用來獻祭,也不能作為食物(猶太人不吃豬肉),故那一大群豬可能是外邦人養的。

﹝靈意註解﹞『養豬的人』豫表人群社會中的一班人,他們在外表看來似乎顯得很正常,正在日夜孜孜不倦地從事各種職業工作,但他們的工作不是為神,也不是為教會。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職業工作無論是多麼的高尚,若不是為著主和教會,就不過像是放豬的人一般,不討主的喜悅。

(二)豬的特點就是一直「吃食」,結果卻變成了別人的吃食;世人的特點就是一直尋找屬地的享受,結果卻變成了魔鬼的享受。



【可五12】「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附著豬去。』」

﹝話中之光﹞(一)魔鬼若不能直接在人身上祟弄人,便要藉外面的事物(附身豬群)間接地祟弄人。

(二)豬群離鬼很遠(參太八31),卻仍逃不過鬼的眼目;魔鬼正在到處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五8)。我們最安全的藏身之處,就是住在基督?。



【可五13】「耶穌准了牠們;污鬼就出來,進入豬?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

﹝靈意註解﹞「污鬼就出來,進入豬?去,」主耶穌容許污鬼進入豬群?,表明了那些骯髒不潔的賺錢生涯,是被允許作為魔鬼活動的範圍的。

﹝話中之光﹞(一)必須主准了牠們,鬼才能行動;這說出主的權柄,連鬼也在祂主宰的掌握中。

(二)魔鬼的作為總是叫人自甘墮落(「闖下山崖」),投身在罪惡的世界?(「投在海?」),終至身敗名裂、斷送了一生(「淹死了」)。



【可五14】「放豬的就逃跑了,去告訴城?和鄉下的人;眾人就來要看是甚麼事。」

﹝話中之光﹞(一)「放豬的」失去豬群,損失了財物,若能因此得著主,乃是最大的福氣,可惜他竟然不要主。

(二)許多人事業遭遇了打擊,不但沒有因此醒悟過來,反而更深地依賴社會組織(「城?和鄉下的人」)。



【可五15】「他們來到耶穌那?,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坐著,穿上衣服,心?明白過來;他們就害怕。」

﹝文意註解﹞本節表明鬼被驅離後的徹底改變:

1.「坐著,」安靜,不再亂跑。

2.「穿上衣服,」守規矩,不再不知羞恥。

3.「心?明白過來,」清醒,不再糊塗癲狂。

﹝話中之光﹞得著基督救恩的人必然:(1)安息了──「坐著」;(2)有了基督覆庇,不再羞恥──「穿上衣服」;(3)心竅開啟──「心?明白過來」。



【可五16】「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



【可五17】「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

﹝文意註解﹞他們一則不認識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二則只關心物質,害怕遭受更大的損失,以致失去得著屬靈福氣的機會。

﹝話中之光﹞(一)格拉森地方的人不歡迎主,因為他們看重屬地的財物,過於人的靈魂;但是主卻寧願犧牲二千頭豬(參13節),為要拯救一個人,在主的眼中,人的靈魂何等寶貴!

(二)屬地的世界和屬天的君王不能兩立;人若愛世界,愛神的心就不在他?面了(約壹二15)。

(三)撒但利用財物來控制人心──無論是得著或損失,都有可能使我們不要主。

(四)「眾人」竟都不要主,可見不認識主的人,在拒絕主的事上是相當盲從且團結一致的。



【可五18】「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



【可五19】「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將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

﹝話中之光﹞(一)對家人親友作見證,是作基督徒的第一步。

(二)為主作見證是一件事,顯揚自己是另一件事;許多信徒名義上是為主作見證,實際上是在顯揚自己。

(三)作見證乃是告訴別人「主為你所作的,是何等大的事。」是叫人知道主的作為,但不是叫人注意你這個人多麼的了不得。



【可五20】「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

﹝文意註解﹞「低加波利,」是指加利利海東面的廣大地區,那?有十座希臘人建的城市(低加波利原文字義)。

「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這也是我們每一個得救的人所該作的見證。



【可五21】「耶穌坐船又渡到那邊去,就有許多人到祂那?聚集;祂正在海邊上。」



【可五22】「有一個管會堂的人,名叫睚魯,來見耶穌,就俯伏在祂腳前,」

﹝原文字義﹞「睚魯」照光者。

﹝文意註解﹞「管會堂的,」是在猶太會堂?主持崇拜秩序的人,在猶太人中間具有相當高的地位。

﹝靈意註解﹞『會堂』是猶太教徒聚會的地方,故「管會堂的人」象徵猶太宗教及其領袖。

﹝話中之光﹞(一)惟有得著神的啟示『光照』的人(「睚魯」的原文字義),才能認識主並來到祂腳前俯伏求祂。

(二)睚魯是一個管會堂的人,他竟然不顧自己的身分和地位,而在眾人面前俯伏拜主,這表明他的謙卑與虛心;誰肯謙卑,誰才可以領受福分(參太五3;雅四6)。



【可五23】「再三的求祂說:『我的小女兒快要死了,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使她痊愈,得以活了。』」

﹝文意註解﹞「再三的求祂,」這表示他的態度懇切,也表明他的需要迫切。

「求你去按手在她身上,」這話顯明他對主的認識不夠,不知道只要主的『一句話』就能治好他的女兒(參太八8,13)。

﹝靈意註解﹞『女兒』是從父親身上出來的產物,所以『管會堂的女兒』快要死,象徵從死板的猶太教及其領袖所造就出來之人的光景,乃是缺乏生命,幾近死亡。

﹝話中之光﹞(一)管會堂的女兒快要死了──在教會?面作帶領人的,如果自己缺少生命,所帶領的人也缺少生命;一般信徒的生命光景如何,正顯出傳道人的生命光景如何。

(二)如果我們在教會中所注重的,不過是一些道理、教條、儀式,恐怕我們所造就出來的人,都是一些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三1)。



【可五24】「耶穌就和他同去,有許多人跟隨擁擠祂。」

﹝原文字義﹞「擁擠」擠壓。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主是專門來解決人的難處的,只要我們肯藉著禱告把難處告訴祂,祂必樂意幫助我們。

(二)我們的信心雖小,主並不輕看,祂是何等的遷就我們。

(三)我們的主無論到哪?,我們也當跟祂到那?。



【可五25】「有一個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

﹝原文字義﹞「血漏」不正常出血。

﹝文意註解﹞「血漏」可能屬經血異常症狀(參利十五25)。

﹝靈意註解﹞據聖經學者考證,那「一個女人」是外邦女人,所以她象徵外邦的宗教。

「血漏,」象徵漏掉生命,因肉身的生命是在血?(利十七11)。這外邦女人患了十二年的血漏,而前面那個快要死了的猶太女孩(參23節)剛好是十二歲(參42節),所以兩者都同指一件事,即全世界所有的宗教,在神的眼中看來,都是漏掉生命的,都是死亡的宗教。它們按名是活的,其實是死的(啟三1)。

「十二年,」表徵已經受神夠多的對付和管教。

﹝話中之光﹞凡不為神活著,給神得著的,都是患了血漏──消耗生命。



【可五26】「在好些醫生手?,受了許多的苦;又花盡了她所有的,一點也不見好,病勢反倒更重了。」

﹝靈意註解﹞『醫生』表徵宗教指導階層。一般世人知道人生有問題,因此求助於宗教界人物,豈知反倒帶來了如下的結果:(1)平白受了許多的苦;(2)花費錢財,有時甚至傾家蕩產;(3)不但一點也沒有改善,反而問題越過越嚴重。



【可五27】「她聽見耶穌的事,就從後頭來,雜在眾人中間,摸耶穌的衣裳;」

﹝原文字義﹞「摸」觸摸,接觸。

﹝背景註解﹞猶太人視「血漏」為不潔,凡接觸患血漏的女人的,也會成為不潔(利十五25~30),這可能就是這女人不想讓人知道,而偷偷來摸祂衣裳的原因。

﹝靈意註解﹞主的『衣裳』象徵主的義行;「摸耶穌的衣裳,」意即藉著信心來接觸主,與主聯合為一,來取用主所成功的義,作為我們的義。

﹝話中之光﹞(一)「她聽見耶穌的事,」聽見主的事給她帶來一生的轉機;信徒應當以傳福音為己任,讓更多的人聽見耶穌的事。

(二)沒有傳道,就沒有聽見;沒有聽見,就不能相信(參羅十14~15)。

(三)「從後頭來,」意即帶著謙卑的靈,自覺不配;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



【可五28】「意思說:『我只摸祂的衣裳,就必痊愈。』」

﹝原文字義﹞「意思說」因為她說;「痊愈」得救,得醫治。

﹝靈意註解﹞「意思說,」這是指她?面的信心。

「摸祂的衣裳,」這是指她外面信心的行動。

﹝話中之光﹞(一)耶和華以能力為衣,以能力束腰(詩九十三1);我們摸著祂,就得著祂的能力。

(二)主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十二9);我們甚麼時候覺得軟弱,甚麼時候就應當來到主面前,取用祂的能力。

(三)基督徒遭遇難處時,不是去摸難處──試圖自己解決問題,而是藉著禱告用信心的手去摸主,讓主來對付問題。

(四)信心乃是把自己完全交託給主,讓祂來作事、施行拯救。

(五)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二20);信心須要付諸行動。



【可五29】「於是她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她便覺得身上的災病好了。」

﹝原文字義﹞「血漏的源頭」血的泉源;「覺得」知道;「災病」災難,鞭打。

﹝話中之光﹞(一)我們任何難處,若是求助於屬人的幫助──『好些醫生』,不過是徒然『受苦』,『花盡所有』,拖延了『十二年』,『病勢反倒更重』(參26節);惟有『摸』(參28節)著獨一的主耶穌,就必立刻痊愈,從根本得到解決──「她血漏的源頭,立刻乾了」。

(二)出於信心的禱告,乃是大有功效的(參雅五15~16);信心禱告的答應,也是「立刻」的。

(三)真正與主有親密的交通的人,必定會感覺到被主的能力所剛強;凡在禱告前和在禱告後感覺一樣的人,恐怕並沒有真正接觸到主。



【可五30】「耶穌登時心?覺得有能力從自己身上出去,就在眾人中間轉過來,說:『誰摸我的衣裳?』」

﹝原文字義﹞「登時」立刻;「覺得」感到,意識到。

﹝文意註解﹞主耶穌並非不知道是誰摸祂的衣裳,因為祂是無所不知的;祂所以問這句話,乃是要這女人在眾人面前作蒙恩的見證:勇於見證自己從前的光景如何可憐,如何因著一摸(信心的接觸)而得醫治。

﹝話中之光﹞(一)主的身上滿了能力,正等待著我們伸出信心的手,來向祂支取能力。

(二)有些信徒蒙了主的洪恩,雖經主屢次感動和催促,竟仍不敢在人面前承認自己信主,羞於為主作見證!



【可五31】「門徒對祂說:『你看眾人擁擠你,還說誰摸我麼?』」

﹝話中之光﹞(一)門徒們以為「擁擠」主就是「摸」主,因為從外表看不出其分別;但是主知道「摸」祂絕對不同於「擁擠」祂。

(二)許多人「擁擠」主,主並不在意;但在其中那真實要主,實際「摸」著主的人,是主所知道的。

(三)「擁擠」主的有許多人,「摸」祂的只有一個。「擁擠」只是熱情的衝動,「摸」必須用信心的手。「擁擠」並不叫主的能力從身上出去,「摸」才叫祂的能力釋放。「擁擠」後仍是一無所得,「摸」後十二年的沉痾得醫治。信徒們,我們對主是「擁擠」,還是「摸」呢?



【可五32】「耶穌周圍觀看,要見作這事的女人。」

﹝原文字義﹞「周圍觀看」向四周察看。

﹝話中之光﹞(一)主不願人偷著信祂,也不願人偷得祂的恩典。

(二)今天我們的主也正在四處「觀看」,誰是真正對祂有信心的人。



【可五33】「那女人知道在自己身上所成的事,就恐懼戰兢,來俯伏在耶穌跟前,將實情全告訴祂。」

﹝原文字義﹞「知道」瞭解;「成」成就,變成;「恐懼」害怕,畏懼;「戰兢」顫抖;「實情」真理,真道。

﹝文意註解﹞「就恐懼戰兢,」『恐懼』指內心的感覺,『戰兢』指外表的態度。



【可五34】「耶穌對她說:『女兒,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罷;你的災病痊愈了。』」

﹝原文字義﹞「痊愈」健全,完全康復。

﹝文意註解﹞「你的信救了你,」這是說明她用手去摸主衣裳的行動,乃是出於她?面的信心;惟有以信心去接觸主,才能得著主的醫治。

「平平安安的回去罷,」原文是『往平安?去罷!』

﹝靈意註解﹞「平平安安的回去罷,」這是指心靈蒙拯救;「你的災病痊愈了,」這是指身體得醫治。

﹝話中之光﹞(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

(二)宗教徒想以善行來討神的喜悅,結果卻落到可憐的死亡光景中。惟有藉著信心接受主耶穌的救恩,才是蒙拯救、得醫治的路。

(三)我們若伸出信心的手來摸主,主的能力也必能使我們勝過難處。

(四)患血漏的女人只從『心?』禱告,就蒙了主的垂聽,得了主的醫治;可見禱告蒙主垂聽,在乎存心,不在乎話語。

(五)本節的「痊愈」與28節的「痊愈」不同字;那女人原只想她血漏的病症能『得醫治』,但主的拯救卻令她『得著健全』。主所作的,總是超過人所求所想的(參弗三20)。

(六)凡遇著基督的人,必『在平安中往前去』(「平平安安的回去」的原文)。



【可五35】「還說話的時候,有人從管會堂的家?來說:『你的女兒死了,何必還勞動先生呢。』」

﹝原文字義﹞「勞動」麻煩。

﹝文意註解﹞「何必還勞動先生呢,」這話明顯地表示這家人的盼望,乃是在小女兒未死以先能得著醫治,她既然已經死了,就不再存甚麼希望了。



【可五36】「耶穌聽見所說的話,就對管會堂的說:『不要怕,只要信。』」

﹝原文字義﹞「怕」害怕(現在式命令語氣);「信」相信(現在式命令語氣)。

﹝文意註解﹞「不要怕,只要信,」由原文的時式和語態可知,主的意思是要他立刻停止那不斷的害怕,而鼓勵他不斷地信靠下去。

﹝話中之光﹞(一)人的話叫我們灰心害怕,甚至失去信心,但主的話叫我們得著安慰與鼓勵,並且增添信心。

(二)害怕會叫人失去信心;信心剛強就不會害怕。



【可五37】「於是帶著彼得、雅各,和雅各的兄弟約翰同去,不許別人跟隨祂。」



【可五38】「他們來到管會堂的家?,耶穌看見那?亂嚷,並有人大大的哭泣哀號。」

﹝原文字義﹞「亂嚷」吵鬧,熱哄哄地嚷鬧;「大大的」許多;「哭泣」哀哭;「哀號」大聲哀哭。

﹝文意註解﹞「有人大大的哭泣哀號,」他們大概是受雇在葬儀中為死者哀悼、哭叫的女人。

﹝靈意註解﹞本節是象徵由於宗教?頭一片死沉,所以帶頭的人就用盡刺激、奮興的辦法,鼓動眾人起來有所活動,以維持熱鬧、有生氣的場面。

﹝話中之光﹞(一)女兒死了,無論眾人怎樣吹號、亂嚷,仍舊不能起死回生;教會的光景死沉,無論如何用人的辦法鼓動、激勵,仍然於事無補。

(二)當人活著的時候,一般人的常態是漠不關心;當人死了的時候,人才來表示同情。事後的幫助,常是多餘的。



【可五39】「進到?面,就對他們說:『為甚麼亂嚷哭泣呢?孩子不是死了,是睡著了。』」

﹝話中之光﹞凡是蒙神揀選豫定的人,不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死了就完了,我們乃是睡著了(帖前四13~14)。



【可五40】「他們就嗤笑耶穌;耶穌把他們都攆出去,就帶著孩子的父母,和跟隨的人進了孩子所在的地方。」

﹝原文字義﹞「嗤笑」譏笑,嘲弄;「攆出去」趕走,逐出。

﹝話中之光﹞(一)嗤笑主的人,應當從教會中趕出去。

(二)宗教的辦法必須從我們的心房?被「攆出去」,然後主耶穌才能進來。主一進來,死亡就要消除,難處就必解決。

(三)主所有的工作,不是要叫人贊同,乃是要叫人活;不是要叫人知道,乃是要叫人得生命。



【可五41】「就拉著孩子的手,對她說:『大利大古米。』繙出來就是說:『閨女,我吩咐你起來。』」

﹝原文字義﹞「大利大」小女孩;「古米」起來(命令式語氣)。

﹝文意註解﹞「大利大古米,」是亞蘭文;把主原來的話照錄下來,乃是馬可福音的一個特色。

﹝話中之光﹞(一)管會堂的要主為他女兒按手(23節),主卻直接拉著閨女的手叫她起來了。無限的基督從不按照人既定的方法行事,我們信主能作就夠了,不應限制主一定要怎麼作。這也是禱告的一大原則。

(二)現今是我們該趁早睡醒的時候(羅十三11),因為主也正對我們說:「我吩咐你起來!」



【可五42】「那閨女立時起來走;他們就大大的驚奇;閨女已經十二歲了。」

﹝原文字義﹞「大大的」巨大,深重;「驚奇」不勝訝異,驚異得幾乎不能自己。

﹝靈意註解﹞「閨女已經十二歲了,」前面所記那女人是患了『十二年』的血漏(參25節),可見這閨女誕生之時,正是那女人開始患血漏之時;因此,我們可以把這兩個人視作一個人完整的事例。它表徵人一生在世上,就因著罪惡而虛耗生命,人雖活著,但在神的眼中看來,乃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人惟有藉著相信主耶穌,才得以與祂『大能的手』相聯結,而與祂一同活過來(弗二5),也就是『出死入生』(約五24~25)。

﹝話中之光﹞(一)主一吩咐閨女起來(參41節),她立時就起來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約五25)。

(二)『拉著孩子的手』(參41節)──主一摸我們事奉、工作的手,我們的事奉、工作,就有了轉機──「閨女立時起來走」。



【可五43】「耶穌切切的囑咐他們,不要叫人知道這事;又吩咐給她東西喫。」

﹝原文字義﹞「切切的」多次的;「囑咐」命令;「吩咐」告訴。

﹝文意註解﹞「不要叫人知道這事,」主不願意人因著一種好奇心而來跟從祂。

馬可福音書一再的記載主特別囑咐人不要把祂顯揚出來(參一44;三12;九9),因為本書是強調祂乃是耶和華的『僕人』。

﹝話中之光﹞(一)「又吩咐給她東西喫,」生命的需要是『吃』,『吃』也就是生命的表現。

(二)教會中許多人只注重傳福音,而忽略了餵養初蒙恩的信徒,但主在此要我們關心他們的需要。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返回馬可福音第5章

本資料來源為網友自行上傳。若有版權爭議請聯絡 webmaster@taiwanbible.com 我們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