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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黃迦勒《馬可福音註解》

馬可福音 第7章


【可七1】「有法利賽人,和幾個文士,從耶路撒冷來,到耶穌那?聚集。」

﹝文意註解﹞「有法利賽人,和幾個文士,」『法利賽人』指猶太教中那些注重遵守律法儀文,自命與其他人有所『分別』(法利賽的字義)的人;『文士』指以抄寫律法和教授律法為專職者,一般猶太人稱他們為『拉比』。文士大多出自法利賽人,但並非法利賽人都是文士。

「從耶路撒冷來,到耶穌那?聚集,」『耶路撒冷』是猶太人的政教中心。他們遠道從耶路撒冷來找耶穌,是因認為耶穌和祂門徒的言行,違反了猶太教的道理教訓。

﹝靈意註解﹞『法利賽人和文士』代表全世界所有的宗教徒,包括形式主義的基督教徒;「耶路撒冷,」代表一切宗教的根源。



【可七2】「他們曾看見祂的門徒中,有人用俗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喫飯。」

﹝原文字義﹞「飯」餅,麵包(以下皆同字)。

﹝文意註解﹞「有人用俗手,就是沒有洗的手,喫飯,」『俗手』指未遵照宗教潔淨禮儀洗過的手;他們所主張的『洗手』,是一種宗教禮儀,而不是為了清潔衛生。

『就是...』這是馬可對猶太人規矩的解釋,因為馬可福音書是寫給外邦人看的(請參閱『馬可福音提要』)。

﹝話中之光﹞(一)今日的基督教,也從過去二千年的歷史中,累積了不少的遺傳;但我們基督徒並沒有遵守那些遺傳的義務。

(二)我們若注重一些外表的規矩與作法,也會變成今日的法利賽人和文士。



【可七3】「(原來法利賽人和猶太人,都拘守古人的遺傳,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喫飯;」

﹝原文字義﹞「古人」前人,先人;「拘守」(用力)拿住,持定;「仔細」用拳頭,直到手腕,往往。

﹝背景註解﹞「古人的遺傳,」指歷來著名律法教師對摩西律法的詮釋和引伸;這些都以口傳方式保存下來,且為法利賽人所恪守。按摩西律法的規定,祭司進聖所供職前必須洗手洗腳(參出卅19)。而歷代口頭相傳的補充規定,將舊約對祭司的吩咐擴大範圍至一般百姓的生活細節,惟恐人們可能在無意中摸過不潔的東西(如死人、死畜、不潔的動物),所以規定在吃飯前必須洗手。拉比們常說:『聖民(以色列人)住聖地(迦南),必說聖言(希伯來話),食聖食(洗手)。』

﹝文意註解﹞「若不仔細洗手,就不喫飯,」『仔細洗手』意即將手浸在水?直到手腕。



【可七4】「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喫飯,還有好些別的規矩,他們歷代拘守,就是洗杯、罐、銅器等物。)」

﹝原文字義﹞「洗浴」浸(動詞,baptize);「歷代拘守」領受後用力拿著;「洗」浸(動名詞,baptizing,指本節第二個『洗』字)。

﹝背景註解﹞法利賽人歷代以來所拘守的洗禮有三種:

1.洗手:將手浸在水?直到手腕(參2~3節)。

2.洗浴:將全身浸在水?。

3.洗物:就是將杯、罐、銅器等器物浸在水?。

﹝文意註解﹞「從市上來,若不洗浴,也不喫飯,」因為在街市上恐會接觸到外邦人或一些不守禮儀的猶太人,以致自己被沾染污穢了,所以須要先經過洗浴等潔淨的手續,才可以吃飯。

「歷代拘守,」動詞在原文可翻為『領受』,它常用於猶太人中一些教導、規矩、風俗、習慣等的世代相傳上。使徒保羅也用這個詞來表達他從主耶穌所『領受』的餅杯(林前十一23)和福音(林前十五1)。

本節所用的『洗』字,在原文與『受浸』同一個字。



【可七5】「法利賽人和文士問祂說:『你的門徒為甚麼不照古人的遺傳,用俗手喫飯呢?』」

﹝文意註解﹞「用俗手喫飯,」就是用沒有洗過的手吃飯(參2節)。



【可七6】「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豫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原文字義﹞「假冒為善」演戲,表演。

﹝背景註解﹞「假冒為善之人,」這詞源於當時在舞臺上的演員,常戴著假面具說話,隱藏他們原來的真面目,演活另一個人的角色。

﹝文意註解﹞「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豫言,」6~7節的話引自賽廿九13。『假冒為善』乃指他們的言行不一致。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宗教徒的特徵,乃是有敬拜神的外表,卻沒有敬拜神的實際。這種情形,特別表現在『有口無心』:口?說得頭頭是道,只用嘴唇敬奉神,心?卻不尊敬神。

﹝話中之光﹞(一)神子民中假冒為善的人自古即有,今日尤甚。

(二)假冒為善不是真壞,乃是假善;但假善比真壞更壞。

(三)神是靈,所以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參約四24);敬拜神首重存心,不可單靠嘴唇。

(四)主不只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來一3),祂並且也住在我們的?面(弗三17);所以屬天百姓所該注意的,不是外面的作法如何,乃是?面的實際情形如何(參羅二28~29)。



【可七7】「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

﹝文意註解﹞「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這樣,人的意見代替了神的旨意,人的看法代替了神的啟示;他們所在意的,不是神怎麼說,乃是人怎麼說。

「拜我,」指尊崇神,強調對神懼怕或虔誠的感覺。

﹝話中之光﹞(一)任何屬靈偉人所傳下來的嘉言懿語,永遠不能與神的話一樣具有同等的權威。

(二)高舉屬靈偉人,照其吩咐所作的敬拜事奉,並不能滿足主的心。

(三)『口是心非』(參6節)的人,特別注意別人怎麼講、怎麼想,卻不注意神怎麼講、怎麼想,難怪拜神也是枉然。

(四)「拜我也是枉然,」這話給我們看見,若是動機不對,敬拜神不一定有用,有些對神的敬拜可能是徒然的。



【可七8】「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

﹝文意註解﹞他們因『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參7節),人的吩咐就高過了神的誡命,再進一步就以人的遺傳廢掉神的誡命,也就是因著人的遺傳離棄神的誡命。

﹝話中之光﹞(一)今天也有許多基督教徒和天主教徒,因著遵守他們教會的傳統,而置神許多的話於不顧。

(二)在神的話上添加人的話,其結果有可能導致違犯神的話。

(三)在主看來,違犯屬靈人或宗教家的教訓(「人的遺傳」),並不嚴重;違犯神的話(「神的誡命」),才真嚴重。

(四)基督徒所該遵守的,乃是神的話;任何的道理教訓,都不可取代神的話。



【可七9】「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

﹝靈意註解﹞『人意的宗教』就是以「自己的遺傳」──偉人的言論、傳統的觀念、虛空的禮儀、食古不化的守舊等等,而廢棄了「神的誡命」──神的話、應時的啟示、真理的靈、永遠常新的亮光。

﹝話中之光﹞(一)若只按外面的條例來行事為人,其結果很可能完全違反了神的話(「神的誡命」)的本意。

(二)遵守人所遺留的傳統,其結果乃是叫人廢棄神的話,而且是叫人『巧妙地』廢棄。



【可七10】「摩西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

﹝原文直譯﹞「因為摩西說:『要尊敬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以及:『誹謗父親或母親的,要藉死而讓他死(by death, let him die)』。」

﹝原文字義﹞「孝敬」尊敬;「咒罵」謗讟,誹謗,侮辱。

﹝文意註解﹞「必治死他,」本句在原文?有兩個『死』字,而第二個『死』字有『被結束』的意思;全句意即『使他藉被處死而結束』。

﹝話中之光﹞(一)「當孝敬父母」是十誡中人際關係的第一條;而父母是子女的來源,表徵神是我們人的來源。神的本意是要我們藉孝敬父母來尊敬神。

(二)咒罵父母的,表明他和神的關係出了問題,其結果乃是屬靈的死亡(參羅八6)。

(三)敬畏神的,就必孝敬父母;藉口神道,而完全不理會人道,這不是真正的信徒所該有的態度。



【可七11】「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各耳板就是供獻的意思)。”」

﹝原文直譯﹞「你們倒說,無論何人對父親或對母親說,我已經指定了一個各耳板作禮物,那就是你可以從我受益的。」

﹝背景註解﹞「各耳板,」是將財物作一種許願式的奉獻,起源於耶弗他的許願(參士十一29~40)。凡經擁有者指定為『各耳板』的財物,別人就沒有權利動用。問題是這筆奉獻的錢,並不一定是要用在宗教的用途上,可隨奉獻者的心意,最後仍歸自己享用。因此,『各耳板』的誓詞,變成了一種的手段,讓作兒女的可以逃避律法上明定對父母應盡的責任。

﹝文意註解﹞「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意思是『我已經把它奉獻給了神,你不能再使用它了』。



【可七12】「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

﹝背景註解﹞一些不肖的猶太教徒,往往假藉合法的遁辭,許願將家產獻給聖殿使用,這樣就可逃避供養父母的責任,而自己卻以財產監管人自居,仍照舊享用其錢財。

﹝話中之光﹞(一)神當得的,當歸給神;人當得的,當歸給人。以奉獻來掩飾不孝敬的行為,這是藉著宗教行惡或是掩飾自己的惡。

(二)神的榮耀並不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愛神和愛人是一致的,宗教和道德是分不開的。

(三)人若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約壹四21)。



【可七13】「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你們還作許多這樣的事。』」

﹝原文字義﹞「承接」交給,賣給。

﹝文意註解﹞「這就是你們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法利賽人是根據聖經上另一處的話說,不可違背所起的誓言(參民卅2),來支持『各耳板』的藉口。從表面上看,他們似乎是『以經護經』──以神的道維護神的道,相當正確。但是主耶穌說他們是『承接遺傳,廢了神的道』,他們的錯誤在於:

1.用一個聖經教訓(不可違背誓言),來廢掉另一個聖經教訓(要孝敬父母)。

2.應用聖經教訓,只按著一段經文的字句,而忽略了全部聖經的精神。

﹝話中之光﹞(一)承接人的遺傳,竟會導致「廢了神的道」(話);可見我們一開始作基督徒,就不可接受人何人的遺傳、看法和觀念,而應好好讀聖經,單純的遵照神的話語而行。

(二)任何人的解經,若是犯了上述兩種錯誤,就會變作『人的遺傳』;我們參考屬靈的著作,稍一不慎,恐怕也會因「承接遺傳」,以致「廢了神的道」。

(三)神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三6)。



【可七14】「耶穌又叫眾人來,對他們說:『你們都要聽我的話,也要明白;」

﹝話中之光﹞(一)主對別人所說的話,也是對我們「眾人」說的。

(二)聽道而不明白道,這是白聽;求主給我們能聽的耳朵,和能明白的心(參十三13~16)。



【可七15】「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惟有從?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

﹝文意註解﹞「從外面進去的,不能污穢人,」『從外面進去的』指食物(參19節);『污穢人』意即『使人成為俗的或不潔的』(參徒十一8),也就是使人不能『分別為聖』(參約十七19)的意思。

「惟有從?面出來的,乃能污穢人,」『從?面出來的』指從人心?發出來的意念、言語和行為(參21~22節)。

法利賽人和文士原來是藉『洗手』來談論潔淨不潔淨的問題(參2節),現在主耶穌把問題提升到藉『食物』來談論甚麼是真正的潔淨不潔淨。儀文上的不潔無關緊要,重要的是道德上的不潔。

﹝話中之光﹞(一)一切不潔的真正本源來自人的內部,是心的問題,而不是手的問題。

(二)宗教徒只有物質和字句的觀念,而沒有屬靈的眼光;有屬靈眼光的人知道,真正的污穢是人內心的惡念,而不是對食物與宗教禮儀的失當。

(三)在屬天國度的生活?,污穢不是外面的,乃是?面的;不是物質的,乃是心靈的。



【可七16】(「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有古卷在此有此節)



【可七17】「耶穌離開眾人,進了屋子,門徒就問祂這比喻的意思。」



【可七1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麼?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

﹝文意註解﹞「凡從外面進入的,不能污穢人,」『從外面進入的』是指所吃的食物(參2,19節);『污穢』不是指衛生上的不清潔,而是指禮儀上的不潔淨。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心太遲鈍了,所以須要求主開我們的心竅,使我們能「明白」祂的話(參路廿四25,45)。

(二)我們問題的根源,不在於外面的作法,乃在於?面的存心。



【可七19】「因為不是入他的心,乃是入他的肚腹,又落到茅廁?。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

﹝文意註解﹞「這是說,各樣的食物,都是潔淨的,」有的解經家認為這句話乃是作者馬可所加註解的插語,而非主耶穌當時的話,故宜用括弧表明。



【可七20】「又說:『從人?面出來的,那才能污穢人;」

﹝文意註解﹞「那才能污穢人,」『那』字在原文是強調的語氣。

﹝話中之光﹞(一)宗教徒只看見人外面的骯髒,所以謹守潔淨的規矩;主卻洞察人?面的污穢,求主光照我們,使我們不只洗滌外面的行為,也求主洗淨我們?面的存心。

(二)主的眼光不在物質的事上,乃在屬靈的事上。衛生與否,關係不大;但人心?的污穢,關係重大。

(三)污穢乃源於不潔的內心,而非由於違犯外在的規條。



【可七21】「因為從?面,就是從人心?,發出惡念、苟合、」

﹝文意註解﹞「發出,」在原文含有源源不斷地發出來的意思。

「惡念,」指邪惡的計謀,是人一切罪行的起頭。

「苟合,」或譯『淫亂』(adultery),指破壞婚姻關係的性行為。

﹝話中之光﹞(一)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十七9);人各種的邪惡,都是因著人心敗壞。

(二)惡心產生惡念,而惡念則產生惡行;人外面各樣的惡行,都是出於人?面的惡念。

(三)信徒惟有時常取用主話中的水,才能把心洗淨(參弗五26),這是我們阻遏惡念和惡行的根本辦法。



【可七22】「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

﹝文意註解﹞「姦淫,」指未婚男女或夫婦以外不正當的性關係(fornication),例如嫖妓。

「詭詐,」或譯『詐騙』。

「嫉妒,」直譯『惡眼』(wicked eye),指意圖惡事的眼,轉指仇視、敵視、妒視。

「淫蕩,」或譯『放蕩』(licentiousness),指不知羞恥、不受拘束的性放縱行為。

「謗讟,」主要是指對神的褻瀆,也可兼指以言語中傷他人名譽的行為。



【可七23】「這一切的惡,都是從?面出來,且能污穢人。』」

﹝話中之光﹞人內心的不潔,乃是一切邪惡和污穢的根源。



【可七24】「耶穌從那?起身,往推羅、西頓的境內去;進了一家,不願意人知道,卻隱藏不住。」

﹝文意註解﹞「那?,」應是指革尼撒勒地方(參六53)。

「推羅、西頓,」位於加利利以北,腓尼基境內(即今黎巴嫩)的地中海港口市鎮,乃被神咒詛之地(參賽廿三章;珥三4)。

﹝靈意註解﹞「推羅、西頓的境內,」是外邦人之地,象徵遠離宗教勢力範圍的環境。

﹝話中之光﹞(一)主寧可離開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而退到被神咒詛之地;主寧願向公開的罪人施恩,而不願與秘密的罪人糾纏。

(二)主耶穌是不願意顯揚自己,卻隱藏不住;而一般人是不甘隱藏,想盡辦法顯揚自己。

(三)道成肉身的基督,乃是無限量的神隱身在人的軀殼?,卻因為祂太豐滿了,所以常常滿溢出來──「隱藏不住」。



【可七25】「當下有一個婦人,她的小女兒被污鬼附著,聽見耶穌的事,就來俯伏在祂腳前。」

﹝文意註解﹞「有一個婦人,」這個婦人是希利尼人,屬敘利非尼基族(參26節),故為『外邦人』。

﹝靈意註解﹞「一個婦人,」代表有心接受主的外邦人。

「小女兒被鬼附著,」『女兒』是她生產的,指出於天然肉體生命的生活和行為,乃受魔鬼所捆綁和轄制(參約壹五19)。



【可七26】「這婦人是希利尼人,屬敘利非尼基族。她求耶穌趕出那鬼,離開她的女兒。」

﹝文意註解﹞「屬敘利非尼基族,」指屬敘利亞轄區的非尼基人。馬可用此名詞,可能在表明與北非的利比亞非尼基人(迦太基人)有別。

﹝話中之光﹞迦南婦人來為她女兒的難處向主求告,我們也當為自己的兒女向主祈求,使他們也能蒙恩。



【可七27】「耶穌對她說:『讓兒女們先喫飽;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喫。』」

﹝背景註解﹞古時猶太人稱外邦人為『狗』,原屬一種蔑視的稱呼,但後來成為一種口頭禪,有如中國人稱白種人為『洋鬼子』。

﹝文意註解﹞「丟給狗喫,」『狗』字原文是指家中飼養的『小狗』(puppy),為家人的寵物,和小孩子的玩伴;這表示:(1)牠是與主人有關係的;(2)主人負餧養牠的責任;(3)不過兒女先吃,小狗後吃而已;(4)兒女吃桌上的,小狗吃桌下的。

﹝靈意註解﹞「讓兒女們先喫飽,」意思是主的救恩雖沒有限制,卻有先後的次序;先是猶太人,後是外邦人(參羅一16)。

「兒女的餅,」豫表主是神兒女『生命的糧』(約六35);「兒女,」豫表猶太人,特指『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參24節);「狗,」豫表外邦人。

「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喫,」主耶穌在此並不是蔑視那希利尼婦人,而是藉此表明祂事工的輕重與次序──祂來原是要使救恩先臨到猶太人,然後才輪到外邦人。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來到地上,乃是那從天上降下來的『餅』,要使人因吃祂而得以存活(參約六51原文)。

(二)信徒作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參林前十四40),不可隨興之所至,喜歡作甚麼就作甚麼。



【可七28】「婦人回答說:『主阿,不錯;但是狗在桌子底下,也喫孩子們的碎渣兒。』」

﹝文意註解﹞她抓住主的話柄──『狗』,謙卑地承認她自己的身分不過是一隻狗,然而又勇敢地宣稱『家狗』(原文字義)是屬於主人的,牠有權吃主人兒女所不要了的碎餅。

注意:主耶穌此時因猶太人的棄絕,而退到推羅、西頓的境內(參21節),所以祂有如從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話中之光﹞(一)希利尼婦人不因主以『狗』比喻她而見怪,反倒甘心站在狗的地位向主求恩,終於蒙到主恩(參28節)。神賜恩給謙卑的人,阻擋驕傲的人(參雅四6;彼前五5)。

(二)禱告得著答應的條件是,抓住主先前所說的話,作為『話柄』,來向祂求討──用聖經?主說過的話來禱告,不失為好辦法。

(三)信徒學習禱告,不要一開口,就向主求討重大的事,而要先從「碎渣兒」求起。

(四)我們這些外邦信徒,原來在神面前的地位也都如狗,是不配蒙恩的,但主豐滿的恩典,已從猶太流到外邦,如同碎渣兒從桌上掉下來,使我們也有蒙恩的機會,真感謝主!



【可七29】「耶穌對她說:『因這句話,你回去罷;鬼已經離開你的女兒了。』」

﹝文意註解﹞「因這句話,」就是她甘心站在狗的地位上求碎渣兒的話。

﹝靈意註解﹞希利尼婦人的女兒得以脫離鬼附,豫表主耶穌因被猶太人棄絕,故轉向外邦人,使外邦信徒得蒙救恩(參羅十一11)。

﹝話中之光﹞(一)「因這句話,」可見我們禱告的言詞相當重要;我們在神面前,不只禱告的心願必須正當,禱告的話語也須正確。

(二)禱告須有屬靈的竅,禱告的話才能摸著主的心意;否則,話語雖多,卻是枉然。

(三)在屬靈的境界?有一個原則:就是我們所說的話相當有價值。神不單是看重我們的信心,神也看重我們的話語。神固然看透我們的肺腑心腸,知道我們所求的是甚麼,但祂喜歡我們將它說出來。

(四)誰肯自己謙卑,站在該站的地位上,就要得著主的稱讚。

(五)因她吃了主這餅的『碎渣兒』(參28節),而使她的女兒好了──吃喝享受主是使生命健全的路。



【可七30】「她就回家去,見小孩子在床上,鬼已經出去了。」

﹝話中之光﹞(一)對主的話有信心,就必親眼看見主話的果效。

(二)鬼總是叫人不安,鬼一出去,人就都安息了。



【可七31】「耶穌又離了推羅的境界,經過西頓,就從低加波利境內來到加利利海。」

﹝文意註解﹞我們若查看地圖,就知主耶穌的行程,相當的迂迴曲折。祂先往北到西頓,再轉東邊到低加波利的境內,最後往南來到加利利海,就是從前祂趕逐群鬼的格拉森人的地方(參五1~17)。



【可七32】「有人帶著一個耳聾舌結的人,來見耶穌,求祂按手在他身上。」

﹝文意註解﹞「有人帶著一個耳聾舌結的人,」這個人既聾又啞,自己聽不見主的話,也不能開口求主,還好有別人代求。

有解經家認為這個耳聾舌結的人,也是外邦人。

﹝靈意註解﹞「耳聾舌結的人,」象徵人在屬靈上又聾又啞,既不能聽見神的聲音,又不能讚美神(參賽卅五6),也不能為神說話(參賽五十六10)。

﹝話中之光﹞(一)我們的「耳」常是「聾」的,聽不見神兒子的聲音;我們的「舌」也常是「結」的,說不清神的心意。

(二)俗話說:『十聾九啞』,意即口啞通常是因為耳聾而引起。如果我們的耳朵是開啟而能聆聽主的話語,我們的舌頭也必會舒展,而能讚美、祈禱和為主作見證。

(三)信徒所以不能為神說話,乃因為聽不見神的話;我們應當學習先聽神的話,然後才能學習為神說話。屬靈的耳朵堵塞、聽不進主話的人,也必定不會禱告。

(四)在言語上有過失的人,多是因為沒有好好聽主的話。



【可七33】「耶穌領他離開眾人,到一邊去,就用指頭探他的耳朵,吐唾沫抹他的舌頭,」

﹝原文字義﹞「探」插入。

﹝靈意註解﹞「耶穌領他離開眾人,到一邊去,」意即使他不受眾人的攪擾,叫他不看人,只看主。

「就用指頭探他的耳朵,」意即先開通他的耳朵,使他能聽見主的話。

「吐唾沫抹他的舌頭,」『唾沫』象徵主口?所出的話。



【可七34】「望天歎息,對他說:『以法大。』就是說,開了罷。」

﹝原文字義﹞「開」解明,講解透澈(open up)。

﹝文意註解﹞「以法大,」是亞蘭話是當時居住在巴勒斯坦地猶太人的通用語言,意即『開了罷』。

﹝靈意註解﹞「望天歎息,」『望天』表明父神是醫治權能的來源;『歎息』表明祂心靈深處的同情和憐憫。



【可七35】「他的耳朵就開了,舌結也解了,說話也清楚了。」

﹝原文字義﹞「開」打開,展開(open);「解」釋放,解開(loose)。



【可七36】「耶穌囑咐他們,不要告訴人;但祂越發囑咐,他們越發傳揚開了。」

﹝話中之光﹞(一)信徒為主說話,最要緊的是照著從主所聽見的話,向人述說;凡不遵照主囑咐的『傳揚』,即便是好話,也不蒙主喜悅。

(二)從另一面來說,凡是被主『開了』(參35節)的人,就不能不傳講──「越發囑咐」,反倒「越發傳開了」。



【可七37】「眾人分外希奇,說:『祂所作的事都好,祂連聾子也叫他們聽見,啞吧也叫他們說話。』」

﹝話中之光﹞「祂所作的事都好,」真的,祂所作的事,都是好的;我們應當放心把自己交給祂,因為祂所作在我們身上的,都是好的。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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