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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黃迦勒《約翰福音註解》

約翰福音 第6章

【約六1】「這事以後,耶穌渡過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

﹝原文字義﹞「渡過」走開,離開。

﹝文意註解﹞「這事以後,」按原文或作『這些事以後』;這話表明在作者心中有時序的感覺(參五1;七1)。

「加利利海,就是提比哩亞海,」實際是一個湖,古時原名基尼烈湖(民卅四11),後改稱革尼撒勒湖(路五1),繼稱『加利利海』(太四18),後因希律安提帕在其西南岸湖畔新建提比哩亞城(參23節)作為其首邑,而再度易名『提比哩亞海』。

﹝靈意註解﹞下面給五千人吃飽(參5~13節)的事蹟,是發生在海邊山上;海是鬼的住處(參太十二43),故豫表被魔鬼所敗壞的世界。



【約六2】「有許多人,因為看見祂在病人身上所行的神蹟,就跟隨祂。」

﹝文意註解﹞注意,對於這類因看見神蹟而跟隨的人,主耶穌並不放心將祂自己交給他們(參二23~25)。



【約六3】「耶穌上了山,和門徒一同坐在那?。」

﹝靈意註解﹞山豫表高超的境界(參太十七1~2);主耶穌並不是在『海邊』(參1節)餵飽五千人,乃是將人帶領到山上,然後才提到給他們吃的問題(參5節)。

﹝話中之光﹞信徒若要享受基督,便須遠離敗壞的世界(海邊),被主帶領到高超的境界(山上)?。



【約六4】「那時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

﹝背景註解﹞『逾越節』是猶太人每年三大節期之一,乃為記念他們的祖先蒙神拯救出埃及,在猶太曆正月(尼散月)十四日晚上舉行,家家戶戶宰殺逾越節的羊羔,灑牠的血,又吃牠的肉(參出十二33~11)。

﹝靈意註解﹞下面餵飽五千人的事蹟,是以『猶太人的逾越節』為背景,表明釘十字架的基督就是逾越節的羊羔(參林前五7),為我們被殺流血,成為世人的生命之糧(參35節),使吃祂的人得以存活。



【約六5】「耶穌舉目看見許多人來,就對腓力說:『我們從那?買餅叫這些人喫呢?』」

﹝原文字義﹞「看見」觀看;「餅」麵包。

﹝話中之光﹞(一)主往往讓信徒遇見難處,特要試驗他們,看他們的信心如何(參六67;可六48;路廿3~4)。

(二)主的問話是要逼門徒們轉向祂,而認識並經歷這位滿有憐憫和能力的主。

(三)信徒若愛主,總得照顧並餵養主的小羊(約廿一15~17)。

(四)信徒須認識自己的無有,才能轉而信靠那『使無變為有』的神(羅四17)。



【約六6】「祂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祂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

﹝原文字義﹞「試驗」查出,驗出。

﹝話中之光﹞(一)「祂說這話,是要試驗腓力,」主所說的話,對我們也常是一個試驗,要試出我們對祂的認識和信心如何。

(二)「祂自己原知道要怎樣行,」我們無論遇見甚麼難處,主總有方法解救,因為祂對任何形勢都有完全的把握。

(三)主耶穌在顯出祂榮耀豐富的作為之先,早已滿有把握,因為在祂?面早已積蓄著這種榮耀豐富的性質了;所以我們認識主,不僅要認識祂所作出的事實,更要認識祂?面的實際。



【約六7】「腓力回答說:『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叫他們各人喫一點,也是不夠的。』」

﹝原文字義﹞「吃」領受,拿著(take,hold)。

﹝文意註解﹞「二十兩銀子的餅,」『二十兩銀子』原文為二百個銀錢(denarii);當時一般工人一天的工資約為一個銀錢(參太廿2),據說當時羅馬士兵一日的薪資也是一個銀錢。

「叫他們各人喫一點,也是不夠的,」腓力是從物質的層面去尋求答案,顯明他缺乏信心,因此就在試驗中失敗了。

﹝話中之光﹞人天然的觀念,總是斤斤計較於有限的事物之中──「就是二十兩銀子的餅...也是不夠的」;但我們信徒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五7)。



【約六8】「有一個門徒,就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對耶穌說:」



【約六9】「『在這?有一個孩童,帶著五個大麥餅,兩條魚;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甚麼呢?』」

﹝文意註解﹞「在這?有一個孩童,」『孩童』可指男童或女童,常用來指小奴。

「帶著五個大麥餅,」『大麥餅』是廉價的麵包,貧窮人家的食物。

「兩條魚,」『魚』的原文指經過處理的魚──魚乾或醃魚,用作吃大麥餅的調味佐食品。

﹝靈意註解﹞「五個大麥餅,」『五』在聖經?是負責任的數目字,表徵造物的主──『一』,在此承擔受造之物──『四』──的責任,供養我們;『大麥』比其他莊稼早熟,代表一切收割之物的初熟果子(參利廿三10),故豫表復活的基督;『餅』是大麥經過壓碎、摶搓、烘焙等手續而製成的食物,象徵基督經過道成肉身、受苦、受死等過程,最後在復活?成了信祂之人生命的供應。

「兩條魚,」『二』在聖經?是見證的數目字(參啟十一3),在此見證基督足以供養所有人的需要;『魚』是出自海中的動物,表徵基督為我們降生在被魔鬼所敗壞的世界中(海),但祂並未被罪惡所污染(正如魚在海中而未被海水所浸腐),卻為我們被殺流血,藉以洗淨了我們的罪,才使我們有資格享用祂作我們生命的供養。

﹝話中之光﹞(一)『五餅二魚』都是微小的東西,說出基督為我們降卑自己,被人鄙視,至終成了我們生命的供應。

(二)『五餅二魚』一面象徵基督自己,一面也象徵信徒從基督所領受的一切,包括我們有限的能力、智慧、體力、財物和自己,以及我們對基督死而復活之生命的經歷。

(三)『五餅二魚』只要獻給主使用,就強過二十兩銀子(參7節),祂能藉此滿足眾人,並且有餘(參13節)。

(四)「只是分給這許多人,還算甚麼呢?」我們手中所有的,極其有限,似乎不足以應付眼前龐大的需要。

(五)初蒙恩的信徒,在屬靈的事上有如一個孩童,覺得自己所有的真是有限,在教會中算不得甚麼,但主卻往往藉著他們,顯出祂奇妙的作為來(參13節;太廿一16)。

(六)神要行一個小神蹟,就把我們擺在艱難的情形中;神要行一個大神蹟,就把我們擺在一個不可能的情形中。只有當我們的情形艱難得像不可能解決,叫我們不再靠自己,而不得不單單仰望主的時候,祂就要動手行出神蹟來。

(七)信徒可能天天面對環境帶來的難處,但是不要埋怨,只要讓主成為你的環境,就沒有難成的事。



【約六10】「耶穌說:『你們叫眾人坐下。』原來那地方的草多,眾人就坐下,數目約有五千。」

﹝文意註解﹞「數目約有五千,」這個『五千』的數目,婦女和小孩子除外(參太十四21),只計算男人(參可六44) 。

﹝靈意註解﹞「叫眾人坐下,」象徵停止自己的掙扎努力,安息於主的腳前(參路十39)。

「數目約有五千,」『五』在聖經中表徵『負責』,故這?象徵主負責供應人一切的需要。

﹝話中之光﹞(一)要享受主,必須先安靜(「坐」)下來。

(二)信徒一同享受主,與單獨一個人享受主不同,不但另有一番滋味,且往往更加豐盛。

(三)無論我們的需要有多大,主都能應付,而且綽綽有餘。

(四)別處聖經記載二十個餅只飽一百人(王下四42~44),七個餅幾條小魚飽四千人(太十五32~39);本處是餅最少,但吃飽的人最多,原因是此處的餅擘得碎。可見不在乎餅的多少,乃在乎擘得碎不碎,越碎就越能供應多人的需要。



【約六11】「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分給那坐著的人;分魚也是這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

﹝原文字義﹞「祝謝」感謝,謝恩。

﹝文意註解﹞「都隨著他們所要的,」意即照著各人的度量充分的給予。

﹝話中之光﹞(一)我們手中所有的東西,在給別人之前,必須先讓主「拿起...來」──奉獻給主,才有屬靈的價值。

(二)我們僅有的一點點東西,若保留在自己手中,就甚麼也不是;但若奉獻到主的手中,就要成為多人的祝福。

(三)問題不在乎我們手?有多少餅,問題乃在乎主在它上面有沒有加上「祝謝」;我們所不能應付的,主一加上祝福,就足夠應付而且有餘。

(四)不要為『只有一點點』而埋怨,反要為『已有的一點點』而感謝(『祝謝』的原文意思);我們越感謝,神的神蹟就越增加。

(五)餅若保守完好,就不能供應別人的需要;但若被主擘開分出去,就會使多人得著飽足。

(六)我們每一次從主所得的經歷,雖然只有一點點,但我們不可將它埋沒,而要學習與眾人分享。

(七)我們的手不可用來『扣住』神蹟,也不要單單為『取得』恩典,乃要「分給」別人;神的恩典越分越多,越給越豐富。

(八)是主耶穌把餅和魚「分給」眾人;祂才是賜糧給人的主。

(九)我們不過是在主的手中作『餅』;人家吃了餅,只謝謝『給餅的人』──主,並不謝謝『餅』──我們。在教會中的事奉與供應,一切都當歸感謝和榮耀給主,不當歸給我們。

(十)「都隨著他們所要的,」這話給我們看見:(1)我們所有的需要,都可憑信向主求;(2)主只供給我們所需要的,祂不供給我們所不需要的。



【約六12】「他們喫飽了,耶穌對門徒說:『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免得有蹧蹋的。』」

﹝原文字義﹞「吃飽」被填滿,被充滿,滿足;「剩下」有餘,足夠的;「收拾」聚集;「蹧蹋」腐爛,失去。

﹝文意註解﹞「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來,」食物乃神所賜,不可蹧蹋浪費。

﹝靈意註解﹞「他們吃飽了,」人人都可享受祂,並且都得著飽足。

「剩下的零碎,」表徵主的供應綽綽有餘。

﹝話中之光﹞(一)收拾零碎表明我們應當愛惜主的恩典,不可蹧蹋,而應保存多餘的恩典,以備日後不時之需。

(二)我們應當愛惜神為人的生活所豫備的一切,不可有奢侈與浪費。

(三)人在豐富時最容易蹧蹋恩典;但我們的神雖然是最豐富的神,卻也是最不喜歡人蹧蹋祂豐富的神。



【約六13】「他們便將那五個大麥餅的零碎,就是眾人喫了剩下的,收拾起來,裝滿了十二個籃子。」

﹝原文字義﹞「吃」餵(feed);「裝滿」填滿。

﹝文意註解﹞「籃子,」指猶太人隨身攜帶,可掛在臂上用作盛載食物和雜物的器具。

﹝靈意註解﹞「裝滿了十二個籃子,」『十二』代表完滿,祂的供應完滿無缺。

﹝話中之光﹞(一)五餅二魚何其有限,如果捨不得為主擺上,恐怕連自己都不夠用;但一經獻在主的手中,經主祝福,就會產生豐盈的後果。

(二)當我們學會將基督測不透的豐富供應給別人時,就要看見,我們自己所收回來的(「裝滿了十二個籃子」),要比所擺上的(『五個餅、兩條魚』)多得多。



【約六14】「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

﹝文意註解﹞「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先知』原文加冠詞,指人們已有所聞的,或指申十八15所應許將有一位像神的先知(參一21)。



【約六15】「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祂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原文字義﹞「強逼」抓住,抱住(含有使用暴力的意思)。

﹝文意註解﹞「眾人要來強逼祂作王,」當時猶太民眾熱切期待彌賽亞來臨,帶領他們推翻羅馬政權,建立一個獨立自主的猶太國。

「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主耶穌固然就是神所立的彌賽亞(基督),但祂降世的使命並非為建立政治的猶太國,而是為全體人類作救贖主;必須等到將來祂再來之時,才會實現舊約有關彌賽亞國的豫言。因此,在那種情況下,祂不得不退避到山上去。

﹝話中之光﹞(一)「眾人要來強逼祂作王,」主的僕人也不可靠世上的勢力,成全教會的事工(參亞四6)。

(二)「眾人要來強逼祂作王,」我們的主是應當被人順服,而不該被人強逼的。

(三)為著自己的利益,強逼主作甚麼──即使是「強逼祂作王」,也只不過證明把主當作一個工具而已。

(四)「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當神的僕人受到多人擁戴的時候,『退去』乃是一個最好的態度,能保守人免受被人高舉的害。

(五)「退去」就是拒絕接受世界所給的好處;「退去」使人能有機會證明神是人的滿足;「退去」正是證明一個人?面已經有了神的滿足。



【約六16】「到了晚上,祂的門徒下海邊去,」

﹝原文字義﹞「到了」變成。

﹝靈意註解﹞「到了晚上,」指從基督復活升天起,一直到祂再來為止,這世界乃是在一個長期的黑夜?。

「門徒下海邊去,」『海』豫表這個世界。

﹝話中之光﹞現在是黑夜已深,白晝將近的時候了(羅十三12);我們在世上雖然感到四圍都是黑暗,但是主這晨星即將顯現。



【約六17】「上了船,要過海往迦百農去。天已經黑了,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

﹝靈意註解﹞「上了船,」『船』豫表教會;教會在地上,猶如船在海中。

「要過海往迦百農去,」象徵信徒在地上不過是客旅,正在到天上更美家鄉的旅途中(來十一13~16)。

﹝話中之光﹞(一)『五餅二魚的故事』說出: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死了,使我們能享受祂的生命;『渡到海那邊的故事』說出:主作我們生命的享受,乃是為著成為我們行走天路的力量,正如以色列人吃逾越節的羊羔,也是為著行走出埃及的路,所以吃的時候,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參出十二11,42)。

(二)信徒得救了以後,就有一條道路要我們行走;基督徒一生最緊要的事,就是尋找主所命定的道路,並忠心的行走在其中。

(三)現今船仍在海中,並未靠岸,我們的旅程尚未到達終點;我們的永生和永死的問題雖然已經解決,但是我們將來是得勝或失敗,忠心到底或中途變節,端視我們現在如何奔跑。

(四)「耶穌還沒有來到他們那?,」主留我們在世上,奔跑祂所分派給我們的道路,但我們並不喪膽,因為祂還要再來。



【約六18】「忽然狂風大作,海就翻騰起來。」

﹝原文字義﹞「翻騰」活躍,興起。

﹝背景註解﹞加利利海天候變幻無常,經常會突然發生風暴。

﹝靈意註解﹞『海』象徵我們今天所處的世界;『風浪』象徵黑暗的權勢在環境中所興起的試探和難處。

﹝話中之光﹞(一)教會在地上,難免會遭受仇敵的攻擊與攔阻。

(二)信徒在世上一帆風順,並非正常,反而叫我們不能經歷在主?面的平安(參十六33)。

(三)信徒為主的緣故站住,就必定會遇到逆風。寧可逆風搖櫓,總比順風飄流的好。順風飄流用不著力氣,但永遠達不到目的地;我們愛世界也不必費力,卻會叫我們退後跌倒。

(四)環境越是黑暗(『天已經黑了』,17節)的時候,也就是我們遇見主(或說主來遇見我們)的時候。



【約六19】「門徒搖櫓約行了十里多路,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走,漸漸近了船,他們就害怕。」

﹝文意註解﹞「約行了十里多路,」『十里多路』原文作廿五斯塔狄亞(stadion),約合五公里。

「耶穌在海面上走,」這事顯明主乃是萬有的主宰,具有超越一切的權能(參詩八十九9;賽五十一10,15;耶卅一35)。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雖然獨自退到山上(參15節),但祂並沒有忘記在黑夜的海中艱難搖櫓的門徒,走在海面上前來幫助他們;所以我們無論在何種黑暗、痛苦、為難的境遇中,主都不會忘記我們,祂會照著最合適的時候,來眷顧我們,扶持我們。

(二)復活升天的基督,超越過罪惡、死亡、世界、撒但,以及一切的難處──耶穌「在海面上走」。

(三)主耶穌能行走在人生困擾的波濤上,將一切的困擾踏在祂的腳下(「在海面上走」),所以我們遭遇任何困擾,都可向祂求告。

(四)我們因著不夠認識主,看見了主新奇的作為(「看見耶穌在海面上走」),就會害怕,甚至以為是見了鬼怪(參可六49)。所以不要因著傳統的思想,老舊的觀念,對前所未有的事驟下斷語;但等主親自說話表白(20節),一切就都清楚了。

(五)教會要從今世渡到永世去,而我們的主也正要來迎接我們。這一位為教會禱告、看顧教會的主,是走在風浪之上的主。祂遠超一切執政的、掌權的,萬有都在祂的腳下(弗一21~22)。



【約六20】「耶穌對他們說:『是我;不要怕。』」

﹝文意註解﹞「是我,不要怕,」『是我』直譯是『我是』,神的名字是『我是那我是』(出三14原文);主耶穌一說『我就是』,人就退後倒在地上(參十八4~6),因為祂就是神。

﹝話中之光﹞(一)信徒只要有主同在,就可以放心,不用懼怕。

(二)我們在一切逆境中,只要有主的話,就能夠得著安慰。求主常賜給我們『一句話』(太八8),就足夠應付我們的需要。

(三)必須是與主有親密的交通,熟悉祂的人,才能認識這個「是我」的聲音,而得著安慰與鼓勵,所以我們平時應當多親近主。



【約六21】「門徒就喜歡接祂上船,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

﹝文意註解﹞「船立時到了他們所要去的地方,」有人認為這是本章中的第三件神蹟。無論如何,這句話也暗示,船能夠安抵對岸,乃因主耶穌在船上的緣故。

﹝話中之光﹞(一)只要有主在船上(教會中),一切的風浪就都要過去,也要立時到達目的地。

(二)主顧念我們這些奔走天路的旅客,常親自來引領我們渡過難關。

(三)我們必須將主接到我們的「船上」──我們的婚姻生活、家庭、事業等等,好在人生的旅途中,與祂同享平安。



【約六22】「第二日,站在海那邊的眾人,知道那?沒有別的船,只有一隻小船,又知道耶穌沒有同祂的門徒上船,乃是門徒自己去的;」

﹝文意註解﹞「站在海那邊的眾人,」『海那邊』指加利利海的東邊;『眾人』不是指吃餅得飽的全數群眾,而是指在那?過宿的眾人。

本節的意思是說,眾人既知主耶穌並未與門徒一起登上停泊在那?的惟一小船,卻又找不到祂,因此甚覺納悶。



【約六23】「然而有幾隻小船從提比哩亞來,靠近主祝謝後分餅給人喫的地方。」

﹝文意註解﹞「有幾隻小船從提比哩亞來,」即指船由對岸駛來;『提比哩亞』位於加利利海的西南岸。及至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燬以後,提比哩亞就成了猶太人研究學問的中心。



【約六24】「眾人見耶穌和門徒,都不在那?,就上了船,往迦百農去找耶穌。」

﹝文意註解﹞「眾人,」指吃餅得飽的群眾中的一部分,而非全體群眾。

「往迦百農去找耶穌,」群眾既在附近找不著主耶穌,只好憑猜測往祂最可能去的地方──迦百農──去找祂。



【約六25】「既在海那邊找著了,就對祂說:『拉比,是幾時到這?來的?』」

﹝文意註解﹞「是幾時到這?來的?」眾人詫異的兩件事:(1)主耶穌何時來到?(2)主耶穌如何來到?



【約六26】「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找我,並不是因見了神蹟,乃是因喫餅得飽。」

﹝原文字義﹞「得飽」餵飽,吃飽。

﹝文意註解﹞「乃是因喫餅得飽,」原義是以吃餅為滿足、為滿意,此外則別無所要;所以主勸他們要為不朽壞的食物勞力(參27節)。

﹝話中之光﹞主不喜歡我們單純為著屬世的和肉身的享受(「吃餅得飽」)而追求主。



【約六27】「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因為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

﹝原文字義﹞「必壞的」失去,除滅,朽壞;「勞力」作工,掙錢;「印證」蓋印,確證。

﹝背景註解﹞「人子是父神所印證的,」人在文件上蓋印,即表明該文件獲得蓋印人充分的授權,證實它是真實且無可變更的。

﹝文意註解﹞「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意即『不要為那屬物質的、供肉身生存所需的食物勞力』。主這話的意思,不是禁止我們為著肉身的生存而勞力(參帖後三10),而是說不要以它為我們勞力的重心,更不可以它為我們勞力的全部。

「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那存到永生的食物』指屬靈的、供靈命生長所需的食物;『勞力』在此並不單指肉身方面的勞苦,也包括心志上的努力(參腓一27),特別是指『信心』(參29節)。

「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這話暗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實際上並不是人憑己力所能贏取的一種東西,而是基督的一種賞賜。

「父神所印證的,」意即『父神所認定並見證的』。

﹝話中之光﹞(一)「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這話提醒我們:我們一生努力追求的目標,不該是一切屬地、短暫、必要廢壞的事物,而該是那一位永遠長存的基督。

(二)凡沒有看見?面生命的寶貴的人,就會單單以外面物質的享受為滿足;但我們若嘗過?面生命的滋味,就會轉眼追求?面生命的滿足。



【約六28】「眾人問祂說:『我們當行甚麼,才算作神的工呢?』」

﹝文意註解﹞「我們當行甚麼,才算作神的工呢?」『神的工』原文是複數詞,指人討神喜悅的眾工作。

眾人的問話表明,他們以為『永生的食物』(27節)是以『作神的工』來贏取的,他們根本沒有把『就是人子要賜給你們的』(27節)聽進去。

﹝話中之光﹞(一)對於神的工作,人的天然觀念乃是重在「行」──那些看得見的人工和行為。

(二)墮落之人對神的觀念,總是想要為神作事,為神作工。

(三)想要為神作工的人,以為自己有夠大的本領能作神的工;我們若真的認識自己的光景,就會承認說,憑著自己甚麼也不能作。



【約六29】「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

﹝文意註解﹞「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神的工』原文是單數詞,指神自己的工作。簡言之,信神就是作神的工;因為作工的是神不是人,信神就是接受神的工作。

﹝話中之光﹞(一)由本節我們可以看見,主的觀念和我們人的觀念完全相反──作神的工乃在乎「信」,不在乎『行』──是接受,不是付出;是讓神作,不是為神作。

(二)人惟一能夠作而又被神接納的『工作』,就是相信耶穌基督(參弗二9;約壹三23)。

(三)在信心?事奉神,雖然所作的工不多,卻是神的工;事奉神若缺乏信心,雖然作了許多的工,所作的都不是神的工。

(四)在「信」的?面,沒有絲毫人的功勞,也不須人的本領;『人只當信』表明人沒有本領作。

(五)只有神才能作神的工,人不能作神的工,人在神的工?沒有份。



【約六30】「他們又說:『你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你到底作甚麼事呢?」

﹝文意註解﹞「行甚麼神蹟,叫我們看見就信你,」他們認為只有從天上來的『神蹟』(神奇的兆頭),才是神印證的實據。



【約六31】「我們的祖宗在曠野喫過嗎哪,如經上寫著說:“祂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喫。”』」

﹝原文字義﹞「嗎哪」這是甚麼。

﹝背景註解﹞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時,因饑餓而向摩西發怨言;因此耶和華神就從天上降下嗎哪給他們作糧食,以色列人吃嗎哪共四十年,直到進了迦南的境界(參出十六章)。

﹝文意註解﹞「祂從天上賜下糧來給他們喫,」猶太人當中有一個通俗的信念,就是當彌賽亞來臨時,將會重新從天上賜下嗎哪。群眾很可能在想,主耶穌當時所作的遠遜於摩西。祂只一次餵飽了五千人,而摩西則四十年之久,餵飽了整個民族。因此他們認為主耶穌若是彌賽亞,應該有本領行比摩西更大的神蹟。

註:他們誤以為是摩西從天上降嗎哪給以色列人吃,其實,真正的賞賜者是神,不是摩西(參32節)。



【約六32】「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

﹝文意註解﹞「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賜給』在原文不是過去式,而是現在式;這表示不但是父在從前賜人那從天上來的糧,並且父現在『仍然』賜人天上來的真糧。

『真糧』乃是與『嗎哪』相對,表明從前的嗎哪並不是真糧,因為吃過嗎哪的人,還是死了(參49節)。

﹝靈意註解﹞『嗎哪』乃是基督作人靈糧的豫表(參林前十3~4),因此,那『天上來的真糧』就是基督自己。



【約六33】「因為神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

﹝文意註解﹞「因為神的糧,」『神的』與『天上來的』(32節)乃同義詞,彼此對調使用。

「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這是解釋『神的糧』應當具有如下兩個特色:(1)是從天上降下來的;(2)是能賜人生命的。

﹝話中之光﹞「神的糧」不是基督以外別的事物,乃是賜生命給人的基督自己。



【約六34】「他們說:『主阿,常將這糧賜給我們。』」

﹝文意註解﹞「常將這糧賜給我們,」他們的思想仍然離不開物質的層面,而把『這糧』與主耶穌分開看待。



【約六35】「耶穌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

﹝文意註解﹞「我就是生命的糧,」這是在《約翰福音》中,主耶穌用『我就是』這片語來描述自己的第一次(參48節;八12;九5;十7,9,11,14;十一25;十四6;十五1,5);這片語在原文是莊嚴而加重的語氣,表明祂就是『我是那我是』(出三14原文)的神。

『生命的糧』即指『叫人活著』或『賜人生命』的糧食(參51節)。

「到我這?來的...信我的,」這話表明『相信』主耶穌,就是到主面前來。

「必定不餓...永遠不渴,」這話表明主耶穌所供給的糧食具有如下的特性:(1)是實實在在的;(2)是完完全全的;(3)是永永遠遠的。

﹝話中之光﹞人如何必須吃世上的食物,才能免去肉體的饑餓;照樣,人也必須吃主這生命的糧,才能免去靈命的饑餓。



【約六36】「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



【約六37】「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來;到我這?來的,我總不丟棄他。」

﹝原文字義﹞「丟」去掉,除掉;「棄」外,出去。

﹝文意註解﹞「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就是受父吸引的人(參44節)。

﹝話中之光﹞(一)父的賞賜,是我們信主的根源;子的保守,是我們能堅信到底的根源。

(二)救恩既非源於我們自己,因此我們可以放心把自己交託給主;因為我們會失敗,但是主永不會失敗。



【約六38】「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

﹝文意註解﹞「我從天上降下來,」這個子句在這段經文中一共重複了六次(參33,41,50~51,58節),乃強調主耶穌屬天的根源。

「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自己的意思』是指主耶穌在人性?的意思;祂的意思雖然和『那差祂來者的意思』有所分別,但實際上祂從來不求自己的意思(參太廿六39),所以兩個意思仍然是完全相合的。



【約六39】「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祂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

﹝原文字義﹞「失落」失去,除滅,毀滅。

﹝文意註解﹞「在末日卻叫他復活,」『末日』(參40,44,54節)在此特指主降臨的日子(參帖前四16);本句意指信主的人雖然會死,但死後仍將復活。這表示死亡不會勝過基督所賜的生命。

本節意指信主的人必在基督?得蒙保守,直到末日。



【約六40】「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文意註解﹞「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從『見』字的原文動詞顯示全句的含意為:『凡思想子真正是誰,因而相信祂的人。』

﹝話中之光﹞父的旨意乃是叫我們:(1)看見基督──「見子」;(2)聯於基督──「信」;(3)得享祂豐滿的生命──「得永生」;(4)進入最終的榮耀──「在末日...復活」。



【約六41】「猶太人因為耶穌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就私下議論祂;」

﹝原文字義﹞「私下議論」指著埋怨,開始抱怨。



【約六42】「說:『這不是約瑟的兒子耶穌麼?祂的父母我們豈不認得麼?祂如今怎麼說,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的呢?』」

﹝原文字義﹞「認得」知道。

﹝話中之光﹞我們從前所知道的事物,往往會成為我們認識主的攔阻和障礙。



【約六43】「耶穌回答說:『你們不要大家議論。」

﹝原文字義﹞「議論」埋怨,抱怨。



【約六44】「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來的;到我這?來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文意註解﹞「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吸引』這詞含有使對方歸向自己(draw for oneself)的意思。

﹝話中之光﹞(一)人絕對不能單憑自己主動來到基督面前,是父吸引的人才能前來。

(二)天父吸引並帶領我們的目標,就是來到主耶穌這?。我們的深處是否受吸引來親近主耶穌呢?



【約六45】「在先知書上寫著說:“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來。」

﹝原文字義﹞「教訓」教導,指教;「學習」揣摩,學會。

﹝文意註解﹞「他們都要蒙神的教訓,」引自《以賽亞書》五十四章十三節。

「凡聽見父之教訓又學習的,就到我這?來,」『聽見父之教訓』指外面的領受;『學習』指?面的領悟。本句表明神帶領人的三個步驟:(1)神藉著祂的話在人外面引導人;(2)神的話使人進一步明白祂的旨意;(3)凡明白神旨意的人,都被吸引到基督面前來。

﹝話中之光﹞(一)父的吸引,是吸引人親近基督(44節);神的教訓,也是教訓人歸向基督。我們若?面接受父的吸引,外面學習神的教訓,就必覺得,只有寶貴的基督才是我們惟一該歸向的目標。

(二)只有肯學習神教訓的人,才能到主面前來得著救恩,所以不要輕看受教的心。



【約六46】「這不是說,有人看見過父,惟獨從神來的,祂看見過父。」

﹝文意註解﹞「從神來的,」即指主耶穌。



【約六47】「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文意註解﹞「信的人有永生,」即指『信子的人有永生』(參三36)。



【約六48】「我就是生命的糧。」

﹝文意註解﹞請參閱35節。



【約六49】「你們的祖宗在曠野喫過嗎哪,還是死了。」

﹝文意註解﹞「還是死了,」指肉身的死。



【約六50】「這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喫了就不死。」

﹝文意註解﹞「叫人喫了就不死,」指靈性的不死。

﹝話中之光﹞『在曠野喫過嗎哪,還是死了』(49節),說出曾經被神使用過的傳統方法,不一定還有新鮮的果效;「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喫了就不死,」說出惟有豐滿的基督,才是人繼續不斷、永遠常新的供應。



【約六51】「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人若喫這糧,就必永遠活著;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

﹝原文字義﹞「生命的」活的。

﹝文意註解﹞「我是從天上降下來生命的糧,」本句?『生命的糧』在原文是『活的糧』,和35節『生命的糧』不同。『生命的糧』是指這糧的本質就是生命;『活的糧』是描述這糧的情況是活的。

「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基督為要成為人生命的供應(糧),必須先捨去祂自己的身體(肉),以救贖人的罪;這也表明人必須接受祂的救贖(肉),才能享受祂作生命的供應(糧)。

﹝話中之光﹞(一)我們肉身的生命是靠地上的食物來維持,我們屬靈的生命乃是以主作食糧而活著。但願我們常常來親近主耶穌,享受祂,以祂為滿足,好叫我們的靈命永遠活著。

(二)「糧」說出基督是我們的供應;「肉」和『血』(54節)說出釘十字架的基督才是我們的供應。所以福音的中心,乃是傳『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23)。



【約六52】「因此,猶太人彼此爭論說:『這個人怎能把祂的肉,給我們喫呢?』」

﹝原文字義﹞「爭論」爭吵,爭鬥。

﹝文意註解﹞猶太人彼此爭論的原因,乃在於他們以物質的眼光來看待主耶穌的肉,而不懂得所謂『吃祂的肉』的屬靈含意。



【約六53】「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喫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面。」

﹝原文字義﹞「吃」進食(eat,本章大部分的『吃』字,都是用這一個字:5、23、26、30、31、49、50、51、52節,以及58節的第二個『吃』字)。

﹝靈意註解﹞「喫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人子的肉』指主耶穌的身體為我們而捨;『人子的血』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出寶血;『吃』和『喝』指接受進來。

『吃人子的肉』表徵憑信心接受主耶穌為我們捨去身體所成就的一切;『喝人子的血』表徵憑信心接受主耶穌流血所成就的一切。兩者意義相同,都是指憑信心接受主在十字架上所成功的救恩。



【約六54】「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

﹝原文字義﹞「吃」細嚼,小口地吃(chew,原文與53節的『吃』不同字;與56、57、58節的第一個『吃』字則同)。

﹝文意註解﹞「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本節至五十八節上半這一段話?的『吃』和『喝』,意思重在『有分於』和『同享』。



【約六55】「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約六56】「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面,我也常在他?面。」

﹝文意註解﹞「我也常在他?面,」『常在』原文指『住在』或『永居在』;所以這句話暗示主耶穌是在復活?,來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



【約六57】「永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著,照樣,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

﹝文意註解﹞「喫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著,」『吃』就是把食物接受到我們的?面,藉以將它的素質(養份)吸收到我們體內,從而維持身體的生機。因此,吃主的肉,就是憑著信心接受主耶穌所成就的救恩,同時,也將主接受到?面,祂生命中的素質就為我們所吸收,使我們能憑以活著。



【約六58】「這就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喫這糧的人,就永遠活著,不像你們的祖宗喫過嗎哪,還是死了。』」



【約六59】「這些話是耶穌在迦百農會堂?教訓人說的。」



【約六60】「祂的門徒中有好些人聽見了,就說:『這話甚難,誰能聽呢?』」

﹝原文字義﹞「甚難」枯乾的,粗糙的,難懂的。

﹝文意註解﹞「這話甚難,」『難』字含有『令人反感』的意思。

「誰能聽呢?」意即『誰能聽得進去呢?』

﹝話中之光﹞屬肉體的人,既不能領會並接受釘十字架基督的啟示──「這話甚難,誰能聽呢?」就會因而『跌倒』(61節原文)、『退出、不再和祂同行』(66節)了。



【約六61】「耶穌心?知道門徒為這話議論,就對他們說:『這話是叫你們厭棄麼(厭棄原文作跌倒)?」

﹝原文字義﹞「厭棄」跌倒,被纏住。



【約六62】「倘或你們看見人子升到祂原來所在之處,怎麼樣呢?」

﹝文意註解﹞本節明白表示主耶穌已經復活升天;而升天乃是祂救贖工作已經完成的明證(參來一3)。



【約六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文意註解﹞「叫人活著的乃是靈,」主耶穌經過死而復活之後,如今已經成了『賜人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原文直譯);信徒所接受的基督,乃是在靈?賜人生命,並作我們生命的供應。

「肉體是無益的,」主耶穌並不是將祂道成肉身的物質身體給我們吃,因為即使我們真的吃了祂的肉身,於我們並無益處。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這?的『話』,是指即時的、應時的和主觀的話(rhema);我們所讀聖經上的話,乃是常時的和客觀的話(logos),必須轉變成我們個人主觀的話,才能對我們產生效益,這時,主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

本節表明:主耶穌現今在復活?成了賜生命的靈,而這個賜生命的靈又在祂應時的話?成為具體且實在;我們信徒若本著正確的態度接受主的話,就會得著這生命之靈的供應。

﹝話中之光﹞(一)主耶穌屬物質的身體,對我們並沒有多大的益處──「肉體是無益的」;所以基督徒不宜懸掛或敬拜主耶穌的像。

(二)信徒不可再憑肉體外貌認識基督(參林後五16),而應當認識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那?就得以自由(林後三17)。

(三)既然主已經成了「叫人活著」的靈,所以我們不能再憑外面的肉體來接觸祂、敬拜祂,而要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祂(參四24)。

(四)只有屬靈的人才能參透屬靈的事;人若要認識屬靈的事,便不可憑著肉體(參林前二14~15),而必須打開心靈接受神的光照。

(五)主今天賞賜給我們兩大禮物:一個是住在我們?面的靈,一個是在我們外面的聖經;靈是聖經的實際內容,聖經是靈的具體描述。

(六)讀聖經而不接觸到?面的靈,所得的不過是字句、儀文;光講究靈而忽略了讀聖經,往往會偏於極端,不受真理的約束,並且有可能被邪靈所欺騙。

(七)我們應當本著正確的態度,常常研讀主的話,也常常接觸主的靈;靈與話,話與靈,平衡應用,如此才能得著主更豐盛的生命。



【約六64】「只是你們中間有不信的人。』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祂,誰要賣祂。」

﹝原文字義﹞「賣」交出。



【約六65】「耶穌又說:『所以我對你們說過,若不是蒙我父的恩賜,沒有人能到我這?來。』」

﹝話中之光﹞我們所以能相信主耶穌,也是神的恩賜。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約六66】「從此祂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祂同行。」

﹝文意註解﹞「從此祂門徒中多有退去的,」『從此』在原文有『因此』或『為這緣故』的意思。

那些門徒所以退去的原因有二:(1)他們跟從主是為吃餅得飽(參26節),主既不供應物質的餅,他們只好退去自己謀生;(2)他們聽不懂主的話,覺得甚難(參60節),他們的退去,不是因遭遇試煉和苦難,而是因不能接受主話中的真理。

﹝話中之光﹞(一)「祂門徒中多有退去的,」可見作基督的門徒並非易事;有好的開頭,並不保證必有好的結束。

(二)凡貪愛世上財寶的(參可十22),看自己和家人勝過主的(參路九57~62),不肯背起十字架的(參路九23),都不配作基督的門徒。

(三)一般信徒跌倒退去的原因,不外乎『生活上的問題』和『真理上的問題』兩種;撒但若不能叫一個信徒因為生活的問題而跌倒,就要叫他因為真理的問題而中途退去。

(四)我們跟隨主,乃是為著追求那永遠的;只有墮落的基督教,才會專門去幫助人解決生活的問題,而忽略了帶領人親近基督自己。

(五)有一班自稱是基督徒的人,他們並不領受主的話;對於一些重要的真理,若不是聽不懂、懷疑、誤會,就是譏誚、反對。他們只要基督教的招牌,他們不要基督教的真理。

(六)相信聖經、尊重聖經、寶貴聖經,乃是一個基督徒最基本、最起碼的該有的態度。否則,恐怕有一天也會中途退去。



【約六67】「耶穌就對那十二個門徒說:『你們也要去麼?』」



【約六68】「西門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

﹝文意註解﹞「你有永生之道,」『道』就是『話』(參63節);本句指『主的話?面有永生』。

﹝話中之光﹞(一)對於主同樣的話,有的反應是:『這話甚難,誰能聽呢』(60節)?但有的反應則是:「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歸從誰呢?」其分別點乃在於有沒有信心(參69節)。

(二)彼得因認識主「有永生之道」,有永遠的價值,永遠的榮耀,他的心就不肯「歸從」別的任何人事物。可見認識與歸從關係密切;正確的認識,才能有正確的歸從。

(三)主的話(「永生之道」)乃是一塊試金石,要試驗出誰是真信祂的人。

(四)凡是心眼被開啟,認識祂『滿有永遠生命的話語』(原文另譯)的人,就無法再跟從別的了──「我們還歸從誰呢?」可見對基督基本的認識,乃是跟隨基督並與祂同行的原動力。



【約六69】「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你是神的聖者。』」

﹝文意註解﹞「我們已經信了,又知道...」原文的動詞是過去完成式,因此這話的意思是:『我們已經進入一種信仰和認識的狀態中,這種狀態一直持續到現在。』

「神的聖者,」指『被神分別為聖的人』。



【約六70】「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麼?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

﹝原文字義﹞「魔鬼」誹謗者。

﹝文意註解﹞「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這?主說他是『一個魔鬼』,乃是指他是魔鬼的工具,是魔鬼的居所(參十三2,27),有魔鬼的性情。



【約六71】「耶穌這話是指著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說的;他本是十二個門徒?的一個,後來要賣耶穌的。」

﹝文意註解﹞「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加略』可能是猶太地南部一小城。古時猶太人習慣用地名和生父名來描寫一個人,故如此稱呼猶大。

「後來要賣耶穌的,」主耶穌既然知道猶大將會出賣祂,為甚麼還揀選猶大作門徒呢?最少有下列幾個原因:(1)『好叫經上的話得應驗』(參十七12;十三18;太廿六24,54;可十四21);(2)主來到世上,必須嘗盡各種苦楚,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參來四15);在各樣苦楚中,最難忍受的,就是被所愛的人出賣;(3)連出賣祂的猶大,也不能不承認祂是無罪的(參太廿七4)。




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5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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