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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善行

彼得前書 第3章

彼得前書(四)3:13~4:11基督徒的善行
世人都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報應並不在眼前的得失,也不按世俗價值觀,而是由神來斷定結局(詩37篇)。當基督徒效法基督的榜樣,活出基督的生命,不隨從自己的意思,自然就能在凡事上顯出善行,做神眼中看為正的事。

一. 存無虧的良心3:13-22
基督徒的善行不是按人的標準,而是按神的標準(賽64:6; 羅3:10-12);不是要得人的稱讚,而是向神負責。必須天良的虧欠先被洗淨,不是靠自己的力量行善,而是靠主行善(詩37:3),才能在審判的時候站立得住。
* 行善而不受害:按神的旨意,靠聖靈行事,神就與我們同在(羅8:31-34)。
1. 為義受苦:神讓我們受苦為要我們得獎賞,得榮耀(太5:10-12; 羅8:17)。
2. 不要怕人:人不能把我怎麼樣,神才是當畏懼的(太10:28; 賽8:11-15)。
3. 盼望緣由:不是爭吵辯論,而是帶著敬神、愛人的態度見證我們的信仰。
* 無虧的良心:神是看人內心,我們良心若對得住神(彼前2:19),不責備我們,就可向神坦然無懼了(約一3:21),神會為我們伸冤,使仇敵羞?羅12:19-20)。
* 行善而受苦:受苦就是試煉,靠著聖靈行善而受苦會讓我們的信心通過試驗,得著獎賞;但順著情慾行惡而受苦就是落入試探、犯罪、和死亡(雅1:12-15)。
* 基督受苦:救贖並不止於被釘在十字架,更是從死裡復活,並進到榮耀裡
1. 一次:一次獻上,成了永遠救贖的事,使我們得以成聖(來9:26; 10:10)。
2. 為罪:基督為我們成為罪(林後5:21),擔當審判,嘗了死味(來2:9)。
3. 引我們到神面前:因耶穌的血使我們坦然無懼地來到神面前(來10:19-22)。
* 死與復活:耶穌道成肉身,按肉體,祂是人子,按聖靈,祂是神子(羅1:3-4)。
1. 按肉體:祂被治死,祂要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來2:14)。
2. 按靈性:祂復活了,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直活到永遠(啟1:18)。
* 傳道給在監獄裡的靈:本經文較為難解,描述基督所作奧秘的事,給基督徒的啟示並不明顯(申29:29; 約21:20-22)。例如:這些監獄裡的靈是誰?耶穌向他們傳道是在何時?耶穌傳道的信息是什麼?一般有以下三種解釋:
1. 在耶穌死後,復活之前,祂在陰間傳道給死了的人。
2. 耶穌藉著挪亞傳道給那時代的人(彼後2:5)。
3. 在耶穌復活之後,祂向墮落的天使宣告祂的復活得勝。
* 洗禮:是信心的宣告(徒2:38),公開接受耶穌十字架的救恩〔進到方舟〕;也代表審判〔洪水〕:信而受洗,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可16:16)。但真正使人得救不是外在洗禮的象徵,而是實質的信心(彼前1:21; 弗2:8)。
* 只有八人:得救在乎信心,不在人數多寡,雖然絕大多數的人不信,被洪水淹沒,但我們仍要效法基督,努力傳揚神國的福音〔挪亞傳義道(彼後2:5)〕。
* 耶穌進入天堂:耶穌基督由受死、復活、升天、進到榮耀(腓2:6-11),基督徒也要如此,效法基督的受苦,並且與祂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弗2:4-7)。

資料來源: 南灣愛修葡萄園教會
新增日期: 2008/01/24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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