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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洪同勉《天道聖經註釋──利未記》

利未記 第19章


聖潔的生活(十九1∼10)

  神對祂子民生活上的要求,最主要的就是要他們聖潔。「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2)這說明神要求祂的子民聖潔並非苛求,「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在本章共出現十五次,強調耶和華與子民之間特殊的關係;如保羅所說:「我們若活?是為主而活」(羅十四8),而這?神宣告祂是聖潔,所以自然地凡屬祂的子民都要為聖潔而活。但勿誤以為聖潔乃安靜近乎神秘主義的私人情操,實在是多元化和非常具體的,可在日常生活圈子?充分表彰出來。

 .聖潔生活是人倫生活──「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3)有幾點教訓:

  ヾ 在各個聖潔生活教訓中,最先提及的是以父母為首的人倫關係,就如中國古人的教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所以信徒切勿忽略家庭生活;

  ゝ 希伯來文的次序先提母後提父,與中國人一般對雙親的稱呼父母不同,在古代重男輕女的社會中,更見神視男女平等,父母同受尊敬;

  ゞ 孝敬原意是敬畏,聖潔生活就是接受神設立輩分的權柄,對父母敬畏,才懂得敬畏天父。

 .聖潔生活是團體敬拜──「要守我的安息日……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是對全會眾的吩咐(3∼4),必須有崇拜才能證明團體守安息日及沒偏向虛無的神。所以聖潔生活不是獨善其身,乃是與信徒團體互勵互勉,誠心敬拜神。

 .聖潔生活是樂善好施──享用平安祭的指示在七章已論述,這?的複述乃提醒百姓必須與人分享祭物。至於收割時餘留部分給窮人和寄居的,更清楚說明聖潔的生活是使人能認識聖潔的神的大慈愛。

思想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究竟給屬主的人帶來甚麼警惕、勉勵呢?耶和華是你的神嗎?



聖潔的操練(十九11∼22)

  本段的重點從個人聖潔生活的操練轉到社會關懷與責任。「鄰舍」的字彙包括同胞(11節譯作「彼此」,15、17節則為「鄰舍」)、民眾(16、18)和鄰舍(13、16),還有「弟兄」這個特別親密的稱號曾多次出現,可見這是以他人為中心的聖潔社交教訓。

 .不損人利己(11∼12)──偷盜、欺騙、說謊、起假誓等都是損人利己的行徑,信徒若有這等作為,就是「褻瀆你神的名」。

 .不欺凌弱小(13∼14)──不可因鄰舍相熟而取便宜,也不可運用權勢扣押雇工工錢,這些行動有損神的公義。咒罵聾子,絆倒瞎子都是利用別人的弱處,以期達到自己的利益之舉,這些傷天害理的事是不敬畏神的表現,不以殘缺者是神形像所造,不以神掌管各事而擅自隨意剝削。

 .要大公無私(15∼16)──施行審判時需行公義,不要因對象是窮人,為了同情可憐,或鋤強扶弱而加以偏袒;亦不因對象有權勢而助紂為虐。聖潔的審判就是與別人分別出來,不偏袒或情感用事,專心瞭解,實事求是。

 .要愛人如己(17∼18)──這節聖經是律法的總綱,也是耶穌列為律法最大的誡命部分。愛人如己除了表示關懷照顧外,更要積極勇敢地指出人的錯失,包容寬恕,設身處地瞭解才能不埋怨。

 .持純正觀點(19∼22)──不同種類的動物、不同種類的種子、不同的質料不可攙雜,表示認識神的創造各從其類的訓示,保持純真的精神。但如偶一不慎犯錯,即使損失不大也當悔改。

祈禱 求神使我成為和平之子,在人群中散播愛的見證。



社交生活的的聖潔(十九23∼37)

  本段繼續啟示信徒聖潔的社交生活,重點與上段有些不同,從人際關係轉移到工作及社會活動中。

 .財物處理(23∼25)──果樹首三年結果不可吃,第四年果實用作獻祭,第五年才食用。這段聖經有兩個屬靈教訓:

  ヾ 果樹是以色列人主要的生產,結果第五年才可以食用,是神給人的考驗,一方面是忍耐,二是以神的命令重要過自己的渴想享受;

  ゝ 果子首先享用的是神;財物分配時先將奉獻撥出,才輪到自己使用。

 .風俗習俗(26∼28)──吃食、法術、觀兆、剃頭、紋身等,也許有些藝術、技藝或推斷的成分,但古代這等風俗多與外邦偶像敬拜有關,所以禁止。信徒雖凡事都可行,但當也留意可能引致的屬靈危機。不良習慣,切要戒避。

 .家庭教育(29∼30)──雙方面的指示:

  ヾ 要留意子女的需要,維護、管教,免致他們墮落;

  ゝ 要以身作則,注重屬靈表現,引導家人守安息日,敬神的聖所。

 .宗教見證(31)──神愛世人,所以信徒應關懷外邦人的靈魂,與他們交往。但對於那些勾引人入邪教異端,使人敬拜偶像的,聖經教訓我們要遠離,免致被人誤以為認同他們的信仰。

 .敬愛老人(32∼34)──敬老是因他們的人生體驗及神安排的輩分尊貴;愛同居的外邦人因以色列人也曾經歷寄居之苦,故推己及人,愛顧幫扶。

 .公平交易(35∼36)──尺、秤、升、斗、天平、法碼均為農業交易度量衡,在一切交易上不可用詭詐或欺騙手段。

默想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37)。──《新舊約輔讀》



B 十誡的生活應用(十九1-37)

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2節)是一句段落連接句colophon,一方面神同樣的名銜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將本章與前章最後的字句(十八30)連接起來,另一方面介紹神的屬性是聖潔的顯示本章突出的主題。第十八章消極地禁止以色列人的生活效法外邦人的惡俗(十八1-5),特別強調當時極受迦南宗教影響的婚姻和性觀念,而本章則積極地指示選民的生活怎樣聖潔。和合本常將希伯來文 vdq; qa{dash 和引伸字翻釋為聖潔,嚴格來說這不是很好的字詞,容易與 rhf; ta{har 潔淨混淆,雖然這兩個觀念關係密切,最好還是按照一般中文譯本(文理,呂振中,思高)將 vdq; qa{dash,翻譯為聖,相等英文的holy,稱 rhf ta{har 為潔淨即英文的clean。十10神給祭司的任務是:使你們可以將聖的、俗的、潔淨的、不潔的分別出來,十一至十五章主題從重複的字詞清楚標明是潔淨的指示,經過本書核心的贖罪日(十六至十七章)教訓後,本章回應十10,說明十八章消極禁令和本章積極指示,開始聖俗分別的講解和指示的部份。



文學結構

正如利未記其他的段落,本章結構非常清楚,各段以我是耶和華的句式連繫起來。本章分為三部份:第一部份(2-10節)有四小段,各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結束;第二部份(11-18節)也是四小段,結語較為簡短:我是耶和華,但這段結構較為緊密連貫,以高潮卻要愛人如己結束;第三部份(19-37節)篇幅較長,句式包括較完整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和簡短的我是耶和華,這部份以包括句式(inclusio)你們要守我的律例(19、37節)將教訓包括起來。

1-2上 導言

2下-10 宗教責任cs16

2下 要成聖

3 孝敬父母和守安息日

4 不可有偶像

5-10 獻祭和食物

11-18 好鄰舍

11-12 誠實

13-14 勿剝削

15-16 公正審判

17-18 愛鄰舍

19-37 其他責任

19-25 不可混種

26-28 逃避外邦習俗

29-30 禁止聖妓

31 不可交鬼

32 尊敬老人

33-34 愛顧外人

35-36 公平交易

37 結語

本章還有其他寫作技巧顯示一氣呵成的文章,要愛人如己(18節)的命令下文加強地重述你們要看他(外人)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34節)。兒子要孝敬父母和守安息日(3節),同樣地父母不可辱沒兒女和守安息日、敬我的聖所(29-30節),然後這個孝與敬的教訓推廣及尊敬老人和耶和華(32節)。除此以外,十誡也是本章各段的連繫,雖然本章不是像申命記五章那樣重申十誡,1但十誡在本章中引用和發揮。

第一、二誡 4節 出廿3-6

第三誡 12節 出廿7

第四、五誡 3、30節 出廿8-12

第六誡 16節 出廿13

第七誡 20-22、29節 出廿14

第八、九誡 11-16節 出廿15-16

第十誡 17-18節 出廿17

由此可見,本章看來似乎有點零亂的各小段,實在是作者有計劃地討論怎樣在生活具體地應用十誡,絕非不同底本片斷砌拼的結果。

文體方面,本章也有特色。既然講論十誡,自然是原則性的法典(apodictic laws)體裁,2但本章與出埃及的十誡經文或前章的禁令比較,有特別的風格,並不是死板地一連串的不可,而是混合了詩歌體裁的技巧,常用相對(antithetic)平行句,先列出消極的不可……接?積極地指出要……做些甚麼(23-25、29-30、33-34、35-36節),更有運用綜合(Synthetical)平行句將相對的觀念表達,連續兩句或多句消極地列出不可的事項,襯托出最後相反地積極的指示只要(9-10、11-14、15-16、17-18節)。



1 猶太學者認為本章是重申十誡。Hertz, The Pentateuch and Haftorahs, p.497。但十誡前後次序的差異顯示這並非簡單的複述。

2 Harry W. Gilmer, The IF-You Form Israelite Law, (Scholar, 1975) pp.1-26; G.D. Fee, How to Read The Bible For All Its Worth, (Zondervan, 1981) pp.139-143; Dale Patrick, Old Testament Law, (John Knox, 1984) pp.21-30.



經文字句釋義



宗教責任(1-10節)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主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

3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4你們不可偏向虛無的神,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5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可蒙悅納。

6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喫,若有剩到第三天的,就必用火焚燒。

7第三天若再喫,這就為可憎惡的,必不蒙悅納。

8凡喫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因為他褻瀆了耶和華的聖物,那人必從民中剪除。

9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劃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

10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2.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 本句在摩西五經中只記在這?和出十二3,顯明這是關乎一切選民的律法。

你何要聖潔 聖 vdq; qa{dash ?? 是古代近東宗教的一個相當重要的觀念,那些沒有領受神特別啟示的外邦宗教,也非常強調分別歸神的觀念,但聖幾乎純粹是禮儀的含意,一些透過淫亂儀式將身體獻給生殖假神的婦女,稱為聖妓,亞甲文qadishtu即希伯來文的hb;deq] q#de{sha{h ?? ,中文只翻譯為妓女或娼妓(創卅八21-22;申廿三18;何四14),而舊約稱呼同樣身份的男人為vdeq; qa{de{sh ?? ,中文翻譯為孌童(申廿三18;王上十四24,十五12,廿二46;王下廿三7),烏加里的Ras Shamra文獻證實這種聖妓的存在,巴比倫的漢模拉比法典也重視這些人物。3

舊約聖的觀念,的確含有這種宗教禮儀分別歸神的意思,例如與神相會的地點稱為聖地(出六5),敬拜神的時刻是聖會(出十二16)和聖日(出廿8),揀選屬神的?眾就是聖民(申廿八9),利未記也保持這個宗教禮儀的觀念,敬拜神的地方叫聖所(四6,五15,六30等),分別劃出來給祭司使用的地方叫作聖處(六16、26、27,七6,十13,十六24,廿四9),祭司穿著的是聖衣(八2、32,廿一10),大祭司頭上有聖冠(八9),會幕為敬拜用的量器叫聖所的平(廿七3、25),只供祭司或家人吃的是至聖的或聖物(二3、10,五16等)。然而本段補充了一個特別的觀念,除了宗教性的分別外,本章和下一章的聖卻是倫理道德的生活準則,至於本章聖的教訓,請參下文神學教訓部份。

3.當孝敬父母 這訓示與第五誡(出廿12)相同,但原文字句卻有兩個差異:(1)本句孝敬的希伯來文是敬畏 arey; ya{re{~,而出廿12是榮耀 dwObk; ka{bo^d ,但這兩個觀念並不互相排斥,敬畏是承認別人的主權因而自己謙卑,願意順從那人的意願,從敬畏的心態才會產生榮耀那主權者的行動後果。本書其他 arey ya{re{~ ?? 都是敬畏神的意思(4、30、32,廿五17、36、43,廿六2)而榮耀 dbK; ka{bad ?? 多以人為受詞,只有十多次是敬拜神的意思。所以本節解釋第五誡的教訓,是要兒女認識神授予父母的權柄,要在主?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弗六1),當然這誡命也可以引伸,成為尊敬老人(32節尊敬 rdh; ha{dar ?? 是榮耀 dwObK; ,ka{bo^d ?? 同義詞),接受前輩和在高位執掌主權的原則。

(2)第五誡孝敬的對象,次序是你的父親和你的母親,但本句剛相反,雖然和合本以中國人對雙親的稱呼習慣翻譯為當孝敬父母,呂振中和思高譯本按原文直譯你們各人都要孝敬自己的母親和自己的父親。這個特別次序不可能是手民之誤,因為希伯來人的觀念也稱呼雙親為父母,廿一2就是這個次序。雖然LXX,武加大和敘利亞譯本將次序對調,但所有MT抄本和撒瑪利亞五經都是以母親排列前面,必定有特別含意。這可能是為了更正古代性別歧視,使選民知道在律法觀點母父或父母次序先後並不代表性別的優越,在神眼中是平等的。羅德稷認為在多妻的家庭中,孩童與母親的關係較父親親密,所以以母親排列為首。

守我的安息日 這是第四條誡命(出廿8,卅一13、14),本節先提十誡的兩條積極命令,吩咐人應當行的事,然後才列餘下八條禁止人犯的消極誡命。出廿8吩咐選民當記念 rkz; za{kar ?? 安息日,本句則說守rmv; sha{mar ?? 安息日(30節,廿六2;申五15;出卅一13-14、16)。守和記念意義稍有分別,守是記念的行動。以安息日為聖(耶十七22、24、27)是記念安息日,而使安息日為聖(尼十三22)就是守安息日。關於安息日的教訓請參下文廿三章。

4.不可偏向虛無的神 這是第一誡的另一種表達方式(出廿3-5、23;申五7)。耶和華既是獨一真神,其他所謂神的偶像當然不是真的,稱為虛無的神。希伯來文這字 !yliylia> ~#li^li^m ?? 在摩西五經中只出現兩次,就是在本節和廿六1,但以賽亞卻多次用它(賽二8、18、20,十10-11,十九1、3,卅一7),舊約其他書卷也有幾次(代上十六26;詩九十六5,九十七7;結卅13;哈二18)。這字有兩個可能字源:(1)神 lae ~e{l ?? 的縮小(diminutive),希伯來文音與神 !yhila> ~#lo{hi^m ?? 相近,乃是修詞學的諧音(assonance),諷刺外邦假神浪得虛名,乃不是神的神。(2)閃族文字,例如敘利亞文的 ?? ~ali^l ?? 是軟弱,加上極限的眾數(plural of intensity),4宣告外邦假神為極度軟弱無能者,與神 !yhila> ~#lo{hi^m 的能力極限剛好相反。

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神是個無限的靈,有限的人縱然竭盡心思將神形像化表達,總仍與神的真體偏差,即使出於敬拜的動機,鑄造神像仍陷人於虛妄,所以第二誡禁止任何將神形像化的行動。

5-8.丁良才解釋平安祭緊接第一、二誡的原因:「神因以色列人在田野?祭祀鬼魔,就吩咐他們須將一切為吃肉所宰的牛羊牽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為平安祭(十七3-7),故此第4節既提到虛無的神,本節就提到平安祭。」5這幾節平安祭的指示比較七15-20的簡單,可能因為本章是給予以色列全會眾的一般性提醒,而第七章是祭司獻祭的指示,他們必須詳細認識獻祭的每一步驟。

9.不可割盡田角 本句希伯來文直譯應該是不可割到地邊(思高;參呂振中、現中)。 ha;pe pe{~a{h ?? 在舊約中的意思是邊,27節也翻譯為周圍,看來以色列人是從田的邊界開始,直線地向另一邊界一行行收割。將這字翻譯為角是根據Targum的解釋。

所遺落的  fq,l, leqet意思是堆聚一些零散的東西,所以這除了遺落在地的,也包括沒有束成禾捆的零散禾稈。猶太人的Mishnah(Peah vi,5)說三枝禾稈成一捆,不再算為遺落的,所以思高的收獲後剩下的穗子是一個可能的翻譯。

10.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 希伯來文 !r,K, 通常是指葡萄園,但士十五6卻是橄欖園,既然上句沒有指定是種甚麼的田,本節應該是以葡萄園統稱一切的果園。

摘盡 llewO[ o^le{l ?? 可能源自亞拉伯字alla,意思是再次作一件事,如果以詩歌體裁的同義平行句來翻譯本節,比較上句收獲後剩下的,穗子不可再拾(思高)和下句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那麼本句譯作葡萄摘後不應去搜(思高)也是一個可接受的翻譯。然而以 llewO[ o^le{l是摘盡的意思,也使這兩節成為完美的交替平行句,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呼應第9節不可割盡田角,這兩句接?的句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和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也彼此呼應。

所掉下的  fr,p, peret這字只在本句出現一次。亞蘭相等的字是小錢的找換,以色列國1949-1960的錢幣,1000 perutas等於一以色列鎊。所以這句所掉下的包括掉在地上的果子,也是零散和不是生長在主要枝幹的果子。

這兩節的指示(參廿三22;申廿四19-22),是摩西五經許多施捨條例的其中一條,6使貧窮人,例如寡婦、孤兒和寄居的外人得幫助,這些人鮮有自己地業,只能靠出賣勞力糊口,這些律例使他們每年都可從富裕的人家獲得一點免費的食糧。路得記第二章顯示以色列人實在遵行這律例。



3 T.E. McComiskey, " vdq;", TWOT II: 786-789.

4 請參十六章神學教訓論贖罪!yripuKi kippuri^m的眾數。H.D. Preuss, "lylia? "TDOT I : 285-287.

5 丁良才,利未記註釋p.129.

6 出廿二21ff,廿三6;利十九13;申十四28-29,十五1ff,廿三19-20,24-25,廿四6、10-22;Cf賽三4-15;摩二6ff.



好鄰舍(11-18節)

11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

12不可指?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13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雇工人的工價,不可在你那?過夜留到早晨。

14不可咒?聾子,也不可將絆腳石放在瞎子面前。只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15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不可偏護窮人,也不可重看有勢力的人。只要按?公義審判你的鄰舍。

16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我是耶和華。

17不可心?恨你的弟兄。總要指摘你的鄰舍,免得因他擔罪。

18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本部份分為四小段,各以表明動機的句子我是耶和華(12、14、16、18節)結束。本段用了稱呼鄰舍的幾個名詞,18節無論在文學結構和神學思想上都是本段的高潮。這幾個鄰舍的名詞中文翻譯相當混亂,以致不能傳達原文的結構組織。

11-12

同胞 tymi[i

我是耶和華

13-14


鄰舍 [re
我是耶和華

15-16

同胞、
本國的人 ![
鄰舍
我是耶和華

17-18
弟兄 ja;
同胞、本國的人
鄰舍
我是耶和華


首先只提同胞 tymi[i a{mi^th ?? (11節)或鄰舍 [r re{a ?? (13節),跟?這兩名詞並列,加插本國的人![ am,最後一段更加上弟兄 ja; ~a{ch ?? 令到鄰舍的觀念達到最豐富的描述,很自然18節愛鄰舍是文學寫作高?,帶出神學的重要教訓。

11.不可偷盜 這是第八條誡命(出廿15)。

不可欺騙 本句是引伸第九誡的教訓(出廿16)。

也不可彼此說謊 rqv; sha{qar ?? 不一定是講假話的說謊,這動詞主要意思是虛偽地對待人,LXX sukofantew sukophanteo{ ?? 是阿諛奉承、毀謗、誣告,所以呂振中翻譯為詐偽,思高是哄騙。彼此 tym[; a{mi^th ?? 原意是同胞或生意夥伴(六2),呂振中在15節翻譯為同伴,而思高和現中卻視為關係較疏遠的同胞。

12.不可指?我的名起假誓 這是發揮第三誡的教訓(出廿7),將妄稱耶和華的名應用在起誓的範圍,本節不禁止人起誓,只禁止人起假誓(太五33-37)。本句與上句觀念彼此接連,假 rq,v, sheqer即上句的說謊同一字根,起假誓直譯是為了哄騙而起誓,人為了使謊話得到信任,很容易用耶和華的名來起誓作為權威。

13.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搶奪他的物 欺壓是運用權力計謀剝削人,搶奪是更強的語氣,用暴力欺負人。下半節雇工的工價不可在你那?過夜留在早晨解釋六2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的意思。

16.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 搬弄是非lykir; ra{ki^l ?? 在箴十一13,廿19譯作往來傳舌,耶六28,九4;結廿二9纔謗人,但這動詞字根是經商的意思,這?用來指責一些人像商人四出散播消息,要像商人那樣從中取利。

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 和合本的翻譯與希伯來文句有點偏差。 d;[,re !D Al[ dmu[}t aOl 直譯是不可站?不利你鄰舍的血,並沒有作敵人攻擊的含意,而是消極或間接地使鄰舍的生命(即血的意思)受危害,所以呂振中翻譯作也不可取一種立場,去害死你鄰舍的性命,現中更精簡地作:不可危害同胞的性命。猶太傳統對這句禁令有兩個解釋:這是五1的註解,不挺身作證致人蒙冤(箴廿四11-12),文理串珠小字根據這觀念用另一種方法翻譯:毋妄證置人於死地(箴廿四28)。另一個解釋,根據Sifra和b. Sanhedrin 73a,發現人遭溺、被劫受傷、遭野獸襲擊,見死不救袖手旁觀就與置人於死地無異。

17.免得因他擔罪  af]je wyl;[; aC;ti AaOl 在本書其他經文是因犯罪受刑罰的意思(廿20,廿二9,廿四5),但在這?意義卻不明顯。現中的免得自己陷入罪過,廣東話譯本:免致你因佢就陷落罪或呂振中:免得你因他而擔當罪罰似乎在神學教訓上牽強點。最合理的解釋,就是若見人犯罪而不勸戒,就在別人的罪上失責(結卅三章),所以思高:免得為了他而負罪債與和合本的翻譯最合適。

18.愛人如己 人原文是鄰舍 [re re{a ?? ,呂振中、廣東話譯本直譯為鄰舍,現中作同胞,LXX和新約引用本句時都是鄰舍 plhsion ple{sion ?? ,和合本在路十27、31用舊約時直譯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但在太十九9,廿二39;羅十三9和在本節卻譯作愛人如己,這是根據新約神學教訓意譯舊約,使人忽略愛鄰舍如己的真實意義(請參下文神學教訓的討論)。



其他責任(19-25節)

19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

20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他行淫,二人要受刑罰,郤不把杝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

21那人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

22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贖他所犯的罪。他的罪就必蒙赦免。

23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三年之久,你們要以這些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喫的。

24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

25第五年你們要喫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19.異類……兩樣 這兩個詞同是一個希伯來文, !yial]Ki kil~ayim 是 al,k, kele~的雙數(dual number),只在本節三次和申廿二9出現。這字的字根基本意義是囚禁,本節兩樣……料作衣服 !yial]Ki dg,b,beged Kilayim的另一個非常接近的結構 al,K, ydun[Bi binde^ Kele~就翻譯為囚服(王下廿五29;耶五十二33)。本節並不是禁止任何兩種物質的混合,而是將兩樣完全不同或各自封閉的種類強硬破壞自然生態地混種,所以這字在本節第一次的翻譯為異類是正確的,其餘兩次的兩樣應該作同樣翻譯才對。這種混種是侵犯神創造時所定下的各從其類,至於自然界怎樣分類,聖經卻沒有清楚說明,與現代生物學的分類方法可以怎樣比較,但在一些同類的生物中是可以混合的,自大?開始以色列人就有養騾子的記載,聖經沒有斥責,甚至為嚴肅禮儀的用途(撒下十三29,十八9;王上一33、37,十25,十八5;拉二66等),耶穌在比喻說,一個人有一棵無花果樹栽在葡萄樹?,似乎是當時猶太人的習慣;由此看來,本節的條例不是普通耕種畜牧的指示,而是宗教性的意義。約瑟夫指出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作衣服,穿在身上和申廿二11更清楚說明: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作的衣服這條例,「因為這些是祭司穿的。」7根據這傳統觀念,中世紀猶太拉比Maimonides(ca. 1204)在著作 More& III 37認為利未記禁止穿這類衣服,因為外邦宗教祭司用植物和動物縫在衣服作法術。這種以宗教背景來解釋本節很可能是對的,因為下文(23-31節)明顯是宗教的指示。

攙雜  znef][v} shaatne{z ?? 只有在這?和申廿二11出現兩次,字源不能確定,但超過三個子音(consonant)顯示這不是純正的希伯來文,可能是埃及文的借用字(loan word),意思是虛假的編織,8所以LXX kibdhlon kibde{lon 虛偽,大概指用不正當的材料織衣服,有學者認為是指編織不正當邪惡的花款,作外邦敬拜之用。9

20-22.這幾節打斷了這段(19-31節)講論種植和宗教的主題,不但與上下文的邏輯關係令學者們困惑,在文句上也有一些不明確的地方。

婢女hj;p]vi shipcha{h也有妾侍的意思,是一個主人有權隨便處置的女子。字源可能是亞拉伯文流出血、水、精液,10這字在摩西五經常指女主人的婢女,例如夏甲(創十六1)、悉帕和辟拉(創廿九24、29),這三個婢女都成為主人的妾。猶太傳統看法認為如果她是猶太人只會稱為 hm;a; a{ma{h ,所以hj;p]vi 必定是外邦人。11

還沒有被贖得釋放 希伯來文 ht;D;p]ni aOl hDep]h; O 的意思是還沒有完成被購買的程序。 hd;P; pa{da{h ?? 雖然常常在救恩的神學的觀念中翻譯作救贖,但基本意義是付出一筆款項,買一樣原來不屬於自己的物品,而一般贖回抵押或暫時失去管理權的觀念是另一個希伯來文 laG; ga{~al 表達,12所以本節非救恩的經節中,是指婢女主人已經同意將女子賣給別人,但那人仍未完成購買程序,便與該婢女同房。

二人要受刑罰 溫恆說:「這是本章條例最難解的字句。」13希伯來文 tr,QoBi biqqo{reth 在舊約只此一次,字源和字根無從稽考。這個字有三種不同的譯法:(1)刑罰,這是傳統中文譯本的翻譯,主要是根據Targum和武加大譯本的看法,以 tr,QoBi biqqo{reth ?? 是從牛 rq;b; ba{qa{r ?? 引伸出來的名詞,是牛鞭的意思,拉比們,例如Ibn Ezra,Kimchi接受猶太傳統(Kerith lla),說女人要挨鞭打四十下,正如漢模拉比法典§202所說的刑罰。Rashi卻更進一步將這字改為 ha;yriq]Bi biq#ri^~a{h ?? 宣告(字根 ar;q; qa{ra{~ ?? 拿三2),受鞭打的人受刑時聽法官大聲宣讀罪狀(申廿五58ff)。從這些傳統觀念就意譯為刑罰。(2)審查,LXX 將這字翻譯為cs16 ejpiskoph episkope{ 意思是不愉快的干預或鑒察(賽十3;耶十15),14這種翻譯的困難,是與下文指示不連接,既然只是審查,並不一定判罪,不把他們治死和要獻贖愆祭的刑罰不必是那人的情況,所以現中只將要調查放在旁註,而呂振中也得略加發揮的翻譯為就要施行檢察的刑罰。(3) tr,QoBi biqqo{reth 的字源可能是從亞甲文baqrum/pirqum,15是一種付給新娘父親的聘禮,16在本節情況,這大概是賠償婢女主人或未婚夫的損失。這種解釋與下句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連接得最自然,而且與21節的關係也很清楚,本節是為罪賠償當事人,而下節是向神獻上贖愆祭,這正符合贖愆祭的原則(六1-7)。

這句還有一個翻譯的問題, hy,h]Ti tr,QoBi biqqo{reth ?? tihyeh直譯是她要受刑罰(或審查/賠償)。但這句的下文,不把他們治死明顯指出是行淫兩人的遭遇,而那人要把贖愆祭獻上只是男子的責任,上下文並沒有女子單獨受罰的指示。LXX,武加大和敘利亞這些古譯本將本句改為他們要受罰,這就是和合本二人要受刑罰的根據,但撒瑪利亞的摩西五經卻指明是那人要受刑/賠償。一般近代的中英文譯本都將 hy,h]Ttihyeh當作無主詞的動詞(impersonal verb),應受處罰(思高、呂振中、文理串珠、廣東話譯本)。當然暗示只罰男子,因婢女一方面沒有財物可作賠償,另一方面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是被動地行淫,責不在她。

23.你們到了迦南地 這遠眺未來進迦南的用詞,顯示作者寫利未記時以色列人仍未到達應許之地。

這些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吃的 有人以為是將頭三年樹上初結的果子如同頭生的牲畜獻給神,但本句說明頭三年的果子是未受割禮,LXX翻譯為不潔淨,是神不能悅納的,就好像牛犢、羊羔初生的前七天不可拿來獻祭。

24.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 好像以色列男嬰七天不潔淨,第八天行割禮歸神一樣,果樹完了三年未受割禮的日子,第四年就要好像行割禮那樣將該年的果子獻上。

用以讚美耶和華 希伯來文只有兩個字 !ylWiLhi hw;hyl hillu^li^m ?? laYahweh,是成為聖 vd,qo qo{desh 的同位詞(in apposition)解釋成為聖的意思。 !ylWiLhi hillu^li^m ?? 除了這?外,舊約另外的一次是士九27筵宴,與利未記稱歸給祭司享用的食物為聖的教訓符合,所以第四年的果子好像初熟的農穫(廿三17-21)是耶和華筵宴,招待祭司享用的聖物。



7 約瑟夫,猶太古史,卷四8.11;參猶太傳統,Kilaim 9, 1.

8 Snaith, Leviticus and Numbers, p.133.

9 Gardiner引Forster和 Rosenmu/ller ?? , "Leviticus", Langes Commentary, vol. 1, p.147 n.16.

10 BDB, p.1046.

11 Snaith, Leviticus and Numbers, p.132.

12 W.B. Coker, " hd;P; ", TWOT II: 716; Snaith, "The Hebrew Root G——L(I)", Annual of Leeds University Oriental Society 3(1963): 60-67.

13 Wenham, Leviticus, p.270.

14 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p.235.

15 E.A. Speiser, Oriental and Biblical Studies, pp.128-131.

16 例如出廿二16-17;申廿二28-29,Hammurabi Code§279; Laws of Eshnunna§31; Hittite Laws§35.



逃避外邦習俗(26-31節)

26你們不可喫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

27頭的周圍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司損壞。

28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29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他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

30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31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26.不可吃帶血的物 吃血的問題已經三次提及(三17,七27,十七10-14),但本節明顯是與外邦敬拜有關的事,所以LXX將帶血 !d;h Al[ al-hadda{m ?? 視這字是 !d;h; Al[ al-ha{ra{m ?? 在山上,以為文士犯了一個常見錯誤,把 r r抄為 d d,就如結十八6、15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其實不必將原文修改,下文已很清楚說明本節的吃血必與外邦敬拜有關。

法術……觀兆  vjn; na{chash ?? 和 @n[; a{nan ?? 這兩個希伯來文動詞一直是翻譯的難題,因為實在指甚麼行動無法考究,有翻譯為觀兆頭……算命(呂振中)、用卜筮……行術數(文理)、占卜……念咒(思高、現中)等,但這些一定是用外邦宗教方式尋求知曉未來(王下十七17)或加害別人(民廿三23),申十八10-11列舉一些異邦邪教的方法。

27.頭的周圍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 這些風俗無法稽查考證,但敘利亞將頭髮獻給亞斯他錄塔模斯(Astarte-Tammuz),亞拉伯人也有這樣,17所以有稱為剃周圍頭髮的人(耶九26,廿五23,四十九32)。而鬍鬚是古代東方人的妝飾,損壞人的鬍鬚就是對人一種極大的侮辱(撒下十4;賽七20),以色列人在憂傷或弔喪時才剃去或拔出鬍鬚(申十四1;撒下十九24;拉九3;賽十五2;耶四十一5;結四十四20;摩八10)。

28.不可為死人用刀割身 以色列人弔喪的時候有用刀割自己的身體表示難過(廿一5;申十四1;耶十六6,四十八37),外邦在敬拜時也用刀槍自割自刺,表示誠懇,企圖引起他們的神注意和回應(王上十八28)。

在身上刺花紋 希伯來文詞句 ??[q[}q} tb,tok] k#tho{beth ?? qa`@qa ?? 在舊約只有在這節出現一次。從 tb,tok] k#tho{beth ?? 的字根寫:btK; ka{thab ?? 看來,這可能是將符咒類的字句紋在身上。以色列人對於身上作記號並不陌生,出十三16論逾越節為:這要在你手上作記號,在你額上作標誌(思高),以賽亞預言在彌賽亞的時代,外邦人歸屬神就要在手中寫歸耶和華(賽四十四5小字)。漢模拉比法典(§226-227)說,古代主人將自己的標記紋在奴僕身上,相信外邦敬拜也要求人將神的記號紋身(結九4),為經瑪加比三書二21記載依附希臘Dionysus神的人身上印有常春藤葉的記號。

29.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為娼妓 辱沒 lLejichille^l ?? 是使聖的變為俗,也可以翻譯為褻瀆,從字義和上下文內容來看,這是信仰的問題,所以丁良才的解釋符合原意:「這原是指?獻女兒給亞斯他錄神為娼妓的惡風俗說的,以色列人屢次受了引誘,敬拜了這神,但本節也禁止他們准女兒作娼妓(申廿三17)。」18現中就這樣翻譯:不可讓自己的女兒淪為寺廟娼妓來侮辱她們,將女兒獻給亞斯他錄作聖妓 hv;deq] q#de{sha{h ?? ,實在一點都不聖 vwOdq; qa{do^sh ?? ,反而是褻瀆(辱沒 lLej chille^l ?? )了耶和華的聖vd;qo qo^desh (參第2節註)。

31.交鬼的和行巫術的 這兩個名詞大概的意思毫無疑問,但正確的意思卻不清楚。交鬼 tbioao o{bo{th ?? 通常以為是指撒上廿八7ff那種招鬼魂的方法,19但也可能是父親 twOba; 的侮蔑(derogatory)拼法,指求問在陰間的先祖,20所以思高翻譯為探詢亡魂,行巫術 !yni[D]Yi yidd#`o{nim,從知道 [dy; ya{da ?? 這字演變出來,但從舊約的描述(廿6;申十八11;撒上廿八3等),必定是行巫術或招鬼魂求問前途。



17 Noordtzij, Levitius, p.204.

18 丁良才,利未記釋義,p.136.

19 H.A. Hoffner, " bwOa", TDOT I: 130-134; H.A. Hoffner, "2nd Millennium Antecedents to the Hebrew o^b" , JBL 86(1967): 385-401.

20 J. Lust, "On Wizards and Prophets", Supplements to Vestus Testamentum 26(1974), pp.133-142; Wenham, Leviticus, p.273.



神學教訓

本章的標題(2節)開宗明義突出特別的神學教訓: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雖然本章只有這節兩次提及聖潔,但張慕皚指出:「我們可以說利未記十九章是一章非常重要的聖經。以後聖經?關於信徒成聖工夫的教訓,都超不出這章聖經?的屬靈原則。」21事實上,在聖經眾多講論聖的經文中,本章獨特的神學教訓闡釋聖的真義。



21 張慕皚,成聖工夫與社會參與(基督教倫理學的探討)(宣道,1978),pp.10-11.



1.聖是心靈的狀況

古代近東的宗教和舊約一般的觀念,聖主要是禮儀的含意(參2節註),黎加生(Alan Richardson)給聖的定義:

Qadosh及其在亞蘭文中同義字的字根,都是「分離」的意思,因此按宗教的意義來說,這字是指與神發生關係之後,同俗務隔絕,或指不作俗用的人或物而說的。同神的關係是各式各樣的,所以舊約中認為聖的東西,包括衣服,器皿,地方,聖殿,聖殿所在之山,耶路撒冷城,什一捐,水。祭司與拿細耳人,不論有沒有高尚的道德,都是聖人。廟堂?的男妓同女妓(申廿三17、18;王下廿三7),憑?他們的頭銜也是服事神的聖僕。他們原是附屬於迦南人崇拜生育之神的制度中,雖然中間有中斷的時期,但他們之能夠盛行於以色列人中直到約西亞改革宗教的時候,說明早期人們的「聖」觀念是如何的牢不可破了22。

但本章卻將道德的要素加進宗教禮儀的範圍?:

舊約的眾先知不是倫理的發明人,但他們的倫理卻加深並推廣了「聖」的觀念,所以禮儀與外表上的「聖」,雖沒有被廢除,但所佔的地位是次於道德與靈性上的「聖」。當上帝的公義,慈悲,和智慧的觀念在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的時候,上帝之聖潔的觀念也隨之而生長。以賽亞稱耶和華為「以色列的聖者。」「聖靈」的名稱也終於在舊約的兩段聖經上出現了(賽六十三10、11;詩五十一11)。在所謂「聖潔律」(即利十七-廿六等章)中,我們讀到上帝藉摩西勸告以色列的話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聖潔的」(利十九2)。這是一句十分重要的話,因為它雖然是祭司派立法文獻的一部分,卻絲毫沒有主張純粹外表的聖潔(參十九11-18)。但是我們卻不要誤會,以為它和宗教的儀式沒有關係。實際上,舊約中立法的部分,把禮儀和道德的條件同時並重,並把這兩方面看作整體所不可缺少的部分。那「聖潔律」把這兩方面緊相接合,便是一個例子。誠如哈萊(Haller)所說的,這個文獻的特殊目的,是:「把屬於崇拜禮儀的,同屬於世俗的,完全分開,而把以色列全體會眾置於崇拜禮儀的領域之內。」23

其實本章不但將聖道德化,更進一步將它心靈化。成聖不是墨守律例,接受倫理道德規限的生活,或履行宗教儀節和善行才達到的境地,而是心靈純正的態度。本章多處經文強調心靈狀況是成聖最重要的衡量:

(i)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3節) 首先,各人說明這是個人私下的行動,沒法公開地用客觀準則衡量。其次本節不用第五誡必須用行動表達的榮耀 dbeK; ka{bed ?? 父母,而用孝敬,懼怕或敬畏 arey; ya{re{~ ,這是一個狀態動詞(stative verb),「是表實存狀態,和表示動作或運動的動詞相對立。」24正如黎加生的解釋:「敬畏耶和華是舊約中主要思想之一。敬畏被認為是神對人的要求所產生基本反應之一。祂的聖潔與人完全不同,足以顯出人的罪惡(腓二12)。這是屬道德的情況:神的聖潔無瑕疵使人充滿了不配的感覺。所以敬畏耶和華是在人與神的關係上的一種永久要素,它勝過了人對自已和世界的憂慮,只留下這惟一的敬畏,就是用恐懼戰兢來敬拜那超越聖潔的耶和華(詩一○三11,一一一10)。」25這個敬畏的定義或許可以解釋為甚麼守我的安息日會與各人當孝敬父母相題並論。敬畏的心態在30節再次與守安息日連繫起來,對老人的尊敬也成了敬畏神的衡量(32節)。

(ii)你們獻平安祭給耶和華的時候,要獻得可蒙悅納(4節) 在眾祭中只提平安祭,「不但因為這是最普通的私人獻祭,而且獻祭程序的筵宴也很容易產生一些不正當的情況。」26所以本段(5-8節)只提平安祭最個人性的程序,重複講論吃祭肉的問題,免得人假公濟私,以獻平安祭的美名放縱飲食,第8節論那些不守神指示吃祭肉的人,凡吃的人必擔當他的罪孽是結構相當特別的句子,凡吃的人希伯來文是眾數分詞:他眾多的吃 wyl;k]ao] ~o{klayw ?? ,與上句第三天若再吃的單數動詞不符,所以撒瑪利亞版本和LXX等古譯本都將它改為單數,指第三天吃肉的錯失,但按抄本批判的原則,MT這艱澀的字詞,應該是原意,說明那人的罪過不在乎第三天的一次吃過期祭肉,而是獻祭這些日子常常貪婪地吃肉,第三天仍吃祭肉就將內心動機顯露出來。神鑒察的是人內心動機,所以本節說獻平安祭,如果不能證明出於內心誠實,喜悅地獻(這是要獻得可蒙悅納 @wOxr;l] l#ra{tsso{n 的意思。參一3註),就必不蒙悅納,反而因褻瀆耶和華的聖物而擔罪。

(iii)不可摘盡(10節) 中文將希伯來文 llewIO[ `o^le{l ?? 翻譯為摘盡(參10節註),當為一個行動。但這字基本含意是嚴厲對待,甚至可以是恣意凌辱(出十2;民廿二29;士十九25;撒上六6,卅一4;代上十4;哀一12、22,二20,三51;詩一四一4),27這兩節(9-10節)顯示園主自私地不顧一切的搾取利益,並且吝嗇不理他人死活,這個心態是神所恨惡的,所以舊約多次強調這條例(參10節註)。

(iv)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說謊,不可指?我的名起假誓(11-12節) 「這些行動彼此關係密切,都顯示同一種心態,是自我中心的產品。」28這幾個動詞,除了偷盜是行動外,其他三個動詞都是形容人的內心動機,欺騙 vjK; ka{chash ?? 和說謊和假 rqv; sha{qar ?? 是同義詞,基本意思是用堂皇詞藻甚至嚴肅的誓言掩飾自私的動機,可以翻譯為虛謊、虛假(六5;出五9,廿三7;申十九18;詩七14等),耶利米先知更三十多次用來描寫假先知的虛偽。丁良才註解:「本段續前段是最適宜的,人若有為己或有吝嗇的心(9-10節),就最容易貪圖別人的東西或欺騙人(11節首二句),他既偷了人的東西或欺騙了人,自然就要進一步撒謊以遮蓋自己的錯(11節末句),謊話若遮蓋不住,就要進一步起假誓,這樣,從一樣的罪往往生出許多的罪來。」29

(v)不可心?恨你的弟兄(17節) 這是一個非常特別的命令,在西乃山頒佈的律法中,這是唯一提到心bb;le le{ba{b ?? 的經文。30律例典章是行事為人的標準,公正的審判必須根據客觀可測度的行動表現,然而在鑒察人內心的神面前,聖潔的標準卻在乎內心的誠實,所以摩西後來在闡釋律法真義的申命記中,差不多五十次重複強調心是律法的關鍵。



22 黎加生,聖經神學詞彙,p.488.

23 Ibid, pp.490-491.

24 實用古典希伯來文文法,p.90.

25 黎加生,聖經神學詞彙,p.173.

26 Noordtzij, leviticus, p.194.

27 C. Schultz, " ll[", TWOT II: 670-671.

28 Noordtzij, Leviticus, p.196.

29 丁良才,利未記釋義,p.130.

30 出埃及記多次提到心,但記載律法的經文卻沒有提及,利未記除本節外,只有另外兩次(廿六36、41)是不守律法的後果,而不是在律法條文中提及。



2.聖是人際關係

聖的基本意義是分離,31思高聖經學會所編的聖經辭典解釋:「舊約『神聖』在希伯來文上的原意是『割斷』,『分離』。」32例如聖物、聖處、聖所等都是特別分隔開來,與普通以色列所沒有接觸的,利未記也多次強調成聖必須分別(十10),神要求以色列人聖潔,因為神使你們與萬民有分別的(廿24、26)。然而本章解釋分別為聖在禮儀方面是要常人遠離不可接觸(廿二2),但在道德倫理方面卻是心靈的狀況,不但沒有要求脫離人?,反而是透過積極的人際社交關係將聖彰顯。

張慕皚根據本章的經文,將成聖工夫包括為五個範圍:33(一)個人靈修:崇拜、守安息日(3、30節)、獻祭(5-8節)、敬畏神(32節)、避免交鬼(31節);(二)家庭道德:孝敬父母(3節),不可恨弟兄(17節),不可使女兒為娼妓(29節);(三)社會道德:照顧窮苦人(9-10節)、公平審判(15節)、公道交易(35-36節)、禁止欺壓搶奪(13節);(四)國際道德:收割留些給外人(10節),看寄居外人如己(34節);(五)環境道德:禁止牲畜異類配合(19節),不准栽種的規條(23-25節)。

雖然上述分類,部份按釋經原則有些牽強,例如本章未有足夠資料顯示守安息日和獻祭是個人靈修,弟兄(17節)在本章內容不是家庭的成員,而是鄰舍或同胞,對寄居外人的恩恤只屬於社會道德範圍,不足稱為國際性的問題,而禁止動物和植物攙雜的條例似乎是信仰原則多於道德的問題。但張慕皚觀察到利未記十九章聖是關係性的觀念,並且由內至外,從小組伸延到民族,甚至自然界的範圍:「愛的伸延,由家人到教會,再由教會而伸展到社會?去。」34

(i)聖化家庭(3-8節)

孝敬父母是家庭的關係,作者將守安息日與孝敬父母相連,一方面指示敬畏神(參3節註)是真正的孝敬父母,所以家庭應該有屬靈的操練,另一方面應以守安息日的精神孝敬父母,使他們得享安息(申五14)。至於獻平安祭的條例也是關乎家庭生活,因為平安祭的肉由獻祭者帶回去與家人享用(參七15-19註),所以這是聖化家庭飲食的指示。黎悟德評論得很好:「這樣,在迦南著名的混亂家庭生活環境中,以色列人的家庭生活必須聖化。」35

(ii)聖化社會(9-34節)

本章有關聖的特別教訓,就是聖的社會性。在本章三十多節的經文中,沒有一次吩咐選民要追求個人屬靈的操守,總是用關係性的命令解釋聖的意義。在社會中,彰顯信徒是聖的,並非令人欽佩的宗教熱誠或無瑕疵的個人品格,而是人際關係的待人接物。本部份經文可分兩部份,先是論較狹窄的社會關係,怎樣與鄰舍或同胞相處(10-22節),然後是與迦南地的外人的相交(23-34節)。這兩段內容邏輯都相同,形成交替(alternate)的結構:與鄰舍和同胞的社會關係:

A 怎樣處理農獲(9-10節)

B 怎樣與鄰舍相處(11-16節)

C 要愛人如己(17-18節)

與迦南地外人的社會關係: A1 怎樣處理農獲(23-25節)

B1 不可效法迦南人(26-32節)

C1 要愛他如己(33-34節)

雖然兩段的條例各有不同,但相同的結論將聖化社會的原則清楚標明──要愛人如己,或再精簡一點就是愛。耶穌引用這句經文(太五43,十九19;可十二31、33;路十27)指出律法的目的是要人愛神和愛人,保羅更進一步說明愛人如己或簡單一點的說,愛,就完全了律法(羅十三9-10;加五14;參雅二8)。雖然如此,仍有學者懷疑利未記這律法主義色彩的條例是否真的開門見山宣告愛人如己是律法真諦,例如羅德稷根據第11節同胞彼此不可說謊(和合本省略了同胞 tymi[; a{mi^th ?? 參11節註)說:「我們必須切記以色列人對待其中民族有較多的寬限(註:即沒有那麼嚴格的道德限制)。本章的條例只局限於以色列人的圈子,仍然有待漸進的啟示突破國家民族意識的限制。」36所以有人認為本章的愛人如己只是要求以色列人愛自己的同胞,37主要的爭論點在於鄰舍 [re re{a ?? 和如己 d;wOmk; ka{mo^ka{ ?? 的解釋.

(1)鄰舍的意義

不少學者認為鄰舍在舊約中必定是指以色列人,38但這個看法有幾個難處:1.舊約沒有一處經文明確地以 [rere{a ?? 為同胞的意思,雖然啟示的一般對象是以色列人,但他們中間也有閒雜人和寄居的外人,不能將鄰舍局限於以色列人,例如第十誡不可貪戀鄰舍(和合本作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鄰舍的妻子(出廿17),這誡命不可能只禁止貪戀以色列人的房屋和妻子。2. [re re{a 有些經文是指一般人,這大概是和合本將鄰舍翻譯為人的原因。但希伯來文通常表達人際關係的詞句,是在句子上加上人 vyai ~i^sh 字,中文翻譯 la, vyai / Whqere @mi i^sh ~el/min re{e{hu^ ?? 各人與鄰舍為彼此(創十一3、7;出廿一18等),然而這不是本節的字詞結構。而且按這兩節的綜合平行句(參本章文章結構分析部份論文體)鄰舍 [re re{a 必定是弟兄,鄰舍 tymi[; a{mi^th ?? 和本國的子民的同義詞。3.鄰舍就是中文翻譯的普通含意,指居住環境接近的人,不論國籍,例如出十一2叫他們男女各人向鄰舍要金器銀器,必定是指住在附近的埃及人。有時也可以用來稱呼關係接近的人,如朋友(創卅八12)、夫(耶三1)、陪伴(代下廿七33)等。這個鄰舍的定義就是本節的意思,所以34節論愛同居的外人時,不以鄰舍稱呼,只說要愛他如己。當耶穌用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來詢問鄰舍的意義,那律法師可以坦白結論:鄰舍就是憐憫他的(路十37),可見猶太人並沒有同胞才是鄰舍的觀念。所以戴力(Derrett)認為這兩節聖經的名詞,是依親疏關係次序排列,弟兄是親人,鄰舍(原意同伴或同胞,參11節註)是同鄉,本國的子民是同胞,而鄰舍就是地域或關係再疏遠一點的人物。39

(2)如己的意義

如己 d;wOmK; ka{mo^ka{ ?? 直譯是像你。艾力治(Ehrlich)認為字義和句子結構都不能翻譯 d;wOmK; ka{mo^ka 為如己。40首先,如果作者要清楚說明如己,就應該按希伯來文的方法用 d;v]p]nK] k#naphsh#ka{ ?? 像你自己(的生命),而不應該含糊的像你。其次, d;wOmK; ka{mo^ka{ ?? 緊接鄰舍,應該是形容鄰舍而不是愛,所以本句不能是你要像愛自己那樣愛鄰舍,而是你要愛像你那樣的人(即要愛與你相同的同胞)。毛留嘉(Muraoka)補充一點,次經德訓篇廿八1-7是一段講解利十九18的經文,他指出該段經文以他的同胞(4節) ajnqrwpo" oJmoio" aujtw (即像他那樣的人)即你的鄰舍 oJ plhsion sou(2節)和鄰舍 ?? oJ plhsion 同一個定義。

這個看法相當吸引,但缺乏釋經的根據:1. d;wOmki; ka{mo^ka{ ?? 在舊約中有些經文不可能是像你那樣的人的意思,例如出十五11;王上廿二4意義明顯是像你。2.當動詞有間接受詞(indirect object)時,形容動詞的副詞(adverb)和動詞就被間接受詞隔開,這正是本句的情形。18節鄰舍和34節他希伯來文都有介系詞 l] l#? 附?,顯示它們是間接受詞,所以跟?的 d;wOmK; ka{mo^ka{ ?? 形容的不是鄰舍而是被隔開了的動詞愛,所以要愛你的鄰舍像愛自己一樣是正確的翻譯。3.LXX 和新約的引用,希臘文 ajgaphsei" ton plhsion sou wJ" seauton不容許有其他的意思。4.如果牽強地以 d;wOmK; ka{mo^ka{ ?? 為同胞的意思,34節要愛他如己還可以解釋作要好像是你同胞那樣愛同居的外人,但18節鄰舍已經是同胞,要好像是你同胞那樣愛鄰舍就變得毫無意義了。

利十九章以愛總括了聖潔人際關係的原則,當耶穌和保羅以愛人如己來總括律法時,他們並沒有修改或創新舊約的教訓,這實在就是利十九18的原意。在耶穌之前,猶太拉比已確知這節聖經的真義,多次引用或意譯,例如德訓篇十三19說:一切生物都愛自己的同類,同樣人也要愛自己的鄰舍,多比傳四15:你厭惡的事,不可對別人做。

偽經十二列祖的見證:要用慈愛憐憫每一個人(T. Zebulon八1)。斐羅(Philo)和約瑟夫也有類似的說話,耶穌同時代的猶太拉比希勒Hillel被人問及甚麼是律法的要旨,希勒回答:「你不願意人怎樣待你,你也就不要怎樣待人,這就是全律法,其餘的不過是解釋吧了,你可以去學習吧!」這正是耶穌的積極教訓的另一方式:「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太七12)。」所以聖是以愛待人。



31 BDB, p.871.

32 房志榮編譯,聖經神學辭典(台灣:光啟,1978), 1533號。

33 張慕皚,成聖工夫與社會參與,pp.11-16.

34 Ibid, p.17.

35 Knight, Leviticus, p.115.

36 Noordtzij, leviticus, pp.196-197.

37 E. Ullendorf, "Thought Categories in the Hebrew Bible", in R. Loewe(ed.), Studies in Rationalism, Judaism and Universalism in Memory of Leon Roth(London, 1966) pp.273-88, esp. 276-278; A. Ehrlich, Randglossen zur hebra/ischen Bibel(Leipzig, 1909) II, 65; T. Muraoka, "A Syntactic Problem in Lev. XIX. 18b", USS 23(1978) 291-297.

38 J.D.M. Derrett, Law In The New Testament, (London, 1970) ch. 9; Snaith, Leviticus and Numbers, p.131.

39 J.D.M. Derrett, "Love thy neighbour as a man like thyself", Expository Times 83, (197): 55.

40 Ehrlich, Rangglossen zur hebra/ischen Bibel, p.65.



3.聖是倚靠神

聖是一個關係的詞語,本章導言說明選民成聖的原因: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2節),換言之,因為神是聖的,所以與祂相交的人,必須成聖。來十二14:非聖潔沒有人能見神就是這節聖經的最好註釋。與神的相交不單是成聖的原因,也是成聖的方法,下文多次強調我是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廿8,廿一8、15、23,廿二9、16、32),說明本章條例目的並非要努力爭取成聖,而是引導人倚靠使人成聖的神。分別與隔離,不染世俗仍不能成聖,必須像大祭司頭冠金牌上的字歸耶和華為聖(出廿八36),完全投靠歸屬聖潔的神,就在聖潔的神中成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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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華人基督徒查經資料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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