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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耀的培訓-關乎政治(17:24-27)

馬太福音 第17章

A.超越身份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丁稅約有半塊錢)嗎?」彼得說:「納。」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17:24-26

∼「丁稅」--猶太人男丁都須繳納此稅,大約每人每年交半舍客勒,專為聖殿之用。
∼在地上君王也不向他兒子收稅,他是太子,是君王的兒子,擁有崇高的身份;基督的身份更超越,是神的兒子,所以沒理由向他收稅的。

B.不絆倒人

「但恐怕觸犯(觸犯:原文作絆倒)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他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17:27

∼「觸犯」原文是絆倒,主若不交稅,門徒也會相效,而且比世人更覺他們是違背律法,不守法律的,會絆倒許多人的。
∼作為天國子民的信徒,我們需有崇高身份,在社會中,也不要絆倒人,要順服地上掌權,謹守作公民的責任。

資料來源: 教會實用資料庫網站
新增日期: 2008/09/28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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