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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節--三個重要的認定

啟示錄 第1章

新約書信一般在信首格式後,會以不同的方式引入主體部分。有以感謝、祈禱引入(參帖前1:2∼3);有以頌讚引入(參彼前1:3)。這個部分多是簡短及帶有提綱挈領的作用。

今天所讀的經文亦是在信首格式之後。它包含了一句呼籲、一句神說的話和作者的自述。與新約的其他書信一樣,它是作者引入主體的部分,作用是勾勒全書的幾個主題。簡單來說,它們是讀者需要持守的「三個重要的認定」。

1
認定基督再來:第7節的呼籲,揉合了舊約兩處論及基督降臨的經文(參但7:13;亞12:10),它提醒讀者有關基督再來的確實性。但以理和撒迦利亞所預言的基督降臨,將要活現世人眼前。信主的人要看見;敵擋主的人亦要看見。作者鄭重的聲明:「這話是真實的。」因此,讀啟示錄的人必須認定主必再來。

2
認定神的大能:第8節的內容包含兩部分。1神「是阿拉法,是俄梅戛」。「阿拉法」、「俄梅戛」是希臘文的首尾兩個字母。這句話表示神是歷史的始和終,是歷史的主宰者。2神是過去、現在和將來的全能者。神的大能自始至終都沒有改變。作者指出,這是「主神說」的一句話;因此,讀啟示錄的人必須認定神那掌管歷史的大能。

3
認定為主而活:第9∼11節是作者的自述。他有分於「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他是「為神的道,並為給耶穌作見證」,被放逐到拔摩島上。作者表明他所過的是一個完全為主而活的生命。患難阻擋不了他對神的事奉,以及對耶穌的見證。這是作者本人的見證;提醒讀啟示錄的人認定為主而活的重要。

要在一個繁華的都市中活出滿有動力的基督徒生命,談何容易!情況若不是在巨大的壓力下被壓得透不過氣來,就是在林林總總的誘惑中,被牽引得方向盡失。要站立得穩,要活出方向,你就要有所認定。以上三個重要的認定,必能支持你每天活出基督生命的精彩。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08/11/1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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