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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字級:

如何理解咒詛詩?

詩篇 第5章

詩篇第5篇這首咒詛詩及其他咒詛詩,是否不能在今日恩典時代裡應用? (馬有藻)


經文:詩5:10
  神阿,求你定他們的罪。願他們因自己的計謀跌倒;願你在他們許多的過犯中,把他們逐出,因為他們背叛了你。


  咒詛詩是詩篇的一個特色,與新約的氣氛顯然不同(如羅12:14),可是咒詛與祝福的神學都是基於敬畏神的觀念,如箴8:13言「敬畏耶和華在乎恨惡邪惡」,也如J. C. Lansey言,全是與神和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有直接關係(參創12:1∼3)。故此詩人在發出一些咒詛禱詞時,是運用亞伯拉罕的原則而進行。


  咒詛詩中的詞語,要看整段的文字,不可單看咒詛部份。整個咒詛禱詞中,乃求神伸張公義的審判(如詩7:8),而求神施行審判時,詩人不免用「強烈」的字眼表達其心情(如詩137:8∼9),不過,詩人發出這些咒詛禱詞時,有如下之目的:
(1)至終之目的是使神得榮耀
   (如詩7:17,35:18、28)。
(2)使人曉得神是審判的神(如詩58:11)。
(3)祂對全地有掌王權的大能(如詩59:13)。
(4)不許惡人與義人同享永遠的救贖
   (如詩69:28∼29)。
(5)使惡人能尋求真神(如詩83:16∼18)。


  整個咒詛詩的神學是基於不可廢除的亞伯拉罕之約,但執行的主權仍歸回神的手裡,神以全智為作事的準則(參羅12:19),一切求主「必照他所行的報應他」(提後4:14)為大前提。

資料來源: http://www.graceph.com/images/p1reading10.htm
新增日期: 2009/03/03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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