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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 第19章

馬太福音(二十)19:1-30誰能進天國

進天國是有條件的,惟有遵行天父的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7:21)。神賜律法誡命來顯明祂的旨意,但屬血氣的人,不能靠行律法稱義(羅3:20; 7:18)。但基督來了,要向人顯明神的旨意(申18:18; 約7:16-17),也惟有祂能成全律法,並賜下聖靈,叫我們能夠順從聖靈,成全律法上的義(結36:27; 羅8:4),得以進入天國。



一. 為天國有所不為19:1-15

從人來看,律法可以很嚴,讓人處處受限;也可以很鬆,甚至為所欲為。以休妻為例,有人看不算什麼,有人看是個大問題,但只有神才能判斷,人憑自己不能判斷什麼(雅4:11-12; 林前8:2)。要進天國,就要學習讓神在我們的生命中掌權,不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事,凡事都是為愛神,榮耀神的緣故而行(林前10:31)。

□ 休不休妻和進天國有沒有關係?神既不要人休妻,為何賜下律法准野薳d?

□ 為什麼娶了非淫亂而被休的婦人就犯了姦淫?閹人能不能進天國?

* 耶穌離開加利利:耶穌結束在加利利的服事,往耶路撒冷去完成救贖的工作。

* 休妻:律法提到妻子有不合理的事就可休妻(申24:1),法利賽人對此有兩派看法,一派比較嚴謹的稱為撒買Shammai,一派比較寬鬆的稱為希列Hillell:

撒買:當妻子犯了淫亂,才算是不合理,因為背棄了婚約,婚姻也失效。
希列:有些情況如妻子舉止不合宜、妻子把飯燒焦、或調理不當,或遇見比妻子美麗的女子,都是不合理的事,可謂「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
* 神的原意:法利賽人重視律法,不尋求神的旨意,卻憑人意片面理解。早於摩西律法前,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單數〕(創1:27),神就設立一男一女的婚姻。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不可憑人意廢除神的旨意。

* 律法准野薳d:律法只是影子,基督才是實體(西2:17; 來10:1)。祂來之前,人被看守在律法下;祂來之後,就不在律法下(加3:23-25),而靠祂成全律法。

屬血氣的人,心裡剛硬,不能遵行神的命令,律法就寫在石版上。
基督降臨,要賜人肉心,把律法寫在人的心上,使人遵行(結36:26-27)。
* 為淫亂的緣故:耶穌指出「不合理的事」就是犯姦淫,撒買的看法較符合神的旨意(約7:17)。以色列人曾歸神為妻〔西乃之約〕,卻犯了屬靈的淫亂去拜別神,成了淫婦,神就休了以色列(耶3:8),並應陪n另立新約(耶31:31-34)。

* 不如不娶:用人的智慧,不能理解神律法的本意,倒不如不婚娶算了。

* 不同的領受:有人生來是閹人〔太監,無生殖能力或情慾需求不強〕,有後來被人閹的,他們沒有情慾問題,並不因此能進天國。有人為天國的緣故自閹〔不隨從自己的情慾〕,順服天父的旨意,犧牲自己的特權。結不結婚或休不休妻並非是死板的規條,也不是進不進天國的保證,只有神斷定誰能進天國。

* 按手禱告:當時的傳統,讓父親或長者為孩子按手祝福(創48:14; 提後1:6)。

* 小孩子進天國:小孩子是被父母帶到耶穌面前,我們要進到天國不是憑自己的力量,必須謙卑、無助像小孩子一樣,被基督帶進去的(來2:10)。

二. 為天國為所能為19:16-30

釵h人以為神的要求很難,或是不可能做到,但神不會要人做我們做不到的事,不然神就不公義了。神要我們做的是我們可以做到的事,若我們願意,祂會幫助我們來完成;若我們不願意做,祂也不會強迫我們,祂只要我們降服,放下自己所擁有的,讓祂掌管,祂就樂意把祂的生命和國度分享給我們。

□ 遵守律法能不能得永生?財主能不能進天國?非要撇下一切才能進天國嗎?

□ 何謂得著百倍?何謂承受永生?何謂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 我要做什麼善事能得永生:人以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行善,得永生。做善事雖可得著永生(羅2:7),只是人做不到,必須倚靠神才能使人行善。

人不能行善,因為人都有罪,所做的在神看來都是不義(賽64:6; 羅3:9-12)。
惟有良善的人才能做善事,但只有神才是良善(可10:18),當人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人不足能夠行善,且必要行善(西3:1; 弗2:10)。
* 當遵守誡命:律法的總綱就是愛神和愛人(太22:37-40),神的誡命不是難守的(申30:11-14),遵守神的誡命,就可稱義(申6:25),也能得永生(路10:25-28)。

* 我都遵守了:耶穌提到了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這是愛人如己的部分,也是十誡中的第5~9條。

* 還缺少什麼:耶穌還沒有提到十誡中的第1~4誡,即盡心、盡意、盡力愛神;和第10誡的不可貪戀,這人自認為他也守住了〔參考十誡(出20:2-12)〕。

* 作完全人:愛神的必守神的誡命,祂的誡命不難守,都能靠祂做成(約一5:3)。

變賣所有,分給窮人:不可貪戀地上的財寶〔一切都是神暫時給人保管〕,就有財寶在天上。地上的事物都是虛空,惟有在天上的才是永存的實質。
你還要跟從我:就是捨己,效法基督背起十字架,向神完全降服。
* 憂憂愁愁地走了:不是做不到,而是放不下。這人產業很多,他不願將產業交托給良善的夫子〔神〕,不願按祂吩咐的去做。他沒有做到愛神的誡命。

* 財主進天國:從人看,就像駱駝穿針眼是不可能的事,但若願意捨己,向神降服,就能靠神的恩典,被祂帶進天國。捨己的原則都是一樣的,就是讓神掌管;但在方式上,則按不同的個人而有不同的領受。

* 跟從耶穌:不僅是得救而已,而且進到天國,與祂同坐在寶座上(啟3:21)。

付出的代價:把地上將要朽壞的生命與產業放下,都交給神,讓祂掌管。
所得的報償:神使我們到天上,得著永不朽壞的生命和永不衰殘的產業。
* 百倍與永生:凡捨己跟隨基督,生命讓神掌管的人,在今世就能體會天國的滋味,在地如在天,到新天新地的時候,則與神同在永遠的榮耀(可 10:30),。

* 在前與在後:凡自大自以為在前的,將要在後;謙卑甘心為後的,將要在前。若計較將來得的好處,得賞時,他要列在謙卑而不計較人的後面(太20:1-16)。



【分享與應用】

1. 什麼樣的人能進天國,他們具備怎樣的特質,請討論分享。

2. 請分享在自己所擁有的一切〔人、事、物、喜好…〕,哪一樣是最難割捨的。

資料來源: 南灣愛修葡萄園教會
新增日期: 2008/01/1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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