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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30-廿三11節--迷糊的控訴

使徒行傳 第23章

千夫長為瞭解實情,召開了一個緊急、卻非正式的猶太公會會議。保羅看清形勢,剖白他受審只為相信死人復活的盼望。這個宣稱引起兩派的爭辯,形成緊張局面,迫得千夫長要把保羅帶回營房,但他對事件起因仍是不得要領。

1.抓不到核心:無論是千夫長、大祭司、猶太公會或一般猶太人,對保羅的指控都是模糊不清的。每一次保羅分訴至中途,便因猶太人先存的偏見而引起混亂。其實受審的不應是保羅,而是他所傳的福音,可是當時的人卻抓不著核心。今天仍有人只針對傳道者作出判斷,卻忽略了他們所見證的道。雖然兩者很難分割,但信息比信差更重要,不同的信差有不同的生命見證,但神的信息不會因此有絲毫改變。

2.向羅馬申訴:千夫長把保羅交給猶太公會進行審查。當時的大祭司亞拿尼亞是一個不得民心、背著壞名聲、親羅馬政權的宗教領袖。保羅明知自己在亞拿尼亞手下不會得到公平處理,便明智地挑起撒都該人及法利賽人的爭論,致千夫長為避免發生暴亂而出面干預及保護他。保羅成功進入羅馬的司法系統,為未來在凱撒面前見證主鋪路。

3.主耶穌激勵:保羅被囚在營樓中,主耶穌夜間(參18:9∼10)向他顯現,應許他必能平安到羅馬作見證。聖靈帶領保羅走的是一條窄路,他要以堅定的心志作回應。神絕不強迫人走祂所預定的路(約拿的經歷說明神只提供環境因素,讓他在魚腹中作決定),但祂會藉異象、應許、提醒來激勵人心,好叫人行在祂的旨意下。

「人對生命有甚麼期望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生命對我們有甚麼期望……生命最終的意義是:人要承擔責任,去尋找它所發出問題的答案,及去完成它所不斷給予每一個人的使命。」(譯自Viktor E. Frankl, "Mans Search for Meaning", p.98)保羅的榜樣告訴我們:重要的不是主為我們作甚麼,而是我們要為主作甚麼!

祈禱:

求主教導我學習倚靠聖靈,有智慧地回應別人信仰的挑戰。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0/03/2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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