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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節--復興的可能

耶利米書 第16章

神命耶利米不可娶妻,原來是有其屬靈意義的,因為當將來耶和華審判全國之百姓時,國民必定家破人亡,一切喜樂的聲音(如嫁娶,9)都全然止息。如果要為親人的死亡而痛苦,不如索性不結婚、不生兒養女。當耶利米宣告這些信息時,百姓反而質問為甚麼神要如此虧待他們(10),由此可見百姓的固執,對自己所犯的罪已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完全不覺得自己有錯。
先知卻肯定,耶和華是真正能賜予力量和保障的神(19∼20),祂必記念與百姓所立的恩約,在刑罰過後,必定復興以色列(15),屆時,列國也必認識耶和華是真神(19∼21)。
1.婚姻是神在創造世界時給予人類的祝福,如今卻因著人的犯罪,反而成為咒詛。因著父母之錯,或是兒女的錯,很多悲劇都發生在家庭中,這正是今日很多家庭問題的現實寫照。
2.藉著林立於世界各地的教會,福音得以廣傳,這樣,普世便得聞福音,也可說是成就了列國都必認識神的應許了。
請思想以下兩個問題:1在我的家中,我如何可以成為和平的使者,使家人相處得更和諧呢?2我怎樣才能參與普世的福音工作,使神的國度得以擴張呢?
祈禱:我的救贖主,多謝你願意接受我成為你的兒女,我願意親近你。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0/05/01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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