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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節--身份相稱

約翰一書 第3章

本章中首兩個字「你看」(1)是作者刻意叫讀者留意一件事:天父「何等」的慈愛──天父多麼愛我們!神賜給我們救恩,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不是因為我們有甚麼了不起,或有甚麼長處,也不是因我們的財富或才幹特別多,乃是由於祂那「何等」的慈愛。我們因信基督而成為神家裡的人,便真是神的兒女;我們的行事為人也當與我們的身分相稱:
1.像主潔淨:主是聖潔的,故此信祂的人也要聖潔。而主再來的盼望,促使我們過聖潔的生活,遠離罪惡。
2.不犯罪:主沒有犯罪,卻甘願為罪人受死,以致神完完全全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得著新生命,就是從神而生。既從神而生,又怎能再活在罪中,令祂失望和難過呢?
第4、6、8和9節中所提到「犯罪」一詞,都帶有現在進行式的作用──「繼續犯罪」。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因此犯罪是魔鬼兒女的本性,他們受魔鬼的引誘和控制,常陷在網羅中,不斷犯罪,也不得不犯罪。
反過來說,神的兒女既從神而生,有聖靈住在裡面,也有神的道在他們心裡,就必蒙神的保守,不會繼續犯罪。只要我們靠近主,聽從祂,就必勝過試探。
3.行義:凡行不義的就不屬神,因此屬神的人非行義不可。神的兒女要積極地行事正直,多做美事像主一樣。
4.愛人:不愛弟兄的就不屬於神。神的兒女既住在主裡,就當遵守主命,彼此相愛。
請安靜下來,慢慢地專心細讀第1節的經文,你能感受天父那偉大的愛嗎?祂正張開那溫柔的手擁抱著你,微聲說:「孩子,我永遠愛你,永不離開你;我永遠接納你,看你為寶貴,因我是你的父親!」縱然你覺得不配,但神仍愛祂的兒女,且垂聽他們的禱告。在天父的心目中,你是一個有價值的人!是一個有用的人!神既然這樣愛我們,我們怎能不愛祂?怎能辜負祂的厚愛去犯罪使祂心傷?
我的心得
祈禱:慈愛的阿爸父,你是多麼的愛我,我感謝你!此刻讓我安穩在你的懷中,體驗你的臨在。

資料來源: 知信行網路查經資料
新增日期: 2010/11/22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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