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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的墮落與驅逐

創世記 第3章

人類的墮落與驅逐(三1∼24)
  這個故事的部分情節,已於二9談到樹與善惡知識時討論過。
  至於本段的歷史性,在此應提兩點。第一,新約予以確認,並且據此辯論,以為第一位亞當與末後的亞當同樣是真實的,後者的家譜,根據路加福音三23以下的追溯,直推及前者本人。按羅馬書五18、19,哥林多前書十五20、21,亞當乃是「一人」,他的罪乃是「一次的過犯」,正如十字架與復活是事實一般。但是,第二,若本段確是歷史,這?的記載究竟是事實的實錄,或是其解釋,可能仍是公開的問題,即,究竟這則故事可與撒母耳記下十一章相提並論(該處直述大衛犯罪的事),或是與撒母耳記下十二1∼6性質相仿(該處論及同一事件,但用完全不同的話來指稱)。
  本章潛在的教義,即「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羅五12),到了新約才明顯地浮現出來。舊約很少用到這故事,雖然它見證出人是受捆綁的;此段中這個教義的材料俱在,只是尚未成形。猶太人雖明知此點,卻予以拒絕。根據艾布斯坦(Isidore Epstein)的說法:「猶太教否定原罪的存在。……不錯,亞當的罪將死帶到全人類的觀念,在猶太人的教導中並非沒有,但是他們所指的一致皆為身體的死,而非靈性的死──基督教的教義則認為,除了藉著信靠復活的主,沒有人能從這種靈性的死中得救。因此,人可藉懺悔達到自我救贖……104」
  惟獨藉著末後之亞當所完成的工,我們才能明瞭自己在第一個亞當?墮落到什麼程度。
  1∼7. 試探與悖逆。第1節中特別說明,蛇是神所造的,雖然牠十分狡猾(subtle,因為這個字最主要的含意是「精明」,如箴十二23,十四18等;譯註:和合本這幾處譯為「通達」);而本章所論的,不是邪惡的入侵,好像邪惡本身單獨存在,乃是受造物的背叛。牠在惡事上如此靈巧,令人不免質疑,究竟牠是否為一更巨大可畏之背叛者的工具,這個問題此處並未詳加追究,不過按15節看,這推論相當有理,請參照該節註釋。但夏娃一定不是處在威脅之下:她的試探來自比她低等的動物(參太十六22、23,耶穌與彼得之間),這關係只會增強她的驕傲,但不具任何強迫性。
  試探者起初是用建議,而非用辯論。那懷疑的語調──「神豈是真說……?」──既干擾人的思想,又帶著幾分奉承:偷渡了一種想法進來,即,神的話乃在我們的判斷之下。其誇大用語,不許你們吃任何一棵樹(RV,RSV,譯文正確),是進一步的詭計,也是牠最愛用的釣餌:在夏娃面前懸擺,引誘她按照仇敵的詞彙來辯論。
  2∼3. 夏娃果然上?了,她還加上也不可摸一句,修正錯誤過度,誇大了神的嚴厲(很多人步上她的後塵)。
  4. 用過質疑之後,接著是斷然地唱反調:你們不一定死。蛇的話與神完全對立,而第一個被否定的教義,就是神的審判。儘管現代人否認這教義的動機,與此處相當不同,但是他們與神的啟示仍然背道而馳;耶穌卻完全肯定了這個教義(如,太七13∼27)。
  5. 高潮是一則謊言,它大到足以重新解釋生命(這種幅度便是一個虛假體系的能力),它的動力足以修改愛慕之情與雄心的方向。藉著以機智勝過神的辦法,達到如神的地步105,是一種令人陶醉的計畫。從此,神就被視為對頭或仇敵,無論人是否意識到這一點。與人類的這種高傲對照之下,那「一人的順服」、願意「取了奴僕的形像」,就更加顯出其偉大的本色了(羅五19;腓二7)。
  這位試探者以空口白話與神的話語、工作相抗衡,將神的愛說成嫉妒,將事奉說成被奴役,將自殺行為說成躍入生命。「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這個模式在基督的試探中重複出現,對我們亦然。
  知道善惡,參二9註釋。
  6. ……女人見……──眼目所見的,對人大有影響;神容許讓祂所禁止的事完全展示其吸引力。犯罪的模式從這個行為徹底預演出來,因為夏娃聽從了受造者,而不聽造物主,追隨她的感官,而不守住命令;又以自我實現作為她的目標。這種物質上、美感上、精神上的充實(6上),似乎能使生命更好;世界仍然向人提供這些(約壹二16)。但人的生命線是屬靈的,也就是神的話以及信心的回應(申八3;哈二4);違背這點便是死亡。
  就摘下……吃了:這動作如此簡單,要解除它卻如此困難。神將歷經窮乏、死亡,才能讓「拿著吃」成為得救之言。
  ……他……也吃了:亞當不是居於領導地位,而是被牽著鼻子走,好像那女人一樣;這是何等奇怪的成神之途。這對男女接受了錯誤的罪惡觀,以為惡是超越善的某種東西;又接受了錯誤的智慧觀,以為惟智主義才正確;並且誤以為偉大就是貪得無饜。
  7. 本節的開頭,從二17來看,令人非常意外,使讀者不得不重新檢視那?所威脅「必死」的意義。奧古斯丁評論道:「若……有人問,神向人所威脅的死究竟是什麼……,是指身體,或是靈性,或是第二次的死,我們的回答為:都包括在內……祂在那?所包括的,不僅是第一次的死的第一部分,即靈魂離開神,也不是單指後面部分,即靈魂離開身體……亦指……第二次,也就是最後的死,是永遠的,在一切之後的死106。」
  蛇所應許的眼睛……明亮,以它的方式應驗了(參22節),可是並非啟智美夢的實現,乃是相反的醜陋高潮。人看著周遭熟悉的世界,現在一切都醜化了,在天真無邪上投射了邪惡(參多一15),以羞恥、逃避來回應美善。他對善惡的新體會,既像神的知識,又不像(三22);其與神的知識及無知的狀況不同之處,就像一個病人在疼痛中對身體有所瞭解,這與醫生的洞察,和他在健康時對身體毫不關切的情況,都不相同。
  無花果樹的葉子實在夠悽慘,人的權宜之計常常如此,但是這種衝動是正確的,神也予以肯定(21節),因為罪正常的果實是羞恥。這對夫婦在一起不再感到無拘無束,他們預嘗到人類關係在墮落後的一般光景。回頭的路再也沒有了,正如天體運動者,和以坦白為標榜的團體──或許可稱之為靈性的天體運動者。神的路卻是向前的,因為當身體蒙救贖(羅八23),愛得到完全,我們不是回到伊甸園,而是以榮耀為衣(林後五4)。
  8∼13. 與神面對面。在第8節中,他們首先聽到的是聲響(RSV),而不是說話的聲音(AV,RV)。他們想躲避神面的衝動,可與啟示錄六16,人類最後的逃避相較,又與啟示錄二十二4成為相反的情境。
  9. 神對墮落之人所說的第一個字,流露出恩典的一切特色。那是個疑問詞,因為若要幫助他,神必須先將他從隱藏的地方吸引出來(並非趕出來)。只有聲音能穿入他藏身之所。神所說的「在那?……?」可參照對掃羅所說發人深省的「為什麼……?」,和對群魔所說的「什麼……?」這三種問話後來該隱都聽見了(四6、9、10)。
  10. 亞當的回答,只涉及表面現象,卻將原因隱藏起來;但害怕(第一次出現懼怕)的含意深遠:這種逃避神的心態,一直是我們墮落狀況的一部分。
  12∼13. 第二次的回答承認了真情,但卻埋怨女人,甚至怪罪於神。人學得很快,可是他躲在這些話語的背後,只不過是在蒙憐憫的道路上,多放了一層攔阻。神按著男人、女人與蛇的順序,依次對他們說話,顯明祂對他們責任程度的認定。
  14∼19. 宣判。原本的散文體,至此變為押韻文,如二23,而內容大體為神諭(oracles)。請注意,以下所發生的一切,充分顯露出神的主權。人的治理權(第二章)與人的犯罪(第三章)「只不過讓神的主權在不同的情境中彰顯出來」107:並沒有對它構成威脅。
  14. 神對蛇沒有質詢,只有宣判。這些話並不意味著,在此之前蛇不是爬蟲類(更不表示這故事只不過是論及病因,即,是說明蛇如何失去腳的「由來故事」108──而這有趣的一點被悲劇的情節遮掩了),而是說,從此以後,爬行具有象徵意義(參賽六十五25),正如九13,是虹被賦與新的意義,並非那時虹才第一次出現。
  15. 從新約有相當的證據,可以辨認此句為原始福音(pro-tevangelium),即福音的第一線曙光。值得注意的是,其初度露面的形式為向仇敵的宣判(參西二15),而不是向人直接的應許,因為救贖不僅關係到人的需要,也同樣關係到神的治理(參結三十六22,「不是為你們……」);此處清楚言及爭鬥、受苦及人類的最後勝利109,可是惟有在新約中,蛇背後的撒但才被揭發出來(羅十六20;啟十二9,二十2),並且顯明越過亞當,單提女人110和她的後裔有何等重大的含意(參太一23;加四4;提前二15)。後者,正如亞伯拉罕的後裔,雖具有團體性(參羅十六20),但在那勝負關鍵上,則指個別的一人(參加三16)111,因為耶穌為末後的亞當,以自身代表了全人類。RSV 使用單數的代名詞 he,希伯來文可以如此譯,卻非絕對必要;在基督教之前的七十士譯本,已有此譯法的先例112。
  16. 現在痛苦與捆綁出現在地平線上了。16節用了兩個同源字,重複提到苦楚,第一個字在17節下半以完全同樣的形態再出現,形容亞當將承受的「勞苦」。這個字在每一處都應可譯為「辛勞」(travail)。
  你懷胎的苦楚(RSV,your pain in childbearing)表達出此句希伯來成語的含意,而 AV、RV 的譯本略嫌生澀113。你必戀慕你丈夫,以及回過來的他必管轄你,刻劃出一種婚姻關係,不再是完美的全人回應,而落入主動與被動的直覺衝動。「愛與珍惜」變成「戀慕與轄制」。雖然異教的婚姻有時也能超越這個水準,但罪的拉力總是在扯後腿。四7下回應了這句話,且更生動地顯示出這詞彙所要表達的混亂狀況。
  17. 按著神的憐憫,咒詛只臨到人的環境,而沒有臨到人本身;但向亞當所說的話,沒有一句帶建設性,在他?面所有人都死了。勞苦……汗流滿面……塵土是「你便如神」之幻想的答案,也導致「萬物滿有困乏」的感嘆(傳一8,RSV)。
  18. 荊棘和蒺藜是大自然未被馴服、富侵略性的最好寫照;在舊約中,它們象徵人的失敗與神的審判,如,在懶人的園中(箴二十四31),在荒涼的城邑中(賽三十四13)。在此我們不必認為它們是神新造的,但從那時起,它們就成了不斷的威脅(正如未被征服的迦南人向以色列人一般,民三十三55);因為人現今陷入自我混亂中,絕不可能再「治理」大地。耶穌所行有關大自然的神蹟,讓我們稍微明白,人在神之下原來應當能執掌的權柄(參來二8、9)。
  20. 夏娃的命名。在死亡的審判之後,這個名字──「生命」,帶著雙關語活著的意味,令人相當希奇;這名字與夏娃身為母親的角色有關,進一步顯明亞當是用信心來聽15節的應允。
  21. 皮衣。以這事件為贖罪的預表,未免過分微妙,也岔離了要點:神乃是顧念到他們即時的需要,不見得是滿足終極的需要,因為這兩者都是祂所關心的。皮衣是許多種福利措施的先驅,包括道德114與物質兩方面,這些需要是因人的罪才產生的。社會公義行為──如今被交在人手中(羅十三1∼7;雅二16)──再沒有比這事件更早或更高貴的起始了。
  22∼24. 失樂園。對於人新獲得的知識,參見第7節中段的註釋。人遭驅逐是出於神的命令;不過也可以由邏輯的必須性來表達,因為永?的生命乃是與神相交(約十七3),然而卻為人所拒絕。他所自出之土一詞,再度強調了這一點,也回應了19節;他所選擇賴以為生的,是有關他的另一半事實(二7);而他必須以回歸他所屬之處為了結(參腓三19∼21)。
  24. 這一節的每個細節,諸如火焰、劍和四面轉動,主動地排除了罪人。他回頭的路不只是艱難萬分,而是完全被阻絕:他斷不可能自救。???115在以西結的異象中(參結一5及十15),是神寶座的扛抬者,具多面樣式,威武可懼,在其他經文則顯為至聖所象徵的護衛,其形像繡在遮掩通道的布幔上,在約櫃上方也有其雕像(出三十六35,三十七7∼9)。基督死時,這塊布幔從上到下裂為兩半(太二十七51),到神面前的路自此暢通無阻(來十19∼22),不僅在象徵的物件上如此,事實亦然。

資料來源: 丁道爾聖經註釋
新增日期: 2008/01/16
狀態: 已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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