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聞提供者: 教會公報
【完整新聞及原始連結】
到底勞工派遣制度的優劣利弊在哪裡?為了讓教會牧長更清楚什麼是派遣,台灣教會合作協會(NCCT)勞工關懷小組,5月7日與天主教新事社福中心合作,在天主教聖家堂舉辦「勞動派遣問題」座談會,邀請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律師朱瑞陽、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3人,分別就勞動派遣的理論與實況、派遣勞工保護法對勞工保障與影響、勞工團體如何看派遣勞工的悲歌來分享。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至2013年5月,台灣從事臨時性或派遣工作者已達59萬人,其中在公部門擔任派遣勞力的,2013年第3季就有1萬365人。林佳和表示,派遣勞工制度興起於1970年代的歐美國家,不過,與東南亞的派遣勞工不同的是,歐美的派遣制度是由勞工自己來選擇,東南亞的派遣則是資方為了降低成本考量,因此,縱使台灣規定派遣勞工是常雇型,也就是勞工須先受雇於派遣公司,再外派至要派單位,可是派遣勞工縱使與正職工作內容一樣,所得待遇還是比正職的低。 朱瑞陽則以案例指出,台電一火力發電廠員工原本是台電員工,後來全數受雇於派遣公司,可是工作地點都在火力發電廠,而且一做就是15年,這群人真正的雇主還是台電,問題是,他們沒有台電正職員工應有待遇,結果一狀告到法院去,最後還是敗訴,原因是最高法院法官認為,既然彼此簽訂勞動契約,法律就不能介入、片面毀約,以免攪亂原本的社會秩序。 勞工團體如何看待派遣勞工?孫友聯反對所謂的派遣制度,因為有太多的派遣勞工在勞資爭議中上演一幕幕的悲歌,甚至有派遣勞工死亡無人發現,直到兩天後正職勞工因工安意外死亡,警方清理現場時才發現派遣工的遺體,他更直言,政府是帶頭大量使用派遣勞工的禍首,而9成的高科技產業也違法使用派遣勞工,派遣制度對勞資關係、產業結構的健全,損害甚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