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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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林倩恆)【時代論壇訊】去年11月,政府就預設醫療指示(AMD, advance medical directive)正式立法,推出《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然而,坊間對於有關條例及訂立AMD仍有不少誤解,甚至將之與安樂死混為一談。在早前一個安老規劃講座上,講者之一、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安寧服務總監陳慕寧強調,AMD不等於安樂死,而是「安樂啲死」,讓晚期病人可免除無效治療所帶來的痛苦,有尊嚴地離去。
大眾對維持生命治療一詞或許有不同理解,甚至有病人家屬可能抱持等待奇蹟的心態,不願患病家人「放棄治療」。陳幕寧則指出,一般人可自行呼吸、心跳、消化食物,但隨著老化或因病患而喪失這些正常功能的時候,維持生命治療僅有一個目的──維持生命,即變相延長死亡,皆因當拔除維生儀器,病人便不能生存。
維持生命治療的項目通常包括使用心肺復甦術、人工輔助呼吸、人工供給營養及液體、為特定疾病而設的專門治療如化學治療或透析治療等。曾擔任醫院社工多年的陳慕寧根據其經驗分享,一些維持生命治療的項目會對晚期病人帶來痛苦。以心肺復甦術為例,即使病人恢復心跳,亦有機會肋骨斷裂、損害內臟,甚至虛弱得不能自行呼吸,或引起併發症。而人工營養及管道餵飼,鼻胃喉會經由鼻腔進入胃部,可令病人感到不適,或導致不同的併發症;有些長者更會試圖自行拔掉喉管,因而被醫護人員束縛雙手,繼而掙扎弄傷手部。陳慕寧補充,過去在醫院工作時,便見過有病人即使插了鼻胃喉直接將營養奶輸送到胃部,卻未能吸收。
由於維持生命治療並不符合部份晚期病人的最佳利益,故AMD的設立正正能保障他們的權益。另一方面,AMD亦強調人權、基本生存權利,故晚期病人在訂立AMD時,不可拒絕紓緩治療及協助喝水等基本照顧。陳慕寧形容,AMD設立目的是尊重生命,而非放棄生命,務求讓晚期病人能有尊嚴地離開。事實上,病人能面容安詳、舒適地離開,對家人處理哀傷也有幫助。陳慕寧說:「根據非正式統計,(當親人離世後)喪親者會過得比較好,假如(對離世親人)最後一面有好的印象。」
至於是否所有晚期病人都需訂立AMD?陳慕寧提醒病人要先確定個人需要:寧願犧牲舒適換取治療,抑或想要舒適的晚期?「沒有對與錯之分,只有適合個人與否之別。」此外,陳慕寧亦談及大眾關注的AMD與安樂死之別。她表示,安樂死由醫護人員完成整個致死的過程,而AMD則是希望減少病人在無效治療下的痛苦,「做晒嘢、無遺憾,安樂咁死」。由於AMD只會在現行法例規定下的3種情況(即罹患末期疾病、處於持續性植物人狀態或陷入不可逆轉昏迷,或罹患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的壽命受限疾病),才會生效, 故她鼓勵有精神能力的成年人及早訂立AMD,皆因人生許多事情無法預計。
是次為「安老規劃系列」講座第二講,由社企「安心三寶」主辦,香港聖公會聖匠堂安寧服務、香港基督教癌症關懷事工聯會、香港聖公會東九龍教區危疾牧養關懷事工合辦,於1月18日在聖公會聖三一堂舉行。同場講者還有「安心三寶」創辦人陳啟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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