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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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日過後,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主辦的次場「建國六十年,中國宗教自由發展」研討會,已於十月十三日晚上在黃大仙天主教小學舉行,吸引了四十多人參與。 大會邀請了基督教協進會執行幹事陳劍光博士及聖神研究中心執行祕書林瑞琪博士,為次場研討會:中國建國後三十年(1979-2009)的宗教自由發展擔任講者。
跟據陳劍光親身的考察,近三十年宗教自由在內地的發展則出現了一個相當含混的狀況。首先,他認為要了解宗教自由在中國的情況,必須先了解中國對於人權的解讀,「在其他國家,人權是天賦於人的權力,但中國的想法是民權是國家皇恩大赦給人民的,所以國家給多少就多少!」事實上,中共建國六十年至今天,學校仍散播著一個意識形態:宗教是次等的,政高於教是從唐朝以來的實況,兩者地位從未平等或逆轉。陳劍光又強調,大家要清楚明白,中國容許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即思想上的,這並不等於宗教自由。
陳劍光指出,在一九七九年,中國重申宗教政策,所有社會團體都需要支持政府的,包括教會。國家會依法管理宗教政策,但由於內地的立法和司法並不獨立,這等於國家對於宗教有最高的法權。然而,他指造成宗教發展自由含混的關鍵在於宗教法律的實踐,雖然政府訂立法律,但倚靠地方上的政府實際訂出政策解釋條文。他曾經探訪其中一個內地城市便有四個縣政府,結果有四個政策。在他看來,這些政策充滿地方特色,相當矛盾、混亂而不明確。另一方面,陳劍光認為宗教在內地的發展往往受到國家的政治取態影響。他說,由於現任的美國駐華大使是摩門教徒,所以摩門教組織能夠於上海註冊。此外,雖然東正教一直不屬於中國宗教信仰政策中的五大宗教,但因著中俄關係,亦能夠於大陸發展;一些對政治不利的宗教如媽祖或撤滿教等刖則被嚴密監控。陳劍光形容這是中國特色的宗教政策,基本上無政策可言,對於宗教的定義並不清晰。
說過宗教發展於中國面對的普遍情況後,陳劍光談到基督教的層面。他指出基督教在內地發展出現一個很吊詭的狀況:在僅有的宗教信仰自由下,存在著很多公開的祕密。於一九四九年,新教教徒約有八十萬,至一九八二年,已增長至二千五百萬,在文革的打壓下,信徒的數目仍在增長。陳劍光提出內地現時有三種宗教團體:合法、公開的;非法、地下的以及非合法亦不非法、半公開的,很多教會正是這種半公開的類型。曾經,他到訪一所名為迦南的旅館,但眾所周知那是一所神學院。事實上,據陳劍光說,公安平日很少干擾教會活動,只會於大時大節之時才「辦事」,被押的牧師支付金額後便能釋放,內地的教會對此已相當熟悉。時至今日,政府以和諧社會為國家大前提,但未能獨自承受全部的公共開支,故開始讓宗教團體參與公共領域的事務,地下的宗教活動變相合法化。不過,政府偏向支持本土宗教(如佛教),多於外來的宗教。
對於天主教於內地的發展,林瑞琪提醒會眾,至二○○七年為止,新教教徒比天主教徒的增長多三倍,他笑稱在座的天主教徒可以了解一下當中的原因。他延續首場研討會,再次以政治、社會、人民三個範疇講述天主教於中國建國後三十年的發展情況。就政治方面,他說,一九八一時,中國政府曾公開批評教宗,卻得不到地下人民的和應,這顯示了地上地下的分裂狀況。後來,政府出錢請天主教的神父進行聖禮,自行委任神父,林瑞琪形容這是一個「收買與利用」的過程。如陳劍光所言,宗教的發展並非由中央直接控制。
社會方面,林瑞琪指出,宗教活動場所的申請需向城市街道辦事處申請,所以地方官員才直接控制地方宗教,因而出現多元化的發展空間,非主流的活動因而出現。他舉例,一群修女曾於山西煤礦一帶開辦眼科診所,由於只需向地方的辦事處申請,十分容易,甚至後來吸引了一大群女生為了到診所做工而成為了修女。其實這正衝擊了共產主義的主流思想,林瑞琪形容往時正常人是不會做修女或神父的,中國人在共產主義的教育下對宗教十分抗拒,尤其是知識分子。但自八十年代,中國對外進一步開放,國民才發現外國的科學家都有信仰,而開始改變思維。學術界最能體會到這個變化,大學的歷史和文學中都加入了關於宗教研究的部分,即使與政府關係極深的人民大學亦把宗教作為獨立的科目研究。個人層面方面,林瑞琪鼓勵宗教人士應該大膽與政府爭取利益,因為政府的目標是安定黨內的需要,只要宗教人士堅持,政府為了安定會作出某程度上的妥協,或許不是即時的果效,但能夠為後人製造機會。他認為當政治、法制不變時,個人的信心有多大,自由就有多大。邢在爭取的過程中會出現衝突,但亦因為自由多了,才有機會討論。
最後,林瑞琪對於兩次關於中國建國六十年,宗教自由發展的會議總結:到底宗教法短期內能否於中國立法呢?他認為未來的三至七年都肯定不會,因為現有的國家宗教政務局管理所有的宗教事,包括立法及釋法的權力,內地政府尊重這個制度,掌權者亦絕不會下放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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