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聞提供者: Christian Times 時代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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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道神學院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研究中心,於五月八日晚上舉辦了「當代中國處境下的宗教與法治」講座,於假宣道會北角堂真理樓舉行。講座由汕頭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曹培教授及汕頭大學《太平洋學報》編輯汪小珍主講,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及建道神學院碩士生譚漢洋回應。
曹培教授主要簡述○六年以及○八年在國內舉辦的「法律與宗教學術研討會」討論內容。該研討會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汕頭大學法學院、普世社會科學研究所合辦。曹培整理了研討會中不同學者的發言,發言較多圍繞內地政府對宗教的意識形態,以及跟宗教相關政策的評論。曹培指出,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主義立國,自當奉行無神論,在意識形態方面排斥宗教,而政策及公共資源也厚此薄彼。因此,曹培也批評無神論就是中國的「國教」,是政教合一的表現。
曹培指出,由憲法至執政的層面,也對宗教處處提防。她分析中國憲法第四十六條的「保護信仰自由」,其實只保護了個人的信仰自由,而忽視集體而公開的宗教自由。而執政的層面,宗教是個社會安全問題,也只著眼控制,因此就連宗教團體只是救災,也因政府諸多限制嚴防,而被迫轉往地下行動。曹培認為,政府應該要政教分離,放棄無神論獨大,鼓勵尊重包容。政策實踐方面,她引用一些學者的建言,仿傚經濟特區做法,成立宗教特區作試點,逐步改革。
汪小珍評說了內地政府強調的依法治國。她認為,依法治國方針畢竟比人治進步,值得感恩。可是,她強調不應盲目信奉依法治國:「律法只能使人知罪,而不能使人不犯罪。」她指出,信奉上帝才是法律之根本:「沒有神聖,就沒有敬畏;沒有敬畏,就沒有法治。」她批評當下的依法治國,沒有核心,不是出於愛護人民,而是統治者恐懼自身統治地位,因此以法來獲得權力。她認為法治依附上帝才是真正法治。
張達明回應時提出,法治建基於信奉上帝,跟香港和內地處境都相距甚遠,因為兩地都不是神權社會。他又指出,建基信仰的法律也不一定是好的法律。他再疏理了法律、罪、當下社會實况的關係,認為罪進入了世界,當下社會也沒按神的旨意運作法律比起人治只是相對沒那麼錯誤的方法維持公義。可是,他認為內地依法治國不是法治,因法律不能獨立於政權限制政權。至於政策和宗教關係,他指出政策應使信徒無懼政權威脅追求信仰,而不是協助宗教發展。
譚漢洋分享道,在神學院學習教會史,述說教會在社會角色,是以靈性在社會發揮影響力,讓人認識教會。他又指內地很多教會不可公開,個別教會很易發展成異端,也有礙傳統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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