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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 約翰福音13章 
    
 裡面提到耶賜給我們一個新的誡命
 就是「彼此相愛」
 那彼此相愛指的是教會的弟兄姐妹?
 還是在任何的關係當中
 (例如朋友阿 家人之類的)
 都是如此?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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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winter   
發問日期: 2008/02/03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8/02/03      
本篇資料庫ID 1055  
本題關鍵字: 
愛  
人  
家人  
教會  
福音  
朋友  
誡命  
鄰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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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從經文的上下文來看
 這裡的「彼此」,比較指的是門徒之間
 因為第35節說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因為門徒的彼此相愛
 眾人因此看出這些門徒是信靠主的
 
 但我想
 這個新誡命,可以跟另一段提到誡命的經文相論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廿二37-39節
 
 最大的誡命是愛神
 其次是愛人!
 
 在路加福音另一段類似的記載,是耶穌回應少年官的詢問
 --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路十27-29
 
 接下來的故事,我們都很熟悉
 就是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
 
 誰是我們的鄰舍,讓我們可以向他顯明神的恩典呢?
 
 我們若主動愛鄰舍,是否也讓鄰舍認出我們是屬神的呢?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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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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