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加入會員會員登入點數說明網站地圖聯絡我們奉獻支持 (尚未登入) 免費索取酷卡 3月29日 星期五
更多>>
 

服務列表
靈修
資訊
社群
知識
分享
遊戲
《AI新書出版》
靈糧中心 線上奉獻
代禱信 登廣告


聖經知識庫 我要發問 我的發問 我的回答 福音Q&A

問題: 民數記三十五25

誤殺人的逃避到逃城,是甚理由?要直到當任祭師死了,才可回家。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發問者: 林戴伕
發問日期: 2008/02/20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8/02/20
本篇資料庫ID 1176
本題關鍵字: 祭  逃城  直  十  人  殺人  掌權 

您尚未登入網站,無法使用本區功能

我要回答
您的答案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送出

大家的解答:


平安!
在逃城裡的人是誤殺人的
--也就是現在所說的「過失殺人」

這段期間,讓過失的人有反省、悔改的時間
這段期間,讓本想報血仇的人,有冷靜、思考的時間

但何以要等到大祭司過世呢?
許多解經家有這樣的解釋
--因為有人無辜的死,不能不懲罰
誰來受這樣的刑罰--就是大祭司--也是有一種代贖的意思

依據當時的風氣
大祭司過世時,會有「大赦」的儀式
這時,在逃城裡的人,就可以回家

至於這段時間有多久?
不一定!

就看當任大祭司的壽命了!
但~~人的氣息都在乎神
也就不用太去思考公平與否了
--有些在新任大祭司就任不久後才進逃城
--有些進了逃城後,三天祭司就逝世了
--公平嗎?
--若相信神在其中掌權,就沒有這樣的問題了!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好回答

92


內容檢舉
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8/02/20

網友評論:

發表評論或留言:



PertonChang 說: 「過失殺人」與「蓄意殺人」立意不同,當然罰則也就不同;逃城立意是良善的。
2008/11/02

賈驥 說: 過失致死在現在也沒判處死刑,但是家屬還是很悲痛倒是真的。
201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