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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肉身受苦 就与罪斷絕
關於這樣的經文 該用何種邏輯解釋 肉身受苦也可能行大惡啊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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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者: 葉一郎
發問日期: 2008/09/05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8/09/06
本篇資料庫ID 2083
本題關鍵字:
審判
受苦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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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1.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羅 8: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羅 8: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羅 8: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羅 8:9 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
羅 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加 5: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加 6:13 他們那些受割禮的,連自己也不守律法;他們願意你們受割禮,不過要藉著你們的肉體誇口。
西 2: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約一 2:16 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
2.不去滿足眼目及情慾上的滿足,就屬世的角度看是受了點小苦,但就聖靈的度看,卻是大大蒙福的.因為只要人有了私慾,牠就會懷胎,成為罪,罪以致於死,所以只要不放縱情慾,就可以免除罪的形成.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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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ansu
回答日期 : 20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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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經文,還是從上下文來看,會好一些
您提的這個經文
在彼得前書四章1節
--基督既在肉身受苦,你們也當將這樣的心志作為兵器,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已經與罪斷絕了。
我們往前一些看
就會看到您所提的疑惑
--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彼前三17
沒有錯,聖經沒有否認行惡會受苦
但是,若兩項的結果都是苦
那,你要因善而苦,還是因惡而苦?
因善而苦的
--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世度餘下的光陰。 --彼前四2
他的苦是什麼?--他們在這些事上,見你們不與他們同奔那放蕩無度的路,就以為怪,毀謗你們--彼前四4
因惡而苦的呢?
--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慾、醉酒、荒宴、群飲,並拜偶像的事--彼前四3
他的苦是什麼?
--他們必在那將要審判活人死人的主面前交帳--彼前四5
這些事情,都不是犯了世上的律法--惡慾有一點啦,犯了姦淫罪
都不太會被法律所刑責
但是,要面對的苦,除了身體被搞壞之外
末後的審判是大的!
對於非基督徒,如何詮釋這一段經文?
那就要從讓他知道末後有審判著手
人不會怕什麼事情,很多是因為覺得人生就這一遭
死了,一了百了
所以,瀟灑的在世上放蕩,有何不可?
若知道死亡並非人生的終點
很多的觀念會不一樣!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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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楓
回答日期 : 20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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