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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對利未記第十七章的疑問?

平安主內的弟兄姊妹:
在14節中寫下了: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就在血中.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無論什麼活物的血,你們都不可吃,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凡吃了血的,必被剪除.
對於這節的經文我對吃的文化有了些許的疑惑,雖然我不是以色列人,但是我是一位基督徒,在台灣吃的文化裡常常會吃到一些在聖經上不允許的食物,這樣是否已觸犯且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在飲食方面我是否應該全然遵守舊約的一些律法呢?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劉賢良
發問日期: 2007/07/03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7/07/03
本篇資料庫ID 346
本題關鍵字: 但  以色列  安  約  血  十  律法  人  以色列人  食物  主  七  禁忌  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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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
身為新約時代的我們
對食物的禁忌沒有那麼的多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八章有很清楚的說明
重點在於
--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八章8-9節

舊約時代不吃血--因為活物的生命在血中
依據現代的"衛生觀念"來看
其實動物的血是挺髒的
這樣的命令,換另一個角度看
也是神對我們的保護

願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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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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