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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墮胎,自殺,安樂死,存在的意義

對基督教來說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對基督教的角度來說墮胎,自殺,安樂死,會有什麼反應與想法?

問題類別: 其他問題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09/12/19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09/12/23
本篇資料庫ID 3700
本題關鍵字: 順服  益處  十誡  基督  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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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身為基督徒我們存在的目的就是為了能榮耀 神.
至於墮胎是部對的,因為那是一個生命況且聖經上十誡也說不可謀殺,置於自殺更是不可以,基督徒既然認為耶穌是主!就要凡事遵主為大,所以基督徒絕對不可以自殺;再說自殺也是對不起自己的父母,有關安樂死試問從前哪來的安樂死呢?基督徒信了耶穌以後就不是自己的人而是屬於耶穌基督的人了!況且我們的生命都在主手中.
所謂安樂死有可能是有些患病的人因長期治療才說到安樂死,我個人覺得生命既然是在 神的手中,何以不禱告呢?禱告病人能有機會信主,我個人很早就立下遺囑了!因為我不曉得我年紀大了會如何,假使 神給我好死的恩典我當然很高興,但假如我有病到需要裝很多管子來維持生命,那我已經告知家人不須要做任何急救的措施了!
我只希望我還活著的時候好好榮耀 神,當我做完 神所交代的事情時求主耶穌給我好死的恩典.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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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神所寶貝的
回答日期 : 2009/12/21


平安!
您的每一個問題,都可以洋洋灑灑的寫一篇論述
當然,在這裡是不容易這麼回應的

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依據聖經的觀點,依據使徒保羅的領受
--只要凡事放膽,無論是生是死,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我死了就有益處。 --腓一21-22

這個,是一個大的目的,也是凡事的一個終極目標
這個,也是比較沒有問題的!

問題就在於您接下來的幾個問題
--墮胎,自殺,安樂死--做法,或者說,過程的問題

墮胎,會不會讓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

自殺呢?安樂死呢?

第一個,大家的爭議比較不大,是因為對生命價值的觀點

但,曾在這裡討論過一個個案,如果,真的已經發現了肚中的孩子患了罕見疾病呢?
而家庭狀況又是艱難無比呢?

要叫人不要墮胎,太容易了,隨便指出幾節經文,就可以把人的口堵死
但,當事人呢?特別是那個個案,知道自己的孩子將會痛苦一生,而自己又無能為力去協助的呢?
我們還這樣義正嚴詞的叫人不要墮胎,然後呢?
有沒有想過如何幫助這個家庭,共同關心孩子的成長呢?

如果我們僅是這樣指責墮胎的人,卻不去思考背後的原因
那,我們跟法利賽人是沒有兩樣的
--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太廿三4

我不是說,墮胎一定是可以的
而是說,每件事情,都不是單純的「可」或「不可」這兩個simple word

自殺也是、安樂死也是如此

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好了!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面對猶大帶領羅馬兵丁的捉拿
他的行為,其實跟「自殺」沒啥兩樣

沒錯,耶穌是為了世人的罪而死
但,換一個角度想,如同耶穌所說的
--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十九11

如果不是耶穌願意順服,就沒有人有權柄辦他

自殺的定義是什麼?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自己消極的容許別人奪去自己的性命,算不算自殺呢?
自殺的目的是什麼?這樣的目的,能否讓基督在自殺者的身上照常顯大?

這些都是需要多一些去思考的

先回應到這裡
我說過,這些問題,都是洋洋灑灑可以寫一大篇論述的
因為,這些都不是可以簡單一兩句話可以面對的!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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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9/12/22


平安!
回應「神所寶貝的」下面的分享

舉耶穌的例子,我說,是一個極端的例子
也就是說,如果有人為了信仰的緣故,而選擇殉道,那,算不算是「自殺」?
這就牽涉到,您如何定義「自殺」這個詞?

換一個角度來看
當年的彼得聽到耶穌要上十字架的時候,何以會有這樣的反應呢?
--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太十六22

聖經說,彼得是「勸」耶穌
為什麼?因為,耶穌的決定,在人看來,是很不可思議的
我們會覺得彼得不體耶穌的意思,那是因為我們是從整件事情的觀點來看
也就是說,我們清楚知道耶穌為什麼要上十字架,也清楚知道、相信耶穌會復活
但,若我們是當時的門徒,恐怕,我們的反應會跟彼得差不多
為什麼?
因為,耶穌明明可以反抗,卻不反抗,這樣的行為,與「自殺」何異?

而您舉的犯人受刑的例子
算不算「自殺」?就要看您對「自殺」的定義了

我是認為不算,因為,他並沒有「容許」別人奪他的性命
事實上,在犯罪的時候,他是否還保有100%生命的所有權,是值得商榷的
--這也是為什麼有所謂的人權團體,要高舉「廢除死刑」!

對美廉姊的見證,我們都清楚
但,在身心障礙界,已經有一些不一樣的聲音出現
這個聲音,讓人很感慨,就如同您所提的,也如同我之前分享的
如果,一個家庭貧困的母親,得知自己的孩子患得罕見疾病
在沒有像美廉姊這樣的家庭支持時
她該怎麼辦?

不墮胎,那,教會是否會盡力去幫助她?

很讓人難過的是,很多教會是無力、也真的沒有足夠能力去支持這個家庭的

那,這個家庭該如何?

我們都叫人不要墮胎,這是非常非常正確的
但,我們除了口頭講之外,我們還有什麼行動協助呢?
這,是我上一篇回應的重點!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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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9/12/23


平安!
剛剛發現,類似的問題也曾被討論過

提供您參考

自殺與安樂死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2441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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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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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所寶貝的 說: 楓傳道舉的例子 :舉一個極端的例子好了!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面對猶大帶領羅馬兵丁的捉拿
他的行為,其實跟「自殺」沒啥兩樣
似乎舉的例子不太適合,請問妳是如此看的嗎?因為耶穌無論在哪都很有可能被抓去面對刑罰的.

2009/12/23

神所寶貝的 說: 所以那跟自殺是不一樣的,不然現在的犯人豈不是都可以說是他們都是消極的容許別人奪去生命,我知道這些問題很大更不能以偏概全,像黃美蓮她都可以念到碩士,也許你可以說她家有錢,但若是她的父母在她一生下來就放棄的話呢?我並非想辯論什麼也不是一定說誰對誰錯,很多事只有我們的上帝纔知道一切的事.
2009/12/23

神所寶貝的 說: 有關墮胎,試問今日的教會是否可以大家弄點基金去幫助有需要的家庭呢?我相信若是教會都有愛的話,很多都不是問題,只是我們每個人該如何做就看每個人及教會了!想想何以慈濟在某方面能做到而我們呢?我們是否該想一想呢!
2009/12/23

說: 耶穌在哪時候被抓,不是一個困難的點
因為,耶穌常說的「我的時候」,這個時間點,是掌握在三一神的手中
所以,時間,不是問題,問題在於,誰可以抓耶穌?誰有權柄抓耶穌?
--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約十九11

是耶穌的甘願與主動,人才可能抓他
而這個,才顯出耶穌犧牲的愛啊!

2009/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