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上不居下,作首不作尾!」
申28:13-14
這是父神給祂子民
一個榮耀的應許:
「耶和華就「必」使你,
作首不作尾,但居上不居下!」
感謝主!
非常多基督徒喜歡抓住這節經文,
彼此祝福,
也自我激勵:
神是信實的,
衪說「必」就一定會實現,
這真是榮耀的盼望!
然而,
這段經文在「必」之前,
還有一個「就」,
耶和華「就必」⋯⋯,
這表示後面的應許,
是一個結果,
前題是經文前半段說的:
「你『若』
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誡命,
謹守遵行,不偏左右,
也不隨從事奉別神,
耶和華『就必』⋯⋯」
你若⋯⋯,
耶和華就必⋯⋯!
整本聖經是個「約」,
我們稱聖經為『新舊「約」全書』,
神和人立約!
即是立約,
雙方都有當盡的義務,
我們的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
祂說話算話,
說「必」就「必」!
但是,
祂也等我們「履約」!
-----這就是訂合約的精神!
我們期待,
主照著祂的應許:
使我們
居上不居下,
作首不作尾!
主也會問我們:
「聽從」祂的話了嗎?
「謹守」祂的話了嗎?
「遵行」祂的話,不偏左右了嗎?
不把別的任何人、事、物-----
事業、婚姻、愛情、財富、兒女、
名聲、尊榮、肯定、成就、築夢
⋯⋯⋯
當作「別神」來全心隨從事奉了嗎?
主樂意賜福我們,
主等著賜福我們,
主等著我們「履約」!
祝福您,
經歷守約施慈愛的神,
豐豐富富的賜福,
超過我們所求所想!
----也讓我們一同靠主「履約」!
參考資料: 寇紹恩的恩典之路
參考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andrewkou0819/posts/462986583757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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