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家宣教神學院院長溫永生牧師對這個題目有很精闢的研究,他在中華福音神學院的教牧博士論文題目是《台灣祭祖與喪禮儀式問題的突破》,文章很長,沒辦法貼在這裡,大家可以自己到下面網址去看
http://wwwlibe.ces.org.tw/library/action/disser_res_paper/%A5x%C6W%B2%BD%AF%AA%BBP%B3%E0%C2%A7%BB%F6%A6%A1%B0%DD%C3D%AA%BA%AC%F0%AF%7D_%B7%C5%A5%C3%A5%CD.pdf
只節錄部份內容於此:「
安息禮拜及敬祖追思禮拜的追思三禮,是向上帝表達的敬拜禮儀,在設計時較具有自由度,我們可以按我們的神學觀點(如三一神),及欲達致的追思與孝道意涵,配合當地文化背景,找一些合適的符號(如倒水、獻花、點燭),賦予它們神學的意義,就可以達到目的了。
但是,在向亡者及祖先直接表達上,就比較複雜而敏感,怎樣做才是聖經容許的範圍?如何向死者或祖先表達孝心或敬意,而不致陷入拜偶像的疑慮?在民間喪禮和祭祖中,我們常會遇到這種場合,怎麼辦?有一個較簡單又清楚的原則可以採行,就是延用活人「禮節」。舉例來說,在台灣的處境中,我們迎見長輩、親友…或拜別時,習慣以「鞠躬」行禮表達,面對死後長輩、親友…的遺体、遺像…,以「鞠躬」表達孝心或敬意,豈不是很自然不過的事?活著的時候,我們會在機場接機、慶生會、畢業典禮、頒獎典禮、婚禮、洗禮、醫院探病…都在送花、獻花,死後,也向他(她)們獻花,不是也很自然地表達我們對他(她)的感恩、懷思或敬意?這會有拜偶像的疑慮嗎?若參照第三章拜偶像的聖經詮釋,我們應該可以很放心地如此表達。 [65]
至於跪,今日人與人之間已少用,拜壽已少見,「跪下」求恕、求情偶而有之,因此,在使用時宜更慎用才好。目前,在台灣最常遇到的跪禮是喪葬期間,這也是基督徒最難面對的事之一。若參考維根斯坦的觀念,所有文化符號的意義在乎一個族群怎樣使用那個符號,及俞繼斌對跪的聖經研究,我們應分清楚禮俗的跪和宗教的跪。在台灣的喪禮中,長輩要求晚輩向亡者跪時,不完全都是宗教意義的跪,很多時候是禮俗的跪,就好比迎送遺体等場合,配合家族的跪應是可以的。 [66] 若向亡者跪是絕對不可的事,在流行跪禮的創世記背景?,約瑟伏在他已逝的父親遺体上哭(最可能的姿勢是跪姿),該作何解釋?掃羅找交鬼的女人招撒母耳,在神特許之下,撒母耳出現時,交鬼的女人發覺與平日所招的鬼魂(此乃邪靈裝扮)有異,而大大懼怕,以為是神,掃羅卻知不是神,乃是撒母耳,隨即屈身伏地下拜(撒上28:8-19)。掃羅向死後的撒母耳下拜,是否也透露了在流行向活人跪拜的時期(撒上20:41,24:8,25:23-24、41;王上1:16、23、31、53;2:19),以色列人也向死者跪拜?同時,此是否也顯示了當時的以色列人,被容許以「活人禮節」來向死者表達孝心、愛戴或敬意?由此來看,延用活人禮節是可行的,而且這原則可通用到各種文化處境中。
把活人禮節視為向死者表達敬意的符號,可成為不同地區、不同文化的取捨標準。 [67] 另外的好處是,可以直接間接向未信者表明,拿香拜祖先是不合宜的!因為,活著的時候我們並沒有用這樣的禮節待他(她),如此,有助於基督徒站穩立場。
當然,這原則也有易起教內教外爭議的地方,就是既然延用生前的做法,為何不能供牲禮素果、燒紙錢?活著的時候,我們都有用供飯食、給錢等方式孝敬父母,為何死後不能以類似方式表示?這方面,我們只要分清楚「禮節」與「生活需要」的區別就可以辯明。我們可回應說:「若死者真有這需要,我們理當如此孝敬,假如已不需要,我們為何不能採用別的、也是更方便的、更環保的做法呢?若是陰間真如陽世有食衣住行育樂的需要,一般人所做的也十分不夠呀!」他們或許也會回敬一句:「那你們的花呢?」其實,獻花不是為了給死者聞花香,而只是表達孝思敬意等意涵。總而言之,強調活人「禮節」,不擴及「生活需要」的層次,這原則就可十分管用。」
參考資料: 中華福音神學院教牧博士論文《台灣祭祖與喪禮儀式問題的突破》
參考連結: http://wwwlibe.ces.org.tw/library/action/disser_res_paper/%A5x%C6W%B2%BD%AF%AA%BBP%B3%E0%C2%A7%BB%F6%A6%A1%B0%DD%C3D%AA%BA%AC%F0%AF%7D_%B7%C5%A5%C3%A5%CD.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