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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題: 能不能吃豬肉???? 
 聖經上說: 在利未記第11章第7節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主說: 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 但是.....
 
 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
 
 那表示 我們不能吃豬肉囉????
 
 是這個意思嗎?? 還是有其他的意義???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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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問者: 雪*
 發問日期: 2007/09/02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23/09/04
 本篇資料庫ID 418
 本題關鍵字: 
但  
飲食  
豬  
潔淨  
蹄  
主  
走獸  
不潔淨  
倒嚼  
法利賽人  
以色列人  
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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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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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書裡的意思的確是說 豬肉不潔淨
 守律法的人不許吃
 
 基督徒對於遵守律法與否的問題
 可參考福音書中
 耶穌對於法利賽人所提出質疑的回應
 比方馬可福音2章
 
 對於這類問題實務上的解釋
 可參考羅馬書14章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 發表人: bye 回答日期 : 2007/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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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耶穌來已經成全了律法,所以我們現在只需要遵守兩條即可: 愛神、愛人如己 
 其他的規定都不必管了吧
 (但說實在的,這兩條可能比所有其他的加起來還難,還好我們有耶穌替我們死)
  參考資料: 	自己   參考連結: 	null  |  |  
                   | 發表人: ~凹凹~ 回答日期 : 2007/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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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 
 是的, 在舊約時代, 猪是不潔的動物, 因為當時以色列人在曠野生活, 生活衛生是十分重要的, 所以神便吩咐他們要分別什麼是潔淨和不潔淨的動物。
 
 到新約時代, 神卻吩咐彼得「神所潔淨的, 你不可當作俗物。」(徒10:15) 原來律法是要保護猶太人的, 叫人知罪。當福音傳到外邦人之時, 律法上的條文, 便不加在外邦信徒身上。耶路撒冷會議便確定了這一點 (徒15:1-29)。所以, 我們今天信主不用行割禮, 也不用守摩西的律法規條。
 
 神的要求是: 「你們或吃或喝, 無論作什麼, 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10:31)
 
 所以吃猪肉, 或不吃猪肉, 都要榮耀神, 不叫人跌倒為好!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 發表人: 孟子牧師 回答日期 : 20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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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好像沒有這個規定,可是我知道回教徒是不吃豬肉。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null  |  |  
                   | 發表人: LILY 回答日期 : 200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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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約是如此,但新約都已潔淨了!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  |  
                   | 發表人: 朝 顏 回答日期 : 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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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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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blin 說: 今天的安息日會 仍然不吃豬肉 甚至是吃素的 台安醫院餐廳是素的 醫院伙食也是素的
 200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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