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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雅各的孩子

聖經舊約創世紀記載雅各在正式娶了拉結之後,開始有孩子而且在六年內生了十二個,總共是十一個兒子一個女兒,並且依照順序先是利亞,其次辟拉,其次悉帕,其次利亞,最後是拉結,但是在六年之內要生十二個,而且要一胎一胎生,實在不可能,而經推算一定會有三胞胎或雙胞胎出現,請問是如何達到的,但請不要給我有四個人在生喔,四個人同時生是有可能,但是他似乎是不同時間生,那就有問題了。

補充發言: 一個女人有無失寵,也不需等七年那麼久,只需一、兩年就可以看得出來了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發問者: 賈驥
發問日期: 2010/08/08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08/14
本篇資料庫ID 4244
本題關鍵字: 生育  辟拉  拉結  利亞  孩子  時間  承諾  悉帕  順服  女兒  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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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您好,

我不清楚何以您說 “在六年內生了十二個”。
是不是20年-7年-7年=6年?
請將29章再看一次,
雅各深愛的是拉結,他是為拉結服事拉班,
雅各為拉結服事滿了七年,
拉班卻將女兒利亞送來給雅各為妻,
雅各覺得拉班欺哄他,故意以利亞代替拉結,
拉班說:「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沒有這規矩。(29:26 )
你為這個滿了七日,我就把那個也給你,你再為她服事我七年。」(29:27)
雅各就如此行。滿了利亞的七日,拉班便將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29:28)
所以雅各娶 利亞,拉結 兩姊妹的時間是只差七日,而非七年。
雅各在拉班家裡二十年。(31:41)
服事滿了七年後娶兩妻(只隔7日),
所以應該說13年(20年-7年)之內,
和利亞,辟拉,悉帕,拉結4女為雅各生了十二個孩子(十一個兒子一個女兒),
這沒什奇怪的。是不?

願神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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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KC
回答日期 : 2010/08/09


您好,

因字數太多, 無法當評論或留言發表,只好用這裡來說。

巴斯托夫•瓊斯 說的很好, 我認同他說的,
“29:28寫的七日就是七日,為什麼非要主張說雅各看七年如同七日呢?”
聖經的話語不可隨意修改。

下面我將29:27 & 29:28 這兩節經文的幾個聖經版本列于下;

創世記
(Genesis)
29:27
和合本 你為這個滿了七日、我就把那個也給你、你再為他服事我七年。
呂振中 你同這個滿了七天吧,那個也就給你,來報答你要跟我再作七年長工。
新譯本 你與大女兒七天的慶典過了以後,我們也把小女兒給你,只是你要再服事我七年。”
King James
Fulfil her week, and we will give thee this also for the service which thou shalt serve with me yet seven other years.

Basic English
Let the week of the bride-feast come to its end and then we will give you the other in addition, if you will be my servant for another seven years.

World English
Fulfill the week of this one, and we will give you the other also for the service which you will serve with me yet seven other years."

New International
Finish this daughters bridal week; then we will give you the younger one also, in return for another seven years of work."

29:28
和合本 雅各就如此行.滿了利亞的七日、拉班便將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
呂振中 于是雅各這樣作︰他同利亞滿了七天,拉班就將他的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
新譯本 於是雅各這樣作了。他與利亞七天的慶典過了以後,拉班就把自己的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
King James
And Jacob did so, and fulfilled her week: and he gave him Rachel his daughter to wife also.

Basic English
And Jacob did so; and when the week was ended, Laban gave him his daughter Rachel for his wife.

World English
Jacob did so, and fulfilled her week. He gave him Rachel his daughter as wife.

New International
And Jacob did so. He finished the week with Leah, and then Laban gave him his daughter Rachel to be his wife.

您可看到幾個不同版本的英文聖經,
都寫的是 “week” ,
很明顯的是一星期,是中文版的“7日”,
而非您說的 7年。

再看
29:30 雅各也與拉結同房,並且愛拉結勝似愛利亞,於是又服事了拉班七年。
可知雅各先有拉結為妻,然後再 “又服事了拉班七年”。

有些婦女年頭生一個孩子,年尾又生一個,
對有2妻2妾的男人來說,
即使是短短的六年也都可以有12個小孩,
更何況是13年呢?

願神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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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KC
回答日期 : 2010/08/09


平安!
其實,CKC的回答已經很清楚了

但我想,我還是在簡單的整理一下

雅各在拉班家的前七年,是單單為了拉結的緣故,服事拉班
--雅各就為拉結「服事了七年」;他因為深愛拉結,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創廿九20

日期滿了之後,也就是,過了七年之後,雅各取了利亞--這一段,就是拉班的欺騙
--拉班將女兒利亞送來給雅各,雅各就與他同房。--創廿九23

當然,雅各提出了抗議,於是,拉班說
--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沒有這規矩。你為這個「滿了七日」,我就把那個也給你,你「再為他服事我七年。」雅各就如此行。滿了利亞的「七日」,拉班便將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創廿九26-28

也就是說,雅各在拉班家第七年的時候,在一週內娶了利亞與拉結

接下來,我們來處理,何時,雅各的妻妾開始爭寵呢?
聖經上說
--雅各也與拉結同房,並且愛拉結勝似愛利亞--創廿九30

何時,雅各開始與拉結同房呢?
就是進入拉班家的第七年又七日時

而且同一節經文說了,同房後,愛拉結勝似愛利亞
接下來,很快的,就描述了
--耶和華見利亞失寵,就使他生育,拉結卻不生育--創廿九31

一個男人寵愛一個女人,冷落其他的女人,我相信,這是可以在一日之內決定的
就算不在一日之內,即便是過了幾個月,利亞才發現自己失寵,也是說得通的

雅各在拉班家到底幾年呢?
--我在你家這二十年。--創卅一38

因此,20年,減去頭七年雅各「免費」又「無妻狀況」的服事
雅各與妻子同房生育的時間,是十三年

十三年的時間,生下十二個孩子(十一個兒子,一個女兒)
是很正常的

問題來了
聖經只很明顯的說
雅各為了利亞或拉結而「服事」拉班的時間,是「十四年」
但,聖經上說,雅各真正服事拉班的時間是「二十年」

這當中落差的六年時間,算是什麼呢?
--我想,這或許是賈驥計算雅各妻妾生育時,會有的困擾

我的見解是
明文的,雅各為了兩個妻子服事拉班的時間,是十四年
其他的六年,就類似是雅各在拉班家工作一樣的
不像之前的理由--僅是為了愛拉結
而是為了生養所有的妻小

但,他不是一直待下去的,對吧?!
當拉結一生下約瑟後
雅各就對拉班提出離開的要求了--創三十25

所以,還是那句話
綜看整章的經文
雅各在拉班家的時間是二十年
而他的妻妾開始生育的時間,是滿了七年之後

十三年的時間,足夠四個女人輪流生育12個孩子了

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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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0/08/12


平安!
您的這個論點有些奇怪
>以十三年計算這段沒什麼好讀的,但以六年計算才比較有效果。

聖經的記載,有許多是看起來沒有所謂的「效果」的
就是誠實的記錄一些事情
這段讀起來的教訓是什麼?
是看見雅各容許妻子之間的對立
容許兩位妻子為了讓自己有後代
不惜讓婢女成為雅各的妾
而這樣的容許,也帶來了十個孩子對約瑟的不滿及後來種種的事情
當然,這些苦難,神都將之轉換為祝福
但,這段經文要學習的,絕對不是幾年之內生下十二個孩子比較有「神蹟」

>況且十四年娶拉結是一種普遍性的認知,有些讀過神學院的也都認為是十四年服事拉班只是為得拉結。

是的!這是一個普遍的認知,也是一個事實
雅各為了拉結,確實前後服事了拉班十四年
但是,聖經也很清楚的寫了
雅各何時與拉結及利亞同房呢?
--雅各對拉班說:日期已經滿了,求你把我的妻子給我,我好與他同房。…到晚上,拉班將女兒利亞送來給雅各,雅各就與他同房。--創廿九20-23

與拉結呢?
--雅各也與拉結同房,並且愛拉結勝似愛利亞,於是又服事了拉班七年。--創廿九30

聖經很清楚的說了,雅各是在七年又七日的時候,與拉結同房
然後,為了拉結,「又」服事了拉班七年--共十四年

>聖經要看全部,不要忘了雅各自己說為了拉班的羊群服事拉班六年,請你們記住這一點,如果是服事了七年之後就娶了拉班的兩個女兒,那麼他接下來的目的就不再是偽藥得到拉結了,而是另有目的也就是其他的工作,這樣其它的工作就要達到十三年,如此一來29和30章豈不矛盾。

我想,您還是好好的,仔細的看聖經吧!
--拉班說: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沒有這規矩。你為這個滿了「七日」,我就把那個也給你,你再為他服事我七年。雅各就如此行。滿了「利亞的七日」,拉班便將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拉班又將婢女辟拉給女兒拉結作使女。雅各也與拉結同房,並且愛拉結勝似愛利亞,於是「又服事了拉班七年」。--創廿九26-30

聖經白紙黑字,寫的非常的清楚
頭七年,雅各服事拉班,是為了拉結
但是,拉班欺瞞了雅各,先把利亞給了雅各為妻
雅各抗議後,拉班過了七日,又把拉結給了雅各
雅各就為了拉結,再服事他十四年

聖經也很清楚的寫著,何時,雅各開始與妻妾同房

所以,除非您看的聖經,不是普遍教會共同看的這一本聖經
否則,這個問題應該是不存在的!

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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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0/08/14


平安:
>即便雅各再娶了利亞之後隔七日取了拉結,但是一般對於他的第一個孩子誕生是在七年之後,以十三季似乎有些問題,但是這七年之內兩個七子未替她產下一子也滿奇怪的。

要記著唷,雅各服事拉班的前七年,是先做工,在娶妻的
也就是,他先付了這樣的「聘金」--做七年的工作
滿了這個日子,他才有「資格」跟拉班要妻子
而當然,這段時間,就算他喜歡拉結
也不會跟她同房,因為,拉結,甚至利亞,都還不是他的妻子
倘若在頭七年,兩個女人為雅各生了孩子,那麼,他們就是犯了姦淫罪了!

>就表示雅各再得到拉結之後又信守承諾做工七年,雅各是一個信守承諾的人嗎?這又是一個問題。

雅各是不是一個信守承諾的人?
這個問題是不宜在這件事上做討論的
因為,他守不守信諾的問題,跟他在拉班家中的生活環境,是無法一併討論的

如果,雅各不守信諾,那麼,聖經大可記載他一得到拉結後,就「立刻」離開拉班的家中
但是,聖經沒有這樣寫
也就表示,雅各沒有這樣做
這可能有的原因很多
1.他可能無家可歸--他當初是逃出來的
2.他可能怕哥哥以掃追殺他
3.他可能身邊沒有太多的財物,所以,他沒有安全感…
這些,都可能是原因

但這些,也都僅是我們的猜測,聖經只是很簡單的寫
--雅各…於是又服事了拉班七年。--創廿九30

聖經這樣寫,我們就這樣的知道
不論雅各在其他什麼樣的事上有不守信諾的記錄
但在這件事上,他做到了對拉班的諾言

>以利亞六年內能生七胎,十三年他應該可以聲很多胎吧。所以他兒子加起來應當不只十三個。

當然,利亞十三年可以生很多胎
問題就在於

1.雅各有沒有和利亞同房?同房的次數是多少?
雖然,我們知道,聖經記載很多「一次中標」的事件
--比如,羅得與兩個女兒、猶大與他瑪、大衛與拔示巴

但,不表示,雅各常與利亞同房,或者,利亞每次一與雅各同房就懷孕

記得聖經寫著
--到了晚上,雅各從田裡回來,利亞出來迎接他,說:你要與我同寢,因為我實在用我兒子的風茄把你雇下了。那一夜,雅各就與他同寢。--創三十16

從這段經文看來
雅各與利亞同房的機率是不高的

2.誰決定了利亞或拉結可不可以生孩子?
是雅各嗎?是他們本身嗎?

不!

聖經寫得很清楚
--耶和華見利亞失寵,就使他生育,拉結卻不生育--創廿九31

是耶和華使人生育與否的

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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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日期 : 201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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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托夫•瓊斯 說:
中國的宋徽宗可以有65個子女,雅各才生12個有何困難?
一年生一胎的女人也多的很。
就算真的是在六年之內要生十二個,也沒啥問題!
更何況,誠如CKC所分析的,實際上是13年內生的。

2010/08/09

賈驥 說: 如隔七日是亞各看七年如同七日,雅各在離開拉班的時候也說,我服事你這二十年來,所以他總共服事拉班二十年,所以他先取了利亞再隔七年才娶拉結,並且寵愛拉結,耶和華見利亞失寵便使她懷孕,記住失寵這個字是在比較底下產生的,如果是十三年那就是在娶拉結時利亞先有孩子,這樣在拉結近來之前便無所謂爭寵的問題。一年生一胎的人多的事,但六年之內一個人要生七胎就不能以一胎、一胎的誕生去計算了,宋徽宗他六十五個孩子也非在短時間內生完,就算是他也是幾乎同一年生了數個孩子。而且拉班是要他再服侍他七年而非七日。
2010/08/09

賈驥 說: 如果是利亞之後隔了七日再娶拉結那就表示第八到第二十年之間雅各服事拉班就與娶妻無關了。而且三十二張所寫我位你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記住他前面是餵了女人才服事他十四年,如果七年之內就達到就不符合三十二章的記載,三十二章又說我位你的羊群服事你六年,後面的羊群才是六年。
2010/08/09

賈驥 說: 重點是雅各也不是一個誠實人,只有七年又七天就娶了兩個女兒他隨時會晃點他的舅舅,他都晃點他的老爸和老哥了,也不在乎在多一個吧,只是雅各的計謀一值被他舅舅拉班給破了。
2010/08/09

賈驥 說: 答案很好倒是真的,只是我們應該往細節的方向走去,也就是每胎為九個月,所謂九個月是滿九個月,剛好利亞她中間就隔了一胎。
2010/08/09

巴斯托夫•瓊斯 說:
29:28寫的七日就是七日,為什麼非要主張說雅各看七年如同七日呢?

2010/08/09

CKC 說:
回覆 賈驥;
謝謝您說我答案很好。
您說到“只是我們應該往細節的方向走去”,
我以為我已經盡力寫得很詳細了。
在“細節的方向”我有什疏忽了嗎?
若有就不會發時間引用章節經文來回答了。


2010/08/10

賈驥 說: 在十三年內當然有可能,只是在六年生七個,中間還要停一胎的時間,那麼相對的他懷孕的時間每一胎平均只有九個月左右,而且必須打破次序,否則按照次序排列會超過六年。你是根據29章說只有七天,但是後面的32章是直接寫明我位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可見雅各一開始的目的是為了拉結,如果試再漆年又七天就達到的話,那以他欺騙他哥哥和他父親的習性不會欺騙他舅舅嗎?
2010/08/10

賈驥 說: 更正是31章,只有七天變成他餵他的羊群服事了十三年而非31章的六年。
KJV:創31:41:Thus have I been twenty years in thy house;I served thee fourteen years for thy two daughters, and six years for thy cattle:and thou hast changed my wages ten times

2010/08/10

賈驥 說: 如果按照CKC所說的十三年,會產生下一個問題,雅各誠實嗎?按照他的說法是隔了七年零七日取了拉結又再服事拉班七年,但雅各的目的是為了拉結,他目的達到之後他是否會再服事他七年呢?就產生了下列幾種可能:1.雅各難得誠實,他遵照約定服事拉班七年。2.雅各不誠實,他得到拉結之後立刻反悔。3.雅各誠實了一半,也就是她服事了幾年又反悔了。但都與他在位了他羊群服事六年的時間相矛盾,因為既然已經達到所要的目的,下一個服事自然必須要有別的目的才能有激勵的動機否則雅各就做了白工。
2010/08/10

巴斯托夫•瓊斯 說:
雅各服事拉班的目的就只是為了拉結嗎?
他也要養家活口吧!
如果他像來的時候一樣,沒有什麼產業就帶著一大家子上路,恐怕最後會落的全家死在曠野裡!
雅各娶利亞及拉結後,繼續住在拉班家裡是在尋找機會,要設法位自己積攢財富,並且順利的把家庭及財富帶走,直到13年後這機會才來到。

2010/08/10

CKC 說:
請問賈驥,您有沒有看完我今天的回覆?
關於雅各娶利亞後是隔了七日後再娶拉結?還是七年後?
我寫下3個中文版本和4個英文版本的經文,
無非是讓您知道英文版本是用“week“這字,中文版本用”七日“,
我不懂希伯來文或希臘文,所以我查看了英文版,
我還以為您看了英文版就不會有“七日“或”七年“的迷思。

2010/08/10

CKC 說:
請賈驥再看一遍 29:30 的經文。雅各是先娶拉結再又服事了拉班七年。

和合本 雅各也與拉結同房、並且愛拉結勝似愛利亞.於是又服事了拉班七年。

Basic English: Then Jacob took Rachel as his wife, and his love for her was greater than his love for Leah; and he went on working for Laban for another seven years.

2010/08/10

CKC 說:
給賈驥,
我不懂何以您說;“在十三年內當然有可能,只是在六年生七個,中間還要停一胎的時間........"
我說 十三年內生12個小孩,
至於您的 “只是在六年生七個” 的結論又是i哪裡來的?

2010/08/10

CKC 說:
給賈驥,
您說雅各不誠實,
那麼拉班這樣的人就好騙嗎?
拉班明知雅各愛拉結,願為拉結服事拉班七年,
然七年期滿之後,拉班能欺哄雅各,將利亞代替拉結給雅各為妻。
等雅各與新娘同房後醒來,發現新娘是利亞而不是拉結,向拉班抗議時,拉班對雅各提議“你為這個滿了七日,我就把那個也給你,你再為她服事我七年。”,雅各無奈地接受,拉班也就獲得了雅各十四年的服事。
似乎拉班的奸詐計謀還比雅各更勝一籌。在答應為拉班這種人再服事7年的年數還未到時,即使雅各想逃離,在拉班眼皮底下恐非易事。

2010/08/10

賈驥 說: 因為雅各不誠實,拉班也不是很好欺騙,所以十四年的正確性比七年正確。雅各要逃離拉班很困難,但是雅各最好還是逃走了,當雅各達到目的拉班本身又沒有籌碼可以牽制他的時候拉班就吃了虧,因為雅各當時想要的是拉結,如果先給了再她沒有服事滿七年先反悔試問啦般拿什麼來制止他?把女兒收回去嗎?這是把他自己的女兒當成商品,是否要贈與全看父親之手,更何況他女兒已經先跟雅各行房了。再把他收回又把她嫁給別人,等於是把他女兒當成是當時的妓女。而且雅各只花了七天的時間就逃走了。
2010/08/10

賈驥 說: 如果是CKC所說的七年又七天,那就跟31章記載的相矛盾了
2010/08/11

賈驥 說: 十三年的時間一個女人生下十二個孩子也足夠,所以十三年根本沒什麼神績,這一段也看不出來神給雅各什麼教訓,以十三年計算這段沒什麼好讀的,但以六年計算才比較有效果。況且十四年娶拉結是一種普遍性的認知,有些讀過神學院的也都認為是十四年服事拉班只是為得拉結。
聖經要看全部,不要忘了雅各自己說為了拉班的羊群服事拉班六年,請你們記住這一點,如果是服事了七年之後就娶了拉班的兩個女兒,那麼他接下來的目的就不再是偽藥得到拉結了,而是另有目的也就是其他的工作,這樣其它的工作就要達到十三年,如此一來29和30章豈不矛盾。

2010/08/13

賈驥 說: 即便雅各再娶了利亞之後隔七日取了拉結,但是一般對於他的第一個孩子誕生是在七年之後,以十三季似乎有些問題,但是這七年之內兩個七子未替她產下一子也滿奇怪的。
2010/08/14

賈驥 說: 抱歉我修正一下,照十三年的解法實際上是十二年又358天,就表示雅各再得到拉結之後又信守承諾做工七年,雅各是一個信守承諾的人嗎?這又是一個問題。以利亞六年內能生七胎,十三年他應該可以聲很多胎吧。所以他兒子加起來應當不只十三個。
2010/08/14

說: 這個問題討論到這裡
其實,我的立場已經很明顯了
所以,原則上,對這個問題,我就不再繼續的回應了

2010/08/14

賈驥 說: 所以29章是先寫雅各取了拉節之後又服事七年,再寫他的孩子誕生的次序,這些誕生的次序包含了他娶拉傑替拉班服事的七年以及味了羊群服事的六年時間。並不是在福是十四年之後才開始有孩子。
2010/08/14

賈驥 說: 雅各娶妻的時間是在七年後,他生兒子的時間就是在後面的六年,也就是不是十三年生出來的,而是六年。
20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