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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最近因弟兄姐妹的矛盾如何化解?

因最近,教会弟兄姐妹在拍拖关系发展了三个月,就开始求婚了。但在求婚前寻求了很多成熟的弟兄姐妹及已婚人士的提的意见,要进一步了解,关系更深才结婚。如果结婚也要教会的同意才能结婚的话,教会有权干预吗(教会会不会构成控制,或侵权)?但最后男方也没有接受,是因为彼此的年纪已经到30左右岁,彼此相爱分别为圣的拍拖关系,他们就极力地要求结婚!在求婚过程中进展顺利,教会多数的弟兄姐妹都十分高兴!但是有领袖弟兄极力的反对!甚至说会影响到与他们及其它的关系及与神的关系!对于那对要结婚的弟兄姐妹来讲他们非常想修复每一段关系,因为教会互为肢体的关系?但也不知道如何去沟通,会有打电话找他们,发MSN,发邮件也不回复?除了帮他们祷告以外还有何等方式?

補充發言: 但最近他们非常积极地修复关系,但新问题出来了。原来女方的家庭有点破碎,自小就失去母亲。她与有心理精神独断控制问题的父亲生活相依为命,所以看见男方的家庭关系非常好,父母三十年也没有嘈架,非常和谐,也非常爱神与关爱她。这是神所祝福的,男方自左手就有点残障,手指比短,但她有心理病的父亲在面子上面极力反对,不接纳他们!把户口本收起,无法登记结婚,想问他们又不想搞上法庭或把他送进医院?男女方又劝说有精神父亲又无效?有什么好方法去面对?如果无法登记教会又不接纳他们的婚事?所以最大问题都不在弟兄姐妹关系?真的需要弟兄姐妹支持?

問題類別: 教會、基督教機構


發問者: 吖豆
發問日期: 2010/08/08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08/14
本篇資料庫ID 4246
本題關鍵字: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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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這真是非常不幸的案例!
教會有權干預會友結婚嗎?答案是沒有。
只有一些喜歡控制別人的人才會管東管西,不准這個、不准那個的,不由的又讓我想起法利賽人來!

那位極力反對的領袖弟兄有指出為何反對的理由嗎?這樁婚姻為何會影響到他們與神的關係?
如果講不出理由,那就是為反對而反對,難怪當事人要反彈!
傳統上,有權反對這樁婚姻的人是雙方的父母,但時代在改變,現代的父母最多也只能規勸而已,教會根本無權干預會友結婚。(翻遍整本聖經也找不到任何這種權柄的根據!)

現在事情已經鬧成這樣,想修復關係的方法,只有讓得罪人的一方低聲下氣去請對方原諒。他們並沒有錯,錯的是教會這些弟兄姐妹,因此,請所有曾經反對這樁婚姻的人聯名寫信給他們吧!還要由那位極力反對的領袖弟兄領銜。
如果拉不下臉來,就只好繼續禱告囉!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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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巴斯托夫•瓊斯
回答日期 : 2010/08/12



我不是家庭問題專家,所以如何說服女方父親來接納這樁婚姻,我實在沒辦法提出什麼好意見。但古今中外的熱戀男女對付這種跋扈父親的方法,就是私奔!
從問題的描述中,很明顯的可以看出誰是誰非,教會不可以幫助壓迫者,更不可以自己扮演壓迫者!教會理應設法幫助這對年輕男女解決問題,而不是光在那邊「不接納」!
如果教會助紂為虐的話,誰稀罕這種弟兄姐妹的關係呀!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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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巴斯托夫•瓊斯
回答日期 : 2010/08/13


平安!
在台灣,教會是無法有決定教友是否能結婚的權利
因此,對於您所提的教會那位領袖弟兄的做法,我們是非常不能認同的
同時,聖經也沒有寫到教會的管理者可以有這樣的權利

這是需要先說明的

其次,我想,先確認大陸地區對於婚姻登記的規範

我上網查了一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第四條這樣規定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寫著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名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

看起來,戶口名簿是必須的文件

但,是否沒有戶口名簿就「不與登記」呢?
對於不予登記婚姻的規範,婚姻法第六條是這樣寫的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第七條接著說明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因此,沒有戶口名簿,卻有身份證件者的這兩位
其實可以試著到男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並且說明緣由
我想,或許可以登記成功

只是,要確認的是,這兩位對彼此的感情
是否真是願意一起共渡一生?
是否確認這個婚姻是神所配合的呢?

我想,這是比較重要的
其餘法條登記的問題,以及父母的想法,都可以想辦法處理及改變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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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0/08/14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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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蕃薯 說: 教會沒有權力干預會友的婚姻
2010/08/13

CKC 說:
登記結婚一定要户口本嗎?
户口本被收藏起來,不能重新申請一分嗎?

2010/08/13

吖豆 說: 再申请一份就是做假证,也须户主同意,那也是罪来的!因为户口本是有很多页不单是个人拥有。但他父亲反对,就算去法院告也影响他们的关系!
2010/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