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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血不可吃嗎??

基督徒不能吃有血的東西嗎???

問題類別: 聖經新舊約


發問者: 張嘉玲
發問日期: 2011/12/19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1/12/21
本篇資料庫ID 5188
本題關鍵字: 潔淨  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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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肉類都有血,可是聖經上沒有說不可以吃肉。

只是不可吃血,“血”視為不潔淨;

科學來講的話,血液里也有很多的細菌 病菌之類,對身體當然是沒有好處。

對於喜歡吃牛排的人來說,儘量烤熟一些,不要流血水,是可以吃的。

因為這個問題我也請教過牧師。

愿神賜福給你~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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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系統錯誤
回答日期 : 2011/12/19


平安!

「可不可以吃血?」
這類問題已經在這裡討論N遍了!
每次都淪為正反兩派的爭論。(曾有人說:如果斷章取義的話,可以從聖經中找到任何主張的支持經文!)

我這次不想爭論,只引用一段聖經及《信望愛信仰與聖經資源中心》http://bible.fhl.net
的注釋資料,希望能終結這種無謂的爭論。

歌羅西書 2章16節 到 2章17節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注釋:
(一)既然已經在十字架上得勝了,因此不要再被律法主義者用飲食或日期規定
來論斷自己。 2:16
●「論斷」:「κ」開頭的字,「審判」、「判決」。
●「不可讓人論斷你們」:原文的時態顯示意義是「不要讓人常常論斷你
們」或「不要讓人習慣性的論斷你們」。
●「節期」:指「一年一度的節期」。
●「月朔」:直譯是「新月」。指「一個月一次的節期」。
●「安息日」:一週一次的節期。
◎保羅要信徒不讓人因為他們不遵守特定的節期或飲食習慣,就論斷他們
、審判他們。亦即不要為不守節期與飲食規定就自覺低人一等。這點在
現今的基督徒圈子,還是有很多人以「吃不吃血」、「守不守特定的日
子」來評斷基督徒是否犯罪或靈命高低,實在值得我們去小心抗拒。

(二)律法是以後救恩事情的影子,但整個救恩的實體是基督。 2:17
●「影兒」:「形體」的投影,卻不是「形體」本身。
●「後事」:指「將來要來的事」。
◎忘記實體而追求影像,真是愚昧,但現在還有多少愚昧的人呢?當信仰
失去內涵時,「儀式」與「規條」是最有效的逃避之處。

我自己的意見:
每個民族有自己的飲食習慣,除非是取得的手段太殘忍(例如吃狗肉),否則不必因為信主而改變習慣。台灣取得豬血及鴨血的方法已經改進很多,吃的時候也都會煮熟,細菌都殺死了,實在沒有什麼理由不能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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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巴斯托夫•瓊斯
回答日期 : 2011/12/20


null 的回答非常準確-!!

新約時代吃不吃有血的東西已經不是問題-!!

這問題跟聖誕節要不要慶祝活動-?相仿----------

正反兩方爭論不休.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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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耶書崙
回答日期 : 201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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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 說: 1. 從口裡吃下去的不會污穢人,從口裡出來的才會
2. 吃也可,不吃也可,重點在不讓身邊的人,因為看見我們的行為而在信仰上「跌倒」。

201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