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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該不該主動承認自己是基督徒


覺得自己主動承認是基督徒有點尷尬,因為總覺得自己有很多缺點~好像不太配得上基督的名,雖然知道基督徒只是蒙恩的罪人~但總覺得好像要盡力做到品格完美才配得上基督的名~潛意識也有點律法主義,因為佛教徒對品格跟生活刻苦己心的要求~讓我也有點競爭意識,認為基督徒不可以輸,要在外面有好名聲

這種心態的掙扎,衍生至當自己在沒信主的人面前(或是對基督徒有負面偏見的人面前)我只在心裡做簡短謝飯禱告(沒有顯於外可分辨謝飯的動作),並且也不敢帶十字架項鍊(被人說過待十架項鍊去行善,太有功利的目的)

因為人常用基督徒結的果子來看待這個信仰,如果自己行事為人都好那還過得去,若自己還不太好,致別人對這個信仰反感,會讓我很自責

漸漸的我也分辨不清楚,到底是怕被人攻擊迷信或嘲笑,還是因為自己很不好,怕自己的缺點絆倒人,為了持守基督的美名,引人歸主,所以不主動承認自己是基督徒

我不希望否認基督的名,因神對我很重要,可是在日常生活中我該怎麼看待可能會絆倒人的自己,與看待自己在外邦人中,基督徒作鹽作光的身分?

補充發言:
謝謝各位的回應,關於如何當一個敬虔愛主,不辱沒主名的基督徒,我尚還有一段長遠的路要走,或許還有些地方懵懂,但經各位的鼓勵與觀念的解明,我想我會學習盡量不去在意別人的眼光,專心走主的道路,而不倚靠別人來的眼光來斷定自己,因為人永遠都無法滿足別人對完美的期待與挑剔的眼光

關於"蒙恩的罪人",其實這個概念,是從查爾斯史丹利的講道得知,剛去重新查過資料,可能是我記憶或理解上有點混淆,對聖經的掌握與熟悉度還不成熟,不太清楚就引用了,以致有些誤解,感謝小馬可與楓的熱心解釋與提醒,之後遇到這個概念,以後會更加謹慎

至於引用的意思,內在想法的表達上比較近似楓的解釋,主要的形容,確實是知道受洗後靈性上復活,但還是有老我,仍舊是會受到罪的影響,處於一種在生活中不想犯罪,也謹慎的認罪做思想與行為上的調整,仍舊還是會有試探或不小心跌倒的時候,若被眾人明明的看見加以指責,這時就會覺得軟弱的自己實在是配不上基督的美名

感謝各位的回應,使我知道不是盡力逞強完美才是榮耀神,而是在健康的形象下,承認軟弱,並積極在軟弱中不斷尋求神,自我改進才是榮耀神

跟隨主的這條路不一定容易,但絕對值得,至於如何活出榮耀神的生活,我想我要先克服自己對"嘗試卻失敗"的懼怕,正如保羅以十架誇勝,也常誇自己的軟弱好叫神的大能覆庇自己,因為生命是一步步趨於像基督,縱使跌倒,改進就好

感謝各位的鼓勵與建議,感謝讚美主,願榮耀歸於祂,直到永遠

補充發言:
感謝各位弟兄姐妹的分享,願平安歸於你們,心中很感動

願神更多修剪,更多光照我生命,使我更能喜樂愛主,得以內住主裡,深深與主連結

明白自己還有許多不足之處,但神知曉我一切潛力,好或不好的特質,願祂在我人生完全掌權

祂的杖祂的杆都安慰我,甚願主使我能謙卑榮耀祂的美善

問題類別: 個人心理


發問者: 匿名發問
發問日期: 2012/08/04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2/08/07
本篇資料庫ID 5462
本題關鍵字: 外邦人  信主  禱告  蒙恩  罪人  基督徒  基督  十字架  律法  軟弱  名聲  果子  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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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雖然你還沒有「主動的否認耶穌基督」,但這個「不主動承認自己是基督徒」是明顯站在一個危險的地步。「紅燈已亮,警鐘已響」,你要小心。

『基督徒只是蒙恩的罪人』是錯誤的觀念。聖經從來沒有形容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在重生得救的那一刻,他確是蒙了恩典,但隨後他就是被神稱為義,他不再是罪人而是聖徒。「罪人」這名詞在聖經中的用法,主要是指還未有得救、被罪捆綁、是罪的奴僕這個光景的人,而不是指仍有軟弱跌倒的可能的基督徒。換句話說,主要是指向生命的層面而不是生活層面。

基督徒的好生活見證當然是榮耀神的,他的軟弱跌倒也會叫神蒙羞,但如果他能夠認罪悔改,依靠基督的能力,他的生活是會整體逐步漸漸變好,基督徒的聖潔生活不是一步登天,而是一個過程。有一些壞習慣可以是「昨天和今天」之別,但有一些是需要比較長的時間才能夠完全改掉。這種改變就是榮耀神的見證。

除基督教外,世上所有宗教(佛教、道教、回教、猶太教、天主教等)都是依靠人自己的某種力量(打座、行善、積累功德、聚積陰德等),或多或少的去自救(升仙、得道、修成正果等)和作好行為,唯獨基督教是承認人的無能為力,這是和佛教徒的一個重要分別。

其實,「該不該主動承認自己是基督徒 」這問題可以叫你反思另一個問題:「將來在審判台前,我希望耶穌主動承認我是屬於他的嗎?」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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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小馬可
回答日期 : 2012/08/04


平安,

您的提問從昨天到今天,我讀了好幾次,一直在思索,
我相信您知道聖經的教導是要我們承認自己是基督徒,
不只是表示願意認耶穌為我們的主,
其實透過這樣的宣告,也可以提醒自己要有榮耀神的言行,
這是一種委身,像結婚一樣--我是有婚約的。

我相信您也了解這些道理,
只是您的心理感受上,會擔心,因為您非常在意是否榮耀神,
這不代表您現在不榮耀神,或是品格上比不上其他基督徒,
而是您有一份很謹慎、很尊敬神的心,自我要求也高。

其實人們認出我們是基督徒,
不只是透過好行為,也是透過彼此相愛,
很多基督徒,剛信主也很多老我的個性,
但是因為神的愛,而願意關心別人,熱心幫助別人,
未信主的人常常是因為這樣而願意來認識神。

隨著信主的時間越來越久,
聖靈會幫助我們一步步改變我們生命的軟弱,
光照我們悔改,塑造我們的新生命,
這是一條與神同工同行的路,
不是你自己走,是神帶你一起走,
只要你按時聚會,每天住在主裡面,讀經禱告,有一顆願意
順服的心,神就會引導你,聖經的說法是"一天新似一天",
"脫去舊人、穿上新人","與神的性情有份"。

天父會教導你,幫助你,
不要把行事為人完全當成自己獨自一人的功課,
揹著重擔,覺得做不到,
讓神帶你去經歷這場旅程。

只要我們不是故意犯罪,我們犯了錯願意悔改,
神就會幫助我們改變。

聖經說: 東離西多遠,神也要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多遠。
我們有願意的心,神帶來改變的力量、智慧、環境。

而您的家人朋友不會期待我們一夕之間變成聖人,
但相信他們會看到您一直在進步。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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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Blue Sky
回答日期 : 2012/08/05


平安!
先回應一下小馬可的分享
>『基督徒只是蒙恩的罪人』是錯誤的觀念。聖經從來沒有形容一個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是「蒙恩的罪人」。

聖經確實沒有出現過「蒙恩的罪人」這幾個字
但,聖經很多地方提醒我們
我們,是100%的聖、稱義的、不再定罪的
--這在重生得救的那一刻,確實已經成為事實
但,我們也是100%的罪人,若不是,如何說明這一節經文?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一8

因為我們知道自己是罪人,雖被神稱義,但仍會犯罪,仍是壞蛋一個
因此,才需要在神面前認罪
使徒約翰才會講了下面那句,被號稱是基督徒119的經文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

看看那位與法利賽人同在殿裡禱告的稅吏
他的禱告如何得到耶穌的讚賞?是覺得自己是義人?或是罪人?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路十八13

這個差別在於
是否知道自己的不足?是否知道自己是需要神的恩典

回到樓主的提問
這樣的掙扎,也就在於自己同時是義人,也是罪人
明明知道自己已經被稱義,明明很開心神在我生命中的恩典
應該就要活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好讓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歸榮耀給神

但,仍不免因為自己的罪性與老我,怕虧損了神原先期望在我們身上彰顯的榮耀
因而遲遲不敢大方承認自己的信仰
或是不敢、不願,或沒有力量去做出一些在其他基督徒眼中應該是理所當然的事

可您知道嗎?基督徒最大的恩典,就是不靠行為稱義!
真的感謝主!!

是,我們是很差勁!甚至不比一些信佛的外邦人言行要好
--保羅都說了,他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提前一15
但,我們勝過他們的,就是因為我們有神!
我們可以倚靠神的恩典稱義--這,是根基!

也就是因為有神的恩典在我們身上
聖靈的能力在我們心中
所以,我們會被光照,會被提醒、責備,會看見自己的軟弱
--如同您的分享一樣--知道自己的光景如何

差一步就在於
要這樣繼續下去?或是回到耶穌看我們的眼光?

我們不是「作」鹽、「作」光
我們本身就「是」鹽、「是」光
差別在於,有否失了味?有否沒了光?
但即便沒有味道、沒有光,我們依舊「是」鹽、「是」光!!

勇敢承認自己是基督徒
當人質疑您的時候,就大方的坦承自己的軟弱
然後,和對方分享神的恩典,以及如何靠著祂,自己勝過罪的一些見證
--我相信,您不是願意就這樣擺爛的,要不,您也不會願意在這裡與大家分享

如果真的還有困難
那就先跟神說吧!
跟神坦誠自己的一切,然後,祈求神的能力臨到您

加油唷!

大家都為您禱告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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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2/08/06


回應楓:

我想,我和你在「大體」上是一致的,但在「細節」上有出入,讓我在下面說得清楚一點。

「一個基督徒是個100%罪人」這一句話的「是或不是」,關鍵點在於「罪人」這一個詞。
「罪人」起碼有兩個常見的定義:-
(一)在生活中會作出罪的行為的人
(二)在生命中受罪的捆綁的人,是罪的奴僕。

我想,你是用第一個用法吧?如果是的話,這句子就是正確的。
但我必須指出,聖經對「罪人」這詞的用法,主要是特別的指向第二個。

換句話說,「基督徒在生活中仍會犯罪」是合乎聖經的形容,他仍會有軟弱跌倒的時候。當他跌倒,他要認罪,這點無需討論。這亦是約翰壹書一章8-9節就所指基督徒在生活中仍會犯罪。
但「基督徒是個罪人」卻是不合聖經的描寫,無論是字面上或是觀念上。

這是一個重要的分別,不能混淆。前者是指生活中的行為,後者是指生命的本質。

基督徒不是「罪人」而是已經被神稱為義的人,這義並不是人的「自義」而是「基督的義」加在他身上。他是從罪的捆綁被基督釋放了出來、是由罪的奴僕變成了義的奴僕,他生命的本質改變了。這人不再是「罪人」。亦是基於他這個義人的身份和新生命,他不要再犯罪,像他還作「罪人」的那個時候一樣。當然,他仍有可能在生活中犯罪,但他是一個蒙恩被揀選的聖徒,他要行義!

非基督徒和基督徒的一個主要分別,並不是在生活上而是在生命上。(但當然,這並不是說基督徒的生活見證不重要啊!)兩者都可能和會在生活中犯罪,但前者是罪的奴僕而後者卻有了自由。亦因後者有了基督的生命,他不會享受罪中之樂,他會認罪,他要持續依靠基督的血和基督的義....

再說下去就離題太遠,這會涉及到「基督徒在生活中為什麼仍有犯罪的時候?」和「成聖是一個過程」等等。

但我想向 發問者 強調 一點:「基督徒不過是蒙恩的罪人」這種錯誤觀念叫許多基督徒妄自菲薄,甚至叫基督徒自憐自卑不敢站出來指責罪惡。

敵擋基督的人亦經常利用這觀念叫基督徒受騙,他們會說:「你不過是蒙恩的罪人,所以你沒有資格指出我的罪。」(同性戀極端份子的一個常用歪理)
這個邏輯是錯誤的,因為前半部分根本不合聖經。

敵對福音的人也可能會對基督徒說:「你雖然是基督徒,但仍會在生活中犯罪。所以,你沒有資格說我是罪人。」
這個辯駁的前半部分弄對了,但用前半部分來推論出後半部分仍是錯誤的....
(很少敵擋福音的人會用這邏輯,因為這要先承認「所有人都是罪人」等等的真理,這是他們不願意的。)

小結:雖然這似乎只是一件小事情,似乎只不過是一個字或詞的用法,但我以為基督徒還是要非常謹慎,對所有細微的都要執著。
(強調:我不是說 楓 是敵對福音的人,任何人不要誤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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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小馬可
回答日期 : 2012/08/06


平安!
回應小馬可對「罪人」的分享

>但「基督徒是個罪人」卻是不合聖經的描寫,無論是字面上或是觀念上。

如果,您對「罪人」的定義已經包含了您所陳列的兩種
--特別是第二種--在生命中受罪的捆綁的人,是罪的奴僕。

那麼,套用您的定義,當然,「基督徒是個『受罪的捆綁的人,是罪的奴僕。 』,這句話,很顯然是不太應該存在的,也就是邏輯上是有問題的
--雖然,有些號稱基督徒的人,也真的在一些罪的綑綁之中

但,聖經裡講的罪人,「都」是這個定義嗎?
似乎不是
端看保羅自己稱呼自己是罪人中的罪魁,就不是用這個定義了
--因為,保羅很清楚不是一個被罪綑綁的人

在基督教義的神學裡
很重要的一個觀點
基督徒是100%的義人,也是100%的罪人
前者,是因為被神稱為義,也就是神學名詞中的稱義、稱聖
這是重要的根基!

而基督徒還要活出成義、成聖的生命
--也就是聖經教導的,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這也是一般人會來檢視基督徒的地方
也就是樓主最大的困惑
--基督徒,不是應該有好行為嗎?怎麼比那些信某某教的還不如?

當然,若單單以這一點來看,也會是一般人認為宗教雷同的地方
--都是要行善、都是要有好的行為

只是,像我剛剛提到的
如果沒有「稱義」、「稱聖」的根基
那麼,我們是沒有力量行善的!
也就是像小馬可所說的
如果沒有先被神稱義,我們即便行出世人眼中的好行為,卻仍是「罪的奴僕」

這兩者的定義,都包含,我個人認為,也不好切割得太清楚
因為,聖經講到罪人時,是包含了這些的!

樓主!
看到您的回應,很為您感到開心!
加油唷!
您已經有了這個根基--被神稱義、稱聖
只要靠著聖靈的能力,讓聖靈在我們身上掌權
雖然會有被修剪的痛苦,雖然仍會失敗
但,成義、成聖的道路,是一輩子的

一起勉勵!!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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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2/08/07


我剛才又寫了一篇大長篇,是走過"論斷"的心得。
但我現在只想跟您分享,當您覺得懊惱、懊悔,
軟弱時,總是要提醒自己,也希望神讓您看見:
祂是以笑臉看您、愛您、要幫助您。
愛能夠帶來心中的力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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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Blue Sky
回答日期 : 2012/08/07


信主前幾年靠著意志力和願意的心來行出好行為,像是行
善、關懷、傳福音,但到後來蠻多都破功,有的有結果子,
有的惹一身氣,被批評等等,明明很付出、很努力,不過,
自己也看到自己很多罪和問題,甚至是無知,愛非常少。

那段時間也會自責,覺得自己很糟糕,當然也覺得別人
很糟糕。

後來,真的回到在內室好好認識神這條路,發現靠著神,
是一步步成長,不是完全靠意志力和忍耐,神會在很難
有平靜的時候帶來平安,在很難饒恕的事上帶來饒恕,
神的能力和智慧非常非常豐富。

我們要認定祂,好像一個什麼都不懂得的人來求教祂,
承認自己不懂,要成長,要幫助,如果一直要求自己而
沒看神,沒等候神的作為,等於是被渺小有限的自己
給限制住了。

基督徒很少一信主就變成聖人,但他人會看到我們受
洗後努力少犯點明知故犯的錯,還有一點,基督徒通
常比較有願意認錯和道歉的謙卑。

記得我受洗沒多久,就跟主管有個不愉快,因為神的
關係,我柔軟下來約她喝咖啡和好。其實我真的打從
心底跟這主管和好、接納她是一兩年後的事情,我就
是做了這個小小的努力主動和解。

我們的努力人總會看到,我們自己也知道自己的盡力,
即使我們還有很多要被神更新的地方,但我們可以讓
人們看到我們雖然不是超人和大聖人,但是有神倚靠,
會願意謙卑地面對錯誤,也有一個願意讓自己和他人
更好的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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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Blue Sky
回答日期 : 201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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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所寶貝的 說: 基督徒承認自己是蒙恩的罪人,我不覺得有何不妥之處,因為我們懂得每一個人都是罪人,只是我們比一般人肯先到主面前認罪求主赦免而已.也沒有什麼特別了不起,但是遇到事情也一樣要站出來為了真理的緣故.基督徒要謙卑但卻不需要妄自菲薄.
2012/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