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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 二與三是否有矛盾?

昨天去聽課:有講到加爾文主義五要點...但其二與三是否有矛盾?
======================================
2.Unconditional Election(無條件的揀選)
3.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贖)
======================================
我的疑問是:
若第3點所謂(限定的救贖)是指主耶穌的救贖,並非對全人類進行救贖,而是針對天父所揀選的人進行救贖而已→那跟第二點(無條件的揀選)沒有矛盾嗎? 既然是無條件,又如何揀選呢?

補充發言: 因為貼了幾次都貼不上特補充於此:
=========================================
大家平安:
其實,那天去聽「誰是異端」講座→是因為我對誰才是所謂的「正統或異端」一直有興趣,因為據說幾次「正統或異端」都只是大公會議「表決的結果」。
雖然不一定認同「表決的結果」一定對或錯(有人說神一定會讓該贏的贏,也有人說贏的一邊只不過剛好「政見」跟國王或大多數人之利益不衝突而已 );但我想說的是除非很確定,不然少數不見得是錯→難道被釋放的巴拉巴還能強過稱為基督的耶穌?
過猶不及,好希望教會都能獨善其身(只要不互相攻擊,各自為主做工其實也不錯)或終歸一統(合一的話當然綜效一定比較大)。至於誰是「正統或異端」甚至邪教,就留待神來審判吧?
另那天加爾文主義五要點在書面上總共就列了五點,楓姐的補充已多過那天課堂資料→我就不再貼附件了。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小蕃薯
發問日期: 2012/12/02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2/12/04
本篇資料庫ID 5613
本題關鍵字: 墮落  耶穌  人類  敗壞  救贖  渴慕  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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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節錄小小羊園地對加爾文主義的解釋
-------------------
加爾文主義五要點縮寫簡稱TULIP。
這五點是指:
1. Total Depravity(全然的墮落)(全然的敗壞)
指所有人類都已經被罪污染。
罪已經污染了人的每一個層面,人的理性、感情、意志、良心、、、全部都被污染了,沒有一吋地方是乾淨的了。
此教義又稱為『Total inability』(全然的無能為力),指人已經完全喪失良善的能力,也喪失追求真神的自由意志了。
此教義又可稱為『Radical corruption』(極其敗壞),指罪對人的敗壞是全面性的,而非局部性的。

2. Unconditional Election(無條件的揀選)
指人能得救,是因為被神揀選。
而神揀選人得救,和人的行為完全無關。
神揀選人得救,不是因為人有什麼值得被揀選的條件,純粹是因為上帝的愛與憐憫。
人在得救的事情上,完全沒有任何功勞。
此教義又可稱為『Sovereign Election』(主權的揀選),指人被揀選得救,純粹是出於上帝至高無上的主權。

3.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贖)
主耶穌的救贖,並非對全人類進行救贖,而是針對天父所揀選的人進行救贖而已。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代贖),又可稱為『Limited Redemption』(限定的救贖)。
『代贖』是強調基督的死,替人付上贖價;
『救贖』是強調人因基督所支付的贖價,能獲得稱義。

4. Irresista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當聖父揀選,聖子救贖之後,聖靈施行恩典於被揀選者身上,使這人信主得救。
這恩典的施行,是罪人無法抗拒的。
不管罪人如何抗拒,聖靈會不斷加強其感動,至終一定會感動到這人心甘情願而自願投向主耶穌的懷抱。
這教義又可稱為『Effectual Grace』(有效的恩典),指上帝在被揀選者身上施行救贖恩典大能時,一定有效,絕不會無效。

5.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聖徒永蒙保守)
俗稱『一次得救,永遠得救』。
一個人只要真正得救,就永不會沈淪;
一個最後沈淪的人,表示他從來沒有真正得救過。
雖然一樣會跌倒,但上帝會保守真正屬祂的人,使他們絕不會沈淪。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聖徒的堅忍),又可稱為『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聖徒永蒙保守)。
『聖徒的堅忍』是強調信徒即使遭遇大風大浪,但至終必定是堅守信仰下去,進到天家。
『聖徒永蒙保守』是強調上帝必保守屬祂的人,使他們不會沈淪。
--------------

若對此有興趣
可以進入
http://blog.roodo.com/yml

在「搜尋站內文章」
輸入「加爾文主義」,就會看到一堆資料了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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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2/12/03


平安小番薯 看到你的問題我都覺的很好 因為我知道你是渴幕不斷在發問

我也鼓勵你繼續這樣不斷求知 相信那是神要裝備你的地方

個人也喜歡回答問題目地就是跟你一樣 學習 求知 所以彼此鼓勵

你提到 加爾文主義 以前有讀過有點忘記可以的話你提到這段完整列一下謝細節


我猜測大概是預定論方面的問題 在回答你問題之前說一下我的想法

聖經是神的話 有些學說 有些神學 不一定都完全是神的心意 有許多參雜人的想法


我舉幾個例子 之前有人提到 得救是撿選 未聽過福音的人 他們無法得救

提出這樣想法的人 用一些經節就下節論 沒聽過福音的人沒機會得救


對於這樣的事 我也能提出經文 反博這樣的說法 因為我知道神有辦法向不信的人

說話(這聖經有許多計載) 但是我不會這樣說 我會說 我不知道


雖然我希忘眾人都有機會聽到福音 神也是滿有慈愛與憐憫的神 我不相信神對人心意

有放棄兩字 (但是) 我必需承認神他有主權 所以在這事上我說 我不知道


因為聖經當中沒有任何一句話說 沒聽過福音的人 神不會有機會讓他聽福音得救

聖經中也沒那一句強調 神的救恩 只給他揀選好的人



聖經是神的話 我們可以詮釋對聖經的看法 但不論是讀神學那種學說

有那種替神發言的說法 個人認為我們採保留態度就好 不用去學習



不論他是加爾文還是某某出名的牧著 都還是人 神的僕人該傳的就兩點

1神的話 2神的心意


論到撿選 以神的話我選這句 林前1章26節=29節

弟兄們哪,可見你們蒙召的,按著肉體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貴的也

不多。 神卻揀選了世上愚拙的,叫有智慧的羞愧;又揀選了世上軟弱的,叫那強壯的

羞愧。神也揀選了世上卑賤的,被人厭惡的,以及那無有的,為要廢掉那有的。

使一切有血氣的,在神面前一個也不能自誇。




有兩個門徒同樣是犯錯 彼得選擇悔改進入了神揀選 為神做大事

猶大 不認錯悔改選擇上吊 失去神揀選他為神做事的機會 也失去了救恩



同樣有兩個地方 一個所多瑪蛾摩拉(創18章) 一個是尼尼微城(拿1)

這兩個地方 同樣都是氾罪神要毀滅 神都有給他們機會 悔改

兩位天使到所多瑪(創19) 約拿進尼尼微城 (拿3章)


對於神的回應 尼尼微城的人全城悔改 他們不但免過這災貨 還得著救恩 進入神檢選

所多瑪城只有一人 羅得 去接待進城的天使 城?的人卻要害他和他女兒

最後他們被滅城了 失去了救恩 自己阻擋了揀選



所以我的看法是神的救恩是給每一個人的 撿選也是 (但是)人的驕傲 會導至無法得著

這個救恩 人的自誇會阻檔了這個撿選。不該把人心的頑梗 歸類於神他只揀選某部份

人 。


預定論 我不否定他 但我想說的是 預定得救的重點 應該是看人的心及選擇 而不是

神讓人像抽籤一樣看有沒有那樣的好運。


我深深確信一件事 神他愛人對每一個靈魂的不捨 超過我們所知所想

他願見眾人救 不願見一人失喪


耶穌愛你 上帝祝福你

















耶穌愛你 神祝福你 歡迎多發問 我與你一同學習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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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主內彼得
回答日期 : 2012/12/03


平安!

其實,如唐崇榮牧師所說的,現在教會,接受、認同加爾文主義的,不到三成
除了因為許多教會普遍重視經驗、靈恩之外
也因為太過強調上帝的慈愛,而較少面對上帝的威嚴、主權、公義

以加爾文的五項要義來看
第一點,全然的墮落,身為人類的我們,認同嗎?
還是認為,其實自己還是有一些些可取之處呢?
或者,認為自己是有行善的力量、自己有向上的能力呢?
若真認為自己還可以做些甚麼
十字架就沒有讓人討厭的地方了--加五11

第二點,無條件的揀選
以教會歷史來看,這也是爭議最多的一點
因為,如同上一點一樣,還是有人認為,自己在救恩的這個事上
還是要盡上「自己」的責任
甚至覺得,還是「可以」有一絲絲的貢獻

這一點,教會歷史上最有名的,就是阿民念主義
也就是「神人合作說」
我們最簡單的想,如果達到救恩,需要100%的努力
那,依據神人「合作」說,神要負擔多少?我們要負擔多少呢?
99:1?還是99.9:0.1?或者,99.99:0.01?
而依據神完全的榮耀與聖潔,即便我們真的僅要負責0.01,甚至0.000001
那,在神眼中,完全的0.000001,是多少?是人可以達到的嗎?
--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詩四十九8

就是因為人即便是0.00001都做不到,也因此,救恩,全然是神的作為
跟人的能力、作為、敗壞與否,一點關係也沒有!

第三點,限定的救贖
不太接受這一點,也是基於神的愛,認為,神是愛,因此,絕對不會容許有人沉淪
特別是沒有聽過福音的人

我們可以思考這一點,因為神是愛,所以,神有「義務」救贖世上的每一個人嗎?
還是因為,在聖經上出現了這句話
--主……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

這裡的願,原文確實有「渴望」、「願意」的意思
但,是否能作為普世得救的依據呢?

如果可以,那依據現在的景況,事實的依據呢?還是有人不得救
喔~~所以,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為,人沒有「選擇」救恩

但,人的「選擇」,可以大過神的「願意」嗎?
如果神真的願意萬人得救,祂做不到嗎?
喔~~因為神給人自由意志?

那,人的地位跟能力還頗高的嘛!
人可以說,我有自由意志,我可以「選擇」、我「主動」要上帝、耶穌作我的主
我如果死都不要這個救恩,上帝拿我沒辦法--請上帝尊重我的自由意志
我如果要,上帝才可以在我身上動工--一樣,請上帝尊重我的自由意志

這樣聽來,誰是主呢?

看看聖經-違反人自由意志的例子,太多了啦!
簡單地看約拿
他有沒有表達「自由意志」不要去傳福音給尼尼微的人?
有吧!
神「尊重」了嗎?

沒有!

一次又一次,就是要約拿去尼尼微!

那這樣,神不是把人都當作機器人了?

其實,我們在教導人禱告的時候,也不自覺地否決了所謂人的自由意志,是我們沒有察覺的

當我們禱告時,我們表達了我們的自由意志,表達了我們的意願
但,神沒有應允時,我們做了甚麼動作?!
堅持?就是要神照著我們的方式做?
還是,我們調整我們禱告的內容呢?
應該是後者吧?!

調整到何處?
調整到我們禱告的內容,是合乎神的心意為止

救恩也是如此,當人好像表達拒絕時,若這人是神揀選的
神會感動,直到那人順著神聖靈的帶領而接受
看起來,是人選擇,實際上,若沒有被神先感動,就不會有人可以口稱耶穌是主--林前十二3

這一點,也是加爾文主義第四點--不可抗拒的恩典

而最後一點,聖徒永蒙保守,也是爭議不斷的
似乎跟一般認知的,信了主,就拿到天堂門票,就可以高枕無憂,好像是一樣的道理

我在這裡提過多次,面對這樣已經信主,但行為沒有任何改變的人,到底有沒有得救呢?
這樣的反思和省察,只能用在自己身上
也就是說,如果我是一個信主的人,我卻在行為上沒有任何改變,那,我出了甚麼問題呢?
我真的信了嗎?我真的以主為主嗎?我真的有實行聖經上的教訓嗎?
還是,我誤解了福音的真義,刻意忽略神的教導呢?

而當我這樣捫心自問的時候
也是神在保守我,不讓我繼續沈淪下去
--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約六39

加爾文和馬丁路德,確實都僅是人
所整理出來的神學論點,確實不能代表聖經
兩人也都說了,如果我的言論違反聖經,請離開我,回到聖經
這樣的觀點,也是加爾文主義跟隨者,唐崇榮牧師每次佈道會或是解經講座時,會再三提及的

這樣的觀點,也影響我
所以,若要討論甚麼樣的神學觀點,或是,哪個名詞、解釋,是否正確
求神幫助我們,回到聖經來看
查原文、查上下文,而不是用自己的感覺、經驗去解釋

上帝祝福大家!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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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2/12/04



馬太13章15節

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

回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

馬太福音 第十一章

1.耶穌吩咐完了十二個門徒,就離開那裡,往各城去傳道,教訓人。


20耶穌在諸城中行了許多異能,那些城的人終不悔改,就在那時候責備他們,說:

哥拉汛哪,你有禍了!伯賽大啊,你有禍了!因為在你們中間所行的異能,若行在推

羅、西頓,他們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


馬太福音 12章41節

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

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


撿選之所以與人的心有關 就是因為得救是神主權也是人的選擇 (申30.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

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彼後3:9 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他是耽延,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

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提到撿選與人心悔改有極大的關係 並不會與神的主權相衝突 這也是為何要傳福音的

緣固 神在給人機會悔改 這機會也是在神旨意? 不是人的自由意志決定神撿選

而是願不願意順服神給的機會悔改得生命 這些都是 聖經有說的


這題不在補回了 分享的目地就是要多吸收 討論在沒有離開聖經的原則下是沒有對錯

的 要多多包容 願神賜福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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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主內彼得
回答日期 : 2012/12/04

網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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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蕃薯 說: 謝謝兄姐回應喔... 弟可能要晚壹點再上來補充^^
2012/12/03

主內彼得 說: 楓謝謝你的補充貼文 挺有意思的學說ㄏㄏ
2012/12/03

主內彼得 說: 方便的話麻煩你都列出來 我也想多學一點 謝謝
2012/12/03

小蕃薯 說: 謝謝兄姐再次回應... 因為貼了幾次都貼不上特補充於上面問題下方, 3Q!
2012/12/05

巴斯托夫•瓊斯 說:
第2點講的是"質"
第3點講的是"量"
完全是兩碼事,怎麼會矛盾?

2012/12/05

小蕃薯 說: 第2點講無條件的揀選
第3點講人被揀選得救。
我認為矛盾的地方在既是無條件,那要怎麼揀選?

201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