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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從死刑犯信主和一般凡人信主看上帝的公義

最近心中有個問題:
一個死刑犯在監獄中信了主,和一般人沒有做甚麼犯罪的事情但因為沒聽過福音或不接受福音而不信主,按照聖經裡所說的,只要他信了,就得救了。

所以死刑犯未來在上帝面前是得救的,而那位一般人是沒有得救的,這樣上帝是公義的嗎?
耶穌的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人,我們都有罪、都不配,卻因耶穌做中保而能和天父建立關係
寶血也洗淨死刑犯所犯的罪嗎?意思是也洗淨我們法律上的罪嗎?

問題類別: 個人心理


發問者: 愛玩君
發問日期: 2013/09/28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20/10/20
本篇資料庫ID 5894
本題關鍵字: 耶穌  信主  福音  服事  公義  監獄  聖經  順服  不信  罪人  洗淨  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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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平安 愛玩君 你的問題可能是出在(神的公義)這件事。
記不記得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那些人怎麼說? (我們查不出來他有什麼罪)
你既以知道我們得救洗淨一切的罪,是靠耶穌基督的寶血。
那應該也要知道一件事,主耶穌代替了世上所有的人,為我們受罪。

神若以他的公義眼光來揀選人,判定誰能得救,誰配得這個救恩
我相信不論是死刑犯.或世上任何一個有好行為的人,可以站在神面前說,上帝我沒犯過罪
請你以我所做的好事,讓我稱為義。
神的公義 是一點罪都不能有的,這世上沒有人能做得到,唯獨耶穌基督。
林後5:21 神使那無罪(無罪:原文是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
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
所以(救恩)沒有分任何人,公平不公平的。最大的不公平就是主耶穌,他是公義的主
卻為我們受罪(代罪羔羊)救恩是神犧牲自己,白白要給相信他拯救的人,沒有分別。

你既提到(死邢)犯,若以經被判刑了,就表示他以為所做的事付出代價
國家的律法,跟神的律是兩回事。地上的權炳也是神賜予的,在沒有圍反聖經的原則下
國家的法律我們都要順服跟尊重。

當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有兩個死邢犯.被同釘在左右。他們就跟你提到的情況是一樣的
以經被國家律法判刑。與主耶穌同釘十字架的死邢犯,其中一個對耶穌說(路23章41=43)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從這件事看來,人不論在任何時後,只要願意悔改,主都會給機會,讓他得著救恩。
因為這救恩不是今生的事,是永生的事。死刑犯雖然生命被判死,但只要願意悔改接受救恩
就不用在受另一次審叛了。當主耶穌在來與你我都一樣,要復活將要靠的主寶血稱義。

願平安 有問題歡迎在提出 大家一起討論 耶穌愛你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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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主內彼得
回答日期 : 2013/09/29


平安!
這個問題,我相信會是很多人的疑問,特別是非信者

基督徒在回應這個問題時,著重的點比較斟酌在屬靈生命的得救與否
而非基督徒在看的,是行為上,是一般認知的公義是否得到彰顯

兩者,其實是相當不同的

我很喜歡保羅說的一句話
--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加五11

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在哪裡呢?
就在於打破人對公義與否的認知,跳脫一般人認為得救與否的憑據

沒有錯,如果依據上帝的標準,我們沒有一個人進得了天堂
不論是否有犯了刑法上的罪

而其實,任何一個有宗教信仰的人--注意唷,我沒有說信基督教唷,而是說任何一個宗教
都會深深感到自己的不足與有限,也都相信自己是有業障的--也就是我們說的罪
因此,如何跳脫業障,或是所謂的劫數,那就是每個信仰所規範的了

這些,是信仰層面的,當然,因為信仰與生活脫離不了關係
因此,生活如何,相對的,也就印證了這人的信仰狀況
--我們也是用這樣的角度在看教會的肢體,不是嗎?如果有一個說自己是基督徒,但仍舊抽菸喝酒賭博,甚至打架、吸毒,我們會不會懷疑他的信仰?

於是,通論而言,一個死刑犯,相對於其他未犯罪的人,明顯是比較不好的
因為,他一定是奪了他人的生命,危害了他人的人身安全,才有可能被判死刑

我不否認!

確實,這樣的人,他的行為是讓人感到厭惡的!特別是他若奪走、傷害的,是自己親人的生命,那,實在不容易讓人用正向的眼光看他

但,若這人悔改了呢?他人會不會願意接納?

其實,不要說基督信仰了
一般世俗是這樣的觀點:浪子回頭,金不換
就連佛教也都說: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講的是甚麼呢?是刑法上的罪?是行為上的錯?

不!

講的是一個人心境的轉變!

如果一個人經過了這些事情,轉變了,悔過了,身邊的人要不要接納他?

我覺得,那是他人的自由與權利!

但我會問我自己,我接不接納這樣的人呢?

如果我需要一段時間的觀察才可以坦然接受,我覺得沒有甚麼不正確的,因為我是人,我是有限的
就連保羅對於第一次旅行佈道逃跑的馬可,都還經過許多年的觀察後,才說出他在服事上是有益處的--提後四11
更何況是犯了天理不容的罪,被犯死刑的人呢?

但神呢?

那是神的主權!

因為,神訂出了得到救恩的方式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十四6

因此,不論這人在世上的言行如何,只要他的心境是轉向神的,神就接受

而他在世上的刑罰呢?會不會因此消失?

當然不會!

因為,他必須滿足世上的公義

很多死刑犯都是如此,即使在獄中信了主,一樣會被執行死刑

但,他們臉上流露的,真的是那種從容與安詳
比起其他的死刑犯所顯露的恐懼、擔憂,是更讓人感動的!
也是因為這些死刑犯的生命,讓在獄中的其他人更好奇這樣的信仰,也因此帶領許多人信主

我相信,您是清楚神的公義
只是面對這些人的言行,還是讓人難以接受吧!

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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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3/10/01





這是一個非常實際的問題
而不是神學的問題

不明白提出這種公平性的人
對於地獄的認識有多少

有一天
主上帝半夜讓我醒了過來
我突然感受到一個讓人說不出的黑暗
絕望的黑暗在隔一個牆的旁邊

如果那是讓人絕望的地獄
我真的不希望有任何一個人必須要進入那個空間

神都用盡心力的拯救我們世人了
我們需要幫神劃定範圍嗎?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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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歐巴桑也愛主耶穌
回答日期 : 2013/10/01


有些人是僅僅得救,有些人因有追求,而聖靈充滿,以方言禱告明白了神旨意,而去行的,這群人是得勝的,有主的獎賞,可與主一同作王,和免於永死的一般光得救之基督徒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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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陳雪梅
回答日期 :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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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斯托夫•瓊斯 說: 這個問題,請從神的角度來思考。不要從人的角度來思考。
201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