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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罪得赦免的真正意義?

最近教會讀羅馬書,真是越讀越霧煞煞,羅馬書總說罪得赦免?但那是甚麼意思呢?是說信主之後,之前的罪,全部被赦免?還是之前、之後都被赦免?那赦免又是甚麼意思?在我的觀念,赦免應該是宣布"無罪",就不用被處罰,這樣赦免才有意義;但大衛王犯罪被赦免後,代價可是刀劍不離自家和犧牲一個無辜生命,這樣怎麼能算赦免?好像小時候,老師說沒有100分,少1分打1下,忽然少10分,沒打我,才叫赦免,說赦免我的罪,又繼續打我,這怎麼能算是赦免呢?

然後長老說,罪得赦免,就是我們在生命簿有分,可以得到永生的救恩,但是網路上看到傳道人分享,罪得赦免,並不代表能夠獲得永生,因為我們還會犯罪,我們當然還會犯罪啊,因為我們都不是完人,只是要努力讓自己離罪,但立志行善由得我,行不善也由不得我啊~所以長老說得對嗎?還是網路傳道人說得對?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發問者: 我在達拉斯天氣晴
發問日期: 2018/12/08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20/10/16
本篇資料庫ID 6995
本題關鍵字: 順服  救恩  羅馬書  永生  羅馬  以得  赦免  教會  信主  刀劍  長老  大衛  生命  代表  小時  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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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解答:


茉莉花開 平安。

現轉Po部份解釋性文章。

陳進興事件的省思
http://www.fhl.net/19970414/c12.htm

「  無可諱言的,我們都是罪人,縱使陳進興犯下強盜、強暴、綁架、殺人罪 。但是,我們比他更合乎神的義嗎?在法律面前,我們的虧負是比較少,但是 不是在上帝面前我們就比較站得住腳?按著聖經教訓,我們都虧負上帝,犯了 律法上的一條,其實等於犯了眾條!看到陳進興不是使我們可以因此沾沾自喜 ,好像我們不是那麼壞的人,我想是上帝憐憫我們,使我們在未認識上帝以前 ,我們沒變成惡貫滿盈的人。

  那什麼罪是無法饒恕的?是殺人麼?強暴嗎?綁架嗎?聖經只有說褻瀆聖 靈的人不得赦免。而褻瀆聖靈的人,就是到死抗拒褻瀆抵擋聖靈施行救恩的人 ,他拒絕了今世赦罪的恩典,所以他把罪帶到永恆中,沒有得赦免,所以他就 是今世來世都不得赦免的人(【問題解答】,唐崇榮,第15頁)。

  其次,上帝是會赦免,但罪的結果仍會產生影響並且犯罪的人必承擔後果 ,畢竟我們活在墮落的世界,大衛的犯罪屬此,所以基督徒在強調悔改之時, 仍不能忘記,罪的結果是有影響力及傳播性的。同時也別忘記上帝愛罪人、上 帝恨惡罪!任何一位悔改的罪人(包括陳進興),也不能將以前犯的罪合理化 ,當然更不是什麼英雄!」


發問:原罪、本罪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25404160.html


「『罪的赦免』與『罪的後果』不一樣。


你去找妓女,是犯罪。
之後認罪悔改,你犯姦淫的罪當然會蒙赦免。
但是,你得到的性病,是你犯罪的後果,這部分不會因為你認罪悔改,就自動消失。


媽媽犯姦淫,得到梅毒。
她認罪悔改了,主當然會赦免她。
但是,她的梅毒,她生下的小孩因梅毒而變成畸形,並不會因為她認罪悔改就自動變好。
事實上,小孩畸形的後果,會持續一生的。
但這媽媽和小孩,已經都沒有罪。」



「然後長老說,罪得赦免,就是我們在生命簿有分,可以得到永生的救恩」
正確。


「我們還會犯罪,我們當然還會犯罪啊,因為我們都不是完人,只是要努力讓自己離罪」
正確。自身亦為之掙扎,與原罪,本罪交戰,不可能爽爽過。
基督徒直到死亡,方可宣佈此戰役停止。


「罪得赦免,並不代表能夠獲得永生」
重大錯誤!
唉。除主耶穌外,天下所有人都是爛人!
所以,靠自身行為,根本無法向上主換得積分,代幣,天堂單程票等!
雖然自身行為沒有任何交換「得救」價值(破爛衣服),
自身仍有義務,建房,種菜,仔細謀劃生活,贏得上主快樂(此為「漸進成聖」領域)。

所有自賣自誇,人定勝天者,皆為重大錯誤!切莫跟隨啊!


詳見:『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意思就是說『即使犯罪不悔改也不會失去救恩』?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8658591.html


唉。我們看一看四大信經,五個唯獨,韋斯敏斯德信條,鬱金香五要點等「參考書」後,
類似議題,可更為清晰。


--Brandweer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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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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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Brandweer
回答日期 : 2018/12/08


平安!
這個問題真的是困擾著許多的人~~
包括,所謂的資深基督徒,面對自己的軟弱,有的時候不禁也會想,我的罪得赦免了嗎?我真的可以進到天國嗎?會不會到了天上,神對我說,抱歉,你哪位啊?我不認識你....太七23

比較簡單的說,一個人有原罪,也就是指著從亞當而來的罪,這個罪,清楚一些的意思是指著罪性,更清楚的解釋,就是人性當中習慣偏向不討神喜悅事物的天然傾向。

有的人比較輕微,比如,就是懶惰不讀經嘛!就是不想去聚會嘛!就是不想服事嘛!就是不願意去傳福音嘛!就是不自覺的會討厭人、甚至會想要說謊嘛!--這些,都是罪性,因為跟我們肉體的惰性很麻吉,所以,人都會喜歡這樣的罪性。

這是保羅深深的體會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羅七18、19

心中有兩個律天天在交戰,因為神的律,很嚴格,真的不是我們一生下來就會喜歡的!

另一種罪,叫做罪行,也就是因為罪性發動而產生的行為,有的人明顯,有的不明顯。

比如,我討厭一個人,可能我就是在心中討厭,但有些人,討厭到後來,就是會用行為去印證我對那個人的厭惡。
謊言攻擊、行為傷害、更甚者,讓對方失去了生命,這些,都是罪行。

好啦!那,聖經說的,我們的罪得赦免,是甚麼意思呢?

按著我所處的信義宗,對聖經的理解,是這樣的,當我們信主之後,我們馬上被神稱為義,也就是說,過去的,都赦免了,更重要的,是我們的罪性,那個只想要順服肉體的慾望,被神潔淨了。

我們不再那麼依據肉體的惡慾去做事,反倒會多一些思想,這個,是否神會喜悅呢?

這也就是我們說的,以前我們的自由意志,是只有想去做壞事的自由,信主之後,我們可以有行出神眼中的善的自由!

因此,我們也願意努力的過討神喜悅的生命。

我的神學院老師曾說過一個比喻,就好像,我們永遠達不到神100分的標準,但是,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上帝算我們這個人,是100分的,那我們,就是努力靠著聖靈的能力,過著100分的生活。
這是我們被稱聖、被稱義的基礎
然後,我們過成聖、成義的生活

只是,雖然我們沒有罪性,但不代表我們就不會犯罪,看看亞當、夏娃,他們也沒有罪性,卻照樣犯罪。
--很重要的一點沒有罪性,又不犯罪的,只有耶穌基督!

這是不能否定的,聖經上說
--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壹一8

因此,雖然我們已經被神稱為義,我們在神眼中的罪性已經得潔淨,但是,我們身處在這個大染缸中,好像始祖身邊,會有蛇去誘惑一樣。我們也是如此,也會犯罪,所以,我們需要時時仰望神的力量,隨時到神的面前,得到所需的恩典,勝過生命中的誘惑。

如果犯了罪呢?怎辦呢?
趕緊悔改啊!我們還是在神的救恩底下,只是,面對行為之後的結果,我們還是需要承擔的。

我們看重的,不該是能不能免去世界對我們行為的懲罰,而是該思考,在末後的日子,我們能不能逃脫神的手?

大衛王,雖然犯了姦淫、借刀殺人等罪,甚至最後刀劍不離他的家,這些,是對他罪行的懲罰,因為,神的公義必須彰顯!

但當他悔改之後呢?在神眼中,他仍是合神心意的人,我相信,將來在天上,我一定也能看見他,在那裡高聲唱詩讚美~~

對於真正信主的人,改革宗的教義是,信徒永蒙保守,也就是說,只要這人是在生命冊上有份的,那麼,即便暫時離開了神,或者面對了難以勝過的誘惑,神的恩典、神的全能,仍舊會保守他,帶領他再次回到神的面前。

我個人認為,不去看別人如何,單單就檢視自己,如果我真的是一個蒙恩得救的人;如果我真的是一個口裡承認,心裡相信的人;如果我真的是願意將生命主權交給神的人

而我現在卻還陷在罪性的軟弱中,不肯出來,我~~~怎麼了?
我的生命出了甚麼問題呢?

如果可以自己檢視,那,主的寶血,對我們,永遠有功效!

反之,若沒有意識到自己的問題,反而仗著以為受洗,就拿到天國門票,根本不願結出與悔改的心相稱的果子

那,這人就是明明的羞辱主,再次把主釘十字架!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參考連結: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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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8/12/12


赦免我們的罪,當然是以前的罪!至於處罰,只因神是對君王的要求甚高,所以仍要為其罪行付出代價,以免再犯。為了避免日後再犯罪,只有天天讀經,渴慕被聖靈充滿,活出基督生命即可。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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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陳雪梅
回答日期 :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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