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The Billy Graham rule
請問葛培理規則有很榮耀神嗎?葛培理牧師制定自己的一套為保護自己婚姻的一項自我要求,不與未婚的女性單獨相處。我知道「不要給魔鬼留地步」。但是這項規則我覺得好像有點太過矯枉過正了?
聖經從未規定已婚基督徒男女不可與異性單獨相處在一起,連我們主耶穌也都是獨自一人與婦女相處,況且還在那個千年前男女授受不親的時代,更不可接受!但主耶穌也是照樣與婦女們相處。
雖然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做什麼事情,但是我想知道的事這項規則是「很屬靈」的嗎?還是我們單純以相對的角度來看待就行了呢?可自行選擇同意或不同意呢?
問題類別: 基督教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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