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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V


利未記 (現代中文譯本)

第 6 章

01 上主向摩西頒佈以下的條例。 02 如果有人因不肯歸還以色列同胞所付的定金或保證金,或偷取別人的東西,或剝削別人,或編造謊言說東西遺失了,並且發誓否認撿到他遺失的東西,而得罪上主,他必須獻祭物。 03 04 如果他犯了上面所列的任何罪,他必須償還他用不誠實的方法取得的東西;是偷取的,是剝削的,是定金,是撿到的東西,是偽誓得來的東西,都要全部歸還原主,並且加上百分之二十。 05 06 為了賠償所犯的罪,他必須帶一隻沒有殘缺的公綿羊到祭司那裡,作贖過祭獻給上主。羊的價值要按照聖所的標準決定。 07 祭司要在上主面前為他行贖罪禮,他所犯的一切過犯就蒙赦免。 08 上主命令摩西 09 向亞倫和他的兒子們頒佈燒化祭的條例。燒化祭要放在祭壇上,從晚上到早晨,整夜焚燒。 10 祭司要穿上麻紗的長袍和褲子,把留在祭壇上燒燒化祭的灰收集倒在祭壇旁邊。 11 接著,他要更換衣服,把灰帶到營外禮儀上定為潔淨的地方。 12 祭壇上的火要不斷地燃燒著,不可熄滅。每天早上,祭司要在祭壇上加木柴,把燒化祭排列在上面,並燒平安祭的脂肪。 13 祭壇上的火要日夜不斷地燃燒,不可熄滅。 14 以下是素祭的條例。亞倫系的祭司要在祭壇前向上主獻上素祭。 15 他要拿一把細麵粉,橄欖油,和乳香放在祭壇上燒,作為全部獻給上主的象徵。這祭的香味是上主所喜悅的。 16 祭司要吃剩下的祭物。這些祭物要做成無酵的餅,在聖所,就是聖幕前的院子吃。上主已經把這部分用火焚燒的祭物賜給祭司;這跟贖罪祭和贖過祭一樣是至聖的。 17 18 亞倫後代的男子都可以吃這用火焚燒的祭物,是他們世世代代應得的份。其他的人觸摸到這火祭都會受到神聖威力的傷害。  19 上主向摩西頒佈有關按立亞倫系祭司的條例。祭司被按立那一天,他要向上主獻上一公斤細麵粉(跟每天獻的素祭同量),早晚各獻一半。 20 21 麵粉要調和著油,放在淺鍋上烤,然後把它弄碎,獻給上主作素祭。這祭的香味是上主喜悅的。 22 亞倫系的祭司繼承作大祭司的,每一代都要獻這種祭。這種祭物要全部燒獻給上主。 23 祭司做的素祭必須全部燒化,人不可吃。 24 上主吩咐摩西 25 把贖罪祭的條例頒佈給亞倫和他子孫。要在祭壇北邊,就是殺燒化祭祭牲的地方,殺贖罪祭的祭牲。這是至聖的祭物。 26 主持祭禮的祭司要在神聖的場所,在上主聖幕的院子裡,吃這祭牲。 27 其他的人或任何東西跟這祭牲接觸都會受到神聖威力的傷害。由布料做的任何東西如果沾到祭牲的血,一定要在神聖的場所洗滌。 28 煮這種祭肉的瓦鍋必須要摔破,銅鍋要擦淨,用水沖洗。 29 祭司家屬中的任何男子都可以吃這種祭肉;這是至聖的。 30 但是,祭牲的血若被帶進上主的聖幕,為了要在聖所行贖罪的禮儀,這祭牲的肉就不准吃,必須燒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