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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自慰算是犯姦淫嗎?

因為好奇性交的事,但又不敢、也不能在婚前有性行為,所以就自慰了。不過,總覺得那裡不對。。。網路的資料顯示自慰只是為了滿足正常的生理需求,沒什麼不對的。。。 神的教導是什麼呢?既然是屬神的,我決定從神尋找答案,而非世界。

問題類別: 其他問題


發問者: 铃俪
發問日期: 2009/11/19
目前狀態: 已有人解答
最後回答日期 2010/12/29
本篇資料庫ID 3637
本題關鍵字: 試探  渴望  屬靈  世界  行為  姦淫  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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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知識很發達,自慰在聖經上並沒有特別的指明,網路也不一定是對的.我個人認為婚前無論如何都不應該跟任何人發生關係.若受不了誘惑最好能出去運動運動. 神造人也給我們有需求,但也給我們克制的能力.因為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愛我們一定會給我們一條路的.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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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神所寶貝的
回答日期 : 2009/11/20


首先我們必須了解上帝造人的確給人一種性的需要與渴望,但是上帝對於性的要求有其一定的限制範圍在那就是不可淫亂、一定要再婚姻關係內才能有性行為。
自衛本身並沒有錯,也不能完全說就是犯罪,但是從動機來看,當你想自衛的時候你思想難道是完全空白就很單純只是自己DIY嗎? 還是妳會看一些引起自己情慾增加的東西、物品、人甚至影音媒體或是想像某位對象....之類 我想不用我講 答案很明顯,耶穌把這樣的標準提高說只要妳看見婦人就對她動淫念就是犯罪,來證明人不可能不犯罪。
所以不應當自衛,但是若有軟弱的時候,快點回到上帝面前就是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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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瓦歷斯
回答日期 : 2009/11/21

平安!
這個問題也曾有網友提問過
您可以參考

基督徒的性需要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1120

基督徒是否可以自慰??
http://www.taiwanbible.com/index.jsp?page=wiki/view.jsp?QID=844

願主加添力量給您
使您勝過情慾的誘惑!

上帝祝福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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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9/11/22

非婚姻關係的性行為就是淫亂; 甚至看見婦人就對動淫也算...

所以DIY是否淫亂 - 應該很清楚了...

當然這是神的教導... 在人應該很難不犯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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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小蕃薯
回答日期 : 2009/11/22

上帝怎樣看待「性」呢?
「性」是上帝賜給人美好的禮物
而且是美妙無比

聖經怎樣談到「男女愛情」呢?
用它來比喻神與人的愛
這就代表神看待「男女愛情」是神聖而美好的

雅歌書即是描寫神與人的愛情
裡面提到的男女愛情有,
愛慕、欣賞、從心而發、追求、思念、付出、專一
聖經是美善、光明的
所以雅歌書中雖然有讚美對方身體的情節,
出於真愛,只會令人產生「美」的感覺

在聖經中找不到矯揉造作或虛假的東西

在上古,中國祖先敬天的時代,有一本書叫『詩經』
裡面提到愛情。孔子用一句話描寫「思無邪」

為什麼聖經說「愛能完全律法」?
因為在愛中,不會做出傷害對方的事,這也包含在「思想」上

人會想入非非,是因為出於情欲

但是男女關係需在「婚姻」中才有祝福,基於愛才能體會真正的美好和美妙

並非偏離主題
而是聖經立埸須先確立

回答提問者問題

幾乎所有的性行為都可在聖經裡找到──亂倫、姦淫、同性性行為、獸交

可是有兩件事聖經没提

聖經提到婚姻時,要求 → 忠貞、專一、尊重、相愛、負責、不可虐待

可是完全不提閨房中的事,為什麼?
因為這種事不須要規定,那是夫妻雙方的事,夫妻彼此相愛即可。

手淫跟自慰呢?
聖經也幾乎没提到,但是有兩節經文與此有關

「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提摩太後書 2:22

「少年人用什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詩篇 119:9

答案
不可做的部分
→ 出於思想污穢(如觀看色情圖書或影片)
→ 放縱肉體以致成癮

可做的部分
→ 單純解決生理需要
有人處在,單身、獨居、離婚中,當然會有生理需要,對多數人而言,這有可能壓抑嗎!?自然可用正當方法解決。

人有各種欲望,其中「性」是欲之大者,衍生的問題也很多。

而這對處在「年輕力盛」、「血氣方剛」的年輕人的挑戰也特別大。
我對年輕人的建議是,不要沉迷,不可污穢自己,還有就是「適可而止」。

唯有行在真理中,才會有清潔的行為。

有人問,「有可能手淫跟自慰時,腦中没有邪念?」
我的回答是「當然可能」!!

請守住界線,越界須自己負責!!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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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荷西
回答日期 : 2009/11/25

既然是自慰,怎會沒有邪念呢?
想到要自慰時,這樣的意念已是開始傾向體貼肉體了,
當遠避之。
自慰未必會如抽菸或吸毒那樣"上癮",
但偶而為之亦是不可,
難道基督徒要選擇偶而體貼肉體順從情慾嗎?
自慰已屬淫亂
切不可找藉口混亂真理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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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sam581212
回答日期 : 2009/11/26

最安全的回答是不可做,但那叫宗教正確,
就跟政治上喊愛台灣,没有人敢說是錯,也不管後面接的是什麼。

回到律法主義很容易,也最輕省,只要舉出那節經文怎麼說即可,
也不管經文後面的意義,也就是聖經的「精神意義」

有人以自身經驗來解釋聖經,因為自己做不到,就認為不可能。

身體到一定時候會有需要,解決它為什麼一定要有「邪念」?
事實上心中無邪念就不會上癮。
如果是自己去引發欲望,當然會有邪念。

我也相信,人可以追求到一個程度,可以慢慢減少,最後不再有生理的需要。
但那是另一個話題。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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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荷西
回答日期 : 2009/11/26

如果自慰屬淫亂
那結婚有性關係算不算"體貼肉體"
不要到新約時代,還在當律法主義者!!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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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荷西
回答日期 : 2009/11/26

平安!
其實這個問題很不好回答
因為,這是很隱私的東西

之前提供的兩篇以往回應
我的立場是
如果純粹是解決生理需求的
我認為無妨

但,這不是說,我就可以經常用這樣的方式來解決生理需求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林前六12

難就難在,人怎會知道這個自慰是純粹生理的需求,或是帶有淫亂思想的發洩呢?

因此,這個標準,只能用來檢視自己
而無法用來檢視他人

自己的動機是什麼,自己在自慰時,想的是什麼,自己,是最清楚的
神,也是明白我們心的

如果自認是單純的解決生理方面的需要
那,就這樣去做!

如果,自己知道在自慰時,腦海裡閃過的,是一些淫亂的思想
那,就自己小心,別陷入其中了!

至於荷西弟兄引用的「如果禁止不住就當嫁娶」
其經文的本意,就是避免淫亂
因為,性關係,是只能發生在夫妻之間的
如果有這方面的需要,自己又是在「未婚」的關係裡--沒有嫁娶的和寡婦
那,與其常常讓自己陷入情慾的糾葛中,倒不如讓自己進入合法的婚姻中
可以盡情享受神所賜給夫妻間的美好的禮物

而這,是不是另一種的體貼肉體呢?

一般聖經當中講到體貼肉體時,比較不是這樣的含意
不過,如果要以非常非常廣義的來看,可以算是

夫妻間有一方,太喜歡享受魚水之歡
動不動就要另一方配合
那,沒有做到真正愛對方,也不是讓雙方都享受在神所賜的禮物之中
而是讓另一方痛苦萬分,這,也不是服在神的律底下
--要順服丈夫,或是愛妻子,為妻子捨命,不可苦待他們

再次回到樓主的問題
提問的樓主,是一個姊妹

其實,男女在面對自慰這個議題,或是這種行為時
腦中所想的,或是身體所需要的,是很不一樣的

以女生的身體構造來看,不見得是單單撫弄性器官即可
女生,是很重感覺的
--這也是何以在行房前,妻子需要花比較多的時間在「前戲」上

這時自慰,腦海裡想的是什麼呢?

一樣的,每個人都是要是對神負責的

期望神幫助您,可以減少這樣的次數
求神用祂的話語,來潔淨我們的心思意念

上帝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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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09/11/26

發現一個屬靈現象,逾是常軟弱體貼肉體的人,逾容易成為律法主義的人!
而逾是體會經歷神的慈愛憐憫的人,就會以同理的心態看事情和對待人!
這是一個有意思的現象

當耶穌在安息日治病時法利賽控告耶穌違犯安息日不可做工的規定
若依摩西的律法,法利賽人是對的,耶穌的確冒犯了律法。
可是事實法利賽人卻是錯的,因為他們不懂神立下律法的用意,也不懂神的心腸
神的心腸是『我喜愛憐恤勝於祭祀』
神的心腸是『安息日是為人設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的』

律法主義的人常把順序弄顛倒了

法利賽人「嚴謹守神至尊的律法」,那他們應該是非常愛神及屬靈的人?
事實是,法利賽人表面守神的律法,肉體和內心卻時常在犯神的律
用現在基督徒的講法就是「時常軟弱體貼肉體」。

走入律法主義,會讓人看不到神,體會不到神。
律法主義的人常將神的律掛在嘴邊,事實上跟神並没有親密關係。
他們常在肉體裡面掙扎。

耶穌對法利賽人是有責備的。

經歷體會神的慈愛憐憫的人,不會隨意定人的罪。而是凡事察明神的旨意,體驗神的心腸。

有些人認為所有生理需要都是體貼肉體,基督徒應該完全無欲。
這種說法就是假善。不然神也不需設立婚姻了。神當初只須造無欲的人即可。

「無欲」不是用禁止可以做到。
「無欲」是因有人願專心愛神,追求而逹到的境界。如使徒保羅。

在靈命上追求的基督徒都知道,能擺脫世俗和肉身的一切,而專心愛神是好的無比的。
可是他們不會這樣要求每一個人。
他們只會把自身的寶貴屬靈經驗提出,因為那是親近神最無牽掛的方式,
因此保羅在教導信徒「守獨身」和「論嫁娶」的時候,才會說那是他自己的看法,並不是主的吩咐。

如果要求婚前完全無欲,不然就是體貼肉體,個人手淫或自慰的行為都屬淫亂。這個講法可笑又不合邏輯。
如果婚前叫體貼肉體,婚後為什麼就不是體貼肉體?不過是合法掩護非法而已。

我當然知道婚姻是神所設立,唯有在婚姻中的男女關係被祝福。
我也知道清心禱告倚靠主就好了。
可是,是不是跳脫個人來看問題會比較好,就像保羅一樣!
保羅說可以嫁娶「那不算犯罪」,保羅這種講法不是很奇怪?婚姻是神所設立的,嫁娶原本就不是罪,保羅為何還需這樣講?因為保羅是以自己的屬靈高度看這個問題,保羅希望所有信徒都可以「守素常安」專心愛主。

我也認識有人正當盛年,生理需求很少,也知道有人己擺脫生理需求。
可是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學習保羅一樣,為其他人在不違背真理下,為生理需求找一個出路。

重點應該是知道界線在那裡,然後持守自己不要越界。
這種事原本就是自己省察自己的事,要對自己和神負責。

在基督裡已「不被定罪」與「不被控告」。
但是有人當了基督徒以後,還是凡事都要自我「控告」與「定罪」。他們不曉得在基督裡已得「自由」的道理。

保羅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總不受它挾制」。這是界限和衡量標準。
不沉迷、不縱欲、不犯罪玷污自己。

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看色情圖片和影像都是罪,是自己在引發情欲。
基督徒可以選擇逃避罪,遠離試探,如果總讓自己落入試探中,然後再來說,要没有「邪念」是很難的,這合理嗎?

雅歌書中有男女愛情,但是依然被稱為「雅」歌。
一切問題在人,清潔的人看到的是清潔,污穢人看到污穢。

希望不要挑語病,我當大部分人都是熟讀聖經,明白真理的人。希望彼此造就。

神祝福您!!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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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荷西
回答日期 : 2009/11/27

自慰是為了解決個人生理需求嗎?
解決生理需求有必要自慰嗎?

聖靈會引導人以自慰的方式去解決生理需求嗎?
不會
自慰時能夠只是機械式的身體動作毫無思想意念情緒的反應嗎?
不能
保羅對提摩太勸勉要逃避少年的私慾
提摩太難道可以把私慾解釋成個人的生理需求嗎?
不可
少年人依從詩篇的教訓以遵行神的道來潔淨自己的行為
這是律法主義者嗎?
不是

沒錯,身體到一定程度時會所有需求,
就如男性的除精囊到一定程度時會飽滿,
勢必要得釋放,
早在利未記神就指示該如何處理夢遺之事,
若自慰是可被神許可的解決生理需求之道,
那就不必等到人自然的生理反應~夢遺。
(不過,可別說我引論舊約就說我是律法主義者喔,
或說我活在律法時代而非恩典時代喔)

幾年前,在某一教會全球性的領袖特會中,
多位牧者領袖(其中多有主任牧師分份的),
我亦身處在其中,
為過往的淫亂之罪痛悔,求主的赦免及主內肢體的接納,
不論自慰、看色情網/照片/影片,
沒有人為自己的行為辯解成解決個人需求/好奇,
或相信個人可以把持的住。
我以神在我們心中、在這教會中所做的工為榮。
我喜悅神的話說:
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
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
倒要像從死?復活的人,
將自己獻給神,
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
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
乃在恩典之下。~羅6:12-1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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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sam581212
回答日期 : 2009/11/28

妳總覺得哪裡不對就表聖靈在妳心裡有所提醒。

信主的人,身體的主權已是屬主分別為聖,不再是屬自己,但終其一生仍會受肉體的老我、私慾、情慾所挑戰!感恩的是有聖靈幫助基督徒勝過及主十字架的救贖工作,而這也取決於妳是否願意順服聖靈的提醒而行!

請看加拉太書五章及羅馬書八章。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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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回答日期 : 2010/02/13

未信主前我已經有性經驗了!
所以信主後,在還沒有進入婚姻,情慾來了怎麼辦?我不會去找女人或趕快找個女朋友同居(上帝不喜歡,對女孩子不公平太也不尊重了、很自私的愛)。但我需要實際發洩,知道男女之間哪種的美妙後,其實很難去壓抑!透過禱告、讀經、唱詩歌真的可以暫時得著釋放......我承認試探會一直過來,我還是需要發洩(因為我有過性經驗了,知道那種感覺很好),手淫時一定會幻想女人,而且是任何一個(我老婆也是之一)但這是非常不好的,因為神已經不喜悅了,耶穌所教導我們用想的,神就已經對我們很難過、傷心了,因為我們犯罪了。事後一定會很懊悔的。我想這是因為我有了性經驗。

結婚後因在外出差,我有需要時我還是會手淫,這時想的人是自己的妻子。在家老婆不方便時,我會找她一起幫助我,重點是我自己來(這是指正常的方式,一些不正確的方法及體位絕對是不好的,這是逆性的行為)

我感謝神,我手淫時我可以想的是老婆而不是任何一個身材好、氣質佳的女人(老婆身材生產後並不好唷!但我就是愛她這樣!她也愛我這樣的身體,但重點不再是身體的滿足,而是精神、靈裡的更加契合)。

有時手淫時畫面會出現其他女人,但這時我會呼叫主名或是停下來,若是思想不停下來,你就停不下來(聖經:私慾懷了胎就生出罪來)。而且另一半會很清楚你不專心,這就傷害了彼此的感情了。

我相信在手淫或是自慰時,我們絕對可以在第一時間,趕快把注意力轉向自己的太太或是先生,就是與她的發生肉體關係的畫面,這很容易就勝過的,因為這是愛妻子的表現。夫妻平常生活若是彼此感情沒有經營,沒有辦法做到的!這需要靠主的教導來經營婚姻關係。我們因著耶穌的愛
、愛神、愛妻子,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我今年35歲正是各方面經驗逐漸成熟階段,可以說更老練了。
在夫妻關係中我還是會有衝動的時候,我不敢說學會了,但最重要的要讓妻子滿足,妻子讓先生愉悅。但這是我的經驗。

在教會中的教導除了認識性之外,也要讓他們知道亂性的後果(神透過保羅在聖經中也教導過我們,看聖經大家都會看,其實看的懂其中的真正含意,需要我們大家一起學習的。)

我就是先嚐了上帝賜給夫妻之間很美的禮物,以致於要經歷許多的試探、磨練。這就是亂性的後果!還有很多……外遇、夫妻不信任.等等都是亂性的後果。

在愛中沒有懼怕的,在愛?是自由的。(所有事物建立在主的愛?)

單身的弟兄姐妹,讓神介入你生活,在手淫或是自慰前,你先禱告吧!求神帶領你在這次的手淫或是自慰中,讓你感到滿足。我希望你能做這樣的禱告,其實你會發現禱告後很難做下去的,就會勝過試探誘惑。

已婚的弟兄姐妹,讓神介入你們夫妻的性生活,行房前先一起禱告。感謝神賜給你伴侶也感謝神給夫妻這樣的禮物,之外也求神讓雙方都能享受彼此,每一次的夫妻關係都會是很棒的經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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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no1_shepherd
回答日期 : 2010/02/17

一旦交出內心,最後也會交出身體。因此,內心的墮落就是肉體的墮落。撒但會先誘惑人的「心」,讓人內心的想法脫離 神的話語。

犯罪是瞬間,然而悔改罪卻無法瞬間輕易地悔改成功。比起犯罪,悔改更辛苦十倍、二十倍、三十倍。

異性罪、自慰的罪、用內心所犯的罪等等,當人犯罪的時候,撒但總是參與在其中。撒但會勾引人、給人好奇心,讓人以眼睛看到異性的世界。如果撒但沒有拉著他,他就不會那樣犯罪了。如果不看色情影片和書籍,幾乎不會做出那種行為。都沒有看色情的東西就做出那樣的行為的人只不過是少數。

如果不想聽到有的沒的,就要摀住耳朵。那麼就絕對不會聽到那些有的沒的聲音。眼睛看了之後,就因為看到而以內心犯罪,又因為心懷惡念,肉體就犯罪。所以不看不好的東西就可以了。

只要遮住眼睛、摀住耳朵,就可以避免98%以上因著眼睛看到、耳朵聽到而讓內心動搖的罪,只要遮住嘴巴、閉上嘴巴,就可以避免98%以上用嘴巴所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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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天空
回答日期 : 2010/02/19

加拉太書 第 5 章16~25節

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18 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19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蕩、
20 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分爭、異端、
21 嫉妒(有古卷加: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我從前告訴你們,現在又告訴你們,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23 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24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
25 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馬太福音 第 19 章11-12節
11 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
12 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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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救贖
回答日期 : 2010/12/11

體貼肉體在婚前和婚後有何不同的定義,在於合法性?有結婚儀式就可以夜夜魚水之歡,肉體的美好的感覺原至上帝的良善用意,若忘掉背後真正意含,拘泥於形式要件,才是最大的錯誤。

靈駕馭著肉體,享有身體一切自主權及效能,然而聖經提到我們應當用靈去控制肉體所衍生的一切情慾,而非讓肉體的感覺主導靈的聖潔。

又因神賜下聖靈為印記,我們的身體乃是聖靈的殿堂,而肉體的情慾及外在的物質慾望會反蝕我們的靈,因此我們凡事應該儆醒,時時刻刻都要有所節度,過與不及所產生的負向罪性都屬不好的結果,若面對於情慾握有主控權不貪戀、不放縱、不嫉妒、不爭競,一切都屬良善信實而不痛苦,結出來的果實屬神所悅納的。

上帝造人所賦予人生育的能力,並不是要人拿來享受之用的,
人類的頭腦因為鑽營於如何享受其做愛過程而不想承受其生育之後果,因此創造了驚天地、泣鬼神之物保險套,假設今日每次做愛必會生育,那試問你還會認為結婚之後體貼肉體的合法性才是關鍵嗎?因此回歸到問題的本質,全然是人類自我私慾所衍生變化出來的問題,最後我們得一結論就是,性並非以婚前或婚後為主要要件,而在於性本質在於生育,若沒有責任要負起養育的責任,就不應該有性,也不應該玩弄自己生殖器官,讓肉體的快感駕馭我們聖潔的靈,玷污了我們神聖的殿堂,到時在呼求~主阿!主阿!我想也斷然不可進天國。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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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救贖
回答日期 : 2010/12/29

身體是神的殿,
請好好保養顧惜,使之為聖潔。
眼目時常定晴在神的身上,
必能勝過情慾的試探。
願神祝福大家!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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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ucy95133
回答日期 : 2010/12/29

網友評論:

發表評論或留言:



巴斯托夫•瓊斯 說:
偶爾為之,應該沒關係吧!
如果成癮,就不太好了。

2009/11/20

神所寶貝的 說: 自慰應該不算犯姦淫,像巴斯托夫.瓊斯說得可以偶而為之,但千萬別上癮.因為上癮的話有可能會影響將來的性關係唷!
2009/11/21

瓦歷斯 說: 任何一件事上帝必定都要審問,就如我所說 當自慰的時候有可能保持不淫亂的心思意念嗎?這才是真正主要的關鍵,能避免就避免。
2009/11/22

荷西 說:
TO.sam581212
保羅說:「如果禁止不住就當嫁娶」,
那保羅是不是在鼓勵另一種方式的體貼肉體?
如你所言,人只能無欲,
問題那是神創造人的本像嗎?是聖經真理嗎?

2009/11/26

魚片粥 說: 不知道為什麼總是有給于辛苦回答者負面評價?是覺得回答得不夠好..還是不是自己要的答案呢?
2009/11/27

铃俪 說: 谢谢大家的答复,让我知道该怎么做。
2009/11/27

巴斯托夫•瓊斯 說:
幾天沒進來看,這題竟然也發展成無聊的辯論了!

2009/11/28

Mr.ㄚ信 說: 整個看下來,感謝神!對我來說很有幫助,並為那熱心、願意幫助造就的分享解答,予與正面上的肯定;至於負面評價相信神也必在暗中察看,不過評價好壞我想頂多參考,也不用太在意就是了,在神的話語中愈清楚神的心意,就足夠了不是嗎?(笑)
2009/11/28

铃俪 說: 其实我个人倒认为各位给于的答复都很好,至少在我总括全部的答复时,身让我看见他的儿女是怎么尽量的用神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感谢大家的分享!
2009/11/28

Intercessor❤ 說: (箴 言 4:23) 你 要 保 守 你 心 , 勝 過 保 守 一 切,因 為 一 生 的 果 效 是 由 心 發 出 。
2009/12/01

阿泡 說: 主要還是那顆心吧?!
女生手淫時,可以腦中空白的,因為只是單純想發洩!
可我覺得手淫太容易成癮,一旦上癮就好有罪惡感!!
感謝主,雖然我現在已經不太有這念頭了。
有時睡夢中會被淫亂的夢牽引情慾,雖然都會求主幫助我戰勝這個念頭,可多數都失敗:S
所以現在我都不知道是可以還不可以!因為久久一次心裡也沒有負擔,只有過於頻繁時,才有內心掙扎!


2011/11/01